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这么急干嘛?慢点啊。”
餐桌上,庄小鱼快速往嘴里扒着米饭,筷子和碗叮叮作响,腮帮子鼓鼓的,嘴角还粘着米饭。
“唔~我吃完了,去找姝儿玩了!”
放下碗筷,小丫头就拿起公孙瑾给她新买的奥特曼玩具,迈着两截小萝卜腿,兴高采烈地朝着外面跑去。
脑后扎起来的麻花辫俏皮地飞扬起来。
“慢点,别摔了!”
“脸上还粘着米饭!”
师晴在后面大声嚷嚷着,却见小丫头一溜烟就没了人影。
“这丫头,天天惦记着她的小伙伴。”
师晴不禁莞尔。
自从钟姝儿搬进了这个小区,她就经常往她那里跑。
两个小姑娘吃完了饭,就约好一起去楼下玩。
“挺好的啊,有人能陪她玩,总比一直宅在家里打游戏好。”
公孙瑾微微笑着。
“嗯,是啊。”
师晴也略感欣慰。
“我记得你们的课表,周三晚上是没课的。”
“演唱会要开了,这是门票。你们俩一起来看看吧。”
师晴说着,从包包里拿出了几张演唱会门票,递给了公孙瑾,然后冲庄晓梦轻轻眨了眨眼。
虽然她暗示得很明显了,但庄晓梦却还是面无表情。
笨丫头,这是老妈我给你们俩安排私人相处的机会。
要懂得珍惜啊!
“不想去,没什么好看的。”
从女儿这里得到这样的回应,师晴大受打击。
“听你唱歌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来来去去就那几首歌。”
庄晓梦淡淡地道。
“什么叫就那几首歌?我所有的专辑加单曲有五百多首!”
“我可是天后唉,天后!你竟然说我的演唱会没什么好看的?”
师晴气鼓鼓的,瞪大了眼睛,像是闹了情绪的小姑娘,一点也没有天后该有的高冷。
庄晓梦略显嫌弃地看了她一眼。
“我反正是不知道,一大把年纪了,还在卖萌扮少女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
遭到来自亲女儿的暴击,师晴脸上的表情一度凝固。
什么贴心小棉袄,明明是荆棘背心!
听着母女俩的对话,公孙瑾忍俊不禁。
关于自己妈妈是歌坛天后这件事,庄晓梦真的没什么感觉。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还是和庄晓梦一起。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
看到钟苓子发来的消息,公孙瑾看了看庄晓梦,回复道:“就现在啊。”
“你呢?”
“我接了一档采访类节目,下午要去录制。只能明天回去了,你帮我向辅导员请個假吧。”
“好的。”
成名之后,钟苓子也变忙了,有不少媒体想要采访她。
她的成名经历太具有励志色彩,出身底层的社会背景,还有着窘迫不堪的过去,以及惹人非议的众多绯闻。
帮庄晓梦拎着行李箱上了动车,两人开始踏上返校的旅途。
她还是习惯性地靠在公孙瑾的肩上,分享他一只耳机。
“晴姨的演唱会,你真的不去啊?”
公孙瑾看着手中的门票,位置在最前排,是最贵的座次。
“不去,没什么意思的。”
庄晓梦摇了摇头。
顿了片刻,她问道:“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
“啊?我啊?”
被她这么一问,公孙瑾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还早呢。现在就这么几首歌。”
公孙瑾笑着道。
“你想听我的演唱会?”
“嗯。”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
“晴姨知道了,会吃醋的。”
公孙瑾现在和师晴是没法相提并论的,不在一个咖位。
论演唱会精彩程度,应该也没人比得上她。
她的头发在出门前洗过,有很清新的薄荷味。
抵在他肩上,很香。
行李箱里放着的,还是她喜欢的零食。
回学校了照例有公孙瑾的一半。
男生宿舍,公孙瑾回宿舍后。
唐福林照旧在打游戏,玩着英雄联盟。
时不时抱怨一句校园网质量太差,然后气得拍桌子,急得面红耳赤。
“哎呦,怎么这么卡啊?”
“又死了!我明明可以杀他的!”
看着灰白的电脑屏幕,唐福林一阵懊恼。
在他的左手边,是摊开的单词本。
公孙瑾印象中,唐福林玩游戏的时间比背记单词多得多。
他没有看上去那么努力。
更确切的说,只是在假努力。
很多人在高中时期就习惯了假努力,自欺欺人。
每天中午第一个到班上看书刷题,但是效率极低,永远活在舒适区,去做自己会的题。
做大量的机械运动和无用功。
对于自己的短板则避而不见,一遇到自己不会的科目,就打退堂鼓。
自以为努力了,其实只是在欺骗自己,好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
收到爸妈给的生活费了,在玩游戏的时候,心里或许就会少些愧疚。
林辉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现身》。
他的书架上多了一排东野圭吾的书。
公孙瑾瞟了一眼。
《空中杀人现场》、《风雪追击》、《拉普拉斯的魔女》、《假面饭店》……
好家伙,全部踩雷了。
“最近迷上了侦探小说?”
