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阳光之南1(1 / 1)茶渐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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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卡斯特地貌,视野所致皆是石峰林立,脚下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坠入深深的溶洞中。

因为南方丰沛的降雨和地下水经年累月的渗透腐蚀,导致了这一奇特的地形。任何人孤身在这里都会感觉沮丧,但詹姆斯除外。

他告别妻儿,孤身越过精灵族的耳语之森,前来阳光之南寻找突破强者桎梏的契机已经一个月了。

但他整整花费十七天才走出了森林。

这是一趟十分糟糕的经历。

在旅程里有好几只伪装得很好的独角森蟒差点一口吞了他。

有铺天盖地冲着他爬过来的大如拳头的红色蚂蚁,只因为他一个不小心踩到微微坟起的草地。

还有一次在小溪边洗去一身疲惫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小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携带了一只硕大的吸血虫,它的身体已经肿得两根手指那样粗。

当然,詹姆斯很仁慈的用信仰的方式,在火堆中净化了它。

如此让人心情变得糟糕的事情还有很多,咬一口痒上好几天蚊子或者一口就致命的蜘蛛.....好吧,就让这些不好的记忆都留在可恶森林吧。

这里虽然荒凉,但能惬意晒太阳的感觉真好。

不像那密不透风的森林里,就连无孔不入的阳光都无法将恩泽普及。

走出耳语之森的詹姆斯,完全没有形象的大字型躺在岩石上,眯着眼睛感慨。

他身上带的小包裹里面已经快空了。

盐巴最多只能撑十天,伤疮药只够用两次,至于备用的衣服早就各种意外中破损撕裂了。还好,背上的两把直刀还在,腰间上的长匕首依然锋利。

南方的阳光,即使是在暮冬时节也很强烈。

这时候如果有一点微风拂过,就会让晒太阳的人儿感恩上苍的仁慈。

但是詹姆斯却不领情,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迅速的拔出了双直刀。

他特地挑了个下风口晒太阳,每一阵清风的来访,都能分辨出是阳光的芬芳还是危险的来临。比如这阵风掺杂了一些别样的气味,凶兽的味道。

詹姆斯从十七岁成为高级战士以后,走南闯北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奇离古怪的事情和物种,但是他真没有见过高达两米的猫。

在他的脑海里,猫是一种没有威胁的动物。

无论是长着尖锐獠牙的野猫,还是被剪去爪子抱在贵族小姐怀里的家猫,只要一颗小石头都可以送入死神的怀抱。

而眼前的这只,显然不在常理之内。

这是一只岩斑猞,花白相间的毛皮让它和岩石融合在一起,集善伪装。

如果不是刚好一阵风带来了它的气味,詹姆斯还真发现不了匍匐前进的它。

詹姆斯暗道了声侥幸,做好了搏杀的准备。

也许是被猎物发现了的关系,岩斑猞站了起来。

它的尾巴很短,四肢粗长而矫健,头顶上耸立着两只耳朵,尾端有如钢针般尖锐的黑色簇毛。两颗獠牙很苍白,几乎和詹姆斯的手掌一样长。

阳光之南在精灵族口中的称呼是“遗弃之地”,寓意着这里拥有太多危险,不适合亚人族与人族生存。

不过,眼前这只岩斑猞对于詹姆斯而言,还谈不上危险。

虽然它的粗壮的四肢赋予了快如闪电的速度,每一次发起进攻,在詹姆斯的眼里都只是一道灰白色的光影,但詹姆斯每一次都能横刀将它逼退。

两者的实力并不在一个层级上。

这只岩斑猞长得很唬人,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战士巅峰境界,对詹姆斯的威胁不大。

所以,带着好奇心理的他一直都有所保留。

毕竟他还要走向更南、更远的地方,熟悉一下这里凶兽的战斗方式很有必要。

比如,以后如果遇上更强大的岩斑猞,今日的经历说不定让自己拥有了逃命的希望。

当然了,在生死搏杀中放水,是不会好果子吃的。

不过一刻钟,詹姆斯的身上已经有了好几道抓痕,鲜血从伤口渗透染红了破损的衣服。

该死的!

这是我最后一套衣服!

