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姐出门了么?如果出去了我们温酒喝。”
一身白色内衣的叶谪冲小蝶嘿嘿笑了两下,小蝶却是白了他一下,也不回应。
见状,叶谪便没有再回话。
披上虎皮大褂,穿上虎皮拖鞋,趿拉着,很是自然地走向屏风后,而后开始解开身上的纽扣,将内衣耷拉在屏风上。
“小姐还在等着公子吃饭呢,公子今后少喝点酒吧,你自己不爱惜身子,小姐可宝贵着呢。”
将叶谪的衣服放在右臂上,小蝶说话了,语气中却略带三分责怪。
收拢起纸伞,抖了几下放在门口,她跺了几下脚,将鞋子上的雪花也抖掉,而后便拿着灰色棉服走了过来。
叶谪在屏风后褪衣。
悉悉索索的声音之中响起他的话语,“小蝶姐,这你就说错了,我的身体我能不在乎吗?我比谁都爱护,我心里有数,再说了,那些都是清酒,别说伤身子,就连喝醉都难,你就放心好了。”
听着叶谪的狡辩,小蝶忍不住嘲弄道,“是是是,你比谁都在乎,在乎的夏天要用火炉取暖,在乎的病发时抱着我疼得发抖,确实没有人比公子你更在乎你的身体了。”
“小蝶姐!我那是天生的病,你又不是不知道。”
叶谪的声音带起了一丝不同,仿佛被踩到尾巴的毛,有些炸毛。
小蝶却是不再理会,低下头,专心为叶谪修整衣服。
她的五根手指指骨纤长,白润如玉,将挂在小臂处的衣裳拿起,小心地在衣裳上一处处抚过,将褶皱、雪花都抚下后,才将其搭在了屏风上。
刚刚转身要离开,然而就在这时,突然,她的眼角一跳,透过青荷屏风,她看到了叶谪修长的影子。
映在屏风上的影子。
屏风上叶谪的影子,修长、健硕,小蝶一愣,原本清澈的眸子,有些呆住了,不由自主的,那张恢复些许白皙的脸颊,爬升起朵朵红霞。
公子……
公子确实是长大了啊。
像是竹子一样,一节节攀升,越长越大,越长越高,越长越粗壮,越来越像个大人了。
犹记得刚来的时候,这个小混蛋还没有自己的膝盖高,整天要自己的抱抱,在自己心口胡乱抓,那副小可怜的模样,简直萌化了她的心。
没想到一转眼,这都快赶上自己了……
再过不久,再过不久,或许自己都要仰望他了吧?
小蝶有些愣神。
盯着叶谪的身影,一时之间都有些挪不开了,反应过来后,连忙转身扭头,脸蛋已经红到了耳朵根。
像是做贼心虚,她轻咳一声,说道,“公子赶紧穿衣吧,今天二小姐都比你起的早呢。”
叶谪正将灰色红边的棉袍取下,套在身上,闻言不由得吃了一惊。
二小姐比我起的都早?
那丫头平时惯是睡懒觉,就是个十足的懒虫加皮蛋,怎么今天改了性子了?
很快,叶谪穿好了衣服,从屏风后走出,梳洗一番后,便跟着小蝶下了楼。
刚刚走出房门,叶谪便呼吸一滞,凌冽的寒风扑面而来,吸入肺管之中有着刺骨的凉意。
天空中的雪花还在落着,只不过小了许多,半似梅花半柳絮,站在门口入目望去,天与地与墙壁房屋,皆是白茫茫一片。
叶谪的寓所是栋二层小楼,小楼门口有着一个小型荷花池,一座拱形小桥链接着内外,旁边还种着几十颗竹子,此刻也全都染上了白墨。
“哈——”
叶谪哈了一口气。
方一出口,便成为白雾,他的手和脸被冻的冰凉一片,身体也觉得有些冷飕飕的。
不由得,叶谪想起了昨天晚上,芝姐的那双温润湿滑大手带来的阵阵温暖,那可真是回家的感觉啊,像被屋中小火炉散发的热量紧紧包裹一般,浑身都舒坦。
随即,叶谪看向站在外面,撑着纸伞看着他,似乎是在疑惑为何还不动身的小蝶,有些不好意思道,“小蝶姐,那个,我想你牵着我的手。”
小蝶怔了一下。
看着叶谪恳求的眼神,而后微做犹豫,便点了点头,返回两步,握住他的手,叮嘱说道,“只能握一会哦,不然被小姐发现,没你好果子吃。”
“嗯。”
于是,叶谪与小蝶共乘一伞,朝着东边而去。
正走着,突然,小蝶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里露出一抹释然,自言自语说道,
“我说小姐今天怎么不去除妖会呢,今天是公子治病的日子,想来小姐是要陪公子一起去瓶儿山了。”
“瓶儿山?”
