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说喜欢我了,怎么不亲我一下呢?”
庄晓梦撩了撩头发,脸颊微醺,目光与他短暂的接触后,又迅速移开。
公孙瑾立刻会意,凑了过去。
两张脸缓缓贴近,能感受到对方扑打在脸上的轻柔鼻息。
少女的眼眸轻轻眨了眨,秋水潋滟。
就在公孙瑾贴近她的粉嫩嘴唇时,庄晓梦眸中却是闪过一丝狡黠,快速往边上躲开。
“哼,不让你亲。”
她微微扬起小脸,略微有些傲娇。
“让我亲一下嘛。”
公孙瑾微微笑着,并不讨厌少女偶尔的俏皮。
“你求我啊。”
她将双手背在身后,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我求你了,让我亲一下。”
“就亲一下。”
公孙瑾双手合十,在她面前作了个揖。
“行吧,既然你都这样求我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地让你亲一下。”
她坐在那儿,双腿并直,双手搭在腿上,交叠在一起,很有千金小姐的矜贵气质。
公孙瑾坐在她身旁,微微凑过去,在她脸颊上点了一下。
月光皎洁,照耀在两人的脸上。
从远方吹来的风撩开她的头发,美艳不可方物。
高架桥上,车流人来人往。
悠远的夜空和辽阔的江面在很远的地方连在一起,水天一色。
庄晓梦轻轻抿了抿嘴唇,又望向公孙瑾,她是想让公孙瑾吻她的唇。
但是少女的矜贵,又让她有些放不下身段。
“怎么了?”
公孙瑾托着腮,微微笑着。
“再亲我一次。”
她盯着公孙瑾的眼睛,目光灼灼。
“求我啊。”
公孙瑾学着她的语气回应道。
“哼,这可是你占便宜的事,还想让我求你?”
庄晓梦瞪大了美眸,撅起小嘴,微微有些气恼。
“好好好,是我占便宜。”
“可是你不也很是享受吗?”
公孙瑾笑着道。
每次他凑过去,将要和她接吻的时候,他准能看到少女脸上浮现出的期待,还有动人的娇羞。
亲吻的时候,梦梦也比他更加主动,更加热烈。
“你亲不亲?”
她嘟着嘴,用小手打了公孙瑾的胳膊一下。
那温温软软的语气,即便是胁迫,听起来也像是撒娇。
“好好好,亲。”
公孙瑾伸手捧着她的脸,轻轻摩挲了一番。
少女的脸颊很是柔软,瓷白色的肌肤摸起来泛起微微的凉意,像是撒下了几缕月光。
粉嫩的唇瓣泛起温润的光泽,像带着露水的花瓣。
公孙瑾贴近过去,吻了她。
很甘甜的味道,像是柔嫩的荔枝。
“唔~”
庄晓梦伸手揽住公孙瑾的脖颈,主动扑了过来。
少女的芳香抱了满怀,她的呼吸变得灼热,扑打在公孙瑾的脸上,眸中盈满了水波如一汪清泉。
清冽的泉水中,满是公孙瑾的倒影。
“在外面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回车上吧。”
公孙瑾说吧,伸手揽住庄晓梦的腿弯,一手扶着她的背,准备将她抱了起来。
感受着手心处的温润,他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能帮我弄干净吗?”