“嗯,挺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都看完了,最近准备看东野圭吾的。”
林辉微微颔首。
“阿加莎的《东方快车杀人案》和《罗杰疑案》也挺好的。东野圭吾的,除了你现在手上这本,还有《白夜行》。你买到的这十多本,全是烂作,不用看的。”
公孙瑾也有些无语。
“啊?”
林辉有些懵,微微有些错愕。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的运气似乎有些差。他的好书你没挑到几本,挑的全是他的烂作。”
东野圭吾是个高产的作者,好书确实不少。
《白夜行》大名鼎鼎。
但他的烂作也特别多,尤其是雪山系列,烂得令人发指,辣眼睛的那种。
不夸张的说,用来擦屁股都嫌硬。
当初从《白夜行》入坑东野圭吾的时候,公孙瑾大喜过望,以为找到了宝藏作者。
然后去看了他的其他书,一踩一个雷。
看完《风雪追击》后,公孙瑾就决定不再看他的书了。
林辉看了看自己书架上的书,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应该不会吧,作品质量应该也不会拉特别大。”
看完《嫌疑人x的现身》后,林辉甚至拍案叫绝,大呼过瘾。
然后开始看了《拉普拉斯的魔女》,看到后面,他眉头紧锁。
来回看了看书封面,的的确确写着东野圭吾四个大字,然后开始怀疑人生。
“不是,这……男主有超能力?这不是侦探小说吗?搞到后面,杀人破不了案,是因为有超能力?”
看到这里,林辉果断放弃,又开始看他的雪山系列。
最后合上书的时候,一脸藏狐表情。
欧阳瑞还在外面兼职,没有回宿舍。
自从之前去酒吧玩金花输掉了生活费之后。
欧阳瑞一有时间就会出去打工。
爸爸开学当天睡在宿舍里,节省下一百五十块,还要递到他的手里。
每每想到自己那天赌博的时候豪掷上千块的样子,他就会往自己脸上抽一巴掌。
“这是这个月的工钱。小瑞,辛苦了。”
“没事的!谢谢老板。”
从食堂里离开的时候,欧阳瑞手里还拿着老板给他的员工餐。
一只烤全鸡、一个汉堡、一份薯条,还有一杯可乐。
员工餐吃得很丰盛,不用他花钱。
家里每个月打来的钱,他都存着,再加上送外卖也挣了不少钱。
欧阳瑞看着微信里到账的工资,还有卡里的余额,脚步轻快,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赚钱可以治愈一切矫情,有钱可以治愈一切自卑。”
他从公孙瑾口中听到这句话时,突然觉得自己有被感动到。
“有太多太多魔力,太少道理。”
“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
推门进来的时候,欧阳瑞还哼着《开到荼靡》。
公孙瑾听着,嘴角情不自禁地扬起。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有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
林辉也接着唱了进来,摇头晃脑,一脸沉醉。
“哇,你也听这首歌?”
欧阳瑞有些惊讶。
“这首歌,是我这几年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
“这首迷幻摇滚,真的是太戳我了。”
“公孙,你真是天才!”
“你写的歌,我都很喜欢。”
林辉神情激动。
“你们也看了钟苓子的表演啊!我也看了,我还听到公孙帮她喊加油了。”
唐福林这时也侧过脸,笑着道。
“哈哈哈,钟苓子,加油!”
林辉和欧阳瑞一起笑了起来,模仿着公孙瑾的语气,喊了起来。
公孙瑾也在笑,但那种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都怪那个可恶的粉丝!
现在他的表情包都快成了万恶之源。
在网络上的流传度,仅次于张学友在《旺角卡门》里乌蝇哥的那个“吔屎啦你(ya xi la lei)”的经典表情。
欧阳瑞将烤全鸡放在了桌上,招呼道:“烧鸡,我一个人吃不完,你们要吃的随便拿。”
“烧鸡,哪里有烧鸡呢?”
“我看看,嘶~你点的这鸡,还真的挺烧的!”
宿舍里又扬起阵阵哄笑。
“公孙,我有个表妹很喜欢你,是你的粉丝。”
“莪跟她吹牛,说和你有合影。她不信。我想把我们之前照的照片发给她,装一下逼。可以让我装一波吗?”
