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站了。”
公孙瑾轻轻推了推身侧的两个女孩。
庄晓梦睡眼惺忪,揉了揉眼眶,然后开始给公孙瑾揉捏肩膀。
“肩膀麻了吧?”
“还好。”
公孙瑾轻轻摇头。
另一边的钟苓子看着她这般亲昵的举动,有些不喜。
到学校后,公孙瑾先是回了宿舍一趟。
看着走在前面的庄晓梦,钟苓子出声叫住了她。
“庄晓梦,我有事要和你说。”
“什么事?”
庄晓梦回眸望向她,不冷不热。
“我……已经和公孙瑾在一起了。”
钟苓子走到她面前,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她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庄晓梦闻言,先是一愣,然后脸上浮现出一抹转瞬即逝的失落,眼神变得迷茫,失去了焦距。
随后,她又很快将这抹失落收敛,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释然。
也许她心里早就已经有预料了,只是还不愿意接受。
“嗯,我知道了。”
庄晓梦微微颔首,心里突然变得空落落的。
“我,不是很喜欢你和他靠的太近。”
钟苓子说道。
“没人希望,自己男朋友和其他女孩子这么亲密。”
“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吗?”
“他没有跟你说,也是碍于晴姨的情面,不想把关系弄得难堪。”
“能够理解的。”
“你,和他进展到一步了?”
庄晓梦仍旧有些不甘心。
“已经做了。”
钟苓子没有避讳。
庄晓梦闻言,瞪大了眼睛看着她,神情错愕。
“什么……时候?”
她声音干涩,心情极不平静。
“就是唱完《野子》后,回去的那一晚。”
钟苓子不想对她隐瞒。
“那段时间,因为舆论的影响,我情绪很低落。”
“是他一直陪着我。”
“回去的晚上,我忍不住吻了他,问他,能不能和我在一起。”
“他答应了,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没等她说完,庄晓梦就不耐烦地打断了她。
“行了,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说完这句话,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
半晌,她平复了下心情,这才慢慢说道:“让我说祝福你们的话,我说不出来。”
“我只能祝公孙瑾幸福快乐。”
说完,她就转身离去。
和刚来这个学校时一样,孤身一人。
公孙瑾回宿舍拿了书本,下楼的时候,正好看到庄晓梦一個人远去的背影。
“你和她,说了什么?”
他看向钟苓子。
“把我们的事交代清楚了。”
“总是这样,不好。”
钟苓子柔声说道。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是该把事情说清。”
见公孙瑾没有生气,钟苓子也略微安心了一些。
去教室上课的路上,钟苓子同往常那样,给他买热乎的烤奶。
去买奶茶的时候,正好在店里碰到了卓羽凡。
两人目光短暂地接触后,又迅速移开。
同样都是漂亮的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
因为遇到了不同的人,有了不同的选择,最后成就了两种人生。
卓羽凡没想过钟苓子会有今天。
曾经过得那么落魄的人,现在飞上枝头变了凤凰。
而她还要接客,同各种油腻的男人混迹在一起。
这巨大的落差,不得不让卓羽凡生出嫉妒的心理。
她嫉妒钟苓子所拥有的一切。
钟苓子觉得卓羽凡现在依然是漂亮的。
身上的羽绒服很是昂贵,从头到脚的穿搭都不便宜。
但除了漂亮,她身上再无其他可以让钟苓子欣赏的地方。
“给!”
钟苓子回到了公孙瑾身旁,递过去奶茶。
两个人在校园里一边走,一边用奶茶暖着手,安享着片刻的静谧。
去教室上课的时候,钟苓子还是坐在公孙瑾的身旁。
庄晓梦一个人坐在最前排,孤零零的,没有和公孙瑾待在一起。
熟悉两人关系的,都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
易凯蒂也难得地没有和林辉坐在一起。
这让公孙瑾感到有些意外。
没一会儿,卓羽凡走了进来,当着众人的面,笑意盈盈地在林辉的桌上放了杯奶茶。
她看向林辉的目光很是温柔,还有些少女的娇羞。
“烧鸡也会害羞吗?”
钟苓子淡淡笑着,在公孙瑾耳边小声说道。
“怎么?瞧不起烧鸡?”
