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5、苓子的冈本(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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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传媒,童晓瑜的办公室。

“喂,小林,星城那边,是不是有专门给艺人置办的住处?”

童晓瑜打着电话,修长紧致的腿像拉弓一样,张得很开。

雪白的脚趾笼在黑色丝袜里,慵懒地动了动,像是被网住的几尾银鱼。

玫红的指甲油涂在上面,像是零星的玫瑰花瓣。

任何一个男人走到这里,看到眼前的景致,恐怕都会心猿意马。

“星城那边是有的,红莓苑的别墅区,专门给一线歌手准备的。”

“哦,你从那边弄两个房号出来,一個给公孙瑾,一个给钟苓子。”

“呃……好!”

小林有些费解,但也不敢质疑。

之前质疑童总英明决策的人,已经被她一个电话送去了非洲。

挂断电话后,一直没说话的童菲儿开口了。

“小瑾还好,给钟苓子安排超规格的待遇,其他艺人会不满的。”

“她才刚来,只发了一首歌。”

童晓瑜撇了她一眼,淡淡地道:“先不说小瑾和她私交甚密。”

“张雅娜收她做了学生,这就够了。”

“就算没有小瑾,我们也得卖张雅娜一个面子。”

……

“不好意思,久等了。”

林惜君踩着高跟鞋,姗姗来迟,按了下门内的按钮。

“谢谢!”

两人通过门禁,打量了一番小区内部。

环境幽静,空气也很清新。

林惜君挽着耳边的头发,微微笑着看向公孙瑾。

公孙瑾轻轻点头示意。

钟苓子上下打量了一番林惜君的穿着,微微挑了挑眉。

晚礼服加高跟鞋,身上特意喷了香水。

还化了这么精致的妆……

和她一对比,钟苓子觉得自己穿的运动鞋加牛仔裤就显得很捞。

“最近那首《约定》,我很喜欢。”

“你的词为什么总是能写得这么好?”

林惜君颇有些感慨。

公孙瑾没好意思回答。

那是词圣林夕的词,能不好吗?

“苓子唱得也很好。苓子,请问,我可以翻唱这首歌吗?”

林惜君一边带着两人往住处走,一边寒暄。

少女的身姿袅娜娉婷,很有窈窕淑女的气质。

说话的语气也是很温柔的,但是钟苓子听着,就不是很舒服。

“不行,这首歌对我的意义很重要。”

她看着林惜君的眼睛,拒绝得很是干脆。

这是公孙瑾给她写的歌,也是她唱的第一首歌。

除了她,谁都不可以唱。

“抱歉,是我唐突了。”

林惜君从她身上感受到了很明显的敌意,微微一愣。

公孙瑾看了看钟苓子,对她刚刚的反应也有些意外。

“公司内部达到了一定级别的艺人,可以通过这个白金专用的小程序,领取房号。”

“拿到房号后,就可以获得对应的密码。”

林惜君领着钟苓子来到了自己住的独栋别墅的隔壁。

“在大门这里输入密码,开始身份识别。”

“门锁是人脸识别的。”

“通过验证后,进出小区也是通过人脸识别,不用带钥匙。”

“房子里定期会有保洁过来打扫。”

“小区内部有超市和餐厅,生活日用品都能在这里买到。”

她很耐心地帮钟苓子解释着。

“谢谢。”

钟苓子道了谢,带着公孙瑾进了门,观察着别墅内部的装潢。

别墅内部的装潢倒是不像外面的哥特式风格,非常的现代。

以黑白灰三色为主,简约又冷淡。

巨大的落地窗占据了一整面墙壁,灰色的窗帘随风舞动。

窗外是一片巨大的人工湖,水中倒映着一个透明的世界。

钟苓子很喜欢这种装修风格,虽然觉得和建筑外表有些不搭。

进了房间,钟苓子才发现自己带来的床单被套之类的东西有些多余。

这里一应俱全,什么都不用她准备,比五星级酒店还要周到。

“公司给艺人的住处这么豪华吗?”

