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失去了弄晚饭的兴致,沈怜风端着那个木盒子,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靠近饭厅的位置是老沈的习惯,沈怜风更喜欢靠窗,一边听着雨水拍打玻璃的声音,一边检视着木盒。
那道电子合成音倒也不是那么的呆板,当沈怜风冒出是否可以将这些物品挑选带入所谓的灵感遗界的想法的时候,恰到好处的解说又响了起来。
“该物品属于其他灵感种物品,虽不算在现实物品当中,但为了新手世界的平衡,不予带入。”
沈怜风又一次拿起那把银白色的手枪,他并不算是枪械爱好者,所以认不得型号,不过看上去做工精美,一些原本应该平稳光滑的地方还镌刻着一些稀奇古怪的铭文。
这些铭文看上去就玄乎,不知道这玩意算不算刚刚语音里提到的灵感物?
“只有进入过灵感遗界,才能看到物品数据栏。”
电子合成音孜孜不倦的解释。
“闭嘴。”
沈怜风将手枪丢回木盒子里,没好气的怼了一句。
出乎意料的是,那声音就真的噤嘴了,不再发出动静干扰沈怜风的思考。
又把玩了一下徽章和那枚似木似玉的戒指,沈怜风终究还是将盒子放下,走到了客厅的角落里,在一台老旧的缝纫机下,翻出来一块沾了些落灰的圆形木板。
这玩意同样划分在老沈当年收缴后的‘违禁物品’一列里,因此就算老沈改变了稍显邋遢的习惯,也不可能没事把这块木板子拿出来擦拭。
用手指指腹捻过坑坑洼洼的木板表面,搓了搓那层薄灰。
合理。
圆形木板大约三十厘米的直径,其表面用红色的水笔和圆规画下了大大小小的套环,中间还施以浓墨点了个红心。
是的,这是一块粗制滥造的靶子。
自从沈父当年发现沈怜风总有一些分外危险的爱好以后,就收缴了沈怜风自己制作的大部分‘违禁物品’,这也是后来沈怜风和沈父闹翻的一部分原因之一。
木板的表面十分不平整,各种规模不一,横竖深浅都有的坑洼布满了整个平面,尤其是中间的红心处,就像是被蒜臼捣烂的蒜末一样稀囊。
爱好是杀不死的。
沈怜风不爱刷手机和打游戏,但他也有一个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热爱到现在的运动,并且技艺精熟。
将木板挂在墙上,沈怜风坐回了沙发。
稍微活动了一下十指和手腕,沈怜风伸手探入了口袋中的大马猴包装袋里。
捻出一枚瓜子,在明亮的白炽灯下用欣赏的眼光打量了半响,随后手腕内扣,从手肘开始,整根小臂翻转,屈指肌群和伸指肌群在皮肤下绷紧、拉丝。
捻住瓜子的食指与中指向上举起,接着又以一个内扣的方向划了下来,在空气中画出一个L形状。
“咚!”
沈怜风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圾着拖鞋啪嗒啪嗒的走到木靶前。
三米的距离,正中红心,那枚瓜子深深的嵌入了稀囊的木板内,只留下几毫米圆溜溜的瓜子屁股在外面。
这要抠出来估计得费点功夫,懒得弄了。
他又圾着拖鞋啪嗒啪嗒的走回沙发边上,面无表情的坐下。
实际上,沈怜风不仅仅是会扔带壳瓜子。
跟大部分青少年一样,受到一些紫荆花电视剧亦或者电影的影响,小沈怜风有段时间痴迷上了飞扑克牌的运动。
一般的小孩,练到能够将扑克牌漂亮的飞旋出去的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偶尔偷偷带一些扑克,发给同样是飞牌爱好者的同学,站在走廊上往外丢,比谁飞的远。
这种遍地制造垃圾的运动曾经在小男生中间风靡过一段时间。
但沈怜风不同。
他不满足于将扑克牌漂亮的甩出去。
他想切黄瓜。
于是他开始刻苦练习,祸害了家里不少扑克和黄瓜,被沈母一顿说。
好在是练成了。
可沈怜风仍旧没有停下。
他开始琢磨,怎么丢其他的东西。
小石子。
免费而且沙滩上随处可见的玩意儿,对于那时因为年纪过小而没有零花钱的沈怜风再合适不过了。
在同样风靡的下课放学后的打水漂运动中,沈怜风没有与他们一样转门寻找扁平的石头往水里丢,而是转门找那些有棱角的小石子,练习怎么丢的远。
而且是不分严寒酷暑的去丢石子。
直到能够砸落偶尔掠过水面的白色不知名鸟类,漂起被砸死的游鱼。
但只是这个程度,根本不足以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沈母不在意,比起那些去网吧、去游戏厅,她甚至觉得自己儿子的爱好简直健康到不能再健康了。