“人家可是体力劳动者,赚的是辛苦钱。”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欧阳瑞看着对林辉眉目传情的卓羽凡,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这种感觉很奇怪。
他明明知道卓羽凡不是个好女孩,但看到她和林辉走得那么近,心里还是会有一丝可耻的不舍和失落。
这种不舍,就像一种奄奄一息的卑贱野草,不管被火烧多少次,它始终一息尚存,还会留着种子,等待着再次萌发的那一天。
“谢谢。”
林辉微微笑着结果奶茶,倒也没有抗拒。
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他和这卓羽凡,已经成了长期的床伴。
其实他本来是拒绝的,但是卓羽凡不要他的钱,每次去酒店都是她主动开房。
剩下了花钱买烧鸡的钱,林辉自然很乐意。
毕竟,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但这样一来,易凯蒂就很不开心。
总感觉头顶上带着绿油油的帽子。
王雪彤总是笑她,她戴的绿帽子有几层楼那么高。
看着林辉和卓羽凡眉来眼去,易凯蒂冷哼一声,坐到了庄晓梦的身旁。
她在宿舍里,和庄晓梦还算是能聊得来的。
“梦梦,你说,两个人如果不做,是不是就是等于不爱。”
易凯蒂趴在桌上,很小声地问她。
“为什么要这么问?”
庄晓梦心情不佳,也想找个人说话。
面对她的提问,倒也没有置之不理。
“是王雪彤说的。”
“她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动物。”
“如果你愿意,而他没有和你做,那就说明,他对你没意思,而且根本就不爱你。”
庄晓梦闻言,只是摇头。
“不是这样的。”
“男孩子爱不爱你,和他愿不愿意和你做,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灵与肉是可以分离出来的。”
“有些人觉得,和谁做都可以。即便是不爱的人,也来之不拒。”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有个人物叫阿里萨,他一生有几百个情人,但他最爱的人始终是费尔明娜。”
易凯蒂对此不置可否。
“可我的爱情不是这样的啊。”
“书里不会有真正的人生。”
她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表情变得前所未有的认真。
庄晓梦闻言,神情微怔。
书里不会有真正的人生。
这句话,莫名地刺痛了她。
“上个周末,我去辉辉宿舍楼下等他的时候,看到了卓羽凡在等他。”
“你知道吗?那个女孩子真的好不要脸。”
“她竟然还主动找上我,说辉辉和她睡觉了。”
“让我和他分手。”
易凯蒂嘟着嘴,越说越觉得委屈。
在宿舍里面,易凯蒂是心智最单纯的一个,很恋爱脑的傻白甜。
庄晓梦看不起这样的女孩子,但也不讨厌和她接触。
因为她没有脑子,没有脑子的人一般很好相处。
“那你怎么想的呢?”
“我还能怎么想呢?当然是很难过啊。”
易凯蒂低垂着眼帘。
“我不能没有辉辉的,我真的,好喜欢他。”
少女喃喃地道。
这句发自肺腑的话,不知怎么的,触动了庄晓梦的心。
“傻孩子,人没有了谁都可以。”
“你首先是人,是易凯蒂,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考和理性的人,然后才是林辉的女朋友。”
“你不是林辉的附属品。”
“没有了恋人,就活不下去,这样的人没有完整的人格,只是栖生在海螺里的寄居蟹。”
庄晓梦柔声说道。
她是个足够坚强的女孩子,能够忍耐寂寞,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人格。
就算没有了公孙瑾,她也可以一个人好好生活。
只是比以前孤独一点罢了。
“梦梦,我也想像你说的这样。”
“可是,我做不到啊。”
易凯蒂捧着脸,轻轻抿了抿嘴唇。
下课后,她跟在林辉的身旁,小心翼翼地问道:“辉辉,莪们什么时候做啊?”
林辉微微一愣,有些意外地看向她。
“有很多女生都做过了,她们还问我,有没有和你做过。”
迈出过那一步的人,都是成年人,可以无所顾忌,毫不避讳地谈起xing。
易凯蒂也想像她们那样,从女孩子变成成熟的女人。
不单单是身体上,还有灵魂上。
于是问林辉,她和他什么时候做。
林辉淡淡笑着,伸手摸摸她的头发,温柔地看着她。
“以后会的。”
“以后是指什么时候?现在不行吗?”