“老板也太有钱了吧。”

钟苓子有些不解。

她可是刚刚才签约白金,只发了一首单曲,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是童总特意安排给你的。”

林惜君说着,话里不免有些艳羡的味道。

这里确实不是一般艺人能进的。

她凭借公孙瑾打了翻身仗后,跑了大大小小各种综艺,发了好几首新歌,好不容易跻身一线歌手,最近才刚刚搬到这里。

钟苓子刚入行,就能在这里定居,公司内部肯定有不少艺人会感到不满的。

“啊?是童总特意给我安排的?”

钟苓子受宠若惊,下意识地看向公孙瑾。

除了他,应该也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毕竟,她刚来白金不久,就听到了一些传闻。

公孙瑾是白金的太子爷,可以骑着童总去上班的那种。

“嗯,他也有。”

林惜君指了指公孙瑾。

“我也有?”

公孙瑾有些意外。

“嗯,你现在是公司里的摇钱树。”

“童总对你宝贝得不得了,其他经纪公司都在想法子挖你呢。”

林惜君掩着嘴,轻轻笑着。

“我还是算了,住学校宿舍也挺好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帮钟苓子安顿好住处后,林惜君向两人发出了晚餐邀请。

进林惜君屋里的时候,看着打扮得纤尘不染的地面,钟苓子有些迟疑,准备脱鞋。

“不用脱鞋的,随便点。”

进了门之后,钟苓子看着自己脚踩过的地方留下的浅浅鞋印,都觉得有一种罪恶感。

林惜君房子内部的装潢很有少女感,特别温暖。

沙发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玩偶。

有皮卡丘,有杰尼龟,还有大白。

就连墙纸也是粉色的。

一只雪白的布偶猫骑着扫地机器人,在屋子里到处巡逻。

用蓝色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公孙瑾和钟苓子。

“你家怎么这么多玩偶?”

公孙瑾看着随处可见的娃娃,忍不住问道。

“都是粉丝送的礼物,我都留下来了。”

林惜君微笑着,去酒柜里拿了一瓶柏图斯的红酒,看向公孙瑾。

“喝酒吗?”

公孙瑾则看向钟苓子。

“喝酒吗?”

“我都行。”

钟苓子头也不抬,蹲下身去逗那只布偶猫,摸着它的下巴,玩得不亦乐乎。

“今天很开心,我想喝点。”

林惜君扶着红酒瓶,往高脚杯里倒了一些,然后浅酌起来。

餐桌上是她煎好的和牛。

看得出来,她在料理上是费了心思的。

牛肉非常香,牛油的味道很是浓郁,口蘑煎得恰到好处,就连摆盘都很讲究。

“别玩猫了,吃饭了。”

“哦哦。”

公孙瑾催促了好一会儿,钟苓子这才把手从布偶猫的肚子上松开。

她一撒手,猫咪就又骑在了扫地机器人上开始巡逻。

看着餐桌上的牛排和红酒,钟苓子叹了叹气,不禁有些感慨。

“怎么了?不喜欢?”

“不是,只是想起了卓羽凡。”

钟苓子说道。

“她啊。”

公孙瑾顿时恍然。

“卓羽凡是谁?”

林惜君有些好奇。

“一个同学。”

钟苓子淡淡地道。

“她说她有了钱,可以喝红酒吃牛排,过上高品质的生活。她也想过这样的生活。”

“可是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啊。”

曾几何时,摆在钟苓子面前的这些食物,都是她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现在她也可以轻易拥有了,却发现不过如此。

“很多东西都是这样,得到后就不会觉得好了。”

“滤镜褪去后,就是一地鸡毛。”

公孙瑾拿起刀叉切了一块牛排。

m9+的和牛,非常地昂贵。

他觉得并不是很好吃。

因为它脂肪含量过高,太肥了,吃起来有点腻。

他还是喜欢肉质偏瘦的牛肉。

林惜君看了一眼公孙瑾,柔声说道:“那倒未必。”

