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章 有钱真好(1 / 1)秋叶原强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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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卖鱼的铺子就在姑苏城的菜市口,虽然只有一间狭小的门面,但是租金却高的离谱,每个月足足两百文铜钱。

据菜市口的管理大人们说,集市需要安全维护,这租金是必须交的。

众人无话可说,毕竟每个月确实会有一队身着华服的大人们前来此地耀武扬威地巡视一番,但同时他们也会随手顺走商铺里的一些东西,美其名曰幸苦费,商贩自然也是敢怒不敢言。

可是这样昂贵的租金,即使是在风调雨顺的年月里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更别说是在这个民不聊生的漫长雪季了。

因此,坊市很多商铺都已经被迫关闭了。

沈默觉得他要是今天没有捕到这条玄金龙鲤的话,估计下个月也要关门大吉。

他快步回到菜市口的商铺已经是正午了,打开生锈的锁头,进了商铺的门之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好在这一路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他匆匆将玄金龙鲤放入了门后的水缸中,这才躺在了摇椅上大口喘气休息。

虽然这一路可给他累坏了,但是此刻沈默的嘴角却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试想如果顺利卖掉玄金龙鲤之后,那么他就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到时候一定要去吃顿好的,还要灌满好酒,犒劳犒劳自己。

再往大了想,甚至还能去那传闻中销魂蚀骨的暖春阁快活一番,勾栏听曲这种事他穿越而来二十年却还从未体验过,属实是给广大蓝星穿越者们丢脸了。

思绪及此,沈默忽然联想到他还从未试过破除色戒,不知届时会有怎样的收获。

倒是让人有些期待……

沈默一边思索着,一边取来一块干饼充饥,脸上浮现出意味深长的微笑。

吃完,他便将蓑衣盖在身上午睡,等待着前来买鱼的人。

……

临近黄昏,雪越来越大。

青石路面上的积雪在酷寒之下赫然结成了坚冰,菜市口的街道上就连车辙都看不见了,显得极为荒凉。

忽而,一个头戴兽皮小毡帽的孩子匆匆跑来,他搓着冻得通红的双手,踮脚朝沈默所在的鱼铺喊道:

“老默,大人们想吃鱼了!”

“嘎吱!”

斑驳的木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张沈默清俊的脸庞。

“知道了,我很快便送去。”

“那你可快点,别让大人们等急了!”

喊完话的孩子将双手揣在衣袖里,弓着背顶着浇头的大雪匆匆而去。

这小孩沈默是认识的,姑苏城中最有名的酒楼聚仙楼的跑腿小厮,他没有名字,由于掉了一颗门牙,大家都叫他豁牙子,他能来代表的便是聚仙楼,至于他口中的大人,自然就是城中的达官贵人。

对此,沈默倒是很开心,毕竟也不怕对方吃不起玄金龙鲤。

店铺内,收起思绪后沈默缓缓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雪花,又将棉衣的袖子用力撸起,这才快步走向门后的大水缸。

此时平静的水面上还映照出他那张俊俏的脸庞,见此沈默不由笑着打趣道:

“这颜值要是放在前世练习两年半的话,估计也没那位什么事了吧?”

淡然笑过之后,沈默捞出早上捕来的玄金龙鲤放在了案板之上,顺手抄起那柄杀鱼刀,用刀背在鱼头上砸了两下,玄金龙鲤没有任何挣扎便晕死过去。

紧接着便是一套熟悉到已经刻在骨子里的操作,杀鱼刀法已经被运用到了极致。

刮鳞、掏脏、冲洗、去腮,一气呵成,整个过程沈默仅仅用了四十二秒,这个杀鱼速度哪怕放在前世蓝星也是相当炸裂的。

无他,手熟尔。

当然,除了熟练,也有一部分的原因要归功于他手中的这把杀鱼刀。

这口杀鱼刀是沈默当年花重金从一个云游货郎的手中买下,整刀长约二十公分,刀背宽厚,呈流线弧度,刀身通体漆黑,只有开刃之处留下了银色的刀锋。

饶是沈默高强度使用了三年,这杀鱼刀依旧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妄做杀孽,犯杀生戒】

【破戒点+3,寿命+2天】

听见系统的提示音,沈默心中古井无波,如果杀条鱼也叫作妄做杀孽的话,那这三年来他造成的杀孽没有几万也有几千了。

犯杀生戒获得的破戒点倒是比饮酒戒多一点,可惜的是这鬼天气大大影响了他捕鱼的效率,不然的话沈默有信心一天杀三百条鱼,让破戒点直接奔千!

他觉得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估计薅羊毛都能薅死系统。

沉下思绪后,沈默从木门后面取下挂着的蓑衣披在身上,将杀好的鱼放在竹篾编成的背篓里,背起背篓便出发了。

当然,他也没忘记顺手将那陪伴他多年的杀鱼刀别在腰后。

毕竟在这这饥寒交迫的乱世,没有人是绝对安全的。

离开了小铺,外面天色渐暗。

冷风如刀,大雪浇头,沈默连忙带上斗笠。

青石街道上积雪已经很深了,棉鞋踩在上面发出吱吱的声音,还没走几步,沈默就感觉棉鞋被雪水浸透了,冰冷的雪水十分刺骨。

“要是有匹马就好了。”

沈默不由感叹道,他平日里要赶往城外的湖里捕鱼,回来后除了在菜市口卖鱼之外,还需要赶路给有需要的客户送鱼,单凭步行确实很耗费体力和时间。

因此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成了沈默心中持续很久的念想,只不过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世界,马和牛是很贵的,寻常人家哪里买得起。

每每想起此事,沈默也只能在心中安慰自己:总会有的。

此行送鱼的目的地是城北的聚仙阁,沈默循着青石街道快步而去,道路湿滑,他花费了半个多小时才赶到聚仙楼。

这栋五层的高楼和周围的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明明天还未黑,可这聚仙楼就已将挂上了火红的灯笼,华灯初上显得极为豪华气派。

门口的小厮带着假笑低眉顺眼地迎接着来客,直到看见沈默,他脸上的神情开始变得高傲起来,挺直身子装出一脸严肃道:

“干什么的!”

“送鱼。”

沈默淡淡回应道,说完便取下头上的斗笠,脱掉身上的蓑衣抖掉上面的积雪,将其放在门口,顺便给小厮看了看背篓中的鱼。

小厮瞥了一眼,脸上浮现出一抹鄙夷之色道:

“一身鱼腥味,臭死了,跟我走吧,别跟太近!”

在小厮看来,渔夫和农夫一样都是下层劳动力,低贱的命罢了,哪里能和他这样光鲜亮丽,整天和大人物打交道的人地位相提并论。

沈默没有说什么,心思全在玄金龙鲤身上,想着待会该要一个什么价更好。

聚仙楼里,台上的舞女歌舞升平,台下的达官贵人觥筹交错,众人吃的满嘴流油,身边佳人搔首弄姿,一片春色大好。

见此情景,沈默不由感叹道:

“有钱真好!”

到了后厨,经过讨价还价,沈默送来的玄金龙鲤最终以十五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聚仙楼,这对于沈默来说,确实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毕竟寻常的鱼最多才能卖十几文。

怀揣一笔巨款,沈默心中高兴,哼着小曲缓缓而去。

如今有了这些钱,应该可以安稳活到雪季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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