闻言,感受着小蝶姐温暖手掌的叶谪先是一愣,而后脸上露出大喜之色。
也对,算算日子,也该到了。
他平日里身体不好,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中了妖魔,身子骨很是薄弱,所以他每隔一个月,都会去瓶儿山治疗一次。
一说起瓶儿山,那就不得不提起南姨。
那个把他送来夏府当童养夫,动若脱兔的美妇人,走路都一颤一颤的丰润美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此刻叶谪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起了那个女人的模样,以及似嗔非嗔的话语,有些心痒难耐。
南姨名叫南锦屏。
大抵是个医师,家住哪里不知道,行踪飘忽不定,只在每月特定的几天到瓶儿山。
一来为叶谪治病,活络筋骨和精气。
二来也会为四里八乡的平民看些病症,医术很是高超,凡是经她诊治的绝大多数都好的很快。
叶谪所在的地方名为水天县,隶属于陪都顺天郡。
所谓顺天郡,便是顺应天意的意思,是大夏国开国皇帝的龙兴之地,原本是都城的,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都城被迁走了。
虽说迁的不远,但顺天郡的地位也极大的下降,沦为了东西南北中五大陪都之一,是为中都顺天。
顺天郡下辖七八个县城。
水天县便是其中一个,虽说老皇帝治下的大夏国泰民安,吃穿不愁,但病这种事情却不在此列。
由于医师的短缺,药物学的匮乏,导致平民和妖类极其害怕生病,小病还好,咬咬牙就能挺过去,一旦碰到大病大灾,那就是塌天之祸,家破人亡都有可能。
因此一个高超的医者,在这里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无论是在妖类还是人类之中,医师都是备受尊敬的职业。
就像是南姨,就被民间称呼为瓶仙子。
倒也不是谬夸,七八年间在瓶儿山,时不时的诊治,的的确确治好了许多的人以及妖怪,在叶谪看来,她配得上这个称呼。
当然,叶谪觉得南姨配得上这个称呼的最关键原因,还是她的身材,像丰润的玉瓶一样,白皙如玉,丰腴饱满,称为瓶仙子一点不为过。
……
“松手了,再抓就被小姐看到了。”
刚一进东院,小蝶便松开了手,略带三分嗔怪说道。
刚才一路上,这个小混蛋的手一直不老实,在她的手心乱挠,挠的她心都有些乱了。
叶谪笑嘻嘻道,“嘿嘿,小蝶姐人美手更美。”
听到叶谪的夸奖,小蝶心里有着三分欣喜,但嘴上却不饶人,一边走着一边说道,“小屁孩。”
“说谁小屁孩呢?”叶谪微皱眉头。
“说你。”小蝶一手持着油纸伞,居高临下,说道,“有我高么?没我高不是小屁孩是什么?”
叶谪微微昂头。
透过层峦叠嶂,他看到小蝶的脸颊出现,不由得笑着道,“小蝶姐没听说过一句话么?
有道是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若论山高海深,我确实比不上小蝶姐你,可我有擎天定海之能,小蝶姐可以吗?”
愣了一下,而后小蝶的脸颊微红,面含愠怒地瞪了叶谪一眼,说道,“还是公子呢,这么不正经,一会我把你的话原原本本告诉小姐,让小姐知道她那个十余岁、表面单纯的童养夫,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
叶谪却是不怕,笑着道,“小蝶姐不会的,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写的那些书你都看了一遍了,你要是想告诉芝姐早就说了。”
闻言,小蝶眼眸中升起一丝的诧异。
身为照顾公子的贴身侍女,叶谪的一切都瞒不过她。
她并不是那些不通文墨的粗人,相反自幼便熟读圣人经典,只是迫于一些不可抗力原因这才来夏家当奴仆。
叶谪写的那些书,像什么《银瓶梅》、《夜读春秋》,她不止一次看过,初看之时,只觉得污秽不堪,但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备受熏陶之下,忍不住偷偷打开叶谪盛放书籍的小柜子,偷偷看。
她自认为做的很隐秘,事后将书籍也都摆放好了,他怎么知道的?
“咳……”小蝶脸蛋微红,掩饰一般,捂嘴轻咳两声,而后一本正经道,“公子有大才,十岁能属文,只是这番才华用错了地方,专心写诗,一诗动天下,这才是正经人应该做的。”
“那小蝶姐看过没有?”叶谪凑近一步。
忍不住的,小蝶后退了一步,硬着嘴道,“我那是……我那是偶尔发现,算不得数。”
“那小蝶姐还是看了?怎么样?里面写的精彩吧?”叶谪笑嘻嘻道。
看着叶谪步步紧逼,略带深意的笑容,小蝶忍不住有些恼羞,啐道,“言语粗俗不堪,污人耳目。”
“小蝶姐看到了那一章呢?是双凫行酒么?我看那一章的书页有些微卷,是小蝶姐做的暗号吧?”
“你……”小蝶双眸似嗔似怒,娇声道,“我想啐你,又怕脏了我的唾沫!”
“小蝶姐,要不我们吃完饭回西院也试一下?小蝶姐褪下鞋子,我温一壶热酒,哦不,用冷酒好些,我用小蝶姐的鞋子喝酒,品尝一下什么味道,怎么样?”
“你……”
“行不行啊小蝶姐~”叶谪略带三分撒娇说道。
小蝶脸上带着韵红,“你不嫌脏?”
小蝶意动的模样让得叶谪心中大喜,连忙说道,“不嫌不嫌,小蝶姐身上香香的,我怎么会嫌弃呢。”
看着叶谪黑白分明的瞳孔,带着期待的神色,小蝶突然展颜一笑,说道,“那行,我告诉小姐去,就说你要用她的鞋子喝酒,小姐的是高跟靴,高脚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