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狂飙》。
余尽想过很多种可能,唯独没有考虑过《狂飙》。
《狂飙》是前世偶像文化被打压后,国内恢复生机时爆火的一款电视剧。
如果不是因为删减的缘故,这部电视剧将会是一部不得多得的好作品。
当然,删减后也是!
其成功的要素有很多,演员演技好、故事背景好、故事有深有浅,人物形象丰富饱满等等。
哪怕只是一个小配角,在一定程度上,都引发一阵风潮。
可如今流量小生大行其道,天价片酬数不胜数,《狂飙》提前问世是余尽没有想到的。
仔细想想。
余尽给林书瑶编辑了一条短信,表达自己想演的意向后,也旁敲侧击的问了下,这部电视剧的导演、编辑是谁。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部电视剧比想象中来的要早,余尽都不想错过。
林书瑶给他留的角色是高启盛。
高启盛这个人物……很复杂!
在和哥哥高启强走上犯罪道路之后,他利用所学知识给哥哥出谋划策。
后来高启强完成身份跳跃,他更加疯狂,开始卖起了药丸。
最终为救高启强,与李响一起坠楼身亡。
这个人物固然是一个纯粹的“恶人”,但不可否认演好会相当出彩。
其实单纯的以“恶人”来评判他,倒是有些不太恰当。
在高家三兄妹中,高启盛不仅毕业于名牌大学,而且外表上给人一种文雅胆小的感觉。
只是随着剧情的发展,他的性格特征才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或者说他骨子里,就是一个相当阴险的人。
一旦具备条件,其行为举止便会毫无顾忌。
可能“他”唯一在意的,也只有哥哥高启强,
通过和林书瑶交流,余尽渐渐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前段时间《向阳而生》网上映有了一定热度,林书瑶便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本来玩票性质的投资,在媒体的美化下,硬生生说她是最具慧眼的投资人。
然后……《狂飙》的导演个编剧就联系了她!
得知事情的缘由,余尽甚至一度怀疑,林书瑶是不是什么天选之人。
“林姐,等这部剧拍完,到时候我再发消息给你。”
“其实也不用,明天我正好和导演签合同,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
看着林书瑶发来的信息,余尽心里一阵感动。
“谢谢林姐,我一定到。”
一般情况下,是投资合同确定以后,剧组才会联系演员签署合作合同。
而林书瑶却让他一起过去。
这摆明了是在告诉导演、编剧,她拿走的角色,是给‘自己人’用的。
以前余尽一直很痛恨关系户。
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痛恨的不是关系户,而是痛恨关系户不是自己。
“什么时候给我讲故事啊,上次的‘白雪公主’我还没有听完呢!”
一直等着林书瑶回应的余尽,等了半天却看到了这么一条信息。
轻声笑了笑,他回复道:
“明天哥哥再给你讲好不好。”
“好的!”
“不用谢!”
前后两条消息,间隔时间才不过几秒。
不用想也知道,第一条是顾熙发过来的,后面的则是林书瑶。
余尽甚至能想象到,手机被抢走后,顾熙闷闷不乐的模样。
回复完林书瑶,余尽打开拨号界面,给现在剧组的导演打了一个电话。
几声铃响,余尽犹豫一番,接着直奔主题:
“导演,明天我想请个假!”
“你是有什么事吗?”
导演没有任何不满,只是问一下余尽要去干嘛。
余尽在剧组这段时间,从没乱七八糟的事,一直演戏专注,和大家相处的也很愉快。
可能唯一不好地方,就是对自己的镜头不满意,老是吵着要重拍。
“是这样的,有个投资人……”
“这是好事啊,你放心去吧,投资人让你过去,是给你面子,你小子别不识好歹。”
明白什么情况后,导演笑呵呵的劝道。
“去归去,总给给你打个电话说一声!”
“行,那你明天的拍摄往后延,估计再有个几天就杀青了,以后火了记得帮我宣传一下啊!”
“一定的!”
和导演寒暄完,余尽便挂断电话。
躺在床上,他忍不住签合同以后,演好高启盛这个角色所欠缺的演技。
其实以他现在积累的演技,差不多是够用的。
不过既然决定要演,他还是尽可能想做到最好。
“嚣张”、“狂妄”、“阴险”……
《狂飙》这部电视剧他没有完全看完,不过等签了约,到时候会有剧本,他完全可以在进组之前,把这个人物仔细分析一遍,再将演技刷上来。
翌日上午!
余尽按照林书瑶发给他的地址,来到横店附近一家餐厅。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他来到一间名为“淡墨余香”包间前。
“咚咚咚!”
“进!”
听到里边的声音,余尽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还没来得及打量包间的布局,一道粉红色的身影就扑了过来。
“余尽哥哥!”
“熙熙!”
顾熙穿着粉红色的小裙子,扎着丸子头,红彤彤的脸蛋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林姐!”
抱起顾熙后,余尽在次位坐了下来。
“导演和编剧还没来,你随意就好。”
“行!”
应和一声后,余尽就带着顾熙到一旁讲起了童话故事。
没隔多久!
戴着眼镜的徐计舟,和拿着公文包的朱俊逸相继走进房间。
刚和林书瑶打过招呼,两人才发现房间还有一个陌生人。
看着他和顾熙有说有笑的样子,他们立即意识到,此人和林书瑶的关系绝对非同一般。
“林总,这是?”徐计舟指了指余尽。
“这是我朋友,那个角色就是给他的。”
林书瑶大大方方的介绍起余尽,没有丝毫掩饰的意思。
“你好,我是徐计舟!”
徐计舟朝余尽招了招手。
“你好,余尽!”
“你就是余尽?”
徐计舟很意外!
原以为,这个陌生人是林书瑶的亲戚之类的,没想到却是前段时间在横店异常出名的余尽。
虽然他没在横店拍过戏,但来了这么久,横店发生的一些事他还是清楚的。
对余尽这个名字,他印象很深。
第一次听到,是因为余尽出演了星爷的电影。
以一个群演的身份,在星爷的电影里演了个配角,想不记住都难。
何况余尽在导演那边的风评一向很好。
以前他还想着,有机会可以和余尽接触一下,这次却直接见着了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