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完一切后,李恒牵着李天赐的小手,走出了这间空荡荡的大厅。
…………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夏洛城作为炎炼国的都,素来享有九荒大6最美丽的城市美誉。
这个荣誉,虽稍显夸张,但也没有过多的水份。
夏洛城拥有悠久的历史,璀璨的文化和美轮美奂的风景始终伴随着它,有无数游吟诗人或者莘莘学子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来夏洛城瞧一瞧。
千余年前,最有名的吟游诗人卡比拉由衷赞道,“世界莫能与比”,更是让夏洛城名扬大6。
这一日,正是黄昏时分,残阳如血,绚烂的阳光照射在斑驳的城墙上,越显得威严、雄壮,隐隐流露出刚刚建成时的华贵风采。
虽是黄昏,城门处依旧热闹非凡,穿着各异的商人或者百姓进进出出,城门很宽敞,足以让十辆马车并排行走。
这与其说是一座大国的都城,倒不如说是一座自由贸易之城,其繁华程度,远乎其他大国的都城。
远处,有一位身形挺拔,神采奕奕的青年人牵着一头灰色的毛驴正朝着夏洛城缓缓而来,毛驴上,坐着一位眉清目秀的小男孩。
小男孩长得极其讨人喜欢,附近的路人无不在他身上停留片刻,而他对那些火辣辣的目光视若无睹,专心地舔着一根糖葫芦。
李恒和李天赐一路行来,足足用了近一个月的功夫,才来到夏洛城。
原本以李恒的脚力,根本不需要这么慢,但身边却多了一个拖油瓶,他的度,陡然就慢了下来。
李天赐不但喜欢吃晶石,还喜欢吃各种食物,并且饿肚子非常快,每每早晨刚刚吃完饭,还不到一个时辰,他就叫嚷着要吃东西。
不得已,李恒只能在每一个城镇逗留半天,为李天赐采购零食和大量肉类。
尤其是肉类,更是李天赐的最爱,他一顿足足能吃几十斤,直到最近几天,才稍微收敛一些。
幸好他有的是钱,否则还真养不起小家伙。
一个月的时间,也让两人的感情迅升温,李天赐已经把李恒当作最亲密的人,而且除了他之外,谁也不能对李恒有任何敌意,否则马上暴走。
半个月前,他们连夜赶路,不巧遇到了一群马贼。
这群马贼看到李恒衣着光鲜,便动了杀人越货的念头,但李恒还未出手,李天赐便动怒了。
这是小家伙第一次动怒,也是仅有的一次。
那时月亮正圆,星斗如熠熠生辉的宝石,李天赐的瞳孔倏然变成诡异的赤红色,双脚不沾地的悬浮在空中,蓝色的头无风舞动,两颗犬牙自他嘴唇两边冒出来。
“坏人!”
他只是愤怒地吼一句,接着……让李恒感到惊恐的事情出现了,整整一百人的马贼队伍,好像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狠狠拉扯着,在须臾间变成了一滩烂肉,横尸遍野。
李天赐在吼完那一句后,重新恢复成正常人类的样子,身子在空中摇晃几下,倒头歪了下去。
李恒双手一伸,抱住了他。
李天赐已然昏睡过去,但他尚能感觉出来,抱着自己的是哥哥,不是坏人,清秀的脸蛋上露出一抹香甜的笑容,在李恒怀里翻个身,兀自沉沉睡去了。
李恒眯着眼睛,望了一眼如修罗地狱般的景象,低头再看了看李天赐,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
他这位小弟身上隐藏的秘密,委实乎他的想象,而且竟然有如此恐怖的力量,在刹那间毁灭百余人,这样强悍的实力,李恒自己也做不到。
“哎,天赐的情绪太不稳定了,若在城镇中施展这样的力量,岂不是要酿成滔天大祸?待他醒来后,我有必要给他说一说了。”
李恒抱着小天赐,骑上毛驴,绕过尸横遍野的烂肉堆,朝着夏洛城的方向走去。
“希律律……。”
几匹骏马的嘶鸣声打断了李恒的思绪,他们身后,有一辆华贵非常的马车不疾不徐地驶来,临近夏洛城的城门,马车的度也逐渐放慢了。
马车的度虽然慢,但怎么也比毛驴要走得快,不多时,便跃过了他们,驶进了夏洛城。
车身上镶有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凤凰被画的极为传神,好像真的就要挣脱出马车,飞上天空一般。
李恒现,附近百姓望向马车的目光大都带有崇拜和惊喜的神情,甚至有个别年轻人兴奋的高声尖叫,泪流满面。
“公孙凤舞,是凤舞小姐,凤舞小姐来夏洛城啦……。”
一道道络绎不绝的惊喜声音传到李恒耳中,让他倍添疑惑:这车中究竟是何人,怎么会如此受欢迎?
