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56、我们之间是不是隔了沧海呢?(1 / 1)被拐走的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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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二月下旬的到来,各个高校的期末考试也提上了日程。

每到期末的时候,学校的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较多,考试的时间安排也比较紧促。

复习周,老师很体贴地在教材上标注了重点。

平时分是根据课堂表现和考勤来的40%,卷面分占了60%。

荆州商学院的对期末考试的卷面分有要求,必须达到55分以上,才能计算平时成绩。

也就是说,如果考试的卷面分低于55分,就一定会挂掉。

倘若卷面分高于55分,低于60,平时考勤分数合格,没有逃课和旷课,课堂表现也很好。

老师们就可以网开一面,算是上平时分,给你60分及格。

“怎么办啊?我感觉我高数和计算机要挂。”

钟苓子看向公孙瑾,她托着腮,撅着嘴,嘴唇和鼻子之间夹着一根钢笔,看起来很是可爱。

她之前为了赚钱找了数份兼职,后来又当了艺人,整天忙着赶行程。

她在班上上课的时间不是很多。

虽然课上也有认真在听,但毕竟精力有限。

要在短时间内掌握这么多学科的知识,属实有点难为她。

“没事的,有我在。”

前世经历过大学期末考试,公孙瑾心态很平和。

大多数老师都是希望自己学生能过的。

55、58、59,这种接近60的分数,老师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捞一手给你弄成60分。

如果期末真的出现了59分这个数字,那也不是老师故意难为你。

而是分数离及格分差的太多,老师怕你面子上过不去。

“高数的内容无非就是求下极限,很好学的。”

虽然公孙瑾是個数学学渣,但应付考试肯定没什么问题,不至于挂科就是。

计算机就更不用说了,大多爱玩游戏的男生都如数家珍。

大学英语,两人水平都很不错,自然不在话下。

唯一有一点麻烦的,就是宏观经济学的计算题。

但是只要记住几个关键的公式和图像,倒也说不上太难。

几天后,考试周正式到来,公孙瑾也回了宿舍一趟,开始整理教材和给钟苓子补习的资料。

宿舍里另外三人的复习也很是紧张。

“我要是有陶哲轩那么聪明就好了。”

唐福林做着高数题,面露难色。

“欧阳瑞,你知道陶哲轩吗?”

“他是个天才数学家,得了菲尔茨奖。”

他说着,神情中隐隐有些向往。

等会就要正式开始考高数了,可他还是没什么把握。

“行了,不要老是抱怨自己不够聪明。不就几道高数题吗?”

欧阳瑞埋头做着题,头也不抬。

林辉在宿舍里变得沉默了许多。

自从和易凯蒂分手后,他连烟都很少抽了。

也没有出去再和女孩子玩。

卓羽凡可能是真的动心了,多次来男生宿舍找他,甚至开始向欧阳瑞问林辉的消息。

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欧阳瑞和林辉之间的关系又降至了冰点。

宿舍里的气氛变得很微妙。

到了考试时间,一行人带上准考试前往考场。

到考场门口的时候,林辉和易凯蒂两人正好碰面。

易凯蒂装作没有看到他,直接进了门。

林辉觉得她不爱打扮了,不像以前那样喜欢穿花裙子,只是穿着一身军绿色的羽绒服。

连最常见的南瓜色口红也没有涂。

头发也没有编成好看的辫子,额头前的头发有些凌乱。

她好像瘦了些,皮肤也变得苍白了,没有血色。

但他依然觉得凯蒂很美。

林辉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可见到易凯蒂迅速别开了眼神,他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考试正式开始,经过高中三年大大小小无数的考试,还有高考的洗礼。

大学的期末考试,其实算不上什么,并没有太紧张的感觉。

甚至刚开考半个小时,就有人想提前交卷。

看着考场里的人越来越少,唐福林越来越紧张。

后面的两道分值最大的计算题,他怎么也算不出来。

草稿纸写得满满的,他额头上满是冷汗。

铛!铛!

铃声响起的那一刻,他顿时慌了神,将还没来得及填好的填空题和随意填上了几个数字。

“好,交卷了!”