欧阳瑞笑着问道。
“可以啊,你想发就发呗。”
公孙瑾欣然应允。
“行。”
“我家里好多人都是你的歌迷,你唱的那几首粤语歌太好听了。”
“你是真不知道,你现在在广东有多火。我回佛山的时候,大街小巷都是你的歌。”
欧阳瑞说着,也很是激动。
“你们能喜欢就最好了。”
公孙瑾倒也没感到很意外。
要说广东地区的人最喜欢的几首歌。
《不浪漫罪名》,《千千阕歌》和《喜欢你》都榜上有名。
公孙瑾不讨厌和室友们接触,还是挺喜欢这种氛围的。
人是社会性动物,即便再喜欢独处,最后还是要回到人群中去。
“对了,师晴的演唱会,周三就要开始了。”
林辉说着,从兜里摸出了两张黑色的演唱会门票,很是欣喜。
“师晴啊,我也想去听。可以买不起票。”
师晴在国内,说是全民偶像并不夸张,演唱会门票也是一票难求。
“我还是托关系弄到的,一张八千多,还不是最靠前的位置。”
“凯蒂是师晴的歌迷,所以我想带她去听。”
林辉说着,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笑容。
“唉,有钱真好。”
欧阳瑞不禁有些羡慕。
唐福林吃着烤全鸡,没怎么说话。
他之前也跟在做了一段兼职,但是觉得挺累的。
做了一个三个星期,结了点钱就离职了。
员工餐确实挺好吃的,但是他总感觉老板看不起他,也不喜欢被老板使唤的感觉。
“一张门票要八千多?这么贵吗?”
公孙瑾有些不解。
“是啊,黄牛们都快赚疯了。”
林辉也有些心疼。
“最前排的票多少钱?”
公孙瑾下意识地从兜里拿出了师晴给他的票。
“最前排的票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都被人内定了。”
林辉说着,随机看向公孙瑾手中的金色门票,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这……这难道就是?”
最前排的VIP票是金色,别说黄牛们了,连演唱会的内部人员都搞不到。
“晴姨给我的。”
公孙瑾淡淡笑着,有些小小的得意。
说真的,在室友面前偶尔装一波,享受他们羡慕又震惊的表情,这种感觉也挺开心的。
“卧槽,我快嫉妒得发疯了。”
欧阳瑞目瞪口呆,喃喃地道。
“有什么好嫉妒的?公孙现在的身份可不一般。”
“而且师晴还是他小姨。”
林辉言语间也满是艳羡,随后问道:“你的票出吗?”
“不出,有人和我一起去的。”
公孙瑾连连摇头。
女生宿舍,易凯蒂托着腮,躺在床上,脚掌轻轻晃悠着,情不自禁地开始傻笑。
“怎么了?今天这么开心?”
“嗯,晴姨周三要开演唱会了。辉辉给我买了门票。”
易凯蒂说着,脸颊微红。
刘婷闻言,不免有些羡慕。
“演唱会门票很贵的吧?”
“嗯,一张八千多。”
易凯蒂说着,也觉得很是心疼。
“哇,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他也太大方了,我也好想要一个这样的男朋友。”
得知一张门票八千多块,庄晓梦却是脱口而出:“这么贵,傻子才会去听,根本不值得。”
王雪彤对着镜子擦着粉底,听着她的话,手中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你该不会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那演唱会门票不是谁都能买的。”
“我托人找了好多关系都没搞到。”
王雪彤本就看她不爽,自然不会放过任何能够呛她的机会。
“是啊,听说最前排的金色门票,都被人内定了。有钱也买不到的。金色票,那都是身份的象征。”
易凯蒂也跟着附和。
“什么身份象征?不过就是一张纸而已。”
庄晓梦嗤之以鼻。
“说得轻巧,隔着大老远都能闻到某人的酸味。”
“你不会就是嫉妒人家吧?”
王雪婷微笑着。
庄晓梦淡淡看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摸出了一张金色的门票。
“你们所说的,身份的象征,就是指这个?”
易凯蒂和刘婷看着那张门票,顿时惊呼起来,嘴巴张得可以吞下鸡蛋。
王雪彤脸上的表情一度凝固,脸颊发烫,有些无地自容。
尤其是看着庄晓梦一脸淡然和不屑。
她心里的嫉妒几乎让她的整张脸都开始扭曲。
“梦梦,这票谁给你的?”
易凯蒂赶忙凑了过来,眼睛一眨不眨。
“公孙瑾给我的,我本来是不想去的。”
“但他非要和我一起去,硬是要把这票塞给我。”
“说不和我一起去听,演唱会就没意思了。”
庄晓梦一脸平静,开始了凡尔赛。
“你和他感情真好。”
“好羡慕你啊。”
享受着刘婷和易凯蒂一脸的崇拜和羡慕。
庄晓梦心里也莫名有些小小的舒适。
女孩子多少都会有些虚荣和攀比心的,高傲如庄晓梦,也不例外。
对庄晓梦来说,演唱会门票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是公孙瑾给的。
所以,和室友们吹嘘的时候,她就会把话题的侧重点放在公孙瑾身上。
“梦梦,公孙瑾好宠你啊。”
“是啊,梦梦,你是怎么调教他的?我家辉辉要是有这么好就好了。”
庄晓梦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嘴角会微微勾起。
呵呵,表面上满不在乎,心里其实得意得要死。
你就可劲炫耀吧!
眼看着庄晓梦又一次成为宿舍里的话题中心,王雪彤脸上的表情又冷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