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很美啊,可我不是很喜欢。”
苓子不太喜欢《邮差》这首歌,觉得它像是打碎了自己和公孙瑾之间的童话。
“没事的,我能理解。”
公孙瑾微微颔首。
“其实,《约定》和《邮差》这两首歌,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写好了”
“很久以前,是指什么时候?”钟苓子说。
“在公孙瑾还不是公孙瑾,钟苓子还不是钟苓子的时候。”
“那时候我们还未曾相识。”
公孙瑾淡淡笑着。
“还没有相识,你就写了《约定》?”
“是啊,很神奇对吧。”
“我们后来的故事,和这首歌里描绘的一样。”
“就像,就像写了一个预言。”
公孙瑾也觉得很奇妙。
林夕的歌,写出了他和苓子的故事。
或者说,林夕的歌,写尽了人世间的痴男怨女和悱恻幽怨。
公孙瑾和钟苓子的故事,只是一个缩影。
“那,我们的未来,也会像这首歌里写的这样吗?”
钟苓子拿着《邮差》的歌词,柔声问道。
“我不知道,但无论如何,我都会感谢现在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公孙瑾说。
“嗯,那这首歌,你来唱?”
钟苓子微笑着点头,看向公孙瑾,眨了眨眼。
“好。”
这首歌其实更适合苓子的声线,但她想让公孙瑾唱,公孙瑾也不会拒绝。
同样的曲子,同样的编曲和意境。
钟苓子唱了《蝴蝶》,公孙瑾唱了《邮差》。
同曲不同词的歌,林夕写过很多。
比如广为人知的《十年》和《明年今日》。
再比如《红玫瑰》与《白玫瑰》。
不论是国语还是粤语,都别有一番韵味。
两首对比起来,甚至分不清孰优孰劣。
录音棚里,公孙瑾和钟苓子抱着吉他,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录音棚和床上是钟苓子最喜欢的地方,用她的话来说,就像是婴儿回到了母亲温暖的子宫。
在这两個地方,她可以找到自我,可以尽情地宣泄内心被压抑起来的声音。
她觉得公孙瑾抱着吉他拨动和弦的样子很迷人,清晨醒来时,睡在她枕边的样子也迷人。
她和公孙瑾几乎是不分先后地录好了歌,然后相视一笑。
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时,时间会过得超乎想象的快。
等两人结束录制,看向窗外的时候,天色已经一片漆黑,窗外满是如繁星般烨煜的霓虹灯。
到了饭点,两人一起出了白金大楼觅食。
“老师现在都不骂我了。”
钟苓子搓了搓手,鼻尖微微有些泛红,打呵欠的时候呵出热腾腾的气息。
外面的风有些冷,她缩了缩脖子,跟只受了冻的小鹌鹑似的。
“唉嘿~你身上真暖和。”
她把手伸到了公孙瑾的衣服兜帽下面,贴近了他的背心,然后露出一脸幸福的笑容。
跟随张雅娜练习了一段时间后,张雅娜现在已经不像之前那样骂钟苓子了。
她的进步有目共睹,这是周围的人都认可的。
公孙瑾虽然写歌比较多,出新歌不如她勤快,但训练也没有落下。
张雅娜也很少能挑出他的刺。
“怎么?不骂你,还不习惯了?”
公孙瑾把手揣进了她衣服两边的口袋里,然后摸着她的小肚子,觉得又暖和又柔软。
“那倒也不是。”
“只是有些感慨而已啦。”
“刚和老师接触的时候,我以为她很不好接触的。”
“熟悉后就发现,老师人很亲切。”
“还经常帮我照看姝儿,带她去吃饭,给她买衣服。”
钟苓子说着,言语间满是感激。
“嗯,她是我们的贵人。”
公孙瑾点头,揣着她的衣兜里的手在她肚子上揉了揉。
“你这么喜欢摸我肚子?”
钟苓子侧目看向他,笑了笑。
除了那里和那里,她发现公孙瑾真的很喜欢摸她肚子。
“因为很暖和啊。”
公孙瑾一脸认真地道。
“我的被窝里更暖和,今晚要不要进来?”
她脸颊微醺,脸上带着丝丝坏笑,活像是盘丝洞里的蜘蛛精。
“就这么几天而已,忍不住了?”
公孙瑾有些不解。
“你忍得住?我反正是忍不了,我都快要憋死了。”
钟苓子说着,目光有些躲闪,脸颊泛起迷离的绯红。
“那这几天,你都是怎样解决的?”
