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24、修罗场的开端(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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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苓子不在学校的第一天,公孙瑾难得地有些不习惯。

这个孤僻骄傲的女孩子,在和他一起走了一段路后,就变得和他形影不离了。

就好像被他“驯服”了的小狐狸。

看到风中飞远的枫叶,他准会想起她。

公孙瑾不是很喜欢黏人的女孩子,被钟苓子黏上的时候,偶尔也会嫌弃。

尽管如此,她吻他的时候,他却也没有抗拒。

今天她没有来学校,公孙瑾就很是想念。

左右看了看,看身旁无人,于是破天荒地给她打了电话。

“喂?怎么突然要给我打电话啊?”

钟苓子接得很快,声音中夹杂着的欢愉,似乎要透过屏幕溢出来。

公孙瑾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想说些什么,却又有些词穷。

“哦,我知道了。”

钟苓子顿时恍然。

“是想我了,对不对?”

她轻轻笑了起来。

“嗯,想你了。”

公孙瑾欣然一笑,轻轻点头。

审视自己的内心,他确实是想她了。

若是让他当着钟苓子这么说,我想你了。

他又会觉得肉麻。

我想你了,不如我喜欢你那么缠绵,但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会一软。

“嘿嘿,我很快就会回去的。节目已经快要录完了。”

“嗯嗯。”

公孙瑾应了一声。

绞尽脑汁也不知道继续该跟她说什么。

钟苓子似乎也在思考接下来的话题。

电话就这样短暂地沉默了两秒,但谁也没有主动挂断。

半晌,公孙瑾突然说了一句让钟苓子觉得很奇怪的话。

“你可以,模仿一下海绵宝宝的笑声吗?”

“嗯?”

钟苓子一脸茫然。

“我听到了,会很开心。”

公孙瑾笑了笑。

钟苓子闻言,先是一愣,旋即眯着眼,深吸了一口气。

“额~呵呵哈哈哈!”

很魔性的笑声,和海绵宝宝几乎一模一样,而且还学到了神髓。

“哈哈哈哈哈!”

公孙瑾当即没忍住,笑得弓着身子,跟个虾米似的。

(不开心的时候建议去听一下海绵宝宝的笑声,有奇效。)

电话里那头的钟苓子听到了他的笑声,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真的这么好笑吗?”

“真的很好笑啊。听到你的声音,会让我觉得很开心。”

公孙瑾柔声说道。

“唔~我可以理解成,你是在表白吗?”

钟苓子脸颊微醺,小脚开心地来回踱步。

“算是吧。”

公孙瑾微微颔首。

“嘻嘻,高冷如你,也拒绝不了本姑娘的魅力啊。”

“是是是。不打扰你了,继续录制节目吧。”

“嗯,好!”

公孙瑾挂断了电话。

抬起头的时候,看着校园里的风景,脸上总是带着笑的。

另一边,钟苓子加快了录制。

关于钟苓子的话题,总是离不开公孙瑾。

“你和公孙瑾,现在是什么关系呢?”

面对主持人的提问,钟苓子相当的淡然,并不慌乱。

“千里马与伯乐吧。”

“我能有今天,他居功至伟。”

“能说一下你的恋爱观吗?”

“我没谈过恋爱,所以没法回答这個问题。”

钟苓子想了想,略显歉意地笑了笑。

“但是公孙瑾曾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妥贴到了心里。”

“他说,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她结婚的。”

说到这里,钟苓子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虽然听起来有些幼稚,但我确实有被感动到。”

“这也是我向往的。”

主持人闻言,微微笑着,指了指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现在在网络上很火。”

公孙瑾和钟苓子火了之后,之前两人骑电动车一起送外卖的照片也被疯狂转载,在内娱算是一股清流了。

这一张,就是公孙瑾骑着食堂档口的破旧电动车,钟苓子坐在他的后座上,笑容格外甜蜜。

“嗯,我也很喜欢这张照片。”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脸颊泛起绯红。

为了给妹妹买药治病,姐姐一天打好几份工。

知道这背后故事的人,心里都会有莫名的感动。

“当时在学校里送外卖,一块钱一单。虽然累,但真的特别开心。”

“那,你喜欢公孙瑾吗?这是你和公孙瑾的粉丝们,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当然喜欢啊。小瑾那么可爱,谁都会喜欢的。”

钟苓子眨了眨眼,一脸天真。

“那,你有在追他吗?”

“没有。”

钟苓子摇了摇头。

同时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没有追,是倒贴”。

“我们还不是恋人关系。”

钟苓子这个回答,也算是给这段时间的绯闻做了一个正面回应。

“促使你进入歌坛的动力是什么呢?”

“进入歌坛的动力吗?”

