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四十七章 獾子岭(1 / 1)参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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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盛希平和陈维民坐车回到前川林场呢,前川的领导和科室干部,还有一些工人就全都知道了陈维民去局里的事儿。

局里相关部门的领导打了电话过来,核实了陈维民的一些情况。

所以,摩托卡停在前川林场小火车站的时候,有场部科室的人就在那儿等着了。

见盛希平和陈维民下车,直接将二人领去场部。

“维民啊,这个招工呢是大事儿,林场没这么大的权利,确实没办法。

不过局里领导打电话核实的时候,我们都帮你说话了。

证实了你们家生活确实困难,你本人呢,也很优秀,希望领导能酌情考虑,给你一个工作的机会。”

今天是郑先勇在林场,一见陈维民,郑先勇就解释道。

“眼下确实也没别的招儿,既然局里说是让你等信儿,那你就先回家等着,看看有啥结果。

这個着急也没用,就得耐心等。”场领导能说啥?除了安慰陈维民一番,也没别的可说。

“谢谢领导,我知道,那我就回家去等信儿吧。”

有盛希平提前打预防针,一路上开导,所以陈维民的情绪还算平稳,也没多说什么。

“那行,那你俩先回家歇着吧,要是局里有啥消息,我们再通知你。”

郑先勇跟陈世良是老交情了,知道陈世良那脾气死老倔,就怕陈维民也是一样的犟脾气、钻牛角尖儿,所以才特地把人叫过来安慰一下。

这一看陈维民情绪还行,郑先勇也松了口气,这要是陈维民去局里解决问题不成,再寻死觅活的,那可就麻烦了。

不管怎么说,陈维民这一次去局里找,总算是有那么一点儿水花。

场里领导都挺忙的,盛希平和陈维民也没在场部久留,说了几句话,二人就从场部出来了。

“小民啊,你先回家歇着吧,有啥事儿再来家里找我。

记着哥说的话,凡事往好处想,心志坚定的人,不会因为一点挫折打击就崩溃。

是金子总会发光,只要你有真本事,早晚会被人发现。”

站在场部大门外,盛希平又嘱咐了陈维民几句。

关于昨晚在周家,周明远的那些话,盛希平并没有透露给陈维民。

啥临时工之类的,就是周明远的一点儿想法,能不能成都不好说,不能胡乱给陈维民希望。

他们能做的就是在适当时机推一把,结果没出来之前,不能乱说。

“知道了,哥,谢谢哥陪我下去,还耽误了哥上班。

那我先回家了,得空了哥和嫂子去家里坐。”

陈维民点点头,这一路上盛希平跟他说了很多,处处开导他,陈维民又不傻,还能不懂个好赖了?

就这样,俩人分开,陈维民向西,盛希平向北。

盛家离着场部近,几分钟就到了,一进门,狗子们就开始哽唧,朝着盛希平直扑。

“才两天没见着,瞅你们一个个的,就好像多久没见着我了似的。”

盛希平赶紧上前,摸摸狗子们,省得它们再闹。

终于哄好了狗子,盛希平赶紧进屋。

结果一进门就瞧见,他家大儿子正坐在大花筐里玩拨浪鼓,张淑珍则是在切菜,准备午饭呢。

十点多了,盛新华上午这一觉刚睡醒,吃了个鸡蛋糕,然后就乖乖坐在花筐里玩。

张淑珍呢,一边做饭,一边跟孙子唠嗑。

反正一老一小,有问有答的,旁人也听不懂他俩唠什么。

一见盛希平从外面进来,原本玩挺好的盛新华,立时就不干了。扶着花筐站起来,挓挲着小手就要找盛希平抱。

那边,张淑珍也看见大儿子了,“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寻思得明天回来呢。

咋样儿啊?维民的事儿有结果没?”张淑珍正好把菜都切完了,用围裙擦了擦手,跟盛希平一起进屋说话。

“维民的事儿不容易办,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有结果,这次去,也就是在领导跟前儿混个脸熟。

局里说是要开会讨论,还说要往上汇报,我估计三五个月能有回信儿都是快的。”

盛希平抱着儿子,举了俩高高,然后把儿子放到炕上,一边逗孩子,一边跟母亲闲聊。

“嗯,也是,这事儿要是好办啊,林场早就帮着解决了。

行啊,咱能帮的就这些,剩下的全看维民造化呗。”张淑珍点点头,他们早就知道没这么容易。

“妈,这次那些皮张、熊胆、麝香啥的,一共卖了两千五。

其中有一个草胆卖了五百三,得跟保卫科几个人分,其余的钱都在这儿了。”