“在重新登上歌手舞台之前,我就是心心念念地要回去。”

“等我回去了,能继续站在舞台上唱歌,我就觉得这样的感觉真好。”

“有些东西得不到,但一直被人追寻。就是因为它珍贵,而且足够美好。”

钟苓子闻言,很是赞许地点了点头。

“我觉得你说得对。”

公孙瑾没再说话,只是端起酒杯微微摇晃着,醒了醒酒。

杯里摇晃着嫣红的酒浆、柔和的灯影、少女不露痕迹的眼神。

红酒是很好的,但公孙瑾不太懂酒。

轻轻抿了一口,也喝不出一个所以然。

甚至还觉得,树莓味的可乐更好喝一些。

“牛排味道怎么样?”

林惜君小心翼翼地问道,很是期待从他那里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

“很好吃,特别香。”

公孙瑾微微颔首。

一旁的钟苓子拿着刀叉,笨拙地切着牛肉,不禁涨红了脸。

“我来吧。”

公孙瑾有些看不下去了,觉得钟苓子就像是在故意折磨那块牛排似的。

“它只是块牛排,没得罪你,你干嘛要对它凌迟。”

“哈哈哈!”

林惜君听着公孙瑾这么说,忍不住笑了起来。

钟苓子将手中的刀叉递了过去,微微嘟着嘴。

眼睛瞟了瞟林惜君,又看了看公孙瑾。

脸颊微醺,耳朵红得滚烫。

“笑什么?”

“觉得你很可爱。”

林惜君轻轻掩着嘴,娇笑着。

“好了。”

公孙瑾三下五除二,将切好的牛排放在了她面前。

“尝尝,你看看好不好吃。”

林惜君很是期待地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拿起刀叉尝了一块,细细地咀嚼起来。

半晌,她咽下牛肉,笑着道:“很好吃!你的手艺很好。”

“你们能喜欢就好了。”

林惜君很是欣慰。

钟苓子很快就消灭掉了餐盘里的牛排。

不管肉多肥,那毕竟也是牛肉。

过惯了苦日子的钟苓子,没有理由觉得不好吃。

“看你还不够吃,我的也给你吧。”

公孙瑾将自己餐盘里剩下的牛排切好,放到了她的餐盘之中。

“嘿嘿!”

钟苓子欣然一笑。

看着两人关系这般亲密,林惜君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些难过。

“搬出来之后,清净多了。”

“在学校里吃个饭,都有好多人偷拍,成名了也挺苦恼的。”

钟苓子觉得轻松了许多。

“是啊,年少成名不见得就是好事。”

林惜君深有感触,旋即看向公孙瑾。

“你也是这么想的吧?”

公孙瑾想了想,轻轻摇头。

他端着红酒杯,沉吟了片刻。

“出名要趁早。”

“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说完,他又浅尝了一口红酒。

这下确定了,确实是没有树莓味可乐好喝。

出名要趁早,这是张爱玲的话。

这句话,也是她一生的写照。

“感谢款待,我们要走了。”

“嗯嗯,牛排很好吃!”

晚餐过后,两人告了别。

林惜君看着两人出门时打打闹闹的样子,很是羡慕。

钟苓子习惯性地挽着他的胳膊,公孙瑾则会嫌弃地抽出,再伸手揉一揉她的头。

然后钟苓子就生气了,就像炸毛的小猫一样。

关上门,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来到公孙瑾的座位上,拿起他用过的红酒杯,浅浅尝了一口。

杯中,有他的吻痕。

“那个牛排,我感觉挺好吃的,但是不能吃多。”

“多吃一会儿就觉得好腻啊。”

钟苓子走起路时,脚步轻快,手臂摆得很高。

“这就是我都给你吃的原因。”

公孙瑾淡淡地道。

“哼,原来是你自己不喜欢吃啊。我还以为是你特意让给我的。”

钟苓子一听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挥起小拳头,砸了他一拳。

公孙瑾懒得搭理她,去了小区里的超市,搜罗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树莓味的可乐,只好拿了原味的。

钟苓子也跟着超市里逛了两圈。

“咦?这是什么?”

