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病历,是十七岁的宋阳上个礼拜从西宁人民医院精神科拿回来的。
上面的病症很简单,有一定的抑郁倾向,不需要服药,但需要保持乐观,并且寻求自我与外界开导。
换句话来说,没啥鸟事,就是心理不太健康。
宋阳摩挲着病历,默默回想。
“我当年,好像就是高三开始内卷的……”
一切还要从宋阳的父母说起,宋阳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了深城务工,有了一定积蓄后就自己创业,开了好几家小超市。
虽然干的可以说是苦力活,但在这个实体经济高速发达的时代,赚的还真不少。
因此宋阳从小家境殷实,几乎没吃过什么苦,最多也就是父母常年不在身边。
可到了宋阳十七岁,也就是今年,家中突遭变故,原本殷实的家境陡然负债累累,父母压力骤增。
宋阳父母为了不让正处于高三的宋阳承受压力,没有将事情具体告知,还给宋阳请来了家教,也就是万书琴辅导学习。
在日常的电话里也不提自己的难处。
可宋阳早已经在姑姑的一次来访中,知道了父母此刻的窘境。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笼罩了十七岁的宋阳。
他知道,如今能做的,就是假装自己也不知道真相,然后默默努力,取得好成绩。
以此来支撑父母的崩溃的内心。
可实际上,这时候的宋阳成绩并不理想,主要是严重偏科。
有着所谓“愤青”想法的他,在高三之前,英语这一科目在总分150的情况下就没有进过60分。
为了提高成绩,宋阳从此拒绝网游,拒绝一切娱乐活动,开始硬着头皮去背单词、学语法。
常规的学习时间不够,他就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
临近高考时,他每天学习到深夜凌晨一点才睡,第二天又早早起床,六点钟就已经在教室里正襟危坐。
现在回过头想一下,可能未来猝死的结局,在这时候就已经注定。
“内卷?卷个屁!”
宋阳突然咬牙切齿,摸了摸心口,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一股突如其来的剧痛,痛的灵魂都在颤栗。
卷到最后,只有死路一条!
既然岁月可回头,宋阳可不会重新走上“猝死”的路子。
他知道,自己的手头全是王炸。
随便从指间漏出一点,就算大钱赚不到,小钱也绝对不会缺了,最起码,满足自己的需求,弥补以前的遗憾,是够了。
至于其他的?
在未来这十一年的奋斗里,宋阳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和自己和解,接受自己的平庸。
虽然重生了,但不代表他就变成天才了。
就算能靠着未来的记忆成为风口上的猪,谋得惊天财富或是些许权势,扪心自问一下,保得住吗?
“算了吧,上辈子都特么猝死了,这还想那么多?”
宋阳反手差点给了自己一巴掌,想了下,又把手缩了回来。
不舍得啊!
这张脸虽然比不上某点读者平均颜值,只能说有点小帅,但也不能抽坏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先让自己开心了再说。”
这辈子怎么样都不内卷了,不能说是就这么摆烂,但能躺平就躺平。
至于努力?上辈子我已经努力过了。
这辈子就让给别人奋斗吧。
哥们不卷了,
躺平!
这么一想,宋阳看了一眼书包里的那些练习册和卷子,翻手将其重新塞进书包里。
我都躺平了,你不会还想我写作业吧?
简单洗漱之后,宋阳躺在床上,看了看床头的小书柜,上面一本《挪威的森林》夹着一根书签,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嘿,村上春树,好久不见。”
宋阳笑了起来,觉得很合理。
这个年纪看这本书,完全不是奔着什么文学性去看的,不就是为了书里边那么一点带颜色的文字吗?
宋阳拿过书,打开翻了翻,十一年后的他可没有看书的闲情逸致,如今再看,有一种时空差异的感觉。
熟悉的文字,也变得有趣了起来。
不过,引起宋阳注意的是,书中夹着的书签正面,用钢笔写着书摘——
【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到:‘你好,小姐,和我一块打滚玩好么?’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说棒不棒?】
这是宋阳自己的笔迹。
这段话即便是在新媒体时代,宋阳也常常在各种APP上看到。算是村上风的经典情话了。
他记忆再度翻滚,似是想到了什么,将书签翻了个面。
【“最最喜欢你,小晓。”】
【“像喜欢春天的熊一样。”】
“小晓……苏小晓……”
宋阳怔了怔,脑子里浮现一张俏丽的脸庞。
2011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在弯弯上映,紧接着次年,也就是今年一月份在内地影院上映。
一经播放,就引起巨大反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沈佳宜”。
虽然现在西宁镇影院还比较少见,但网吧多啊,网上盗版资源多啊,尤其是喜爱新鲜事物的高中生,几乎大半都看过这电影。
而若是要问西宁中学的男生心中的沈佳宜是谁,那十个人里面有九个都会说出苏小晓的名字。
苏小晓就是这样一个校园女神。
长得好看,又不高冷,反而温柔,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从小到大都是校花级的存在。
而对宋阳来说,更是白月光。
因为,苏小晓和她是一个班的,而且,还是他的前桌。
高一入学典礼上,苏小晓代表新生发言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她,并展开追求。
两年半来,宋阳已经表白了数次,但苏小晓都没有答应。
后来在一些人的有意煽动下,宋阳被苏小晓拒绝的事情,更是传的几乎全校皆知,引来冷嘲热讽。
但宋阳还是没有动摇,百般讨好,穷追不舍。
用后世的话来说,纯纯舔狗一个。
尤其后来二人高考后考到了同一个大学,这更让宋阳欣喜若狂,一边内卷,一边追随着苏小晓的脚步,还和她一块加了文学社。
只是,穷追不舍有时候只会感动自己,而对方只会越来越厌烦。
终于在一次文学社的团建之后,宋阳再次表白,可回应自己的只有那冷漠到厌恶的眼神。
“宋阳,你知道你真的很烦吗?能不能不要再跟着我了?”
“我再说一遍,我不喜欢你,而且,永远都不会喜欢!”
“我原本还可以把你当朋友,但我现在只希望你能消失在我的人生里,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