公孙瑾将手掌凑到了她面前。
“哼~”
庄晓梦娇嗔一声,微微有些羞恼。
随后,她又伸出小舌,像小猫喝水一样,在他的掌心轻轻舔了起来。
这个动作,虽然不是很雅致,有些破坏她矜贵小姐的气质,但又很是可爱。
公孙瑾将她抱起,朝着车走去。
庄晓梦伸手搭在他的脖颈上,继续凑过去亲吻他。
大奔的空间很足,这是公孙瑾喜欢大奔的重要原因。
拉开后备箱,将后排的座椅放平,后面的空间就显得异常宽敞。
关上门,将车窗摇了上来。
庄晓梦依偎在他怀里,一双柔软的玉臂紧紧箍着公孙瑾的脖颈,像是黏人的小猫。
夜色之中,又下起了雨。
所有的喧嚣都被淹没在了雨夜里。
江岸边的一朵红色的小花,被雨点打落。
飘在了江面,随着水流飘向远方。
绚丽的霓虹灯,在雨夜里呈现出氤氲的光晕。
良久,两人躺在大奔宽敞的后座。
庄晓梦依偎在公孙瑾的怀里,像是喝醉了酒一样,脸颊泛起丝丝红晕。
公孙瑾将自己的外套盖在她的身上,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唱歌给我听。”
她将侧脸埋在公孙瑾的胸膛,轻轻磨蹭了一番。
“好。”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润了下嗓子,然后缓缓唱了起来。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温柔的歌声在飘摇的雨夜里响起。
车外面的世界,黑暗、寒冷、孤寂。
车里的世界仿佛与世隔绝,空调吹着舒适的风,亮着让人心安的灯光,还有温暖的歌声。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孙瑾浅浅唱着,垂眸望向怀中的少女。
公孙瑾眨巴着眼睛,困扰了她好几年的问题,这时候才终于有了答案。
《月亮代表我的心》,邓丽君的经典情歌。
有很多年轻人不怎么听邓丽君歌,但一定都知道这個人。
这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也是,很多人都不会刻意去听。
但只要有人跟你说起这首歌,你就会很自然地唱出第一句“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这首歌朗朗上口,基本上是个中国人都会唱两句。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莪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孙瑾轻抚着庄晓梦的头发,回顾着自己和她的初识到如今。
也许,从开学那一天领军训服的时候,在人群中的惊鸿一瞥。
两个人的缘分就开始了,注定要走在一起。
看着她的眼睛,为她唱《你的眼神》的时候,她笑得很美。
那一瞬间,应该是公孙瑾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的心动。
“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深深的一段情,叫我思念到如今。”
唱到这里的时候,庄晓梦又在他侧脸上蜻蜓点水般的啄了一口。
《月亮代表我的心》,要说这首歌好在哪里,很多人都是说不出理由的。
没有精妙绝伦的编曲,没有惊世骇俗的歌词,也没有高超花哨的唱腔。
唱这首歌也不需要太多技巧,只要倾注感情就好。
但即便如此,它也能够引起不同层次的人的共鸣,让听众仿佛经受了一遍情感的洗涤和净化。
虽然是一首情歌,但歌词却没有半分庸俗、没有功利、没有私欲。
天上的一轮明月,代表的就是“至纯、至善、至美”的意境。
很简单的一句“月亮代表我的心”,就道出了“爱无须修饰”的真意。
“这才是你真正想要为我写的歌,是不是?”
庄晓梦看着他的眼睛,笑靥如花。
“是。”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首歌,其实在很久以前就写好了。”
“一直想唱给你听。”
“很久以前,是指多久?”
庄晓梦追问道。
“写完《月亮惹的祸》之后。”
“那为什么让我等了这么久呢?”