易凯蒂傻乎乎地问道。
“你还小,还只是个孩子。”
林辉温柔地理着她的头发。
他觉得易凯蒂是个好姑娘,干净得从来没有被这个糟糕头顶的世界污染过。
所以,肮脏如他,竟然也想让她一直干净下去。
“哦。”
易凯蒂淡淡应了一声,耷拉着脑袋,有些失落。
见她有些不开心,林辉又柔声说道:“我们去吃海底捞怎么样?你最爱吃这个了。”
“好!”
易凯蒂抬起头,眼里亮着晶莹的微光,那张清纯可人的脸又有了笑容。
林辉脸上的笑容更甚,易凯蒂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个很好哄的姑娘。
吃完海底捞,回学校的路上,易凯蒂拿着袋子里的发条小汽车玩具,玩得不亦乐乎。
林辉送她回了宿舍,从衣服兜里摸了一根烟,点燃,吸了几口。
晚上答应了卓羽凡一起出去约会,他便回了宿舍打理头发,将皮鞋擦亮。
那身像教父的行头永远都是干净如新。
“你跟易凯蒂,闹了矛盾?”
公孙瑾问道。
“嗯,因为我不想和她做,她不能理解。”
林辉对着镜子涂着遮瑕膏,头也不回。
“为什么?”
欧阳瑞有些不理解。
“如果以后有一天,我和她不在一起了,可以给她留一条后路。”
“这样一来,以后和她在一起的人,就不会介意她不是处。”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
公孙瑾闻言,倒是有些诧异,林辉的这番话竟然和他之前对钟苓子在酒店里说过的一样。
“你既然这么爱她,那就不该这样伤害她啊。”
欧阳瑞忍不住说道。
“是她主动招惹我的,我在答应她做她男朋友前,就和她说清楚了,我是个滥情的人。”
“但她执意要和我在一起,就像扑火的飞蛾。”
“恋爱中的女孩和飞蛾一样,都是没有灵魂的,只凭本能行事。”
林辉涂完遮瑕膏,又在头发上喷了点发胶。
“当然了,我也有必须答应她的理由。”
他整理了下衣服的褶皱,掸了掸不存在的灰尘。
“凯蒂,她太干净了,如果遇人不淑,被其他的人渣毁掉了,我会很难过的。”
“我不想看到这么美好的人,在天真烂漫的年纪里被毁掉童贞。”
“所以我要当她的男朋友,将其他人渣挡在外面,保住她的那份纯真。”
“直到,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
他扣上纽扣,低垂的眼帘很是温柔,像一个体面的绅士。
“那你就不怕,你弄丢了她。让别的男的捡了便宜。”
“如果有那一天,那她离开我的那一刻,应该已经是成熟懂事,且聪明的女人了。”
“我相信她会选择一个像我这样爱她的纯洁,并且比我专情的好男人。”
“这样不是很好吗?”
林辉冲欧阳瑞微微一笑。
半晌,他系好领带。
“凯蒂这样的好女孩,本就不该和我这样的人渣在一起。”
“我从没有爱过一个像她那样美好的人。”
“她像一面镜子,在她面前,我所有的卑劣,所有的龌蹉,所有的蝇营狗苟都暴露无遗。”
“她让我自惭形秽。”
“可我又戒不掉骨子里的卑劣与龌蹉,配不上她的好。”
林辉说完,便拿起雨伞出了门。
看着林辉的背影,公孙瑾也陷入了沉思。
林辉毫无疑问是爱易凯蒂的。
灵魂之爱与肉体之爱如果不能统一,那么又孰轻孰重呢?
他年纪轻轻就阅女无数,经历过无数亲密关系之后,却始终为易凯蒂保留着童贞。
可见灵魂之爱于林辉而言占据了怎样重要的地位。
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阿里萨,十七八岁的年纪,在福音花园惊鸿一瞥。
他爱上了费尔明娜,并且做了很多十七八岁少年情窦初开追求女孩应该做的事。
每天守在那张椅子上,读着动人的情诗,甚至写情书都能写七十几页。
尽管后来他的爱情被费尔明娜的父亲阻止。
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相敬如宾,阿里萨则成了一个在不停猎艳的偷腥者。
漫长的岁月里,他有过622个情人。
他毫无疑问是个滥情的人,可他又始终对费尔明娜恋恋不忘。
跨越了半个世纪后,在古稀之年,还是和她牵了手。
这就是灵魂之爱的重量。
那么,公孙瑾。
你对钟苓子和庄晓梦的感情,属于哪一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