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6、我喜欢你的脚(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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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在一个盆里泡脚,公孙瑾不讨厌。

任由她枕在自己肩上,娇小的白皙脚丫在脚背上细细磨蹭。

指甲盖是很健康的粉色,非常漂亮。

偶尔侧目的时候会看见她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漂亮。

她的头发很香,是淡淡的薄荷香气。

挽着他胳膊的柔荑也很是温软。

公孙瑾心情惬意,他喜欢这种淡淡的安逸。

电视里放着宝可梦的一部剧场版,《骑拉帝纳与冰空的花束》。

庄晓梦很喜欢宝可梦,公孙瑾就陪她一起看。

“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

公孙瑾看了看时间,准备回房间。

“嗯。”

庄晓梦站在原地没有动。

“回房间吧,我给你整理好了。”

公孙瑾指了指另一边的房间。

“我……”

庄晓梦欲言又止。

“什么事?”

“给我讲故事呗。”

庄晓梦伸手拉着他的胳膊,目光有些躲闪。

“我累了,我想睡觉。”

公孙瑾打了个呵欠,慢悠悠地进了门,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准备将门关上。

庄晓梦眼疾手快,赶忙快步跑过去,将门抵住,一只脚踏进了房间,略显得意地看着他。

“你想干嘛?”

公孙瑾皱了皱眉。

“不干嘛,你先让我进去!”

庄晓梦笑吟吟地看着他。

“回自己房间去睡。”

公孙瑾略微有些不满。

他晚上还要码字更新《三国》,可不能被她搅和了。

但凡是個正常点的作者,在和漂亮女孩子睡觉和码字之前,都会选择前者。

公孙瑾不一样,他是个敬业的作者,要为可爱的读者们负责。

女人只会影响自己打字的速度。

“你先让我进去,我就回自己房间去睡。”

“你当我傻啊?”

公孙瑾翻了翻白眼。

虽然他很喜欢和庄晓梦相处,但睡一张床还是有些有些抵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自己把持不住,擦枪走火,岂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是对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啊!”

庄晓梦突然尖叫起来,一脸惊恐地看向公孙瑾的身后。

公孙瑾先是被吓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回头,立刻反应过来自己中招。

可还没等他扭过头,庄晓梦一溜烟就钻了进来,活像是一只灵巧的猫儿。

进门之后,她就一下子扑在了床上,开心地打了两个滚。

“这床好软啊!”

她开心地拍打着小腿,像是一只上了岸,活蹦乱跳的鱼。

公孙瑾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起来,别闹。”

他走上前,一把揪住她的衣服后领,像是捏住一只猫猫的后颈皮。

“唔~”

庄晓梦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是不肯动身。

“我去另一边房间睡。”

他话音未落,庄晓梦一下子就从床上弹起,三两下扑上来,挂在他的背上。

“别挂在我身上了,下来。”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我不!”

庄晓梦连连摇头,一双胳膊紧紧揽着他的脖颈,两条腿也缠在了公孙瑾腰上。

“真是拿你没办法。”

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在床边沿坐了下来。

“嘻嘻!”

庄晓梦蹬掉鞋子,钻进了被窝,就露出一双水灵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先睡吧,我熬会夜。”

公孙瑾在庄晓梦脚的那一边坐了下来,用被子盖住了腿。

“干嘛不睡到这边?”

庄晓梦柔声问道。

“因为我喜欢你的脚啊。”

公孙瑾面无表情,伸手挠了挠她的脚丫。

“咦~死足控!”

庄晓梦嬉笑着,故作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公孙瑾没有反驳,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庄晓梦见她不理睬自己,就去看公孙瑾的脚,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的脚底板挠了挠。

公孙瑾觉得有些痒,就往后缩了缩。

“嘿嘿!”