监考老师走下来开始收试卷,唐福林心脏狂跳,顿时慌了神。

出考场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

“完了,欧阳瑞,我要挂科了。”

“没事,还有补考。”

欧阳瑞不以为意。

他复习得还挺不错,所以不怎么担心。

“可是补考好丢人的。”

唐福林嗫嚅着。

“你嫌丢人,你平时就用点心啊!”

“看一会儿书就发困打呵欠想去睡觉,在宿舍老是打LOL。”

“活该你挂科。”

欧阳瑞没好气地道。

唐福林面红耳赤,开始给自己找借口。

“我不是想睡的,是我身体有问题,医生说我高血压,所以想睡觉。”

“你要是像我这样,你就知道了。”

“我可没见你打游戏犯困,别给自己找理由了。懒就是懒。”

欧阳瑞略显不耐地道。

他觉得唐福林这人就是懒,懒也就是算了,还特别喜欢找借口。

在食堂里做兼职做了不到一个月就跑路了,也是觉得累。

军训的时候,抱怨的也是最多。

宿舍打扫卫生的时候,也喜欢偷懒。

相处久了,他也不是很喜欢唐福林的性格。

唐福林闻言,有些无地自容,又支支吾吾地道:“你自己不也经常打游戏吗?”

“是,我打游戏,但我不会挂科。”

欧阳瑞淡淡地道。

唐福林不说话了,回宿舍背了会英语单词,觉得背不下去了,又打开电脑玩起了LOL。

也许是因为期末考试,屏蔽仪生效的缘故,校园网很卡,他玩了没一会儿就气得涨红了脸,开始拍桌子,砸键盘。

声音之大,让林辉和欧阳瑞都连连皱眉。

“不玩了。”

看着卡到上万的ping值,唐福林又关掉电脑,从书架上拿起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

看了一会儿,拿起手机发了微信朋友圈。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紧接着,他又点进王雪彤的朋友圈,观察她的动态。

“在吗?”

良久,他又小心翼翼地给王雪彤发去了消息。

等待她回消息的过程,内心忐忑又煎熬,还有丝丝期待。

……

结课后,学生们的时间也变得充裕。

为了丰富课外生活,两个班的班委们在闲置的教室里组织了联谊活动。

一些有才艺的同学都会主动上台表演。

听闻公孙瑾和钟苓子在国贸二班之后,很多系里其他班上的同学也慕名而来。

庄晓梦本来不想去的,她不喜欢热闹,喜欢待在安静的地方。

思考了良久,她还是给公孙瑾发了消息。

“联谊晚会,你去吗?”

发送过去之后,她又迅速点了撤回。

公孙瑾的消息这时候却发送了过来。

“你想我去吗?”

庄晓梦看着这简短的一句话,手指在聊天框上悬停了很久,然后发送了一个字。

“想。”

“好。”

公孙瑾的回复很简单。

但看到这个回复的瞬间,庄晓梦又不可避免地有些开心。

仿佛心里有一颗凋零的花,正慢慢复苏过来。

联谊的教室是在综合楼的活动室,空间很大。

公孙瑾进门的时候,能看到墙壁上已经挂满了彩色的气球。

桌上也摆满了沙糖桔、瓜子、汽水。

播音专业借来的主持人穿着精致的礼服,普通话流利且标准。

准备表演才艺的女孩子换上了汉服,正在编制发髻,一旁还有同学帮忙涂着胭脂。

公孙瑾进门的时候,屋里的人一齐看了过来。

好似有聚光灯从他的头顶亮起。

“啊啊啊!我老公!”

有女孩子捂着嘴,趴在桌上红了脸。

“别发癫了。”

“好帅啊!”

“本人比上镜后还要好看!”

