返回103、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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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竟然说她和公孙瑾般配。她根本不配好吧。”

回复:“是是是!你配,你配个寄吧(微笑)”

“我觉得林惜君比她好看,比她更适合公孙瑾。”

回复:“林惜君也配?我的评价是,不如苓子的一根毛。”

“没觉得她那里好看了,一脸绿茶相。”

回复:“那是你眼睛长在腚眼子上了捏(可爱)”

和林惜君的粉丝,还有喷子们对完线,钟苓子顿时神清气爽。

她受不了这气,有人要喷她,她是一定要喷回去的。

出门后,昨天那个拦着她做直播的那個女生又跟了过来。

钟苓子懒得再理会,迈开步子迅速甩开。

既然她不管怎么做,都有人不喜欢她。

那她还装出一副和善的样子干嘛?只管做自己就好。

上课之前,她首先去了辅导员的办公室,申请了搬离宿舍。

她情况特殊,搬出去单独居住可以兼顾工作和一些隐私,也能不影响其他同学的生活。

辅导员批准得很干脆。

“女孩子在外面住,一定要小心。”

“你现在也算是一个名人了,安全问题一定要重视。”

熊妍很是认真地叮嘱道。

“嗯,我会的。谢谢你,辅导员。”

钟苓子道了谢,知道辅导员一直都很照顾她。

“没事,应该的。”

熊妍微微笑着,知道她的生活步入正轨,也发自内心地为她感到高兴。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找房子,搬行李了。

想到终于可以从宿舍脱离,钟苓子感到一阵轻松。

吃完早餐,骑上电动车去赶早八点的课。

沿途买了两杯芋泥波波的奶茶。

一杯二十多块钱。

她以往可不敢这么花,现在有了钱,自然是要奢侈一把的。

走进教室的时候,照例看到公孙瑾和室友坐在前排的位置。

她笑意盈盈地走过去,将一杯奶茶放在了他的桌上。

“哦~”

林辉挑了挑眉,看向公孙瑾,笑容耐人寻味。

公孙瑾面无表情,看着手中的英语课本。

唐福林看公孙瑾和以前那样,没有喝奶茶,以为他这一次也不会喝,于是伸出手去拿。

不料公孙瑾直接伸手将他的手打开。

“呃……”

唐福林略微愣了愣,有些错愕。

“我没说不喝。”

公孙瑾淡淡地道,拿起奶茶抿了一口。

如果是其他女孩子送的,让他喝了也无所谓吧。

钟苓子送的,自然是不一样。

至于庄晓梦,她不太爱喝奶茶。

欧阳瑞和林辉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

唐福林面色通红,觉得有些羞耻,心里又开始胡思乱想。

怀疑公孙瑾是不是故意的,就是想让他难堪。

至于之前喝过多少杯公孙瑾的奶茶,他倒是忘了。

今天庄晓梦有些不开心,不开心的缘由在于那个“公孙瑾校友”的啊噗猪发布的视频。

看到钟苓子从公孙瑾碗里夹东西吃的时候,她心里突然很不舒服。

就好像,自己家养的猫,光顾着给别人家的猫抓老鼠吃了。

“她和小瑾感情好好啊。”

“真羡慕。”

“苓子好高冷的,在小瑾面前竟然笑得那么甜。好甜啊,这对!”

看着评论区大量的CP粉,庄晓梦也悄悄开始对线。

“钟苓子也配?我的评价是,不如庄晓梦一根毛。”

她一边打字回复,一边时不时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低着头玩着手机,手指也在键盘上打着字,不知道在干什么。

“庄晓梦配个寄吧(微笑)”

庄晓梦一看这回复,顿时就怒了,立马开始对骂。

“你寄吧谁啊(流汗黄豆)”

前两节是英语课,外教老师约瑟芬穿的是一身束腰的粉色毛呢,很有少女感。

林辉开始和她攀谈,说她今天特别漂亮。

约瑟芬不禁莞尔,说“你的女朋友还在班上,她听到你这么说,会生气的。”

“我不生气,您确实很漂亮。”