庄晓梦傻笑着,时不时伸手去挠他。

公孙瑾正忙着码字,也没心思搭理她。

见他不理自己,庄晓梦就继续闹腾。

“别闹了!乖一点。”

公孙瑾没好气地看向她,庄晓梦却歪着头,始终都是笑吟吟的,水灵的眼睛快速眨了眨,很是可爱。

公孙瑾本来板着脸很是生气,但看着她的眼睛,就是发不出火,还忍不住笑了起来。

“乖,真的别闹,我现在有正事要忙。”

公孙瑾开始哄她。

“好的,你忙完了跟我说一声。”

庄晓梦很乖巧地点了点头,没再继续挠他。

公孙瑾静下来开始码字,庄晓梦的脚丫在他身上蹭来蹭去,似乎很喜欢他身上的温度。

关于甘露寺这一段,公孙瑾也是很喜欢的。

孙权邀刘备赏风景,比马并肩,尽显意气风发。

这正是三国的浪漫之处,虽然视对方为敌人,但英雄之间仍是惺惺相惜,互相欣赏的。

至于后面的三气周瑜和卧龙吊孝,这两段剧情,喜欢周瑜的书迷们应该很不喜欢。

到时候应该也会引起粉丝们的一阵口诛笔伐。

赶在凌晨前的最后两分钟上传新章节,保住了全勤,公孙瑾就躺下睡觉。

刚刚钻进被子里,庄晓梦的脚就蹭到了他脸上。

公孙瑾伸手摸了摸,总感觉有些冷。

“你的脚好冷啊。”

“噫~果然是死足控,就喜欢摸我的脚。”

庄晓梦的声音从被子里瓮声瓮气地传来。

“你都这么说了,我就当一回死足控吧。”

公孙瑾说完,就将她的脚抱到了怀里,紧紧捂住。

两人抵足而眠。

庄晓梦感受着脚掌处传来的温暖,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傻笑。

一个人睡的时候,她总是觉得脚很冷。

但今晚是不一样的,被他抱着脚的时候,她总是舒适地摆动着脚趾,在他的怀里轻轻磨蹭。

“晚安。”

公孙瑾的声音很轻。

“嗯,晚安。”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

当天夜里,她睡得很安稳。

等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厨房里已经传来了铁锅翻炒的声音。

她穿好衣服下床,发现公孙瑾已经洗漱完,正在厨房忙碌。

“去洗脸刷牙,早餐快要做好了。”

公孙瑾头也不回,将炒好的榨菜和肉丝盛盘,再下锅开始煮面条。

“你在做什么?”

“榨菜肉丝面啊。”

“还有这种面吗?”

庄晓梦眨了眨眼,一脸懵懂。

公孙瑾稍稍愣了一会儿,猛然想到,可能这个世界没有榨菜肉丝面这种小吃。

这种小吃流行于江南地区,做法也挺简单。

至于味道,其实算不上很惊艳,就是很开胃。

“哦,我自己发明的面。”

公孙瑾面无改色,往面里加了一些红油和葱花。

“你怎么会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庄晓梦愈发觉得公孙瑾这个人神秘。

之前在家的时候,公孙瑾用了几个鸡蛋和黄油,在锅里炒了半天。

最后做出来一道叫做“桂花蛋”的小吃。

这让庄晓梦感到很稀奇,这种东西,她从来没见过。

更让她惊讶的,是这桂花蛋还特别好吃。

她和鱼鱼都特别喜欢。

“自己摸索出来的。”

公孙瑾淡淡地道。

“我觉得,以你的手艺,要是出去摆摊肯定能赚大钱。”

“我们校门口摆摊买土豆的一天能挣9000块钱呢!人家日子过得可甜了!”

庄晓梦一脸认真。

“是啊,真是太甜了。”

公孙瑾淡淡笑着。

早餐做得很简单,两碗榨菜肉丝面,热好的纯牛奶。

去超市买了全麦面包,昨晚食材里还有没用完的培根。

培根下锅煎好,很香。

再加上煎蛋和烤肠,一起夹进全麦面包里。

都是些不上档次的小吃,但养尊处优的庄晓梦,却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面,味道不错。”

她喜欢吃酸辣的东西,觉得这个面确实还挺开胃。

“让我挺意外的,我还以为你看不上这种食物。”

她在家日常吃的黄油熟成牛排,都是几千块一份。

公孙瑾还挺担心,她吃不惯这些廉价的东西。

“食物是没有高低贵贱的。”

庄晓梦吃着面,很是认真地看着公孙瑾的眼睛。

“嗯。”