歌迷们顿时陷入疯狂,教室里变得躁动不安。

公孙瑾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现在的人气有多么高。

他写的那些歌,在前世都曾红极一时,每一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在这个世界衰落的华语乐坛里,可以说是一枝独秀。

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华人都听过他写的那些歌。

若是公孙瑾能多关注网络上的舆论和社交媒体,就会知道自己如今的影响力有多么巨大。

能邀请到公孙瑾表演节目,参加联谊活动的同学都感到很是满足。

一时间,学生们纷纷举起了手机,无数闪光灯亮起,伴随着相机快门响起的声音。

公孙瑾站在门口,目光在人群中游离。

最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静若处子的少女。

庄晓梦身处喧哗之中,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和周围洋溢着笑容,举起手机拍照的女孩显得格格不入。

在众人瞩目之中,他朝着她缓缓走去。

“啊!他朝我走来了。”

“不会吧?真的朝这里过来了。”

在一众女孩们期待的目光中,他在庄晓梦的身边坐下。

“等会想听什么歌?”

公孙瑾轻声问道。

“随便你。”

庄晓梦托着腮,淡淡地道。

两个人之间的话很少,也并不浪漫,甚至听起来有些疏离感。

周围女孩子传来的眼神或嫉妒,或羡慕。

若换作是以前,庄晓梦心里或许会有一丝窃喜。

但现在,心里这一丝窃喜也没有了。

“不去陪钟苓子吗?”

“她不喜欢热闹。”

钟苓子因为之前舆论的事,对同学都没什么好感,所以从不参加联谊和聚会。

公孙瑾能理解她。

“你也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吧。”庄晓梦说。

“嗯,不喜欢。但是,你想让我来,那我就来了。”

公孙瑾微微颔首。

“我向你提要求,你都不会拒绝吗?”

“看什么要求吧。”

庄晓梦没再说话。

联谊晚会的气氛很不错,大学里有才艺的同学很多。

公孙瑾发现了一件让他哭笑不得的事,表演唱歌的同学们,唱的全是他和钟苓子的歌。

《千千阕歌》、《喜欢你》、《如果有来生》等等。

甚至有些皮的女生在唱完了之后,还会让公孙瑾评价。

“唱的很好,可以出道了。”

公孙瑾总是微笑,并不吝惜他的赞美。

听众们闻言,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太识趣的人。

“公孙瑾老师,我是传媒学院,学了很久的音乐。也很喜欢你的歌。”

“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位歌手,您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啊?”

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唱完歌之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公孙瑾这样说。

周围的同学闻言,不禁撇了撇嘴,翻了翻白眼。

“这什么傻逼啊?”

“一点分寸感都没有。”

“想红想疯了吧?”

主持人脸色也有些尴尬。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孙瑾不管怎么回答,都会有些难堪。

正当公孙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庄晓梦开口了。

“他只会给钟苓子写歌,你不配。”

公孙瑾闻言,有些意外,下意识地看向她。

庄晓梦说话没那么多顾忌,也不在意别人对她怎么想。

但公孙瑾不一样,他现在是公众人物,得谨言慎行。

有些时候,他不好开口说的话,庄晓梦不介意替他说出口。

那女孩闻言,脸色一白,往周围看了看。

见同学们眼里都满是鄙夷,只好灰溜溜地离场。

对于庄晓梦不留情面的那一句话,竟然没有人反驳。

甚至大多数人心里都是认同的。

“虽然你没有开口,但我知道你就是这么想的。”

庄晓梦小声地道。

公孙瑾闻言,心里微微有些触动。

她总是很懂他,能明了他内心的想法。

联谊继续,公孙瑾最后在众多歌迷的呼喊声中上台。

上台之前,他又看向庄晓梦。

“唱《蝴蝶》吧,莪想听你唱的。”

半晌,她幽幽地道。

钟苓子唱得很好,但她就是不喜欢。

“好。”

公孙瑾欣然应允。

在台上演唱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台下的她。

仿佛台下只有一个听众,这首歌也只为她而唱。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谁又能忍心责怪?

联谊结束,庄晓梦和公孙瑾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们之间,是不是隔了沧海呢?”

她看向别处,轻声问道。

“没有。”

公孙瑾轻轻摇头。

“可我飞不过啊。”

她的声音,在夜色中变得飘渺。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一只扑闪着翅膀的蓝色燕尾蝶。

若他是庄周,那她就是蝴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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