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晚悄然到来的时候,樱拆为我们带来了好消息。
白狼镇愿意为我们无偿的提供至少30名训练有素的士兵,如果需要更多,那么就必须以金币雇佣的方式,上限在一百名士兵以内。
我没有问雇佣一名士兵需要花多少钱,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多少金币了。
那位女士告诉我,我们随时都可以离开,在那之前,她不会在来拜访我们了。
这真是一个冷酷的人啊,怎么说我也同属于一个国家的子民。
不过那位女士以需要保护领地,只能派遣少量的士兵提供援助这样的借口,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按照王朝的贵族法,贵族必须以保护自己的领地为最高职责,失去领地的贵族将不在享有贵族的特权。
这条法律对于那些虚号贵族自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对于那些领主贵族来说,就是致命得了。
黑夜是没有办法赶路的,丛林里地形复杂,夜间路途难行,这对于那些努力贩子来说同样如此。
因为无所事事,我打算在白狼镇转一下,但是门外的士兵无论如何也不让我离开。
在我百般劝说下,他们终于同意我可以从房子里走出去,但是必须要有他们的人一起陪同。
“你知道,即使如此,我们也需要冒相当大的安全风险,你最好老实一点,然后尽快的离开镇里。”
这些士兵真是太不友好了,他们对每一名陌生人都充满了警惕,我才不会替这些与我作对的人说他们克敬职守的好话。
小镇里的人在夜晚不出门,我能去的地方也只有酒吧一类消遣的地方。
里面的人不多,迎面一个小孩不小心装了我一下,在他将要走开的瞬间被我抓住。
“先生,做什么?”那男孩很害怕似的看着我,叫的也很大声。
“干什么,外乡人,放开他。”周围的人不理解我的做法,因为那孩子叫的太惨了些,这些人都以为我在欺负他。
我并没有选择放手,因为他偷走了我怀里的钱包。
“你最好将刚刚偷走的东西还给我。”
“先生,我没有偷您的东西。”那个孩子急慌慌的说。
“嗨,外乡人,别欺负那个孩子。”一个大汉说道。
夜里出来喝酒的人,很少有老实本分的,他们巴不得发生一些意外,好让一成不变的生活多一些精彩,但是,他们绝对找错了对手。
“将你的手伸开。”
我大声命令道。
那孩子死不松手,在我打算暴力让他屈服的时候,居然在我的手上咬了一口。
我强忍着内心的怒气,我不愿意与一个缺乏教养的孩子争执不休,只想要回我的钱包。
“嗨,外乡人,放开他。”一位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这时候,很多人已经不像刚才那样群情激愤,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沉默的观望。
那男子出来说完话才发觉不妙,应为附和他的人太少了。
“你是他什么人?”我将那孩子甩给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士兵,然后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将手上的鲜血擦干净。一排清晰的牙印出现在手背上。
那孩子一直在挣扎,被那名士兵凶厉的一瞪,突然停了一下,然后用头使劲的撞向士兵的下巴。
监视我的士兵自然不是一个新嫩的新兵,他用来对付那些普通治安官的手段自然毫无作用。
“呛!”那士兵不耐烦的拔出了腰中悬挂的长剑。
我眉头一皱:“你做什么?不要吓孩子。”
围观的人群寂静无声,大概是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到拔剑的程度。
“你们难道是躲在女人身下的懦夫吗,是非对错,只会坑骗外来人的下三滥,连莽夫都算不上。你叫什么名字,是这男孩的什么人?”