公孙瑾深以为然地点头。

吃完早餐,回学校上课。

庄晓梦身份曝光后,身边的同学态度一个个都变得无比热情,就连平时和她很不对付的王雪彤也变得客气了很多。

试图加她好友的人不胜枚举,进宿舍的时候还会有人跟拍,这让她觉得很不习惯。

以往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倒是没人会格外关注她。

但现在不一样了。

“梦梦,莪和辉辉去看了演唱会,看到……”

刚一回宿舍,易凯蒂就兴奋地大喊起来。

“知道,不用说了。”

庄晓梦的回应一如既往地淡漠。

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从宿舍里搬出去了。

公孙瑾在红莓苑的住处就挺好的。

最关键的是,钟苓子也住在那里。

如果她不看紧一点,钟苓子肯定会趁她不注意偷跑。

下午,结束了课程之后,公孙瑾就和钟苓子上了车,准备前往剧组。

今天是正式录制《笙声不息》的时候。

“昨晚的演唱会很成功呢,我又多了好多粉丝。”

钟苓子托着腮,很是欣喜。

公孙瑾缩在羽绒服里,不怎么说话,像是慵懒的企鹅。

听到钟苓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只是把手伸到她的兜帽后面,那里特别温暖。

下了车,公孙瑾走在后面,又将手揣进她衣服两侧的口袋,然后去摸她的小肚子。

特别柔软,特别暖和。

至于有多柔软多暖和,算了,没必要说,单身狗们是不会明白的。

“干嘛鸭?等会有摄影师过来跟拍哦。”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略微有些脸红。

“手有些冷,让我暖会儿。”

公孙瑾说完,看到摄影团队即将过来了,这才将手从她的口袋里抽出。

“今天是挺冷的。”

钟苓子舒了一口气,脸颊冻得略微泛红。

她抓紧了公孙瑾的手,放进了自己的围巾里。

天色将晚又未晚,只有零星的雪花。

雪落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连带着城市车流的汽笛声都小了很多。

面前的女孩小心翼翼地用围巾包着他的手。

一分与一秒之间,仿佛隔着永恒。

她的发间沾染着些许雪花,秀美的容颜干净无暇,像是枝头纯白的梨花。

琥珀色的眼睛很是清澈,让公孙瑾联想到了《艺伎回忆录》里的小千代。

但她的气质又和小千代是迥然不同的,少了柔弱与令人怜惜,多了些冷冽和桀骜。

唯有在他面前的时候,她才会不经意间展露些许温柔的神态。

“快点,这一幕赶紧拍下来啊!”

“这绝对是能让收视率暴涨的一幕!”

导演一脸姨母笑,也开始磕这对CP。

“摄影师已经开拍了。”

公孙瑾侧目看了一眼,小声说道。

“嗯嗯。”

钟苓子松开手,跟着公孙瑾走进了场馆。

上一期她唱的迷幻摇滚大获成功,这一期的歌手们也开始动了摇滚的心思。

唱歌时飙的高音一个比一个厉害。

连一直唱抒情民谣的陈宝钰也唱的是摇滚乐,用的是烟嗓,别有一番韵味。

摇滚节奏炸裂,旋律激昂,能在最短时间内抓住听众的耳朵。

为了征服这一期听众的耳朵,歌手们使出了浑身解数。

从伴舞到编曲,到舞台效果,都别出心裁。

“这一期大家也很厉害呢。”

“紧不紧张?”

公孙瑾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只是轻轻摇头,神色淡然。

摇滚听多了之后,难免会有些审美疲劳。

耳朵被高音轰炸久了,就想来点轻柔点的按摩。

“我还挺喜欢陈宝钰的民谣的,这一期他也唱的摇滚,有点可惜。”

“是啊,虽然大家都唱得挺好,但是听多了有点腻。”

“杨榆的情歌我很喜欢的,嗓音很甜,但是她今天这首流行摇滚感觉不是很搭。”

第六名出场的是曹休,他的摇滚乐质量非常的高,编曲很是精妙。

由摇滚纯吉他主导的幻听,让公孙瑾联想到了窦唯。

而且曹休今天的表现,出人意料的好,引得观众一致好评。

“今天老曹估计能拿第一。”

“那可不一定,还有人没唱呢。”

辛霖笑着看向钟苓子。

“嗯,保守前二吧。”

陈宝钰笑了笑,连忙改口。

除非公孙瑾再拿出一首不亚于《开到荼靡》的作品,但这个可能微乎其乎。

如果《开到荼靡》放在这一期,那也是毫无争议的绝杀。

但质量这么高的歌,又不是大白菜。

“第七位歌手准备!”