沈父更是,经常加班,一点都不清楚沈怜风的情况,只知道儿子好像喜欢玩飞镖,所以给家里买了一副磁吸飞镖玩具。
沈怜风把玩了一两次就直接将其雪藏了,那种飞镖玩具实在没劲,而且缺乏挑战性。
沈怜风开始开发更多的可投掷类道具。
一年、两年、三年。
大约十五岁的时候,沈怜风终于不满足于捡起什么小铁片将其隔五米扎入砖墙,用牙签精准点爆十米开外易拉罐上商标的一个句号。
他开始琢磨一些专业的东西了。
飞蝗石、开刃的飞镖、飞针、手里剑。
大部分都能买到成品,开刃就去找铁匠铺子,用零用钱请人打磨,也花不了几个子儿。
直到沈母意外过世,葬礼结束后,沈父决定将以后更多的时间花在陪伴儿子身上。
当沈怜风炫耀的将一根牙签并指弹甩射出,打下了窗外约莫十米外飞过的一只乌鸦的时候,沈父才意识到自己儿子这些年究竟琢磨了些什么危险的玩意儿。
凭借着三十年老治安官的敏感,沈父翻出了沈怜风藏起来的所有“违禁物品”,并且予以没收。
那是少年的沈怜风与自己父亲的第一次吵架。
没吵太厉害,沈怜风率先服软了,因为妈妈刚过,不想再过多刺激父亲。
但他并没有停止对丢东西的爱好。
筷子、瓶盖、易拉罐拔开后的那个锋利的拉环。
沈怜风勤勉的发掘着身边一切可以甩出去的东西,并且永不停歇的寻找人烟稀少处,打磨着自己的精准度与力度。
沈父很烦,直到与沈怜风距离拉近,他才发现自己的儿子不仅仅不学无数,还尤其爱好乱丢东西,偏偏丢的还又准又危险。
每发现一次沈怜风最近在练习的新玩意儿,沈父就会予以收缴,并且呵斥儿子,不得再以这个东西练习。
两人就像是比赛一般,沈怜风总是能发现新东西,并且在父亲的追赶下,练就了一手极强的反跟踪意识。
直到沈父发现沈怜风已经可以用带皮葵花籽击穿木板,用硬质早餐饼干穿透3毫米铁板的时候,沈父才意识到,自己的围追堵截,竟然让沈怜风练的越发可怕了起来。
那是最后一次争吵,也是最激烈的一次。
当时沈怜风已经成年了。
“不好好把心思用到学习上,专门琢磨这些危险的东西,难道你以后想要以此谋生吗?!”
沈父气的面红耳赤。
“难道你想去马戏团表演杂技?!去当一个小丑成天没事耍飞刀玩?”
沈怜风当然不想当小丑,他只是爱好丢东西,并不喜欢将这手技艺拿出去到处给人表演。
而且一般人就算苦练,也缺乏沈怜风的天赋,至于小沈的天赋来自哪里嘛~
沈父的房间里,在一个不起眼的抽屉中,藏着十二本奖状,是市治安署早些年每年都会举办的治安员内部射击比赛。
沈父虽然并不是刑事科的,但却蝉联了十二年的市级射击冠军。
直到后来,一些制度改变,这项比赛取消了,改成了爬山比赛,沈父才停止往家里拿奖状回来。
不过爬山比赛沈父也经常拿冠军,但没有奖状了,也不是市级,这更像是区级组织活动,奖品都是些购物卡之类的东西。
小沈以前也喜欢仿真玩具枪,就是打BB弹的那种,就是受到了沈父的影响,还专门在沈父的指导下练习过一段时间。
不过后来整改仿真枪行业,BB枪没了,小沈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丢扑克上。
总之,那一次大吵以后,沈怜风也终于消停了,他不再尝试丢东西,实际上,他已经找不到什么东西是他不会丢的了。
他赌气出走,找了个地方当学徒,意图证明自己可以找到谋生手段,不过一段时间后又被沈父找上门拎着耳朵抓回了家,再后来就乖乖上大学去了。
起身脱掉风衣,沈怜风去洗了个澡,然后爬上床闭上了眼睛。
相比较于白天坐火车的时候,沈怜风的情绪已经平稳了很多,他猜测到了父亲可能的失踪原因,那些徘徊在脑海里的阴谋论暂时消停。
第二天一早,沈怜风被沈父锤炼的精准生物钟在六点醒来,起身穿衣洗漱,十分钟解决一切,接着沈怜风揣着那包瓜子出了门。
一路踱步到巷子口,昨晚看到的那家早餐店已经开门了,时间还未到上班族热闹的时刻,老板正在将刚刚包好的包子放上蒸笼。
只是吃个早饭,沈怜风没有选择穿上那身‘漆黑套装’,而是随意的搭了一身休闲服,这家面馆他吃了十几年了,全家都跟老板熟悉的很,怕一身黑给看出些什么来。
“潘大爷。”
沈怜风迈上青石块搭成的两层台阶,一边跨过漆着红色油漆的门槛,一边跟忙碌的老板打着招呼。
正在放包子的老大爷回过头,虽然已经近七十岁的高龄,却依旧老当益壮,耳聪目明。
“哟,小沈啊,好久没见你了,终于舍得回来了啊?”
