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串在一起,编成了手链。
相思豆的红色很有光泽,永不褪色,像心形的红宝石。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它的红色从边缘到内部逐渐变深,并且内部特别明亮的红色部分也是心形的。
这种红豆和平时吃的红豆不一样,虽然很美,但是却有剧毒。
平时吃的红豆是赤小豆。
编好之后,公孙瑾将手链放在了茶几上,然后去了厨房,开始熬吃的红豆。
一边熬,一边想钟苓子。
手指上被针刺了几下,虽然没有扎破皮肤,但隐隐有些犯疼。
毕竟,他不怎么接触针线这东西,对红豆手链的了解,也仅限于前世收到的礼物。
当时手上被她缠上红豆手链时,他还很年轻,不知爱情是为何物。
等到想明白其中缘由的时候,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其实错过了很多东西。
但是,他并不觉得可惜。
因为,一想到钟苓子,他这张脸就会泛起微笑。
这世界有一个人能让他想起来时带着笑容,公孙瑾觉得真的很好。
所以在给她编红豆手链的时候,笨拙地被针扎到手指,他也乐得其中。
就像去摘玫瑰被刺扎到手。
“我回来了。”
上完下午的课,庄晓梦回了家。
嗅到了屋子里的香气,她轻轻皱了皱鼻子,看着厨房里熬着红豆的公孙瑾,庄晓梦站在原地看了好一会儿。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格,照在他不动声色又茫然的侧脸。
从额头到眼睫和鼻尖,再到嘴唇和下颚的曲线,都仿佛发着光。
少年腰背挺得笔直,身上的白衬衣洁白如新。
他站在那儿,让庄晓梦觉得,他整个人焕然一新。
仿佛永远都不会有苍老感和经年累月带来的陈旧和腐气。
人可生如蚁,美如神。
大概就是说他这样的人吧。
看了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将背包扔在了沙发上,在沙发上坐下。
茶几上,一串精致的红豆手链映入眼帘。
她先是一愣,然后轻轻拾起。
“这是……要送给我的吗?”
联想到公孙瑾之前说过的话,庄晓梦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了。
现在屋子里就只有她和公孙瑾两個人,钟苓子不在。
那么,应该是送给她的吧?
应该是的。
庄晓梦这样想着,挽起袖子,缠在了自己手上,系好了结。
白皙的皓腕仿佛凝结着霜雪,绕上了一圈红豆后,很美。
她轻抚着自己的手腕和那串红豆手链,将鼻尖贴近了过去。
红豆,有一种淡淡的香味。
此外,她还看到了茶几上有一根针。
顿时联想到公孙瑾将红豆串在一起时,被针扎到手指的情景。
庄晓梦站起身,去了厨房,站在门口安静地看着他。
公孙瑾熬着红豆,有些魂不守舍,心里总是想着苓子。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锅里已经传来了糊味。
红豆熬糊了吗?
公孙瑾见状,哑然失笑。
侧目望去时,这才发现庄晓梦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
她站在那儿,似乎有些话想说,但话到了嘴边,又欲言又止。
似乎是觉得词不达意,她抬起了手腕,将那串红豆手链给他看了看。
“送给我的?”
她在说这句话时,眼底满是期待,还隐隐有些少女的雀跃。
公孙瑾想说不是,这是他为钟苓子编的。
但看着她的眼神,公孙瑾又开不了口,怕她难过。
“你很喜欢?”
“嗯,喜欢。”
庄晓梦看着那串漂亮的手链,喜欢得不得了。
像她这样富有的女孩子,戴在手上的东西都很贵,偏偏就看上了这样廉价的手链。
“喜欢就好。”
公孙瑾淡淡笑了笑。
只是一串手链而已,再做一串就好了。
梦梦喜欢,就让她戴着吧。
看着锅里熬糊的红豆,公孙瑾觉得有些可惜,只好倒掉重新开始熬。
“那个手链上的红豆是相思豆,不是我们吃的红豆。相思豆有毒,不能经常戴。”
他叮嘱道。
“嗯,我又不吃这个,只是当做饰品带着,没关系的。”
庄晓梦微微颔首。
看着手腕上的手链,觉得有些奇妙。
这是有毒的东西,古人却用它来表达相思,倒也是寓意深刻。
思念是一种病入膏肓的疾。
熬好红豆粥之后,公孙瑾盛了一小碗,放在了她面前。
庄晓梦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吹了吹,喂到了嘴里。
红豆熬得香甜软糯,吃起来很香。
她这时才注意到公孙瑾手腕上的那根红绳不见了。
两人朝夕相处,对彼此都很了解了。
有一点变化都能看得很清楚。
“你之前戴着的那根红绳呢?”