易凯蒂笑着回应。

上课后,开始提交作业,也就是之前布置的英语对话,两两一组进行演绎。

每节课展示几个小组,课程时间不够的,就分到下次上课进行展示。

林辉今天打扮得很精致,梳着油头,穿着笔挺的西服和白衬衣。

胸口的插花筒里还别着一朵红玫瑰。

轮到他和欧阳瑞进行对白展示的时候。

投影仪上开始播放了一段《教父》,只有字幕,但是没有声音。

马龙·白兰度扮演的黑手党老教父躺在椅子上,聆听着包纳萨拉的叙述。

此时,林辉微微扬起下巴,看向欧阳瑞。

欧阳瑞立刻会意,开始诵读起包纳萨拉的台词。

故事大意是包纳萨拉的女儿交了位男友,但不是意大利人。她与男友和另一个男孩去兜风。

他们强灌包纳萨拉的女儿喝威士忌,想要占她便宜。她抵抗,她保住了名节,但遭受了毒打。

为此包纳萨拉气不过,想要他们付出代价,于是来找老教父帮忙。

欧阳瑞说完之后,就轮到了林辉。

林辉模仿着教父在电影中的语态。

声音沙哑,且非常轻柔,有一种能将一切都掌握在手中的淡然。

“我知道,你在美国发了财,你生活得很好,有警察和法律和保护你。你不需要我这样的朋友。”

“你并不把我当朋友,你甚至不愿意喊我一声教父。”

林辉的演绎可算是绘声绘色,发音也极其标准,很有老教父的味道。

两人演绎完之后,约瑟芬率先鼓了掌。

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为了练好这一段对白,林辉带着欧阳瑞在宿舍练了很久。

“还有一段包纳萨拉对着老教父行吻手礼的动作,你们没有做出来,我只能给你四分。”

约瑟芬老师打趣道。

满分是五分,四分已经相当不错了。

林辉闻言,大失所望。

因为他嫌欧阳瑞恶心,就没有让他吻自己的手背。

如果是个漂亮小姐姐,林辉倒也不会介意。

演绎的对白一段接着一段,很快就轮到了公孙瑾和庄晓梦。

两人彼此对视了一眼,一齐走上台。

约瑟芬眯着眼温柔地笑着,蓝色的眼眸很是清澈。

投影仪里播放的是《爱丽丝梦游仙境》。

美得如梦境一般的世界里,有着各种荒诞的人和动物。

爱丽丝在这里遇上了疯帽子。

“Why is a raven like a writing desk?”

(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

公孙瑾模仿着疯帽子的语气,看着庄晓梦的眼睛。

这一句看似无厘头的话,是爱丽丝七岁时来到仙境,对疯帽子说过的。

疯帽子,我喜欢你。

为什么?

因为乌鸦像写字台。

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

我也不知道。

后来爱丽丝离开了仙境,疯帽子还一直记得她的话。

长大后的爱丽丝再一次遇到了疯帽子,疯帽子就问她“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

这个问题对他也很重要。

“You’re not the same as you were before. You were muuchier”. You lost your“muess.”

(你跟以前不一样了。你那时更像你。你不再是“你”了!)

公孙瑾的声音清冷,又藏着不易察觉的,淡淡的温柔。

“My muess?”

(不是“我”?)

庄晓梦目露迷惘,有些不解地看向公孙瑾。

“[Points to Alice’s heart] In there. Something’s missing.”

(这里,有东西不见了。)

公孙瑾用手指着庄晓梦的胸口,柔声说道。

爱丽丝失去的东西,也许是儿时的记忆,也许是成长后遗失的童真。

长大后的爱丽丝已经不记得小时候来过这里了。

在她的认知里,这个奇幻又疯狂的世界只是一个虚幻的梦境,包括疯帽子。

爱丽丝对疯帽子说,虽然他只是她梦中的,但她醒来后,会记得他的。

疯帽子说,不,你不会。

临别之际,爱丽丝又一次问疯帽子。

疯帽子或许是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撒了谎。

他知道,爱丽丝离开仙境后,就会忘了他,正如现在的她忘记小时候那样。

所以,他只是对她说,祝你一路顺风。

“ Hatter,Why is a raven like a writing-desk?”

(疯帽子,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

庄晓梦微微歪着头,看向公孙瑾的目光很是茫然。

“I haven"t the sightest idea.”

(我也不知道。)

公孙瑾如是说道。

说完,对白就此结束。

约瑟芬一边笑着鼓掌,一边对两人的演绎大加赞赏,并给了五分满分的评价。

两人的对白结束后,下课铃声响起。

剩下未展示的作业就只能留到下次课了。

“我早上去食堂档口,老板说你不做兼职了。”

下楼的时候,庄晓梦说道。

“嗯,因为你不来了啊。”

公孙瑾走在她身旁,轻声说道。

“你是因为我,才在那里一直做兼职的吗?”