沈怜风露出一抹微笑,点头应了一句,张口要了一碗手工面。
“还是老样子,多加三两面条,一勺辣子。”
这家早点摊子没有名字,也没有挂任何招牌,就是开在民房里的一家平民早点,主要顾客就是附近的邻居,只不过因为手艺很棒,所以这个邻居的范围有点广。
涵盖了大概十四条街道吧,更远的地方的人只能赶在周末双休来吃了。
尤其是这家店老板的手工面,那堪称一绝。
潘大爷没有多说,熟练的捞起凌晨五点就切好的手工面,丢进滚烫的沸水里,用漏勺搅合了两下,便趁着这个时间拿起一个白皙的面碗,飞快的将调料分类撒入。
接着又走到汤锅边上,翻开锅盖,铺面的白雾与滚烫的香气飘起,一勺昨晚就熬好的大骨汤飞入碗中,将调料冲匀。
面条这时候也差不多了,几筷子捞起,用漏勺接住,过一遍凉水,然后投入碗中。
一把葱花,一勺辣子,潘大爷将热乎的手工面端给了已经正襟危坐的沈怜风。
沈怜风从桌上的筷笼里抓出一双竹筷,双手各握住一根筷子,将筷子头刮擦了两下,然后右手持筷,将白花花的面条往汤里按了按,又挑起一大筷子,呼呼吹了两口气。
嗦!
柔软但不乏筋道的面条,大骨汤的鲜美,一辈子浸淫的调料把控,喷香的小葱段,综合在一起,就是沈怜风这十几年如一日的早点回忆。
吃了一口素的后,沈怜风露出满足的表情,又将辣子拌开,接着就是一阵疯狂吸入。
太好吃了!
沈怜风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面条,摸出五块钱,放在餐桌上,然后走到忙碌的潘大爷身边。
“潘大爷,您的手艺又长进了,这几年吃不到您做的面条,您看我都饿瘦了在外头。”
大爷嘿嘿了两声,没有回头,但腰板却挺直了不少,用鼻孔出气:“彩虹屁,小子。”
沈怜风将有些细汗的手掌在裤腿上擦拭了一下,呵呵笑了两声:“潘大爷,我之前寄存在你这的那些东西。。。”
潘大爷终于停下手上的动作,斜了沈怜风一眼。
“要拿回去可以,就是你小子不怕你爸又追的你到处乱跑啊?”
沈怜风的睫毛颤动了几下,只是淹没在汤锅飘起的白雾之中,看不真切的同时,沾染了一些水汽。
“我爸他。。我爸他这阵子出去学习培训了,不在家,正好我也有些手生,手痒痒了。”
潘大爷将一板面条放好,拍了拍手,又咳嗽了两声,终于是点了点头。
“兔崽子,出来给我看一下店!”
很快,后厨的帘子被拨开,一个染着黄毛、打着耳钉的圆脸青年打着哈欠走了出来,睡眼惺忪的来到前厅,不过在路过潘大爷身边的时候,特意靠着墙走,与潘大爷绕开一小段距离。
潘大爷的腮帮子鼓动了一下,猛地上前两步,一脚刁在黄毛的小腿上:“以前死的读书就起不了这么早,现在天天鬼混反而知道早起啦?”