公孙瑾打趣道。
“明知故问。”
钟苓子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略显羞恼,伸出手指挠了挠他的肋下。
“先去吃饭吧。”
公孙瑾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
“嗯嗯。”
钟苓子挽着他的胳膊,很亲昵地往他那里靠,将小脑袋靠在他的肩上,满脸笑容。
刚认识的时候,两个人都是很小心翼翼的。
她野性十足,性情暴烈,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
但进展到如今的关系,她在他面前,却变得那么温柔。
温柔啊,这是女孩子与生俱来的能力。
不需要人教,也不需要刻意去学。
当她们有了喜欢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展现出温柔。
两人去了附近的铜锅涮羊肉火锅店,是公孙瑾以前常来的那家。
“好久没来这家餐厅了。”
公孙瑾有些感慨,挽着钟苓子的手去了角落靠窗的位置,在那里可以看到窗外长街的雪景。
穿着雨衣在雪天里穿行的外卖骑手。
戴着耳绒和手套扫雪,冻得脸颊通红的环卫工人。
路边摆摊的馄饨小摊,揭开锅炉时冒出云雾般的雾气。
隔壁是一家花店,隐约能嗅到有玫瑰花香。
期间有捧着花束的年轻人经过,还有身上带着不知名香水味的袅娜娉婷的年轻女人。
水果摊主将苹果精致包装起来,放在漂亮的纸盒里,再撒上一些廉价的彩色糖果,就可以买出一个高价。
摊前围着一圈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高中生。
“今晚是平安夜吗?”
公孙瑾随口问道。
“不清楚,我不怎么关心这些。”
钟苓子摇了摇头,拿起手机看了看。
“12月24号,还真是唉。”
“等会去买点苹果吃。”
她托着腮,看向窗外,往玻璃上呵了一口气,玻璃便蒙上了一层朦胧的雾气。
然后,她伸出手指在上面画了画。
公孙瑾凑过去看了看,是愤怒的小鸟里的猪头。
“嘻嘻!”
她眯着眼笑着,在猪头旁边又画上了个箭头,开始写公孙瑾的名字。
写到瑾的时候,这个字笔画复杂,最后写出来模糊一片,看不清楚。
公孙瑾倒也不生气,只是微微笑着,在不远处呵了一口气,然后也学着她开始画画。
他画了一只红色的肥鸟,顺带在下面画了弹弓,还附带了钟苓子的名字。
等待菜上来的空闲时间,两人这么玩着,倒也不觉得幼稚。
其他座位上也有些情侣,但都是低头玩着手机,各玩各的,都不怎么说话。
“你画的好像啊。”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画出来的小鸟,眨巴着眼睛,觉得简直和游戏里一模一样。
虽然只是寥寥几笔,但极具神态。
“我挺喜欢画画的,也学过一段时间画画。”
公孙瑾微微笑着。
“真的吗?那,给我画一幅呗。”
钟苓子从随身带着的包包里拿出了记录歌词的本子,还有一支铅笔。
公孙瑾来了灵感,就会即兴写上一段曲子和歌词。
所以她会在随身的包包里放一上笔记本和铅笔。
“我试一下吧。”
公孙瑾笑着接过。
钟苓子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
公孙瑾拿起笔,一边打量她,一边小心翼翼地画着她的轮廓。
可画了很久,也觉得不满意。
他画了沙发,画了店里挂在后面的壁画,画了天花板。
画了其他桌吃饭的老人和小孩,也画了情侣。
唯独她的座位,是空着的。
“画好了吗?”
钟苓子伸手接过,发现他素描的功底是很好的,阴影和线条,人物比例也都很好。
可是,画里却并没有自己。
“我想,我可以画出周围所有人,但唯独画不出你。”
公孙瑾有些无奈。
“因为你真的很美啊。”
“一看到你,莪的眼睛就无法移开视线。”
“这支笔也显得笨拙不堪。”
他说着,低垂着眼帘,目光中浮现出淡淡的温柔。
“行吧,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吧。”
钟苓子微微笑着,双手捧着脸,看着公孙瑾的眼神也很是柔和。
少顷,冒着热气的铜锅和片好的羊肉,小料都一齐呈上。
公孙瑾拿起小碗,帮她调蘸料。
“我不怎么爱吃花生酱的,还少了我最爱的香菜!”
听她这么一说,公孙瑾这才后知后觉。
以往他和庄晓梦来这里吃火锅的时候,他就是这么给庄晓梦调的。
梦梦喜欢花生酱,不爱吃香菜。
给她这样调蘸料,都成了习惯。
“行吧,我再给你调一份。”
公孙瑾回过神来。
冬夜里的火锅很香,吃起来的时候,全身都会暖和起来。
钟苓子吃了很多,时不时仰起头,发出被烫到的声音。
涮好的羊肉在口腔里打了好几个滚,这才会咽下。
“啊!烫烫烫!”