马车已渐行渐远,但路人脸上陶醉和兴奋的神情仍旧不见减退,李恒心中好奇,也没有多问,牵着毛驴,与李天赐走进了夏洛城。
这夏洛城防卫看似稀松平常,任谁都可以随意出没,不过只要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清李,这只是假象,夏洛城真正的防御力量,是无比恐怖的。
城中不但有三万常规军驻守,尚有八千隐密的红衫军隐匿在市井中,红衫军是炎炼国最强悍的战斗机器,每个红衫军战士都能以一敌十,悍不畏死。
他们的领是恭亲王,那位曾经率领三千红衫军攻占一个国家的传奇人物。
李恒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繁华的城镇,凉州城与之相比,简直就是未开化的小村庄,街上人潮汹涌,但并不显得拥挤,每一条街道都非常宽大,即使并肩站几十人也绰绰有余。
李天赐尤为兴奋。
他才知道,这世上竟有如此多的美味食物,口水吧嗒吧嗒地掉在地上,小手紧紧抓着李恒的后腰,叫嚷着自己饿了,要吃东西。
“天赐,我记得你刚刚吃了十串糖葫芦和一大包牛肉干吧?”
李天赐清秀的小脸蛋竟罕见地一红,嘿声道“哎呀,哥哥你也知道嘛,我胃口大,只那点东西,我怎么能饱呢。”
李恒翻个白眼,嘟囔道:“只要说到吃东西,你就有理由。”
李天赐没理会自家哥哥的话,反而尖声叫道:“快看,好香喔,那位大婶做出来的点心一定很好吃。”
“走,咱们去尝尝。”
李恒对自己弟弟可谓溺爱到了极点,只要李天赐提出了要求,他鲜有拒绝,他清李天赐的胃口有多大,也不怕他吃坏了肚子。
李恒牵着毛驴,漫不经心地在夏洛城游逛着,一路走,一路停,李天赐吃了两个时辰,也不见他肚子鼓起,脸上依旧是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
恍惚间,天就黯淡下来。
时近中秋,月光澹澹,如碎银似的洒在两人身上。
李天赐吃饱喝足后,坐在毛驴上打着盹,似乎已经睡着了,对于此,李恒也已经习惯了。
这小家伙最喜吃东西,然而每当吃饱后,必定会大睡一觉,待醒来后再吃五块晶石,每天都会如此。
李恒猜测,这是小天赐在调养身体。
晶石内蕴含着极强的能量,哪个修炼者也不敢擅自吞食,免得被晶石内霸道的能量反噬,使得经脉乱串,气血不稳。
但李天赐每日吃五块晶石,任何一点不良的反应也没有,反而每天神采奕奕,与其他小孩并无什么不同。
“呼,小家伙终于睡着了,这一觉起码要睡到明日清晨,算了,既然来到了夏洛城,就去那个地方看看罢。”
夏洛城南城区最宽广的一条街道上,有一片精致且庞大的屋舍。
这是一个独立的大庄园,从远处观望,一股苍茫肃杀的气息扑面而来,整个庄园显得气象雄伟,壮丽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