黄毛似乎已经习惯了,不闪不躲,任由潘大爷踹了这一脚,身子趔趄了一下,随后才抬头看到沈怜风,扬了扬手。
“哟,沈哥,好久不见。”
沈怜风朝其点了点头,不过并没有出声打招呼,双方基本不是一路人,黄毛是潘大爷的孙子,叫做潘启明,其父亲潘宏在外打工,加上潘大爷开着早餐店又忙碌,没什么人管教的潘启明早早的辍学去混了社会。
之所以会主动跟沈怜风打招呼,还是因为潘启明以前是治安署常客,认识他父亲,所以才显得这么客气。
据沈父说,潘启明未成年以前特别喜欢在街头跟人打架,一年要进治安署好几次接受教育。
潘大爷对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孙子已经无奈了,这么多年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没用。
沈父眼中不成器的沈怜风反而在潘大爷眼里格外的有出息,虽然也不怎么读书,但最起码会沉下心去学一些正经能养活自己的事情,而且基本学啥精啥。
由于是民居改的早餐店,后厨的后门就直接通向房间,潘大爷从里面抱出来一个蓝色顶盖白色盒身的鞋盒,上面落了些灰,这就是沈怜风当年出远门前寄存在潘大爷这里的东西。
沈怜风接过鞋盒,感受了一下手里的重量,脸上不禁露出一些喜色,又是朝着潘大爷连连道谢。
离开店门口的时候,黄毛潘启明伸长了脖子,探头探脑的看着沈怜风的鞋盒,眼里有些奇妙的意味。
沈怜风在外头闯了三年多,这个放在潘大爷房间的盒子显然早就被黄毛翻过了,不过沈怜风也不在乎这种事情,当年只是气不过自己老爸要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宝贝全部丢掉,才委托了潘大爷保管一下。
就是丢光了也无所谓。
“沈哥,你说你,一个治安官的儿子,没事收藏这么多凶器干啥?”
沈怜风笑了笑,这种个人爱好一般人很难理解,他也懒得跟潘启明解释。
不过他倒是好奇一点。
“这几年你没用这盒子里的玩意儿出去打架啊?”
潘启明缩了缩脖子,讪笑了两声:“我又不是蠢,徒手打架,还只是斗殴,用你这里面的那些开了刃的东西,性质可就变了。”
作为治安署常客,潘启明也是粗略懂点治安处罚法的。
回到家里,沈怜风翻开了鞋盒,抬头看了看时间。
还有两个小时,倒也没那么着急。
找了块抹布垫在玻璃茶几上,沈怜风将鞋盒打开,又撕开一层黑布,满满一盒的干燥剂,里面迈着的都是沈怜风当年的“顶级藏品”。
小心翼翼的挑挑拣拣,很快,那些锋锐的铁器就全部被筛了出来。
伸手在这些‘宝贝’上轻轻抚过,沈怜风的脑中不断响起提示音。
“不予携带、不予携带、不予携带。”
就知道会这样。
暗器肯定也会算作冷兵器的一种。
但作为一个可以用硬质早餐饼干穿透铁皮板的高手,沈怜风当然有办法应对。
一把笔直纤长的不锈钢筷子被沈怜风抽了出来,而脑海中的电子合成音硬是沉默了半响,才改变了说法。
“定义为餐具,属日用品,准许携带。”
沈怜风露出得逞的笑容。
这可不是本土的方尾圆头筷,而是隔壁樱花国的制式筷子,园尾细园头,筷子尖远远达不到锋锐的程度,但却又纤细无比。
纤细的筷子头缩减了与食物的接触面积,增大了压强,便于分开鱼肉。
而且樱花筷相较于本土筷,长度更短,总体体量也更轻盈。
沈怜风又将瓜子倒了出来,虽然什么瓜子他都能丢,但这玩意同样讲究一个手感,有些葵花籽硬是天生的让沈怜风觉得手感更加细腻一些。
最终,沈怜风筛选出了一百克的葵花籽,还有十根樱花尖头短箸,并且换上了那身黑色的风衣,就连软呢帽也戴上了。
不出所料,帽子同样归类于衣物,脑中的电子音提示他,已经达成了进入灵感遗界的标准。
“正在扫描,确保周围无任何普通人亦或者监视器。”
“灵感种身份已激活,请问是否进入。”
“是。”
沈怜风凝神静气,他倒要看看,这玩意怎么把他给接走。
就像是一壶沸水的上方的空气,沈怜风看着自己周围的环境开始慢慢蒸腾了起来,整个视角开始不断的扭曲、跳跃,当沸腾到极点的时候,一股不轻不重的撕扯感传来,就像是无数双手,扯住沈怜风身上的每一块肉,将其整个拎起。
下一秒,沈怜风的视角陷入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