“那当然是因为钱了。”

钟苓子开始讲起了自己的过去。

“这么说或许有些俗气,但我就是个俗人嘛。”

“不是为了音乐,或者梦想这种高大上的东西。”

“我最初是在酒吧里做驻唱歌手。”

“一天二百块钱。”

“梦想、生活,对我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东西。我在思考的问题,只是今天晚上是吃一块钱的肉包,还是五毛一个青菜包。”

“我和妹妹的生活开销,上学的费用,都是靠我一个人承担的。”

“幸运的是,莪这人生存技能还挺多的。”

“会写点网文,还会唱点歌。脸皮还特别厚,一路摸爬滚打,好歹活了下来。”

“能说一下你写的小说名字吗?”

主持人顿时来了兴趣。

“不行,说了我会社死的,哈哈!”

钟苓子连连摇头。

“靠着稿费和驻唱的钱,我能维持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还挺骄傲的。”

“直到我妹妹确诊了慢粒,这点骄傲就彻底瓦解了。我拼了命地去挣钱,也挣不到一个月两万三千块。”

“网络上有我翻垃圾桶的照片,是路人拍下来的。具体原因大家都知道了。”

“后来,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公孙瑾找到了我。”

“他说,苓子,你想当歌手吗?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我说,我不太行吧。”

“他说我可以的,然后带我去了白金。”

“然后我在张雅娜,张老师面前唱了公孙瑾的《千千阕歌》。”

“她说公孙瑾录这首歌的时候,她听了几百遍,已经不想再听了。”

“但是,她说我唱得可以。”

说到这里,钟苓子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这样,我争取到了这个机会。”

“为什么会选择这首歌来表现自己呢?”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也是因为它具有很特别的意义。”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神情似有些缅怀。

“公孙瑾第一次唱这首歌,是在学校的迎新晚会。”

“我当时准备登台表演,结果他拿了我的吉他,唱了这首歌。”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主持人好奇地问道。

“上学的大巴车上,我坐在他旁边,靠在他肩上睡了一觉。”

“醒了之后,因为不好意思,就偷偷跑了。没想到后面还能碰面。”

“更没想到我们会有今天。”

主持人听着,神情错愕。

“这么有缘份吗?”

“是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我也开始相信缘份了。”

“自从听他唱了千千阕歌之后,我每天都会在酒吧唱一遍。尽管台下没人听。”

“这是我唱得最用心,用了最多感情的歌。所以,当时唱功还很青涩的我,才能打动张老师吧。”

钟苓子说完,最后又补充了一句。

“公孙瑾,是我的贵人。”

访谈录制得很顺利,录制完了以后,她就迫不及待地叫了车赶回学校。

回学校的路上,她心里也满怀着期待。

好像一想到能和他见面,整个人都会很亢奋。

出租车司机放的恰好是她的开到荼靡,这就让她更开心了。

“嘿嘿,回学校的车上,司机放着我们的歌(可爱)”

她迫不及待地给公孙瑾发了消息。

“司机没有认出你吗?”

“我带着鸭舌帽和口罩。”

钟苓子其实也挺激动的,甚至还想告诉司机,这是她的歌。

但想了很久,还是按捺住了心里的激动。

公孙瑾继续在学校里散步,一边走,一边看沿途的风景。

人工湖中的荷叶和根茎都枯萎了,像一堆凌乱的褐色线条堆积在一起。

退休的老教授,带着钓鱼竿和小马扎在岸边钓鱼。

有课的学生们在各个教学楼之间穿行,络绎不绝。

食堂档口,又多了许多兼职的学生,骑着电动车送着外卖。

看到那些忙碌的学生身影,公孙瑾总觉得有些亲切。

回到二楼的食堂档口,公孙瑾看到里面多了一些新的面容。

“一碗牛肉拉面。”

公孙瑾轻轻笑着。

忙碌着的老板娘听到了这个熟悉的声音,回过头来看着他,顿时笑眯眯的。

“呀,熟人来了!”

兼职的几个同学也都笑着打招呼。

老板娘亲自煮了面,还额外附带了两个潮汕牛丸。

“你和苓子的歌,我们都有在听呢。”

食堂档口的点单电脑附带音乐播放器,兼职的学生们闲下来就会听歌。

只要是公孙瑾写的歌,都很受他们欢迎。

“谢谢!”

公孙瑾接过面,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他挑了一筷子尝了尝,还是那个味道,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面条劲道爽滑,汤头也鲜美。

肩膀上突然被拍了一下,公孙瑾下意识地侧目,以为是钟苓子,脸上不禁浮现出笑容。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少女清冷的脸颊。

长发微微湿润,应当是刚刚洗过才出门。

公孙瑾脸上的笑容略微僵硬了一分,但很快就恢复了自然。

“嘿,你也来这里吃面?”

庄晓梦声音轻快,略微有些欣喜。

“嗯,选择困难症犯了。”

“等等我哦,慢点吃。”

“好!”

面上来后,她在公孙瑾的对桌坐了下来。

吃面的时候,两个人都很默契地没有发出声音。

她吃相很矜持很优雅,称得上秀色可餐,只是没有苓子那么活泼。

“牛肉丸,你吃吗?”