庄晓梦闻言,微微咬着银牙,一脸幽怨。
“因为树上的果子要等熟了才能落地,月亮到了十五才会圆满。”
公孙瑾伸手掐了掐她脸颊上的肉。
“哼~”
她又扑上来,在公孙瑾的肩上,轻轻咬了一小口。
相互依偎着,温存了好一会儿。
两人这才穿好衣服,踏上归家的旅程。
雨夜里,大奔驶向高架桥。
雨刷将清冽的雨花拨开,露出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道路。
温暖的车灯在夜色中亮着,温情脉脉。
……
在来到德国之前,林辉对这里有不少憧憬,来了以后才发现德国是个schei?e。
出了机场,手机就没信号。
习惯了国内到处都是基站,不管走到哪都有信号的生活,他在这里很不适应。
作为一名海德堡大学哲学专业的留学生,他很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林辉的留学生室友,除了一个华裔以外,剩下两个分别是印度人和英国人。
印度人来自婆罗门阶层,家里在孟买做珠宝生意,很有钱,待人也和善礼貌。
一个是英国人,戴着眼镜,穿着很讲究,看起来很绅士,家里是做奢侈品生意的。
几个室友聊天的时候,也会聊到英国菜。
印度人说英国菜很傻逼,炸鱼薯条难吃得要死。
英国人不乐意了,说他们英国人也不常吃炸鱼薯条,一般英国人也就一星期吃一次左右。
他们英国有很多高档餐厅,有非常美味的意大利菜和法国菜。
最后一个华裔同学是在德国出生的,个子高高瘦瘦,有些书卷气。
生活习惯和纯正的德国土著一样,口音也和海德堡当地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也许因为都是华裔的缘故,林辉和他还挺聊得来。
室友告诉他,他的成长过程中一直伴随着排斥与歧视。
林辉能够理解,德国虽然外国人很多,但说到底依然是个非移民国家。
它有自己的文化圈子,非本民族的人想融入进去,还是很难的。
语言风俗都完全不同的移民,在这里生活自然会被排斥。
世上没有不排外的地方,有人的地方就会排外。
德国的物价在发达国家里不算高,肉类很便宜。
只是工资不算很高,还要面临高额的税收。
但是听当地人说,他们上班时间很短,下午四点半就下班的人比比皆是。
劳动者在这里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保障,不会有人一边喊着“反了你了”,一边用棒球棍击打。
也没有人扎堆地往大学里挤,高中毕业后有过半的学生会去工厂做学徒学习技术。
大家尊重技术工人,不上大学也不会被人歧视。
在这里躺平生活还是挺好的,很安逸。
但是想奋斗,谋求一个更好的未来,这里不见得是一个很好的地方。
所以很多德国人也在往外移民,去福利更好的美国和瑞士。
林辉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节奏。
德国的香肠很好吃,而且价格还特别便宜。
炸猪排和烤肘子也很香,德国黑啤的味道也不错。
下课后,他就喜欢和几个室友在酒馆里小聚。
可惜娱乐活动比较匮乏,生活有些无聊。
唯一让林辉感到欣慰的是,这里风俗业是合法的。
这给他乏味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
里面有不少身材高挑,长相姣好的亚裔。
聊天的时候,林辉用德语试探着问道:“你是哪国人?”
“新加坡。”
林辉闻言,略微有些失望。
独自异国他乡无人识,这种孤独并不好受。
看见和自己相似的面孔,难免会有寒暄亲近的想法。
女孩的口音明显地带着东北的大碴子味,真的让他挺亲切的。
但她说自己是新加坡人,林辉又觉得没那么亲切了。
东北经济不景气,岗位少。
所以很多女孩子都会往外跑。
澳洲、东欧、日本……
风俗业准能看到一些亚裔的面孔。
有些是偷渡过去的,还有些是兼职的留学生。
林辉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这些人的生活方式。
无论你讨厌也好,憎恶也罢。
这个世界就存在那儿,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喝完酒,快速完成交易。
林辉整理好衣服,拿上随身带着的书,准备出门。
女孩看了一眼他夹在腋下的书,书名是中文,《霍乱时期的爱情》。
带书来风俗街的客人是很少见的,未免有些奇怪。
“你是中国人吗?”
女孩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问道。
林辉没有回应,径直出了门。
最近天有些冷,天色阴沉,将要下雨。
他紧了紧衣领,又想起了以前,凯蒂会将他的手,疼爱地包在她的围巾里。
大街上行人很多,他和周围的人始终保持着距离,捂着自己的钱包,时刻警惕着。
德国治安不太好,小偷虽然没有巴黎那么多,但还是有的。
他来这儿买的山地自行车,不到一个星期就失踪了。
买票上了地铁,他看着陌生的人群,对易凯蒂的思念更甚。
他想试着给易凯蒂发个消息,却突然反应过来,地铁上是没有信号的。
德国人确实是喜欢在地铁上看书。
但这并不是因为公知说的德国人爱看书陶冶情操。
只是因为,地铁上没有信号。
林辉找了个地方坐下,又翻开了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公孙瑾说他是个阿里萨式的人物。
林辉也希望易凯蒂会是他的费尔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