盛希平结婚后还是跟父母住在一起,没分家,也没自己开伙单独吃。

张淑珍还给看着孩子、洗衣服做饭,盛希平挣了钱,也理所应当往家里交。

那个熊胆,最开始保卫科夜班的几个人没想着带盛希平,只管盛希平要了个炸子。

后来他们去猎熊秃噜了,差点儿被黑瞎子踢蹬,回来后才跟盛希平说。

盛希平没领旁人,自己带着狗进山把黑瞎子给干下来了。

按说呢,这钱分给那几个人也行,不分也挑不出毛病。

好歹都是一起上班的同事,盛希平也不想把事情办的太难看。

所以就跟张淑珍商议着,给那仨人一百五十块钱,就算那么回事儿了。

两千五拿出一百五来,剩下的钱,一分为二,张淑珍留一千二,那一千一百五,给了盛希平。

“妈,你给新华穿上衣服,我抱着他去保卫科一趟。”

盛希平出门两天,这家伙,小新华一个劲儿搂着爸爸的脖子,赖着不撒手了。

盛希平去西屋放钱,这小家伙就非得跟着,盛希平寻思趁着中午没下班呢,把钱给那三个人送去,结果盛新华就咧着嘴要哭。

没办法,盛希平只能让母亲帮忙,给盛新华穿上厚衣服,带上帽子围巾,再包个小被,抱着儿子从家里出来。

赶上中午,外头太阳还行,风也没那么硬。

盛希平小心的用围巾给儿子挡住口鼻,就这么抱着小新华一路走到场部保卫科。

“哎呦,希平,你咋还把孩子给抱出来了?哎呦,快让我看看我大侄儿。”

李正刚正好在保卫科呢,一看盛希平抱着孩子进门,赶紧就伸手把孩子接过去。

盛新华这娃不认生,谁抱都行,李正刚抱着他也不哭。

来到一个新环境,这小家伙的眼睛都不够使了,东瞅瞅西看看的,哪儿都觉得新鲜。

盛希平也趁着机会,把钱分给了那三个人。

大家伙儿拿了钱,都说盛希平仗义,往后他们要是再发现啥猎物之类的,肯定告诉盛希平。

盛新华头一次来保卫科,瞅着哪里都新鲜。

这娃长得俊,白胖白胖的跟面团子一样,脾气还好,不哭不闹见人就笑。

饶是保卫科这些连自家孩子都不太稀罕的糙老爷们儿,也忍不住一个个都过来,抱着盛新华稀罕稀罕。

“你说同样是养孩子,你们家新华咋就这么稀罕人呢?

再看看我家那几个崽子,一天天造的跟特么煤堆里挖出来的一样,那脸上五花六道的,我特么看着就脑袋疼。”

有人一边抱着乖巧可爱的盛新华,一边吐槽自家孩子。

这都是开玩笑的话,谁也没当真,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

媳妇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自家孩子,嘴上再怎么嫌弃,心里也是喜欢的。

盛希平是夜班,所以在保卫科转悠了一圈,满足了小新华的好奇心之后,盛希平又重新给儿子包起来,抱着离开了保卫科。

临走的时候,小新华还挥舞着小手,跟保卫科这几位叔叔伯伯再见呢。

那可爱的小模样,惹得保卫科那群人都在喊,让盛希平没事儿就把孩子抱来玩。

“小熊孩,不大点儿的年纪倒是挺会装啊,出来你就乖了,在家你就赖唧唧找我是不是?”

盛希平笑呵呵的亲了亲儿子的小脸蛋,抱着娃一路回家。

十二月七号是大雪节气,从这开始一直到大寒节气,气温比较低。

山里的动物绒毛丰密柔软、光泽柔亮,是猎取皮张最好的时机。

尤其是紫貂皮,那可是上等的毛皮,都是出口做裘皮大衣的好材料,收购价不低。

往年这个时候,盛希平都是在山上采伐,根本没机会上山,更别提啥紫貂了。

如今他在保卫科工作,有的是空闲,那还不抓紧时间上山?

