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高兴就好(1 / 1)临春起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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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贵,一百个金魂币。”弗兰德突然出声。

“一百个金魂币……老板,你是不是说错了?你是不是要说一百个银魂币?”王水莲真的要怀疑是不是弗兰德说错了。不是一百个金魂币,而是一百个银魂币。

一个金币等同于十个银币,等同于一百个铜币。

一百个金魂币和一百个银魂币相差可是十倍。

王水莲看着手里的物品。

水晶并非是紫色的水晶,也不是其它颜色的水晶。有着大片暗的物质。王水莲无论是左眼看,还是右眼看,她都觉着手中的水晶不是一个值钱的东西。

可是,弗兰德开价就是一百个金魂币。

弗兰德面对王水莲提出的疑惑,他都懒得搭理,语气冷漠,道:“买就掏钱,不买请走。”

王水莲走南闯北,脾气十分的好。

王水莲听着弗兰德的话,皱眉道:“老板,你怎么这么说话呢。十个银魂币,卖不?卖的话,我就拿走了。”

出身平民家庭的王水莲,开始和弗兰德砍价还价。

高辉瞄了一眼弗兰德,他注意到后者没有商量的意思。

高辉手指触摸着纳戒,他从纳戒中取出一袋金魂币,将它放在了桌子上。

“你的钱不够。”弗兰德躺在摇椅上,眼睛都没有睁开。

“这是一百个金魂币。”高辉道。

“可是我的水晶要卖两百个金魂币。”弗兰德听力过人,听着声音他就听出袋子里的确有着一百个金魂币。

“你这个人怎么还加价了?”王水莲嗔道。

高辉没有犹豫,又从储物魂导器中取出一袋金魂币,放在了桌子上。

“好吧,不改了。五百个金魂币。”弗兰德继续坐地起价。

“你……你怎么能够这样?”王水莲就算脾气再好,她也忍不住要骂人,“老板,你这样子没法做生意。你真是一个奸商。高辉,我们走。”

王水莲将手里的水晶放在桌子上,她拉着高辉的手,气呼呼地拉着高辉离开。

高辉是魂师。王水莲怎么拉着动他。

王水莲回头,眼神看向高辉。高辉微微摇头,问道:“老板,你确定不改了吗?”

“不改了,五百个金魂币。”弗兰德道。

高辉没有犹豫,他从储物魂导器里面取出三袋金魂币,毫不犹豫地将它们放在桌子上。

至此,弗兰德睁开眼睛。

弗兰德用手支撑着眼镜的镜框,眼神带着诧异的神色看着高辉。他宰过很多的冤大头,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冤大头。

当然,弗兰德不知道这块水晶并非是普通的水晶。

王水莲被高辉的行为吓到。

王水莲用手摸着高辉的额头。

高辉面带微笑地问道:“你这是做什么?”

“我看你有没有发烧。”王水莲认真地用手又摸着她自己的额头,感受着她自己额头的温度,“没发烧呀。”

“当然没发烧。”高辉依旧面带微笑。

“你没发烧为什么要花五百个金魂币购买这么一块水晶。紫色的水晶才是最值钱的,其次是金色、粉色、红色的水晶。这块水晶颜色不好,只是造型有些奇特。你为什么要买这块水晶?”王水莲道出心中的疑惑。

“因为你喜欢。”高辉回答道。

“可是现在我不喜欢了。花这么多的钱,不值得。”王水莲噘着嘴,眼神瞄了一眼弗兰德。弗兰德坐地起价,她内心多少有点个人情绪,道:“他可是一个奸商。你应该狠狠地砍价。”

“那多麻烦。”高辉笑了笑。

王水莲不知道高辉在杀戮之都杀人无数。他通过杀人夺宝获得了很多的金魂币。五百个金魂币,对于高辉来说九牛一毛。

“我们走吧,不买了。你把钱收起来。”王水莲神色正色道。

高辉没有依照王水莲的话取回五百个金魂币。

高辉拿起桌子上的水晶,拉着王水莲走出弗兰德的店铺。等到走出店铺,高辉将手里的水晶递给王水莲。

“送给你。”

“不行。我不能收。”

“干嘛不收?”

“太贵重了。”

“以前你都收了马红俊的礼物。”

“高辉,你别误会。我是演戏的,有时候身不由己。很多戏迷要和我吃饭。就算我不情愿,我为了戏团也得答应他们。我只是和马红俊吃饭,并没有收取马红俊任何的礼物。”王水莲的脸色突然变着严肃起来。她身在戏班,洁身自好。至今没有被男人碰过。

如果不是马红俊约了她两次就对她动手动脚,她也不会和马红俊闹翻。

“我可不是你的戏迷。我送你的礼物,你若是不收的话,那我丢掉了。”高辉说着说着,手掌托着水晶放在一个垃圾桶上,假装要丢掉。

“别。”王水莲单纯,她以为高辉真的想要丢掉水晶,赶紧从高辉的手里夺过水晶,“不喜欢又要买,买完之后为什么又要丢掉。五百个金魂币,很贵的。”

“可是你又说不要呀?”

“谁说不要。算了,我先帮你保管。”王水莲看着手里的水晶,里面的暗物质在阳光的照射下亮起金色的光芒,倒也奇特。

……

第二天一大早,戏班离开索托城。

戏班走南闯北,吃的是“百家饭”。不合适在一个地方深扎。

高辉昨晚要给王水莲的爷爷一万个金魂币,王水莲的爷爷没有收下。他说他自己能自食其力,他凭着本事吃饭,不差高辉的钱。

不管高辉好说歹说,王水莲的爷爷依旧分文不要高辉的钱。

不过就算是这样,高辉昨天晚上还是偷偷地将金魂币放入戏班装衣服的箱子里。

索托城城门口,高辉目送着对他有恩的戏班。

等到高辉送走人,他来到索托城的书店,购买了许多有关于魂师、魂环和魂兽,以及斗罗历史和地理的书籍,大大地恶补着脑海中丢失的记忆。

看了十天书后,高辉走出酒店,今天可是一个重要的日子。魂师学院今天要报名招生了。

高辉留在索托城,目的就是为了进入学院学习。依靠一所学院,完成他的混沌神第二考。

混沌神第二考:获得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精英大赛的冠军。

时间期限:十年。

当高辉前往索托城中级魂师学院的时候,他在半路上看到前方聚集着很多的人。

“魂师大人,你说的是真的吗?只要在史莱克学院毕业,就能被帝国授予子爵的爵位?”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武魂殿的人。”

后者的声音让高辉感到熟悉。

高辉偏头望去,他看到了一个“熟人”。前些时日在店铺中遇到的那个奸商,弗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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