“现在在你手上。”
公孙瑾看了看她的手腕。
“哦。”
庄晓梦后知后觉。
这跟红绳,她记得原本是钟苓子缠在他手上的,她手上也有一根。
“我等会要去白金录歌,你要不要跟着一起?”
话音刚落,公孙瑾又觉得有些唐突。
庄晓梦和钟苓子是不一样的。
她不喜欢录音棚的环境。
“好啊。”
“总算是有新歌了。”
庄晓梦连连点头,并不抗拒。
钟苓子出道后,公孙瑾总是在给她写歌,自己发新歌的速度都变得很慢了。
很多人都在等他的新歌。
欣赏着她吃着红豆粥时一脸满足的样子,公孙瑾微微一笑。
黄昏时分,两人一起出门赶往白金。
即便苓子现在不在他身边了,他也不会感到孤独。
虽然,他很难界定庄晓梦现在和他的关系。
黄昏下的大街,夕阳撒下一片鎏金,两人慢悠悠地走着。
途经公园的时候,能看到两只短腿的小柯基远远地碰了面,然后一起撒欢。
两个牵着狗绳的主人,都是很年轻的人,一男一女。
跟在狗子的后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男人略显内敛,偶尔会停下来搓手,紧张得说不出话。
女人则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总是看着他,笑意盈盈。
蹒跚牵着老伴的手,慢慢走着的老年夫妇。
老头子谢了顶,戴着一顶破旧毡帽,老婆子头发花白,但梳理得一丝不苟。
庄晓梦走在公孙瑾的身旁,她想问他。
“我可不可以牵你的手,就像那个老婆婆牵着她老伴那样。”
但是,她又怕等不到他的回答。
心中有万千柔情缱绻,却无法一一言说。
上了公交,两人去了后排的双人座位。
庄晓梦坐在靠近车窗的位置,公孙瑾坐在靠过道的那一侧。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在眼角泛起光晕,让人昏昏欲睡。
开了窗,便有柔和的风灌进来,撩起鬓间的头发。
庄晓梦一个人的时候,很喜欢坐在公交车上,从起点出发,一直坐到终点站。
看看窗外的风景,戴上耳机听几首歌。
把思绪放空,什么也不想,就把自己铺成一张白纸。
在劳累的时候,会让她的精神感到很轻松。
“肩膀借我一下。”
说完,她也没经过公孙瑾的同意,很霸道地枕在了他的肩膀上。
公孙瑾身上的衣服总是很干净很整洁,贴近他的时候,总能闻到他发间清新的洗发水气味,还有衣服被洗涤后的清香。
耳机里正好随机到自己想听的歌,是他唱的《喜欢你》。
庄晓梦将一只耳机戴在了公孙瑾的耳朵上,没一会儿,就听到他的嗓音在耳畔响起。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庄晓梦浅浅笑着,惬意地把脸靠在他肩膀上,挽着他的胳膊,亲昵地磨蹭了一会。
他身上的气息,真好闻啊。
靠在他身上,也好舒服。
难怪钟苓子那么孤僻高傲的人,会这么粘他。
公交到站之后,两人转了地铁,抵达了商业区的白金大楼。
张雅娜跟着钟苓子一起出了国,录音棚里没有了人指导。
公孙瑾一时间还有些不习惯。
“我给咱妈打个电话,让她过来。”
庄晓梦二话不说,直接拿出手机给她拨电话。
她说的是咱妈,这两个字从她口中表述出来毫无违和感。
公孙瑾也没觉得奇怪。
他虽然称呼师晴为晴姨,但早就把晴姨当成自己妈妈了。
“晴姨会不会很忙?”
“她不忙的。”
庄晓梦很是执拗,电话接通后就直接开口:“你儿子要在录音棚里录歌,赶紧过来。”
“好,等我一会儿。”
听到庄晓梦说“你儿子”的时候,师晴也愣了愣,然后反应过来是公孙瑾,便欣然一笑。
“立刻、马上、现在!”
“好好好!”