于是,趁着轮休的工夫,盛希平就带上野猪皮做的滑雪板,背着枪,装上一兜硬板夹子,上山了。

那滑雪板是前几年,刘长德送给盛希平的。

刘长德是当兵出身,又是老猎手了,精通各种狩猎手段,各种狩猎工具的制作,更是手到擒来,什么都会。

这野猪皮的滑雪板,跟后世专业用的滑雪板有那么点儿像,带毛的一面朝下,顺毛朝前。

滑雪板上有专门放置脚的位置,脚套两侧还有细绳子。

使用的时候将脚放进脚套里,细绳绑结实了,人手里弄两根水曲柳棍子拄着。

上坡就一步一步走,下坡容易,掌握好方向往下出溜就行了。

紫貂,一般生活在高山上,它们喜欢把窝筑在高山脚乱石堆的缝隙里。

当然,这窝也不是固定的,会随着季节和食物的变化而随时搬家。

紫貂是独居的动物,除了繁殖季节外,雌貂和雄貂并不住在一起,多数时候都独来独往。

紫貂有自己生活的地盘,一般都会在巢穴周围方圆十几里的范围内捕猎,以鸟类、鼠、兔等为捕食对象。

冬季的时候,大多就是捕食山里的鼠类。

紫貂这种小东西性情机敏、行动迅速,很难捕捉。

有经验的猎人,会通过雪地上的踪迹,寻找紫貂的活动范围规律,然后找出其经常出没的地方,下夹子。

盛希平跟刘长德学过捕猎紫貂的办法,前些年没当知青的时候,也跟着刘长德上过山。

这几年虽然没机会来下夹子猎捕紫貂,但他在山上干活的时候,曾经发现过几处紫貂经常活动的地方。

所以这次,盛希平背着夹子,踩着滑雪板,直奔目标地点。

今年的雪不小,这才十二月呢,就连着下了好几场大雪,山顶的雪,已经没过盛希平的腰了。

这要是没有滑雪板,人踩在雪上压力太大,会直接掉进雪窝子里去,想要爬出来可就费事了。

盛希平在山顶的一片松林中,发现了紫貂的踪迹。不是那种单趟跑过去的脚印,而是很密集的不知道来回踩了多少次的那种。

山里动物行走都有其特殊的规律,所谓的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正是如此。

紫貂也是一样,只走它认为安全的路线,一旦这路上出现什么异常,那么这条路它就不会再走了。

这片山坡上有不少紫貂行走留下了脚印,盛希平选了两三处脚印最密集的位置,挖坑、埋夹子,然后将坑填上,用东西做标记。

一处下完夹子,在起身去另一处,一上午的工夫,盛希平转悠了四五个地方,把他带来的夹子全都铺设好。

下好夹子后,不能太着急来遛夹子,过个十天八天的来瞅瞅就行。

紫貂的肉不好吃,只要皮张,所以也也无所谓死活,反正皮子冻上了不会坏。

盛希平今天上山就干这一样活,没打算打猎,所以他也没带干粮。

山上转悠了一上午,夹子也都下完了,于是就踩着滑雪板,拄着水曲柳棍子,往山下出溜。

正往下滑呢,忽然就瞧见远处雪地上,一前一后俩东西正以极快的速度奔跑着。

前头那个体型比较小,颜色灰粽,圆滚滚的身子,跑的并不算快。

后头那只体型要大很多,棕灰色的皮毛上带着暗点儿,奔跑的速度非常快,眼见着就要追上前面那小家伙了。

结果,前头那小家伙却来了个急转弯,一头钻进了黄土坎儿下的洞穴里。

后头这家伙一看,到嘴的肉要跑,那还能行?于是也钻进了黄土坎下的洞里。

盛希平离着远,有点儿没太瞅明白咋回事儿,只见到那一大一小俩东西转眼间就没影儿了。

他觉得奇怪,于是小心的拄着棍子向下滑行,悄悄靠近刚才俩东西消失的地方。

这一处山坡朝阳,山下有小河沟还有草甸子,草木繁密,地形复杂。

这个地方,盛希平知道,在老猎人口中,此地叫獾子岭。

据说以前这里獾子特别多,经常可以看到成群的獾子在林子里觅食。

落雪后到冬眠前,满山的雪地上,密密麻麻都是獾子的脚印。

如今,此地的獾子已经没那么多了,不过这黄土坎下,有一窝獾子,大概五六只。

盛希平之前见过,最近一直忙着,还没顾得上过来掏獾子洞呢。

刚才那一大一小,应该就是钻进了黄土坎下的獾子洞。

盛希平决定,找个地方猫起来,看看那一大一小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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