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完以后一家人在外面吃的肯德基快餐,左手一个鸡腿,右手一杯可乐,曹奕烔小朋友,感觉今天她是最幸福的小孩。
吃完饭回家的路,正在开车的曹建军笑着问道:“丫丫,今天玩的开心不?”
汽车后排原本玩了一天,有些累的小丫头,正躺在母亲怀里昏昏欲睡,听到这话那是直接来了精神。
坐起来兴奋的回道:“嗯嗯,太高兴了,尤其是那个双层转马,爸爸下周你还带我来玩吧!”
“行,只要爸爸休息,到时候就再带你过来!”曹建军一脸宠溺的回道。
丫丫闻言一激动,直接从座位站了起,从后面一把搂住父亲的脖子。
“哇,爸爸你真好!”
“哎呦!”正在开车的曹建军被吓了一跳,差点没撞到旁边的护栏。
旁边坐着的周慧见状,也是大惊失色,赶紧伸手将女儿拉了回来。
并且严厉的训斥道:“曹奕烔赶紧坐下,妈妈之前怎么教你的,爸爸开车的时候不能打扰!”
“知道了”一听妈妈喊自己的大名,知道这是生气了,小丫头赶紧坐回位置。
到家之后妻子周慧给女儿洗完澡,正因为刚才车发生的事情,在卧室里面非常严厉的教育孩子。
曹建军听见也没有过去打扰,让小孩子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坐在沙发拿出手机,看着账户的余额,找了许多投资的信息,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投资些什么。
自言自语道:“现在买比特币时间好像晚了点,茅台特斯拉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绞尽脑汁思前想后,最后终于想到几个过段时间会疯涨的牛股,直接下载一个股票软件,一番操作3万块钱全投进去。
然后靠在沙发,闭眼睛嘴角微微扬,希望等过段时间等再见到他们的时候,这些个个小钱钱,会带回来很多的子子孙孙……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第二天又得去班,因为是周一,车让妻子周慧开走了,八里河位于城乡结合部,这个时候也没有通地铁,所以只能挤公交。
早高峰还堵车,走走停停40多分钟,给曹建军挤的,差点没给早饭没吐出来,到目的八里河下车以后,感觉这新鲜空气是如此的舒服。
往派出所里面走的时候,还碰到了同样来班的陈新城。
笑着打招呼道:“陈哥早!”
“次被教导员给打断了,今天晚要是没事的话,下班喝一杯去?”
“行啊,我反正下班也没什么事,就去咱们所旁边那个新开的串店吧!”
因为关系处的还算可以,再加这段时间确实有些累,也想喝点酒解解乏,陈新城便没有拒绝。
“早,曹哥,这个给你,前天下班的时候忘了!”
本来这件事都忘的差不多了,结果道办公室看到警员小郑寄过来的眼药水,曹建军就气不打出来。
因为这两天这小子给他机会都不中用,他就不应该叫郑森,应该改名叫郑大木头。
所以直接坐在椅子没好气道:“我眼睛不疼,烟酒超市盗窃案还破呢,有这闲工夫能不能点心,监控多看几遍,总能找到线索!”
“好的曹哥,我这就去看!”小郑虽然一头雾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听话的打开电脑看监控。
这小子算自己的半个徒弟,他师傅被临时借调到刑侦大队办案子去了,这段时间也没时间管他,所长就让自己先帮忙带着。
今天早非常幸运,过了快一个多小时了,也没有出警的通知,二人就这样看着监控。
当然一旁的陈新城就没有这么幸运,屁股还没坐热呢,直接就出去处理常见的邻里纠纷了。
这边曹建军一直盯着电脑屏幕,感觉眼睛都有些不舒服,揉了一下打算借眼药水,因为小郑的工位就在自己后面,转过身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把那个眼……”接下来的话没有说出口,因为他发觉了一些异样,就这样皱着眉头一直低着头看。
郑森回过身以后,被看的还有些不明所以:“曹哥,怎么了?”
曹建军没有抬头,而是问道:“小郑,你这个鞋是啥时候买的?”
“我鞋?”郑森感觉莫名其妙。
随即伸出右脚晃了晃,笑道:“曹哥,您是不是也觉得我新买的比较帅!”
“跟你说实话吧,这个是我托朋友买的山寨货,新的我可买不起,别看外表看着都一样,但价格可是差了将近十倍,要不要给你也买一双?”
“我记得那个烟酒超市老板好像50多岁吧!”曹建军依旧是眉头紧锁,可以说是答非所问。
郑森虽然在感情慢半拍,但是其他事情反应还是挺快的,毕竟是警校毕业,立马察觉出了不对劲。
收起脸的笑容,思索片刻回答道:“对,那天我看过他的身份证,1967年生人,周岁53,您发现什么问题了吗?”
“按正常来说,烟酒超市老板那个年龄段的人,一般情况下很少像你们年轻人一样会穿这种流行的鞋,尤其是现在还是大夏天!”
说到这曹建军直接回过身,用鼠标操作了一下。
然后抬手指着屏幕一处位置,:“小郑,你过来看,这张图片虽然明显就有问题,老板脚竟然穿着一双和你同款的鞋!”
“这是的低帮黑白熊猫!”屏幕里的人比较小,郑森凑近用鼠标放大,仔细看了一眼才回道。
曹建军有用键盘跳转了一下监控的时间:“而且你再看,那天早这个老板比以往早来了将近半个小时,而且十多分钟以后就走了!”
“紧接着十多分钟以后又来了,然后就开始正常的迎客,之前我还以为是回去取东西了就没太注意,再想想确实有些奇怪!”
“而且这个时候他的鞋就换了,变成了一双休闲鞋,因为鞋的颜色都差不多,还真不太能注意到!”
“曹哥,您的意思是,怀疑第一个进店的那个人是假扮的?”郑森在正事还是挺聪明的,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
曹建军点了点头:“对,这个老板因为秃顶,平常比较喜欢戴帽子,如果穿着同样的衣服,身材差不多的话,完全可以假乱真的!”
“曹哥,你太厉害了,连鞋不一样这么小的细节就能发现,那现在咱们怎么办啊?”郑森兴高彩烈问道。
因为他来所里快两年了,头一次觉得在一个案子起到作用,之前也办过,但都是跟着师傅在后面打打酱油。
未完待续……
,大家觉得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