知道公孙瑾没有和钟苓子一起出国后,师晴挺惊讶的。
庄晓梦现在有了和他单独相处的时间,她也很欣慰。
不出一刻钟的时间,师晴就踩着高跟鞋,步履优雅地走来。
“刚刚和助理正在谈行程,听到你给我打电话,就立刻过来了。”
师晴说着,摘下了戴着的太阳帽,看着站在一起的公孙瑾和钟苓子,微微眯着眼,温柔地笑了起来。
“新歌写好了?”
她也不知道公孙瑾的创作灵感都是怎么来的。
从一开始的惊艳,到后来渐渐麻木,再到现在,她已经习以为常了。
“嗯。”
公孙瑾说着,拿起钢笔和A4纸开始写《红豆》的歌词,顺带写上曲谱和所需要的乐器,流程很快。
“编曲上,您看有没有需要改动的地方?”
他将写完后的曲子递给了师晴。
师晴接过谱子,轻轻哼了哼,然后笑着点头。
“很好啊,已经很完整了。”
“人声部分,现在就可以开始录了。”
“那……晴姨要严格一点,要像张姨那样。”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看着她。
“好!”
师晴点了点头,然后情不自禁地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你以前每次来录音棚,都是很不情愿的,很不喜欢张姨纠错。”
“现在她不在,都有些不习惯了吗?”
“是啊,张姨虽然严格,但是真的教了我很多。”
“还有,晴姨,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捏我的脸?”
公孙瑾总感觉怪怪的。
“哈哈,因为小瑾太可爱了啊,我忍不住。”
“一看到你,总是会想起你小时候。”
“都没有意识到你已经长大了。”
师晴笑容温婉,眼里满是宠溺。
“好了,开始录歌吧。”
她拍了拍手。
公孙瑾调整了下状态,开始录制人声部分。
他的音色较为清冷,也不是很喜欢唱情歌。
但仍然唱出了《红豆》里那种温柔缱绻的味道。
有情,但是不浮于表面。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若人情有情,那是开始,也是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庄晓梦听着他唱歌,眸中荡漾出阵阵涟漪。
在和公孙瑾的感情里,她是选择留恋不放手的那一方。
放不下没什么可耻的。
因为她都没有拿起过。
好不容易才喜欢一个人,怎么会说忘记就忘记呢?
即便公孙瑾和钟苓子在一起了,她也没办法洒脱地和他断了瓜葛。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庄晓梦不知道。
听他唱到了这里,师晴眼神有些恍惚,旋即看向庄晓梦。
看到庄晓梦手腕上戴着的红豆手链后,微微怔住,然后略感欣慰。
“晴姨,我唱的怎么样?”
完整地唱完了整首歌,公孙瑾侧目望向师晴。
“晴姨觉得很好,没什么问题呢。”
“我每次在录音棚里练歌,晴姨都会说很好,然后老师就会在边上一顿臭骂。”
“真的,不信你去问梦梦。”
公孙瑾转而看向庄晓梦。
“真的很好。”
庄晓梦微微颔首。
看着她坚定的眼神,公孙瑾这下放下心来。
录歌的过程,出人意料地顺利。
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有发新歌了,但公孙瑾的状态反而变得更好了。
也许是情感阅历的增长,也许是音乐素养的沉淀。
总之,他把这段红豆的人声部分发给张雅娜时,张雅娜给出的评价也非常高,没有挑出瑕疵。
“今天,咱们回家里聚一聚怎么样?”
离开白金大楼的时候,师晴拉着庄晓梦的手,冲公孙瑾笑了笑。
“好。”
公孙瑾也想回家看看鱼鱼了,住学校后倒是有些想这小丫头。
“行,那我们现在去超市买点菜,回家了一起做火锅。”
师晴眯着眼,挽着公孙瑾和庄晓梦的手朝着超市走去。
在酒柜的专卖区,她买了几罐FOUR LOKO的果味鸡尾酒。
这种酒是易拉罐装的果味酒,喝起来刚入口时味道挺好的,但是喝下去酒味就冲上来了,刚开始喝没有多少的感觉,后面越喝劲越大,后劲十足,一般酒量不是很好的人都抵挡不住。
师晴左右看了看,趁着公孙瑾在挑选肉类的时候,迅速拿了一盒冈本塞到了女儿手里,然后不停地眨眼暗示。
庄晓梦回眸看了一眼公孙瑾,脸一下子就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