詹姆斯有点生气了,在一个传承了上千的显赫家族中长大,对仪表很在意的他收起玩戏的心理,聚精会神要给惹怒他的畜生送上致命一击。

双方都认真了,战斗就变得很血腥。

不过陆续出现的伤口,都是在岩斑猞的身上。

虽然它的速度真的很快,却难不倒搏杀经验十分丰富的詹姆斯。

管你速度有多快,我只想将你的头颅砍下来。

詹姆斯这种直取要害的战术,让善于偷袭而不善于正面搏杀的岩斑猞很被动。

它的爪子有无数次机会让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增添伤口,但代价却是要被闪着冷光的钢铁砍在脑袋上。

它相信自己的脑袋比不上钢铁坚硬。

所以当肋下又一次被划了一道伤口以后,它决定退缩了。

饿一顿不会死,这么纠缠下去会死。

它对自己的速度很有信心,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赶不上它的。也正是因为这个信心,让史上死得最悲催的岩斑猞诞生了。

当它转身逃跑的时候,知道追不上的詹姆斯,直接将手中两把直刀都抛了出去。

速度比逃跑的岩斑猞还要快。

一把差之毫厘的擦着它的前肢扎入了被腐蚀的岩石中,力量很大,直至刀把柄。

另一把就岩斑猞疯狂变得疯狂。

因为近一米的刀身,直接从它的下体洞入了体内。

这种惨无人道的遭遇,让它疯狂的嚎叫着,原本高速向前的四肢死命的挠着脚下的岩石,锋利的爪子刨下很多石屑,长满尖牙的大口也在没有目的的啃着石头,试图转移来之后庭的疼痛。

疯狂了挣扎了近一分钟,它才迎来了解脱。

詹姆斯看着在痛苦挣扎中死去的大猫,感觉自己背后腰部以下都凉嗖嗖的。

火神在上,他真不是故意的。

抛直刀的时候瞄准的大猫的后腿,就是手滑了,扔高了一点......

“撒唧唧...撒唧唧...”

没等詹姆斯为大猫哀悼多久,身后便响起了漫山遍野的声音。一群身高只有一米五的黑皮猴子跑过来,将他围了起来。

这些黑皮猴子浑身只有下身裹上了兽皮或者树叶,裸露的肌肤被南方的阳光晒得黝黑,上面还有不少不知道多少天前粘上的泥土,散发着恶臭。有的手里拿着磨尖了用火淬的木棍,有的在木棍上绑了一块石片。

如果不是他们长着一张人脸而不是狗头,詹姆斯甚至认为这是一群狗头人。

的确是人脸,虽然很像猴子,还长着毛。

好吧,这些小猴子,是穴居人。

智力还没有完全开化,有着原始崇拜的穴居人。

他们把詹姆斯围成了一圈,隔着十米的距离。后者松了一口气,很淡定的将手中的匕首别回腰间,无视自己被一堆武器指着,如果那些木头能被成为武器的话。施施然的走向死去的岩斑猞,伸手把两把直刀拔了出来,还将其中一把在尸体上擦了擦血迹。

“撒唧唧...撒唧唧...”

一只稍微强壮一点的黑皮臭猴子似乎是首领,脑袋上插着几根鸟羽,张开嘴巴就大声叫了起来。和之前包围詹姆斯的声调不同,这次撒唧唧声音中带着一丝惊恐和臣服。

“撒唧唧...撒唧唧...”

紧接着,所有的小猴子们都叫了起来。

还在第一只出声穴居人的带领下,扔掉手中乱七八糟的武器,跪下了下来,朝着詹姆斯顶礼膜拜。

呃,什么情况?

詹姆斯愣了。

他这辈子见过顶礼膜拜的情况。

那是相传火神的诞辰当天,他爷爷拉斐尔在祭坛上点燃神火,所有信徒当时的表现和眼前的小猴子们一样。

好像没什么危险。

他把双直刀背上,顺手捡起一个小石头,扔在了把头深深伏在地上的首领的头上。

“撒唧唧...撒唧唧...”

被砸中的小猴子声音充满了兴奋,他抬起了头呼唤其他小猴子都站了起来,然后一窝蜂的跑到詹姆斯的面前,合力抬起岩斑猞就走。

干什么?

老子没有把猎物让给你们的意思!

詹姆斯拔出了绑在腿上的长匕首,对付这些小猴子不需要用刀。

这一举动让小猴子们又撒唧唧的跪了一片。

态度之虔诚,都让詹姆斯都有点觉得自己是不是过分了。

还是那只头上有鸟羽的小猴子,嘴上撒唧唧的乱叫,手臂拼命的比划,指了指他们来的方向,又指了指岩斑猞的尸体和詹姆斯,还做了个啃食的姿势。

詹姆斯的脑袋很好使,不然拉斐尔也不会选择他当继承人。

他很快的就明白了穴居人想表达的意思。

这只岩斑猞应该是黑皮猴子们的天敌,没少猎杀他们,如今意外被自己杀了,所以也让他们对自己膜拜,还想请自己去洞穴里分食岩斑猞。

知恩图报,这些小猴子好像还不错。

而且被邀请去穴居人的洞穴里做客,在人族历史上我应该是第一个吧。

不过这些小猴子除了撒唧唧就不会说点别的吗?

真的很吵诶...

