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之后,当陈薇回想起自己和付晨旭之间的首次“夜不归宿”的经历,还会感到好笑。
夜幕里两个“鬼鬼祟祟”的青年男女,大半夜的闲逛在寂静的街道上,陈薇记得好像还迎面碰上了夜里巡查的警察,吓得自己和付晨旭躲避瘟神一般赶快躲开了。
至于去宾馆住宿,陈薇的内心是恐惧而又有所期待的其实,只要付晨旭坚持去住,陈薇一定会顺从跟着一起去的。
只不过,两人之间还有一种微妙的心思住宾馆那“昂贵”的费用,付晨旭当然不会主动去出,而如此,付晨旭也不能过去“坚持”去住。
付晨旭所期望的,大概是陈薇能够“坦然无畏”地,掏出住宿费用,“面不改色”地住了进去。
大概付晨旭也没有想到,陈薇对于住宿宾馆表现的如此“惊慌失措”。
早有描述,陈薇生来不是那种很有主见的人,她太多的时候,是需要他人引导的。
而和付晨旭的这段感情,她也受到了太多的牵制妈妈强烈反对的态度对于她是一种打击付晨旭冷硬的性格、不会主动和自己沟通的状态让自己不时陷入无措
就比如这次夜不归宿,其实陈薇所期待的,是付晨旭做出“强硬”的态度,拿出“非要住宿不可”的架势,这样才能消除自己那些恐慌和无措。
然而付晨旭一直是以陈薇的“态度”为主的,他的以陈薇为主,深层次的缘由,还是因为“陈薇要出钱”的原因。
在这种纠结和晦涩的“难言之隐”下,陈薇和付晨旭的这次“同宿”计划没有成功。
两人深更半夜的回到了学校,然而此时,宿舍显然也是回不去了的。
很自然的,两人又来到了那个“幽会之所”,也就是令陈薇一直耿耿于怀失去“第一次”的地方。
有了遮掩,无了顾忌,在这个幽暗的角落,被欲望冲突了大半夜的两个年轻人,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苟合”。
苟合释义:1、指无原则地附合2、苟且聚合任意结合凑合。3、男女间不正当的结合。
陈薇每次在回忆起自己和付晨旭之间的那段时光时,总会不由自主想到“苟合”这个词。
无原则的附和:这说的是自己,在对付晨旭的态度上,哪怕只是他仅仅给了自己一个笑脸,自己就会“奋不顾身、赴汤蹈火”
苟且聚合,任意结合、凑合:这对于两人之间的身体接触及感情状况,都是很恰当的形容凑合,随便凑合一下,就可以完成一次“身体接触”
至于“男女之间不正当的结合”这句,大概用以形容“身体接触”也是恰好的。
总之,陈薇的人生“第一次”,包括后来的“一次又一次”,还有诸如今天这样的“夜不归宿”,都在陈薇的脑海里留下的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那些太随意、太过凑合的一次又一次“约会”,也一次又一次印证着自己和付晨旭之间这场爱情的廉价和“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