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二月下旬的到来,各个高校的期末考试也提上了日程。
每到期末的时候,学校的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较多,考试的时间安排也比较紧促。
复习周,老师很体贴地在教材上标注了重点。
平时分是根据课堂表现和考勤来的40%,卷面分占了60%。
荆州商学院的对期末考试的卷面分有要求,必须达到55分以上,才能计算平时成绩。
也就是说,如果考试的卷面分低于55分,就一定会挂掉。
倘若卷面分高于55分,低于60,平时考勤分数合格,没有逃课和旷课,课堂表现也很好。
老师们就可以网开一面,算是上平时分,给你60分及格。
“怎么办啊?我感觉我高数和计算机要挂。”
钟苓子看向公孙瑾,她托着腮,撅着嘴,嘴唇和鼻子之间夹着一根钢笔,看起来很是可爱。
她之前为了赚钱找了数份兼职,后来又当了艺人,整天忙着赶行程。
她在班上上课的时间不是很多。
虽然课上也有认真在听,但毕竟精力有限。
要在短时间内掌握这么多学科的知识,属实有点难为她。
“没事的,有我在。”
前世经历过大学期末考试,公孙瑾心态很平和。
大多数老师都是希望自己学生能过的。
55、58、59,这种接近60的分数,老师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捞一手给你弄成60分。
如果期末真的出现了59分这个数字,那也不是老师故意难为你。
而是分数离及格分差的太多,老师怕你面子上过不去。
“高数的内容无非就是求下极限,很好学的。”
虽然公孙瑾是個数学学渣,但应付考试肯定没什么问题,不至于挂科就是。
计算机就更不用说了,大多爱玩游戏的男生都如数家珍。
大学英语,两人水平都很不错,自然不在话下。
唯一有一点麻烦的,就是宏观经济学的计算题。
但是只要记住几个关键的公式和图像,倒也说不上太难。
几天后,考试周正式到来,公孙瑾也回了宿舍一趟,开始整理教材和给钟苓子补习的资料。
宿舍里另外三人的复习也很是紧张。
“我要是有陶哲轩那么聪明就好了。”
唐福林做着高数题,面露难色。
“欧阳瑞,你知道陶哲轩吗?”
“他是个天才数学家,得了菲尔茨奖。”
他说着,神情中隐隐有些向往。
等会就要正式开始考高数了,可他还是没什么把握。
“行了,不要老是抱怨自己不够聪明。不就几道高数题吗?”
欧阳瑞埋头做着题,头也不抬。
林辉在宿舍里变得沉默了许多。
自从和易凯蒂分手后,他连烟都很少抽了。
也没有出去再和女孩子玩。
卓羽凡可能是真的动心了,多次来男生宿舍找他,甚至开始向欧阳瑞问林辉的消息。
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欧阳瑞和林辉之间的关系又降至了冰点。
宿舍里的气氛变得很微妙。
到了考试时间,一行人带上准考试前往考场。
到考场门口的时候,林辉和易凯蒂两人正好碰面。
易凯蒂装作没有看到他,直接进了门。
林辉觉得她不爱打扮了,不像以前那样喜欢穿花裙子,只是穿着一身军绿色的羽绒服。
连最常见的南瓜色口红也没有涂。
头发也没有编成好看的辫子,额头前的头发有些凌乱。
她好像瘦了些,皮肤也变得苍白了,没有血色。
但他依然觉得凯蒂很美。
林辉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可见到易凯蒂迅速别开了眼神,他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考试正式开始,经过高中三年大大小小无数的考试,还有高考的洗礼。
大学的期末考试,其实算不上什么,并没有太紧张的感觉。
甚至刚开考半个小时,就有人想提前交卷。
看着考场里的人越来越少,唐福林越来越紧张。
后面的两道分值最大的计算题,他怎么也算不出来。
草稿纸写得满满的,他额头上满是冷汗。
铛!铛!
铃声响起的那一刻,他顿时慌了神,将还没来得及填好的填空题和随意填上了几个数字。
“好,交卷了!”