詹姆斯有点感慨,顺势收起了长匕首。

这个举动让穴居人们又开始了忙活,他们的首领走在了詹姆斯的前面,走个四五步就回一次头,撒唧唧的叫两声示意他跟上。

穴居人的洞穴在一个深深的岩洞里,一路上经过了许多尖尖的钟乳石,很漂亮。

有一些顶上的尖头被敲了下来,绑在木棍上成为了小猴子们的武器。

岩洞很宽广,分岔路也很多,像个迷宫,詹姆斯在每一个分岔路口都做了个记号,用匕首在岩壁上划了个叉。

他在为自己留条后路。

陌生的环境,未知的旅程,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约摸走了十几分钟,岩洞慢慢暗了下来,道路慢慢变得狭小,味道也变得不好闻起来。

詹姆斯不止一次看到沿路上有一些坨状的排泄物和骨头.....

不过,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洞穴终于马上到了。

又过了五分钟的样子,视线内终于暗了下来,只有一些附在潮湿钟乳石生长的菌类,发出的幽幽的荧光,还可以看到有些小虫子还在上面飞舞。

小猴子们都发出了撒唧唧的欢呼,他们居住的地点终于到了。

詹姆斯有点佩服这些小猴子们挑选的栖居点,迷宫式的分岔口可以帮他们抵御许多天敌;也很佩服小猴子们的忍受力,他们栖居点布满了各种排泄物、食物残渣和已经发霉了的不知名字的果实,实在是太臭了!

还好,这里还有一条五米见宽的暗河,欢快的水流能带来一些新鲜的水汽。

詹姆斯坐在了河畔的不远岩石上,看着小猴子们的忙活。

他不敢太过于靠近河水。

黑漆漆的河面上是看不出水底的危险的。

穴居人没有第一时间生火将岩斑猞烤了,而是在祭祀。

他们无论归来的狩猎战士,还是留守在洞穴中的妇孺,都对着一根钟乳石跪了下来,撒唧唧的喊声一片。

祭祀没有持续多久,小猴子们就忙活处理岩斑猞的尸体。他们很熟练的挖出了巨大的心脏,然后捧到詹姆斯的面前。

心脏,是他们认为最鲜美的部位。

但詹姆斯拒绝了。

除了献祭或特殊仪式之外,人族对将心脏当作食物很排斥。

他自己拔出了匕首切了一块肥瘦相宜的肋下肉,在早就升起的火堆上烤了起来。

烤肉迷人的香味,凶兽尸体的血腥味,和洞穴里臭烘烘的空气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迷之味道,无法用言语形容。

但是谁还管这些呢?

小猴子们兴高采烈的烤着肉,时不时对着詹姆斯撒唧唧的叫几声。

应该是表示感谢吧?

毕竟,以他们的战斗力是不可能吃到凶兽肉的。

就在洞穴里洋溢着幸福的时候,变故突生。

咕噜咕噜...

黑漆漆的河面上冒起了一串气泡,由远到近,沿着岩斑猞尸体流进河水的血迹。

“哗啦...”

欢快流动的河水被破开,一个圆圆的脑袋冒出水面。

有点大,比詹姆斯的肩膀还要宽。

也很丑陋,突出的嘴巴至少占了一半,里面有许多牙齿,显然是吃肉的,两颗白森森的眼睛比两个鼻孔还要小。

詹姆斯站了起来,拔出了双直刀。

至于那些小猴子们,他们的反映很迅速,已经跑到了洞穴的另一侧,手里还紧紧握住串着烤肉的木棍。

看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

丑陋的怪物终于爬上了岸,也让詹姆斯看清了,它有点像只长出了两只后腿的蝌蚪。它的眼睛似乎无法视物,鼻尖不停的往外嗅着,朝着岩斑猞的尸体扭过去。

“撒唧唧...”

詹姆斯回头看了看,是脑袋上别着鸟羽的穴居人首领小声在叫唤,还是指了指自己身旁的位置。

它在示意詹姆斯也跑到那边避难。

这种善意只让它收获到了詹姆斯的一个微笑。

“撒唧唧...撒唧唧...”

声音变得急促和微微大声了点,这个有良心的小猴子看到詹姆斯没有理他,竟然拿起了一头尖的木棍,哆哆嗦嗦的和詹姆斯并肩而站。

勇气可嘉啊~

詹姆斯对这个小家伙顿时感官大为好转。

毕竟只有一米五的黑皮猴子,和眼前这只三米见长的怪物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但他还是走了过来。

在死亡与恩情面前,很多智慧种族都很难取舍,而这只穴居人做到了。

双方不过认识了一个小时而已。

所以詹姆斯把长匕首塞到了他的手里,并轻轻的推他往后退了好几步,便握紧双直刀揉身而上,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将这只长得很唬人,却实力平平的家伙弄死了。

理所当然的,所有的小猴子们疯狂的欢呼着“撒唧唧”,把詹姆斯围成在中间顶礼膜拜,然后让他脑门青筋直蹦的事情发生了。

好多只雌性小猴子调转了身体,将唯一围在下身的兽皮或者树叶撂下,对着詹姆斯撅起了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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