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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英雄迟暮

用英雄迟暮来形容现在的秦叔宝太准确不过了。

秦叔宝在李渊的武德一朝,跟着李世民南征北战,屡立奇功,为唐朝统一,立下了汗马功劳。

据《旧唐书》记载。

“从讨世充、建德、黑闼三盗,未尝不身先锋鏖阵,前无坚对。”

“每敌有骁将锐士震耀出入以夸众者,秦王辄命叔宝往取之,跃马挺枪刺于万众中,莫不如志,以是颇自负。”

说白了,每当李世民在打仗的时候,遇见敌方厉害的骁勇猛将耀武扬威的时候,李世民便会调派秦琼来迎战,而秦琼来后也不辱使命,总是提枪前往,刺杀敌将于万军之中,从无败迹。

可确切是由于早年的浴血奋战,导致秦叔宝满身的伤。

秦叔宝曾经对人说过:“吾少长戎马间,历二百余战,数重创,出血且数斛,安得不病乎?”

程处亮跟秦怀道两人带着家奴骑马来到了东市,此时东市离开门的午时还有三刻钟左右。

东市大门外面围满了中原、西域的客商,高大的骆驼,还有牛车马车驮着奇珍异宝等待着大门的开启。

“你们猜,今天《隋唐英雄传》的第二回最后喊壮士脚下留情那人是谁?”

“呃……是宿国公?”

对方摇摇头说道:“不像,宿国公跟翼国公那是故交,真要是宿国公的话,干吗不直呼翼国公的名讳而叫壮士,这很明显是陌生人的称呼,所以以某看来,台下那人不像是宿国公。”

程处亮跟秦怀道牵头马正在几人的背后,听着对方的交谈,两人面面相觑。

“几位郎君也是来听《隋唐英雄传》的?”程处亮拍拍其中一个人的肩膀问道。

“是呀是呀,郎君你也是为此而来的?”

“是呀,某也是昨天才听说,今天专门过来,不知道今天那任萧还讲不讲?”程处亮担心地问道。

“应该……会来吧。”那人一听,也没敢下决定,弱弱的答道。

只见其他两人说道:“应该会来,任萧前几天很准时的,今天天气这么好,又没有下雨,没理由不来吧。”

“就是,任萧的人品还是不错的,说话也客客气气的,对了,昨天他在百花楼用了一个七彩琉璃手镯为一个青楼女子穆思雅赎身,当日某就在场,你们是没见过,那真是七彩琉璃手镯一点不假,那颜色真如雨后的彩虹一般艳丽光彩夺目,在阳光下闪烁着七彩般的光芒。”

“当时那爆炭听到任萧问自己用这七彩琉璃手镯来为一青楼女子赎身,当时都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能是出于愧疚,后来那爆炭还送了两名侍女。”

“这事我知道,我当时也在场,确实是七彩琉璃,这七彩可不是那些胡商手里那种杂色,而是二十颗琉璃珠子,每一颗都是一种单独的颜色,紫的紫,红的红,绿的绿,根本没有其他杂色。”

“可惜了呀,我要是有这手镯,别说是一名青楼女,就是用我全家来换我也换,太漂亮了。”

“百花楼的爆炭赚大了这次。”

“以后可以当作传家宝了。”

大家说着《隋唐英雄传》,说着说着说到了昨天任萧用人造水晶手镯来为穆思雅赎身来。

这个程处亮可不知道。

一听七彩琉璃,再看看几人的表情,不像骗人,心想,这世间竟然有如此宝物?

某怎么不知道?

等了许久,东市大门终于开启,大家一拥而入。

“快走!”刚才说话的那几人有人高喊,直接往里面冲。

人群当中专门过来听书的可不少。

经过两天的宣传,任萧的《隋唐英雄传》已经在东市传开,不少文人墨客都慕名而来。

现在可没有出实体书。

说完就完了,要是不现场听,就得听二手书了。

而且别人哪有任萧那样的文采,肯定大打折扣。

所以那些老的听众早早就过来占地盘,大门一打开就有人往里冲,直奔菜市口的大槐树下。

秦怀道还没有反应过来,被程处亮拉着跟了过去。

人群中有不少人也跟着,大家一起涌向一个地方——菜市口大槐树底下。

“就这,大家围起来,让开一个地方。”程处亮后来居上,第一个跑了大槐树下,指着槐树下一块看起来干净的地方说道,大家也听着,开始围成一圈。

人聚来越多。

今天也有些小孩过来,爬上了大树上面。

大家都围得水泄不通,一连等了有两刻钟左右,依然没有看到任萧出现。

“不会是今天不来了吧?”

“难说,哎,这怎么办呀,我都等了一晚上了,就等着这一刻了。”

大家越来越焦急,可是想离去,又怕待会任萧出现,站在那里等着等着。

“来了,任郎君来了!”正当人们想离去又怕待会任萧过来的时候,树上一个小孩大声喊道。

站得高,望得远。

树上的小孩自然是首先看到任萧身后跟着明月走了过来,于是兴奋地喊道。

“你一黄口小儿,你知道个屁。”树下一个青年指着树上的小孩骂道。

“我怎么不知道,我这两天都过来听呢,我认得,你瞧,过来了。”树上的小孩一听不干了,你别看我小,我也是老读者好吧,凭什么说我。

我长大了也要当翼国公那样的大英雄。

“也许他认得呢,反正是过来了,大家别挡道。”有人开始拨开人群,于是人群当中自动地让开一条道路。

任萧带着侍女明月,明月落后一个身的位置背着任萧的背包,抱着那瑜伽垫。

身上穿着果绿色立领蚕丝刺透改良式连体旗袍。

中式立领设计,珠扣点缀,斜领边绣着几朵白色的菊花作点缀,领口从正中间的立领位置斜到右边的腰间,凸显出别样的美感。

蚕丝的材质,两只袖子成透明装,白皙的玉璧若隐若现,加上里面穿着昨晚任萧从商城兑换的内衣,专门用手量过的尺寸非常合身,细腰的改良式旗袍凹凸有致前突后翘,下面的实实随风飞扬。

明眸皓齿,沫着艳红的唇膏,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

一头用某品牌洗发露洗过的秀发,前面的流海一个碧绿色的发箍把秀发整齐地梳到了后面,两侧各用两个粉色的蝴蝶夹夹住点缀。

黑色的秀发如瀑布般从后脑飞流直下直到腰间,随着微风飘扬。

明月身材本来就好,身高一米六五左右。

如一只美丽的蝴蝶飞在任萧的身边。

“哇,这是百花楼的穆思雅?也太漂亮了吧?”

“不是,好像是穆思雅的侍女,昨天一起赎身的。”

“这也太漂亮了吧,不知道的还以为哪个士族出来的小娘子呢。”

“啧啧,你瞧瞧她衣领上的那三颗珍珠,再瞧瞧这蚕丝,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轻薄透明的面料。”

明月的这身紧身的改良旗袍跟时下唐人的宽松的汉服相比,更能突显出女性的身体美,顿时被大家吸引了。

大家口水流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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