她在计生用品的区域里停了下来。

拿起一盒,看了看说明书,脸颊微醺。

“原来是这个啊……”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注意,于是胆子也大了起来。

她对这些玩意确实也挺好奇,之前都没有了解过。

“要不要买一盒呢?嘿嘿。”

钟苓子奇怪地想着,头顶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拿着叉子的小恶魔。

“算了吧,买了你也没机会用。”

左侧蹦出来一个顶着光环的小天使。

钟苓子思考了很久,心跳怦然加快。

“万一他今晚要在你住的地方过夜呢?”

“他应该对你没有想法的,要是有了想法,那天宾馆里就发生了。”

“但是这种事也说不准,万一他兽性大发呢?”

恶魔与天使互相争吵起来。

“小瑾怎么会兽性大发?明明是她馋人家身子。”

“就算他不兽性大发,她就不会兽性大发吗?”

恶魔提出了灵魂拷问,天使陷入了石化。

钟苓子觉得很有道理。

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公孙瑾的锁骨,她整个人又开始发晕。

“拿一盒吧,以防万一。”

她看着琳琅满目的品牌,陷入了纠结。

她之前也没有经验,没有买过这些东西。

“到底选什么牌子的好呢?”

钟苓子很是苦恼。

眼看着公孙瑾就要转身,没有时间给她考虑了,她于是随手抓了一盒冈本。

公孙瑾看了过来,觉得她有些奇怪。

钟苓子心里一慌,假装从这边经过,随后去了旁边的零食贩卖区,拿了几盒巧克力,将那盒冈本藏了起来。

然后,公孙瑾就看着她拿了满满一个推车的零食。

结账的时候,公孙瑾将自己拿的那罐可乐扔了进去。

“帮莪付了吧。”

“哦,好。”

钟苓子故作镇定。

两人一起朝着结账的出口走去。

见公孙瑾一直在旁边呆着,钟苓子不禁有些慌。

“那个,你先走吧,到外面等我。”

“我结完账就出去。”

钟苓子说着,目光躲躲闪闪,没好意思直视公孙瑾的眼睛。

“一起吧,我帮你拿东西。你买这么多零食,一个人拎着很沉。”

公孙瑾瞥了一眼购物车,淡淡地道。

“哎呀,不用你帮我拿,我自己能搞定的。”

眼看着收银员已经开始扫码,钟苓子脚趾都扣在了鞋底上。

心跳得飞快,祈祷他不要看到那盒冈本。

怎么办?要是被他发现了,我会丢脸到没脸见人的。

“你先出去吧,出去!”

看钟苓子涨红着脸,有些羞恼。

公孙瑾虽然一头雾水,但也没过问,只是迅速转身离开。

就在他离开的那一刻,收银员拿起了那盒冈本开始扫码。

“咦?这个货,等一下啊……这个码好像有点问题。我去检查一下。”

钟苓子闻言,血压一阵升高。

就在收银员去计生用品区检查单价的时候。

她心里一阵惶恐,祈祷着公孙瑾千万不要转身。

但是根据墨菲定律,当一件事,你越害怕它会发生,它就一定会发生。

公孙瑾转身朝着这边走过来,钟苓子当场石化,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罐不够喝,我再拿一罐吧。”

公孙瑾又去冰箱拿了一罐可乐,放到了购物车里。

然后,收银员拿着那盒冈本走了过来,当着他的面扫了码,放进了购物车。

公孙瑾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僵住了,思考了片刻,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于是扭头去看钟苓子,眼里满是惊恐。

d(?д??)

钟苓子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一抹绯红从她的脸颊泛起,蔓延到耳鬓,再蔓延到脖颈。

≡ ̄﹏ ̄≡

小脑瓜像是烧开的水壶,仿佛能看到有蒸汽从她的头顶喷出。

完了,没脸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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