庄晓梦有些意外,眸中荡漾着透明的水波。

“也不全是。”

“哼,明明就是,还嘴硬不敢承认。”

庄晓梦闻言,嘴角浅浅勾起一抹弧度,一时间心情大好。

“你想吃面了?”

“不是啊,是想吃你做的东西。”

“回家了,你想吃什么,都给你做。”

公孙瑾安慰道。

“好!”

“最近开心点了吗?还有没有生晴姨的气?”

在这个家待得越久,他就越发在意她和晴姨之间的关系。

“还是有一点的。”

庄晓梦点了点头。

“过段时间,晴姨开演唱会,你去吗?”

“她开演唱会那么多回了,又没什么新鲜的,不去。”

庄晓梦连连摇头。

与其去听妈妈唱歌,还不如就宅在宿舍里睡觉。

冬天的太阳照在身上很舒适,照在身上,就让人想扑在棉被上饱睡一场。

热空气流动,冷空气补充。

冬天这样的天气往往多风,吹在身上又冷。

公孙瑾理了理衣襟,嘴唇干燥,没什么血色。

盯着他略微干裂的嘴唇看了一会儿,庄晓梦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润唇膏。

“等一会儿。”

“怎么了?”

“你嘴唇有些干,我给你涂一下。”

庄晓梦说着,将润唇膏打开,凑了过来。

公孙瑾抿了抿嘴唇,正想说不用,她却是板着脸,有些严厉地道:“别动!”

看着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公孙瑾只好停下来,站在原地不动。

庄晓梦神情很是专注,眼睛一眨不眨。

离得这么近,公孙瑾好像可以熟得清,她有多少眼睫毛。

扑闪扑闪的,像是微颤的蝴蝶翅膀。

温润的唇膏涂抹在嘴唇上,痒痒的,泛起凉意。

有种很恬淡的水果香味,像是荔枝。

“好啦,冬天干燥,要记得保湿。”

庄晓梦合上唇膏,盯着他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嗯,知道了。”

公孙瑾扫码找了一个电动车,庄晓梦很自然地坐在了他的后座,伸手环抱住他的腰。

午餐是在食堂吃的,公孙瑾吃的水煮豆芽。

因为庄晓梦总是把筷子伸到他的碗里夹肉。

而且她是不爱吃豆芽的,所以把水煮肉片里的豆芽都挑给了公孙瑾。

吃完午饭,两个人一起在外面散了散步。

庄晓梦有些怕冷,把手揣在袖子里,把下半张脸缩进围巾,活像是一只企鹅。

到了女生宿舍楼下,她买了两杯奶茶,分了一杯给公孙瑾。

庄晓梦虽然不怎么爱喝奶茶,但觉得奶茶可以暖手,也是极好的。

女生宿舍楼下,冬天晒着太阳的被子铺满了所有草坪,蔚为壮观。

时不时地能看到被喂得肥肥胖胖的猫猫蹲在被窝上,打量着沿途的两脚兽。

庄晓梦的被子也晾晒在下面,没一会儿,她皱了皱眉,面色不悦地朝着一个图案是哆啦A梦的被子走过去。

公孙瑾好奇跟了上去,然后就看到她在和一只哈士奇在抢被子。

那狗子叼着被子的另一头,眼神一看就充满了智慧。

“松开!”

庄晓梦拽着被子,不禁有些气恼。

“汪!汪!”

哈士奇抓着被子就是不肯松开。

“滚呐!臭狗!”

庄晓梦恼羞成怒,对着狗子开骂。

“汪!汪!”

狗子得意地看着她,摇晃着尾巴。

一人一狗抢着被子,大眼瞪着小眼。

公孙瑾在旁边看着,哈哈大笑,还特意拍照留念。

“还笑!快来帮帮忙啊!”

庄晓梦鼓着腮,跺了跺小脚。

公孙瑾去楼下的小店,不慌不忙地买了一根烤肠,在那只哈士奇面前晃了晃。

哈士奇赶忙松嘴,眼睛一下子就直了,摇晃着尾巴。

公孙瑾将烤肠扔到了远处,哈士奇松开被子,赶忙跑了过去。

庄晓梦抱着自己的小被几,撅着嘴,一脸心疼。

看着她撅嘴的样子,公孙瑾总觉得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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