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三章 偶遇(1 / 1)小兔瑞贝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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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白虎安置好,苍狼来到盛云的房间。

欧阳少轩此时还没有醒过来,盛云在房间里来回走动,看见来人,问道:“出了什么事?”

苍狼穿的衣服虽然是黑色的,看不见血渍。可是盛云不是普通人,他一下就察觉到了。

苍狼跪在地上,“盛云大人,白虎等人被人袭击,除了白虎以外,其他暗卫都死了,杨小姐不知所踪!”

盛云皱眉,如果杨夕乐出了什么事,不仅是苍狼,估计就连他,都得吃不完兜着走!

“是什么人干的,可有线索?”

暗卫的武功高强,一般等闲人等不是对手。所以对方一定不简单!

苍狼如实道:“属下不知,只有等白虎醒了之后才有线索。”

盛云看了一眼即使很吵也没有醒过来的欧阳少轩,对苍狼道:“召集所有的暗卫,就算把整个临城给我翻过来,也要把杨小姐找出来。”

“是!”

苍狼领命而去,盛云来到床边,“公子,公子,你醒醒啊,大事不好了!”

欧阳少轩还是不省人事,嘴里嘀咕着:“乐儿,对不起,对不起”

“来人啊!”盛云心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得把欧阳少轩弄醒,主持大局啊。

来的是店小二,他躬身道:“客观有何吩咐?”

盛云直接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置于桌子上,“去找个大夫来看看我家公子,另外准备一点醒酒的汤药送过来,要快”

店小二兴奋的拿起银票,高兴得合不拢嘴。

“是,客观,小的这就去办,保证办的妥妥帖帖的。”

店小二很快离开了,盛云又试着叫醒欧阳少轩,任然没有成功。

再说杨夕乐,她按照成衣店伙计指的路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找到了租赁马车的地方。此时有十来个车夫在等活儿。

杨夕乐刚进市场,就有不少的车夫来拉客,唯独有一个老人没有过来,一个人坐在马车旁边的一块石头上,悠哉地抽着旱烟。

杨夕乐委婉了拒绝了其他的车夫,走道老人家身边。

“这位老伯,你跑外地吗?”

仔细一看,车夫也就50多左右岁的样子,身体还算健朗,长相很老实,也很和蔼,第一眼,就给人一种“老好人”的印象。

老伯明显的有点受宠若惊,根据他的经验,顾客一般不会选自己当车夫,因为他的马车相对比较旧,年纪也有些大了,找自己拉车的,都是一些老街坊,照顾自己的生意。

老人快速站起来,和蔼的说道,“这位小公子,老汉孤家寡人一个,身体也还硬朗,去外地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在古代,五十多岁人已经儿孙满堂了吧,而这位老人一个人孤零零的,还要靠拉马车过活,这让杨夕乐的心里涩涩的,难受。

她想到了自己的爸爸杨明睿,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身体好不好,钱够不够用老爸是个科学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靠什么过活的?

“老伯,您贵姓”不知不觉,杨夕乐的语气变得很温柔,其实在她的眼中,职业根本就没有贵贱之分,人就更没有贵贱之分了。

看到这位年轻的公子这么尊重自己,老人很是感动,“公子,你折煞老汉了,我叫张福。”

“那以后我就叫您张伯了,张伯,这是一两银子的订金,请张伯您送我到离这里最近的城池就好,要立刻,马上!麻烦您了。”

奇怪的是,老人半天没有动作,这让杨夕乐很是疑惑,随后就怀疑是不是钱给的少了。其实,一两银子在青龙国具体是多少钱,她不是很有概念,她对历史很感兴趣,对古货币也知道一些。

因为各朝代银两的货币价值都有所不同,所以,即使来青龙国有一段日子了,她还是不太清楚这里的一两银子到底相当于现代的多少人民币。

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

这一两银子要是拿到唐朝就购买力而言更是高得吓人了。

唐太宗贞观年间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子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以人民币计算至少也是两千元左右吧。

所以说,一两银子应该不低了。

“张伯,您这是嫌少吗?那二两够吗?”

杨夕乐又掏出一辆银子,递给张伯。

张伯看着杨夕乐手上的银子,如梦初醒,连忙摆着手,“公子,够了够了,一两都多了。公子您还是收回去吧,不需要什么订金的。”

杨夕乐硬把银子塞到他手上,“不用客气,您老拿着吧。”

张伯只肯收一两银子,“一两银子足矣,公子请把剩下的银子收好。”

杨夕乐见张伯大有她不收下银子,就另找他人的架势,只好收回银子。

“公子,离此地最近的龙城,你是要去龙城吗?”

杨夕乐一惊,回龙城不是自投罗网是什么?