监考老师走下来开始收试卷,唐福林心脏狂跳,顿时慌了神。
出考场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
“完了,欧阳瑞,我要挂科了。”
“没事,还有补考。”
欧阳瑞不以为意。
他复习得还挺不错,所以不怎么担心。
“可是补考好丢人的。”
唐福林嗫嚅着。
“你嫌丢人,你平时就用点心啊!”
“看一会儿书就发困打呵欠想去睡觉,在宿舍老是打LOL。”
“活该你挂科。”
欧阳瑞没好气地道。
唐福林面红耳赤,开始给自己找借口。
“我不是想睡的,是我身体有问题,医生说我高血压,所以想睡觉。”
“你要是像我这样,你就知道了。”
“我可没见你打游戏犯困,别给自己找理由了。懒就是懒。”
欧阳瑞略显不耐地道。
他觉得唐福林这人就是懒,懒也就是算了,还特别喜欢找借口。
在食堂里做兼职做了不到一个月就跑路了,也是觉得累。
军训的时候,抱怨的也是最多。
宿舍打扫卫生的时候,也喜欢偷懒。
相处久了,他也不是很喜欢唐福林的性格。
唐福林闻言,有些无地自容,又支支吾吾地道:“你自己不也经常打游戏吗?”
“是,我打游戏,但我不会挂科。”
欧阳瑞淡淡地道。
唐福林不说话了,回宿舍背了会英语单词,觉得背不下去了,又打开电脑玩起了LOL。
也许是因为期末考试,屏蔽仪生效的缘故,校园网很卡,他玩了没一会儿就气得涨红了脸,开始拍桌子,砸键盘。
声音之大,让林辉和欧阳瑞都连连皱眉。
“不玩了。”
看着卡到上万的ping值,唐福林又关掉电脑,从书架上拿起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
看了一会儿,拿起手机发了微信朋友圈。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紧接着,他又点进王雪彤的朋友圈,观察她的动态。
“在吗?”
良久,他又小心翼翼地给王雪彤发去了消息。
等待她回消息的过程,内心忐忑又煎熬,还有丝丝期待。
……
结课后,学生们的时间也变得充裕。
为了丰富课外生活,两个班的班委们在闲置的教室里组织了联谊活动。
一些有才艺的同学都会主动上台表演。
听闻公孙瑾和钟苓子在国贸二班之后,很多系里其他班上的同学也慕名而来。
庄晓梦本来不想去的,她不喜欢热闹,喜欢待在安静的地方。
思考了良久,她还是给公孙瑾发了消息。
“联谊晚会,你去吗?”
发送过去之后,她又迅速点了撤回。
公孙瑾的消息这时候却发送了过来。
“你想我去吗?”
庄晓梦看着这简短的一句话,手指在聊天框上悬停了很久,然后发送了一个字。
“想。”
“好。”
公孙瑾的回复很简单。
但看到这个回复的瞬间,庄晓梦又不可避免地有些开心。
仿佛心里有一颗凋零的花,正慢慢复苏过来。
联谊的教室是在综合楼的活动室,空间很大。
公孙瑾进门的时候,能看到墙壁上已经挂满了彩色的气球。
桌上也摆满了沙糖桔、瓜子、汽水。
播音专业借来的主持人穿着精致的礼服,普通话流利且标准。
准备表演才艺的女孩子换上了汉服,正在编制发髻,一旁还有同学帮忙涂着胭脂。
公孙瑾进门的时候,屋里的人一齐看了过来。
好似有聚光灯从他的头顶亮起。
“啊啊啊!我老公!”
有女孩子捂着嘴,趴在桌上红了脸。
“别发癫了。”
“好帅啊!”
“本人比上镜后还要好看!”