听到节目组的通知,钟苓子这才起身。

“需要我加油吗?”

公孙瑾问道。

“嗯!”

她笑着点头。

“好!”

公孙瑾去了场下,和往常那样大声为她呐喊。

钟苓子看着他,眼里的温柔像是要溢出来。

“接下来请欣赏,如果有来生。”

看到钟苓子登台后,观众们也在议论,猜想她今天会唱什么类型的歌。

“应该还是摇滚吧,上一期,她唱的那首迷幻摇滚很好。”

“是的,我也觉得。”

“但是,我想换一个类型啊。”

钟苓子拿起麦克风,站在了舞台中央,调整了下气息。

咚!咚!咚!

鼓声似心跳一般,令人紧张,又令人充满期待。

出人意料的,前奏是很简单的拨弦吉他声。

温暖而诗意的曲风,一下子将躁动不安的人群们变得安静,仿佛远离了世俗的喧嚣。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金黄的麦田,去给稻草人唱歌,等着落山风吹过。”

钟苓子的声调不像上一期那么慵懒躁动,变得很温柔轻灵。

现场的听众们都愣住了,直播间的观众也始料未及。

就连休息室里的歌手们也都没有想到,她选择的,是截然不同的一种风格。

“这个歌词和曲子,都好清新啊。”

“是啊,听起来好干净。”

辛霖摸着下巴,神情专注。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给我一个人唱歌,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唱到这一段的时候,钟苓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孙瑾。

公孙瑾没有避开她的视线,很是认真地和她对视着。

“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就这样吧。”

轻轻柔柔的声线不急不缓得跟着进场,牵引着听众的情绪带进了温暖的稻田世界。

到了间奏的部分,便是华丽轻快的管弦乐演奏。

每个音阶的乐器都层次分明,浓浓的表现草原上的飞鸟以及风吹的声音。

柔中带力的歌声与音乐旋律完美地融合,提升了整首歌的音乐氛围。

简单而纯粹,纯净却充满力量。

“真好听!”

“这个歌词,好美啊。”

“为什么小瑾写的歌词都那么美。”

“像一首散文诗。”

“苓子也唱的好好听。”

听惯了躁动的摇滚乐后,突然听到这样一首轻柔静谧的歌,仿佛心灵都被净化了一般。

演出结束,休息室里的歌手们面面相觑。

“好吧,我收回自己说的话。”

陈宝钰一脸无奈。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辛霖也不禁感慨。

这一期,钟苓子又奇迹般的拿下了第一。

随后,便是赛后采访环节。

“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有什么感受呢?”

“感受吗?大家都很厉害,都是非常优秀的音乐人。”

“我能拿下第一,有运气成分啦。当然了,主要还是小瑾厉害。”

这一次面对采访,钟苓子谦虚了很多。

“能问一下,这首歌为什么叫如果有来生吗?”

“这一期的主题是如果,可是这首歌里没有提到一个如果。”

面对剧组的提问,公孙瑾从容不迫。

“因为,歌里提到的生活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啊,都只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中。”

“今生无法实现的梦,就只能托付给来生。所以,这首歌叫如果有来生。”

公孙瑾淡淡地道。

歌写得美到了极点,他说的这番话却又残忍至极。

剧组的人闻言,一脸错愕。

直播间更是飘过无数的问号。

“小瑾,你没有心!”

“好残忍啊!”

“为什么要刀我?”

歌词诗意的修辞背后,字字句句都关乎着那些人生中不可能被实现的美好爱情,关乎着那些岁月里无法被磨灭的遥远憧憬。

穿着透明的衣服,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如此种种,都是遐想。

他会逐渐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

这才是真实人生的写照。

钟苓子听着他的话,也愣了好一会儿,后知后觉。

“原来这首歌,是这样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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