公孙瑾看着自己碗的牛肉丸子,总是想到苓子会把筷子伸到自己碗里。

“不要,你的碗里有香菜。”

庄晓梦秀眉一蹙。

“被香菜玷污了的牛丸,已经不纯洁了。就像被尹志平骑过的小龙女。”

她看着公孙瑾碗里的香菜,喃喃地道。

“你这是什么比喻?”

公孙瑾哭笑不得。

吃完了面,两人一齐出了食堂,很自然地走着。

庄晓梦漂亮,但不太喜欢打扮。

米白色的毛绒外套,纯白的高领毛衣。

笔挺的铅笔裤加上高帮马丁靴。

整张脸都是素颜出镜,只有嘴唇上有淡淡的唇釉,显得樱粉色的唇瓣泛着晶莹的光,看起来有些凉薄。

“你穿的有点少吧,不冷吗?”

公孙瑾看向她的铅笔裤,总感觉有些单薄。

“不少啊,有穿秋裤和保暖裤。”

她提起膝盖,挽起裤腿给他看了看。

保暖裤是浅灰色的,有很可爱的龙猫图案。

“你这么喜欢龙猫啊?”

公孙瑾轻轻笑着。

“嗯,龙猫很可爱啊。像一张软软的肉垫床。”

庄晓梦很是认真地道。

她在说这话时,眼睛里总是亮着晶莹的微光。

公孙瑾突然想起来,自己住的房间里也有龙猫玩偶来着。

“我房间里也有龙猫公仔。”

“是我特意放进去的。”

“龙猫很可爱啊。我每次看到它脸上的笑容,就会很开心。”

“所以,我在家里的每个房间都放了龙猫公仔。”

“妈妈的,鱼鱼的,还有你的。”

庄晓梦柔声说道。

“我希望,家里每个人都能开心。”

听到她这么说,公孙瑾心里有些难以言明的情绪。

“梦梦,你现在,还在生晴姨的气吗?”

“早就不生气了。”

庄晓梦摇头。

她顿了半晌,悠悠地道:“我只是在跟自己怄气。”

“我知道她很忙,有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所以我应该理解她,支持她的事业。”

“我会闹别扭,会发脾气,也只是因为自己任性。”

“觉得自己在她眼里没有存在感,所以想闹,让她哄。”

“很幼稚,对吧?”

“我也知道,自己的性格不是很讨人喜欢。有时候,我也会生自己的气,怪自己为什么不能成熟一点。”

她说着,侧目去看公孙瑾,眼底有些许迷惘。

“没关系的,每个人的性格都会有缺陷。”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顿了片刻,他继续说道:“我其实心理有很多问题。”

“童年带来的自卑和敏感根深蒂固,过度的悲观,对自己的人生失望……”

“还很脆弱,甚至想过一了百了。”

“但是……”

公孙瑾回想起了被师晴带回家的那天。

“晴姨说,想听到我的声音在她的车载音乐里响起的时候,我找到了目标。”

“还有你帮我拿回,我爸爸妈妈补偿金的时候。”

“我突然就不悲观了。”

“大家都是在不断和人接触,在生活中不断学习,慢慢弥补自己的缺陷。”

“你只是希望被妈妈多关心下而已,这没什么错啊。”

“而且,你一直都很孤单。”

公孙瑾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庄晓梦任由他抚摸着头,没有抗拒。

“和我一起去听晴姨的演唱会吧。”

“嗯,好。”

这一次,她没有再拒绝。

对妈妈的演唱会,心里生出了一丝期待。

长长的路慢慢走,深深的歌浅浅唱。

沿途的风景如何,公孙瑾不太想用冗长的语言去描述。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用顾城的话描述正好。

两人相约经过操场的时候,能看到有其他院系举办联谊活动。

“呼,终于是回来了。”

下车后,钟苓子朝着校内小跑起来。

一想到等会能见到公孙瑾,她就很开心。

“在哪呢?”

“学校312操场,计院和传媒学院在联谊。”

公孙瑾回复道。

“好,等我吖(可爱)”

台上的男生唱着月亮惹的祸。

庄晓梦说那男生唱得不好,完全没有公孙瑾唱的好听,于是又揪了揪他的袖子,缠着他让他唱歌。

公孙瑾对她有求必应。

她想听哪一首,他就给她唱。

公孙瑾唱歌的时候总是很认真,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不露痕迹。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

月光皎洁,轻拂在他的侧脸上。

庄晓梦看了他许久,突然踮起脚,凑过去吻了他的侧脸。

公孙瑾回过神来,有些错愕。

“梦梦……”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这就是月亮惹的祸吧。”

庄晓梦轻轻摸了摸嘴唇,似乎也在对自己的举止感到惊讶。

恍惚间,她总感觉有人在看自己。

回眸望去,只见钟苓子站在不远处。

两人遥遥相望,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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