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得加钱!(1 / 1)橙芒荔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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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秦朗的追问,方宇将今天上午的事和盘托出,语气始终平静。

秦朗却直接疯了。

“我去,这些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啊,硬抢啊……”

噼里啪啦骂了一顿,却发现电话那头一个鼻音都没有。

“方宇?”

“嗯!”

“你就……不生气吗?”

“生什么气?我现在正好缺钱,一首歌卖15万,我不亏啊!”

“……”

秦朗一整个无语住。

“你是不是傻!这歌你卖了能得15万,可留着自己唱,红了挣得更多!”

“我倒是想留着,可要不答应,连约都签不了!”

“……”

秦朗再次失言。

这次不是被方宇无语到,而被无情的现实给击败了。

好半天,憋出一句:“草!”

整理了一下思绪,他恢复理智。

“方宇,杜峥这货明摆着是故意针对你。现在,你用15万卖了《某某》的版权,又把合约签在极光,丢了作品还失了自由。”

他忧心忡忡,继续道:“往好处想,极光是大公司,以后机会不会少。可往坏处想,极光现在的主心骨是杜峥,他要是故意给你使绊子,你后面的路,只怕会更难走……”

秦朗越分析,语气越惆怅。

电话那头,方宇久久无言。

秦朗以为,他是现在才意识到局面的惨烈,所以被吓到了。

刚要出言安慰。

“兄弟,谢谢你!”

方宇突然道。

“啊?!”

秦朗被突如其来的感谢搞得一头雾水。

方宇却心如明镜:同样作为极光的签约歌手,秦朗能跟他说出这番话,足可见是真把他当兄弟看待。

在这个城市漂泊久了,见多了人性的虚伪自私冷漠,他本以为,自己的心脏已经修炼得比石头还硬。

却没想到,一点点温热就令他直接破防,眼睛差点尿炕!

……

电话里说话不便,方宇主动攒局,约了晚上见面。

秦朗一听话茬,就知道事情不像表面看见的这么简单。

一见面,他就迫不及待地追问。

方宇笑道:“你分析得都对!我跟杜峥曾经有过节,所以只要他针对我,我在极光就会寸步难行!”

“那你还……”

“首先,我没有选择。不答应,压根签不了极光,甚至得罪了他们,我估计在音乐圈立足的机会都没有了——总不能抱着版权继续上酒吧唱歌去吧?”

方宇说得很冷静,继续道,“其次,杜峥不会针对我的!”

“啊?!”秦朗不解。

“不是我妄自菲薄!以现在的情形看,人家根本不可能瞧得上我——他稳坐一线,是公司的太子爷,而我只是个一事无成的素人!差距实在太大!”

秦朗点点头:“那倒是!”

方宇一摊手:“所以,他买下《某某》,八成是真的觉得,这歌不错!”

“那另外两成呢?”

“另外两成,可能只是闲着无聊,想看看现在的我,是跟5年前一样意气风发,还是已经被现实磨平了棱角!”

“呃……”

“现在,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你的意思是说,他看你这么爽快卖了版权,会觉得你已经没了锐气……不好玩了?!”

方宇皱了皱眉。

“我不喜欢‘玩’这个字!”

“屁/眼子都洗干净了,就别在乎好不好听了!”

“……”

方宇:我不服气,但我无言以对!

“就算杜峥不会针对你!可《某某》的版权卖了,你一个新人,吃不到公司的上等资源,想红很难啊!你就看我,在圈子里混了5年,没有出圈的代表作,到现在也顶多算个三线。你没有作品,能比我好到哪儿去?”

秦朗说着,一脸物伤其类的心酸。

方宇笑容平静。

“你说得对,所以我不会把《某某》卖给他的!”

秦朗再次直眼。

“可你不是……已经答应卖歌了吗?”

“还没签字结账,就不算卖!”

“……”

秦朗一整个大无语。

没签字就不算卖?

那没给钱是不是就不算嫖?!

警察信吗?

“《某某》是首情绪歌,好不好听,很看现场氛围。赵远峰听过我唱现场,知道这歌好,所以才一心要签下我。可杜峥他们听到的不是现场版,只是首制作简单的小样,能听出好来才有鬼了!”

方宇继续道,“所以,杜峥最多觉得这歌不错,还不至于惊艳到非要抢到手的地步。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他写首更抓耳、更劲爆的,让他更喜欢。

“这样一来,版权费照收,正好我现在很穷,需要钱。《某某》我还能自己留着!大家各取所需,和谐社会不好吗?”

秦朗听得瞠目结舌,啪啪拍手!

“你想得很好,我很佩服,现在就一个疑问!”

“You say!”

“你老人家5年才写出了一首《某某》,现在答应卖歌,签合同顶多拖个一两天,你上哪儿整一首更抓耳更劲爆的作品去?”

秦朗问得一脸认真,自认发现了盲点。

方宇却哑然失笑!

“呃……忘了系统这事,只有我自己知道了!”

……

回到家,方宇趁洗澡的工夫,把系统喊出来玩弄。

“系统?”

【宿主,请说!】

“兄弟团有没有什么卖给了别人的歌,比较抓耳的那种,推荐一首!”

【为宿主搜索到陆虎创作的《疯人愿》,歌曲加载中……歌曲上传中……歌曲更新完毕!】

话音刚落,伴随着哗哗水声,一首悠扬的旋律在他脑海中出现。

“我是个疯子疯子疯子只爱你的疯子

你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傻的却好懂事

要爱你一辈子写爱你的故事

在我心里承诺了几千次……”

一首歌听下来,方宇很满意。

主歌一般。

但副歌很有记忆点。

是那种好好宣传能小火一阵,但绝对不会爆红,更不会成为经典的作品。

平心而论,每个人口味不一样,《疯人愿》和《某某》各会有人喜欢。

但,非要方宇选,他肯定要《某某》。

而这首《疯人愿》,副歌抓耳、朗朗上口,更具流行特点,会比从头到尾低吟浅诉的《某某》,更合杜峥的口味。

“兄弟团的歌那么多,我一个人也唱不过来,卖个一两首,也算是给他们做宣传了不是!”

方宇自我安慰中,心里其实还有点舍不得。

下定决心: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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