歌迷们顿时陷入疯狂,教室里变得躁动不安。
公孙瑾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现在的人气有多么高。
他写的那些歌,在前世都曾红极一时,每一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在这个世界衰落的华语乐坛里,可以说是一枝独秀。
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华人都听过他写的那些歌。
若是公孙瑾能多关注网络上的舆论和社交媒体,就会知道自己如今的影响力有多么巨大。
能邀请到公孙瑾表演节目,参加联谊活动的同学都感到很是满足。
一时间,学生们纷纷举起了手机,无数闪光灯亮起,伴随着相机快门响起的声音。
公孙瑾站在门口,目光在人群中游离。
最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静若处子的少女。
庄晓梦身处喧哗之中,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和周围洋溢着笑容,举起手机拍照的女孩显得格格不入。
在众人瞩目之中,他朝着她缓缓走去。
“啊!他朝我走来了。”
“不会吧?真的朝这里过来了。”
在一众女孩们期待的目光中,他在庄晓梦的身边坐下。
“等会想听什么歌?”
公孙瑾轻声问道。
“随便你。”
庄晓梦托着腮,淡淡地道。
两个人之间的话很少,也并不浪漫,甚至听起来有些疏离感。
周围女孩子传来的眼神或嫉妒,或羡慕。
若换作是以前,庄晓梦心里或许会有一丝窃喜。
但现在,心里这一丝窃喜也没有了。
“不去陪钟苓子吗?”
“她不喜欢热闹。”
钟苓子因为之前舆论的事,对同学都没什么好感,所以从不参加联谊和聚会。
公孙瑾能理解她。
“你也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吧。”庄晓梦说。
“嗯,不喜欢。但是,你想让我来,那我就来了。”
公孙瑾微微颔首。
“我向你提要求,你都不会拒绝吗?”
“看什么要求吧。”
庄晓梦没再说话。
联谊晚会的气氛很不错,大学里有才艺的同学很多。
公孙瑾发现了一件让他哭笑不得的事,表演唱歌的同学们,唱的全是他和钟苓子的歌。
《千千阕歌》、《喜欢你》、《如果有来生》等等。
甚至有些皮的女生在唱完了之后,还会让公孙瑾评价。
“唱的很好,可以出道了。”
公孙瑾总是微笑,并不吝惜他的赞美。
听众们闻言,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太识趣的人。
“公孙瑾老师,我是传媒学院,学了很久的音乐。也很喜欢你的歌。”
“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位歌手,您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啊?”
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女孩子唱完歌之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公孙瑾这样说。
周围的同学闻言,不禁撇了撇嘴,翻了翻白眼。
“这什么傻逼啊?”
“一点分寸感都没有。”
“想红想疯了吧?”
主持人脸色也有些尴尬。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孙瑾不管怎么回答,都会有些难堪。
正当公孙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庄晓梦开口了。
“他只会给钟苓子写歌,你不配。”
公孙瑾闻言,有些意外,下意识地看向她。
庄晓梦说话没那么多顾忌,也不在意别人对她怎么想。
但公孙瑾不一样,他现在是公众人物,得谨言慎行。
有些时候,他不好开口说的话,庄晓梦不介意替他说出口。
那女孩闻言,脸色一白,往周围看了看。
见同学们眼里都满是鄙夷,只好灰溜溜地离场。
对于庄晓梦不留情面的那一句话,竟然没有人反驳。
甚至大多数人心里都是认同的。
“虽然你没有开口,但我知道你就是这么想的。”
庄晓梦小声地道。
公孙瑾闻言,心里微微有些触动。
她总是很懂他,能明了他内心的想法。
联谊继续,公孙瑾最后在众多歌迷的呼喊声中上台。
上台之前,他又看向庄晓梦。
“唱《蝴蝶》吧,莪想听你唱的。”
半晌,她幽幽地道。
钟苓子唱得很好,但她就是不喜欢。
“好。”
公孙瑾欣然应允。
在台上演唱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台下的她。
仿佛台下只有一个听众,这首歌也只为她而唱。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谁又能忍心责怪?
联谊结束,庄晓梦和公孙瑾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们之间,是不是隔了沧海呢?”
她看向别处,轻声问道。
“没有。”
公孙瑾轻轻摇头。
“可我飞不过啊。”
她的声音,在夜色中变得飘渺。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一只扑闪着翅膀的蓝色燕尾蝶。
若他是庄周,那她就是蝴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