然后用力拍打着胸口,像是吞下了滚烫的木炭,一直从咽喉烫到胃里。
“吃那么急,又没人跟你抢。”
公孙瑾吃的不怎么多,只是将涮好的肉夹到她碗里,微笑着看着她。
这小猪,还是一如既往的能吃。
吃完碗饭,她挽着公孙瑾的胳膊,在商业街逛了逛。
“要不要买些包包什么的?”
公孙瑾不太懂女孩子的心思,但是知道女孩子都会喜欢这些。
“不用。”
钟苓子摇了摇头。
“口红和衣服呢?”
“品牌合作商送我的不少。”
钟苓子继续摇头。
她现在接的奢侈品代言不少,从服装到化妆品,再到包包,都一应俱全。
“而且我也不喜欢这些东西。”
“那,你想要什么呢?”
公孙瑾问道。
“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
钟苓子欣然一笑,轻轻哼唱起来,歪着头看向公孙瑾。
灯红酒绿的街头,往来的恋人们挽着彼此的手。
满天细雪落下,像是漫长冬季里撒下的霜糖粉。
落在少女的兜帽里,落在她的发间,落在她纤细的眼睫。
公孙瑾凑过去,微微俯下身,吻了她。
“这个吻,是什么味道的?”
她舔了舔嘴唇,笑意盈盈地看向公孙瑾。
“羊肉火锅味的。”
“哈哈哈哈!”
她笑得花枝乱颤,挽着公孙瑾的胳膊,踮起脚凑到了他面前,哈了口气。
满是香菜和羊肉的膻味,对不喜欢这两种味道的人来说,简直是地狱。
“苓子,你想要花吗?”
公孙瑾看着花店里进出的亲密恋人们。
“想送女孩子花的时候,不要这么说哦。”
“这样说,一点都不浪漫呢。”
钟苓子摇了摇头。
“那我该怎么说呢?”公孙瑾问。
“你应该说,苓子,我想送花给你。”
钟苓子柔声说道。
“苓子,我想送花给你。”
公孙瑾顺着她的意愿,重复了一遍。
“不要买太多哦。”
“玫瑰花很贵,一枝就够了。”
公孙瑾进花店之前,钟苓子微微笑着。
花这种东西,虽然是很美啊。
可它太贵了。
如果公孙瑾非要送她一大捧玫瑰花束,钟苓子会觉得他是浪费钱。
有买花的钱,还不如带她去吃顿好的。
没一会儿,公孙瑾拿着一枝玫瑰走了出来。
“没有花钱,店主放的是我的歌。”
“她给我免了。”
公孙瑾笑着将玫瑰递过去。
“那就再好不过了。”
听到没有花钱,钟苓子开心地眯着眼,伸手接过这只玫瑰,凑到了鼻尖。
花香很浓郁,芬芳扑鼻。
“这朵玫瑰是什么品种?”
“卡罗拉,花色是最标准的玫瑰红,花朵大而饱满。就像是玫瑰花里的女王。”
“我觉得这种花很适合你。”
公孙瑾一直都觉得,如果要用红玫瑰去形容苓子,她应该就是卡罗拉了。
“嗯,我很喜欢它。”
钟苓子一手挽着公孙瑾的胳膊,一手拿着玫瑰,笑得格外开心。
花店门口,有人穿得西装革履,梳着油头,打扮精致,手里拿着大捧的99朵玫瑰,做了十足的准备,鼓起勇气向喜欢的人表白,却惨遭拒绝。
年轻人捧着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玫瑰,在原地踟蹰,看着偌大的城市,不知道该给谁。
偶然间看到从身边经过,挽着少年胳膊的少女,手里只拿着一朵玫瑰花,却笑得格外甜蜜。
他又低下头看了看怀里捧着的花束,久久无言,最后蹲在路边开始抽烟。
爱情这东西,跟买了多少玫瑰没有关系。
“既然是平安夜,那也买点苹果吧。”
途径水果店的时候,公孙瑾还是停下脚步。
“不用买那种包装好看的,华而不实。”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叮嘱道。
像是结了婚,精打细算的小夫妻。
“我知道的。”
两人进了店,花了十几块钱,买了一大袋苹果。
对于那种放进一个纸盒里打扮一番,价格就翻好几倍卖出去的苹果。
钟苓子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表示不能理解。
当天夜里,两人没有回婵海湾的房子,而是去了红莓苑的别墅。
到家的时间有些晚了,但对于想要过二人世界的两人来说,不管什么开始,都不算晚。
夜深了,两人大被同眠。
钟苓子柔软的双臂绕着公孙瑾的脖颈,泛起酡红的脸颊,亲昵地贴在公孙瑾的胸膛,一脸满足。
“我还想再来几次。”
“几次?”
“我也不知道,我不喊停,你就继续。”
公孙瑾伸手揽着她的背,轻轻拍着。
雪夜里,有夜莺在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