后面那句话,我是说给那位从人群里出来的男子的。
那男子大概是没料到我身后的那名士兵如此反应,那一瞬间的杀气连他都感觉到了,然后就是腿脚发麻、两股战战。
“大人,我……我……我跟这孩子没有任何关系,他……他,我真的不认识他。”
士兵从那孩子的袖子里搜出来一个钱包,那正是我的。
“小子,你既然认定是那孩子偷得你的钱包,就一定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吧,毕业别误会,大家只是不想那孩子被误会了而已。”
这里面还是有胆大不怕惹麻烦的人嘛,不过,说的其实也是有道理的。即使这孩子咬了我,可是如果我是一个坏人,那孩子出于反抗过激的行为,也是很正常的。
对于他提出的要求,我胸有成竹。
“既然如此,也好,对于钱包里的数目,这孩子先说。”
那少年没想到我会将问题绕在他的身上,他支支吾吾,说了10金2银。
这孩子说出的答案出乎我的预料,因为他的确说中了钱包里的数目。在那一瞬间,仅凭手感就能知道具体的数目,那也算是一种本事了,可惜天赋用错了地方。
我向周围的人笑了笑:“这孩子说的没错,是10金2银。”
周围一时寂静了片刻,不知道怎么反应才好,应为答案是从我的嘴里肯定的,而我还没有打开那个钱包。
“嗨,小子,别人都先说出来了,你在跟着后面肯定答案,不觉得太无耻了吗?”还是那个人,这个人倒也挺有意思的,我注意他的身后背着一把大斧,那斧头要是抡起来,碰着就死,挨着就伤。
我把钱包扔给了他,他诧异的看着我:“这个孩子说的没错,只是少说了12个铜币。”
那男子打开钱袋,将里面的钱币数了数,一个不少,正好10金2银12铜。
就在这是,我面前的这个青年男子想要偷偷溜走,被我喊住:“你真的不认识他?”
“大人,我真的不认识他啊。”这名男子一脸惊惶的样子,这也难怪,盗贼在白狼城是很难混的,那些没有被抓住的盗贼,每天想着法儿怎么能偷得更多,而被抓住的盗贼,大多数都要带着手铐在城里充当苦力,干那些最累最脏的活。
我用锐利的眼神看着他,他的心跳跳的很快,眼神也不敢看我。凭借直觉,我觉得这个男人是在撒谎。
要不要揭穿他呢?
我又向那个孩子看去。他倔强的站在那里,既不讨饶,也不屈服,只是那样,如同一匹孤独的小狼,执怄的死不认输。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是偏激的时刻,他们的内心渴望认同,但是又自己给自己画了一个圈子,倔强的拒绝任何人的接近。他们在做错事的时候,往往会在事前给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正当的理由,那样,无论在这过程中做了多少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都会自欺欺人的以为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是合乎自己道义的。他们只在乎自己的道义,所以,很多时候,你会看到一些明明很聪明的孩子不顾一切的去做一件傻事,他们自己往往意识不到。
“你为什么要偷窃?”明明知道不可能得到答案,但还是问了出来。
果然,我得到的仅仅是那孩子倔强的沉默和无礼的怒视。
这里不是我的领地,我也无权处理他们的行为。虽然他们偷得是我的钱包,但是,那不是没丢吗!我想,即使是丢了,那些可恶的大兵头更多的可能是嘲笑我,就如同我身边的这位士兵一开始所做的一样,抱着双臂在旁边看戏。
不过,我认为仍然有警告一翻的必要。
“听着,我可以放过你。”那青年的脸上露出了清晰的笑容和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但是,小子,你一定要记住今天,你并不是被正当释放的,如果在我的地盘上,我一定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好好地记住今天,你要为自己的家人多想一想,现在,走吧。”
那青年大概没想到突然出现转折的地方,愣了一愣,突然反应过来,我最后一句是要他走的,赶紧撒着脚丫子就跑出了酒吧。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洗心革面,我顾及那很难,如果他真的如此聪明,就不会感盗贼这样的犯罪勾当了。
周围的人对此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好好地揍他一顿的,说不定,他管着一大票的小金手指呢。”那个背大斧的壮汉说道。
所谓的金手指是对盗贼的代称,灵活的手指是盗贼最显著的特征,如果没有这个特点,他们也干不了盗贼这个勾当。
他说的也不无道理,因为怎么看,这个不到15岁的孩子都是在这个青年看管下作案的,当这个孩子被我抓住以后,这个人立即在人群里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若不是露了马脚,即使这个孩子被盘了重刑,与他也没有任何关系。
我向酒吧的老板要了最便宜的那种酒,给了他3个铜币。那东西像对了水的劣质酒一样难喝,但是,我现在也没有多余的可供挥霍的金币了。
“你打算一只抓着那个孩子吗?”我可没有多余的钱请我的看管人喝酒,而且他还未抱有完全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