“不是不是”杨夕乐略显紧张的直摆手,“除了龙城,去哪儿都可以。”

张伯略思考道:“那去陌城好了,那里也挺近的!”陌城是一个小城池,坐马车的话,五天就能到。

“好吧,那我们什么时候走,现在可以吗?”

张伯摇头,“公子,能否容老汉准备点路上需要的东西,这天寒地冻,不准备准备,怕是哪儿都去不了!”直接死在路上都有可能。

杨夕乐也想到这事在古代,她出远门什么都不准备的话,确实无疑就是自虐啊。

看来她也要准备一点的东西。

想及此,她点点头。

“公子就在这里等一下老汉,我家离这里不远,我回去拿点东西,马上就回来。”五天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他需要准备点东西,路上用。

“好的。”

告别张伯,杨夕乐也出发去准备必须品了。

杨夕乐想:我现在穿成这样,只要我小心一点,应该不会被欧阳少轩的人发现吧。而且临城那么大,一时半会儿应该找不到我的。

杨夕乐独自一人去准备一点路上需要的干粮,棉被之内保暖的东西,现在可是冬天呢。

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似乎有点眼熟。

她摇了摇头,来到青龙国以后,就没认识几个人,应该是她想多了吧。

她转身,准备离开,走了每几步,就有人叫住她。

“这位公子,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杨夕乐好奇转身,看见一身白衣的偏偏公子,正一脸探究的看着她。

这不是夜云天吗?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他?

杨夕乐用手挡住脸,心想这样也能认出她?

“公子,你认错人了吧,在下没有见过公子!”

夜云天暗自好笑,他故作疑惑道:“可是我怎么听你的声音也这么耳熟呢?”

他拉下杨夕乐挡住脸的手,故作惊讶道:“杨小姐?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

杨夕乐无语的看了看她的衣服,看来伪装得很失败,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人都能轻易的认出自己,还怎么骗过欧阳少轩的人?

“呵呵,夜公子,是很巧,那个,我现在赶时间,先走了。”

杨夕乐可没有忘记现在她可是在跑路。

虽然这样对待曾经“拔刀相助”的人有点不厚道,总好过被她连累的强。

夜云天遗憾到:“还想跟杨小哦,应该是杨公子叙叙旧,看来今天不是一个好时机,那有缘再见吧。”

杨夕乐抱拳道:“后会有期。”

夜云天也道:“后会有期。”

看着杨夕乐转身离开,黑鹰上前不解道:“公子为何就放她离开了?”

夜云天冷笑一声,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看来我需要自己创造一个好时机!”

黑鹰看着他的主子胸有成竹的样子,就知道是他想多了。

他家主子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

“公子,欧阳少轩的人居然找到了杨小姐去过的成衣店,属下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威胁成衣店的人,把他们引到城南去了,一时半会儿应该找不到这边来。”

“很好,不过奇怪,欧阳少轩不是很在乎杨夕乐吗,怎么没有亲自追来?”这是他疑惑的地方!

“回公子,黑鹰在医馆调查到杨小姐怀了欧阳少轩的孩子,之后欧阳少轩就连喝了两天的酒,现在还不省人事。”

也不知这两者又什么联系?

夜云天一听杨夕乐带着欧阳少轩的种跑了出来,嘴角上扬的更加厉害。

“是吗,那还真是有趣啊!”

夜云天只是想把欧阳少轩在乎的东西抢过来玩玩,没有想到还买一送一,还真是赚到了。

“黑鹰,准备一下,本公子要和”杨公子”在路上偶遇”想到即将发生的一切,夜云天的心情还真是说不出的好呢。

“是,黑鹰这就出准备。”

杨夕乐用最快的速度置办好了所需要的东西以后,又花钱请店里的伙计帮她送来租赁马车的地方等张伯。

没等多久,张伯就驾着破旧的马车来了。他帮杨夕乐把东西搬上马车,原本就不宽的空间,变得更加狭小了。

可是现在也不是矫情的时候,逃命要紧。

自从遇见了欧阳少轩,杨夕乐的心境就发生过几次转变。

一开始是想尽办法的逃离他,后来不知何时起,开始犹豫,开始纠结,开始不舍。

然后,他为了她,不惜刺自己的胸口一刀,她为了他,奋不顾身的挡箭。从那以后,她不想逃了,甚至想过要陪在他身边,一辈子。

谁知,一回到龙城,见到了欧阳少轩的女人们,她又开始动摇了,没想到他简简单单的一句:其他的我都可以不要,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就这么一句话,她再次决定陪在他身边,可他刚许下诺言,就夜不归宿,和如柳

想到和他相遇的种种,杨夕乐的泪流了下来。

杨夕乐抬头看着天空,默默的说:“欧阳少轩,希望我们各自安好,后会无期。”

杨夕乐义无反顾的上了马车,找了个舒适的地方坐下,“张伯,出发吧。”

“好勒,公子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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