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急促的口哨声让黄柯瞬间清醒,紧接着就听到通讯兵的大喊声:
“紧急集合,重装准备!”
重装就是要带武器装备。
黄柯滕地一下跳下了床,熟练掌握地穿上衣服和鞋子,然后打包行囊,背着行囊跑到枪库取枪和装备,最后一路狂奔来到楼下集合。
黄柯是整个七连最快的几个人之一,但是从来没有做过第一个。
可是今天,当他跑到楼下,发现除了连长、指导员以外空无一人的时候。
他自己都有些懵了,好在立刻反应过来,赶紧面对高城找到自己平时大概的位置站好,后面的人才陆陆续续赶来,比照黄柯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
很快,所有的人员集合完毕,高城在最后一个士兵站好后按下秒表。
“不错!”高城扬声喊道,“紧急集合,重装的标准是10分钟,咱们连只用了8分24秒,比标准时间快了一分半钟,很不错!”
“快一分半钟,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们先敌一分半钟进入战场,先敌一分半钟抢占有利地形,在敌人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的时候就先发制人,给他们当头一击。”
“战场上,时间就是生命,我们比敌人块一分半钟,就会比敌人多一分半钟的胜算。”
“对此,我今天重点表扬一下三班的黄柯,不但是全连第一个到的,而且我刚刚看了,比他自己平时的成绩,还快了半分钟时间。”
“我们都要学习他这种不断突破自己的精神,大家呱唧呱唧!”
随着一声令下,七连全体官兵都热烈鼓起了掌,直到高城双手平举才停止了掌声。
“今天的训练科目,十公里武装越野、野外生存,以及野外的潜伏、反潜伏训练。听我命令,全体都有,目标315高地,全速前进!”
熟悉的科目,但今天训练起来,黄柯总觉得哪里变得不太一样了。
刚开始还有些找不到,但随着十公里武装越野进入尾声,平时到了最后1000米,肯定都是跟不上伍六一、许三多的节奏,在第二梯队争雄的。
结果今天发现自己竟然还有体力,于是咬着牙真的跟上了那两个变态。
虽然最终的成绩仍旧是第三,但此第三和彼第三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就连伍六一看着他紧跟自己的脚步冲过终点,也不禁连连称奇。
“你小子,行啊!今天差一点,我就被你逼上绝路了。”
原来,伍六一也是被黄柯给刺激到了,今天也是拼了老命才没被黄柯超越。
“是啊,黄柯!你今天的进步非常大,真的!”
还有许三多这个不知道应该怎么夸人的,也讷讷地过来竖大拇指。
黄柯大口地喘着气,看上去很高兴,也很兴奋,不仅是为他自己刚刚的表现,同时也是他终于察觉到了,所谓的变化究竟在哪里。
没错,正是昨晚达成的超凡大脑专精,给他带来的增幅作用。
之所以能在紧急集合时比平时快了半分钟,在武装越野时拼到最后还有体力。
全都是在他不知不觉间,超凡大脑对于身体的把控更加精细、更为精准,改正了很多他平时没有注意到,或者注意到也总是改不掉的小细节。
从细微之处要成效,积沙成塔,才最终节省下来了时间和体力。
而这,明显还只是超凡大脑增幅作用的一个侧面而已。
没过多久,全连的人陆续到达了终点,高城简单的讲评了两句,再次对创出个人最好成绩的黄柯给予了口头表扬。
然后,下令稍事休息,随即以班为单位,挖坑建灶,开始生火做饭。
说是野外生存,其实并不会像特种部队那样,不带口粮、不带水,把人扔到原始森林里,一待就是三五天,挑战人类极限的那种。
大规模的军团作战,很少会遇到这种极端情况,因此也没必要进行这样的训练。
所以,常规部队的野外生存,更多训练的是如何就地取材,如何挖坑建灶,既可以保障战士们吃到一口热乎饭,又能最大限度地躲避敌人侦查,不暴露目标。
通常情况下,都是带着基本的单兵口粮、军用罐头之类的食材和物资的。
并不会出现需要整个连队到处捕鱼、打野兔,又或者掘草根、扒树皮这样的情况。
当然了,如果有谁真的有本事,能够捕到鱼,打到野兔,战士们也会非常高兴,毕竟这年头的单兵口粮和军用罐头还远远比不上后世。
能够吃到新鲜的食材,打打牙祭,自然是每个人都希望乐见其成的。
因为大家都知道黄柯有一手非常准的投掷本领,所以一直以来,只要是遇到这种野外生存训练,黄柯通常都不会被安排生活做饭。
而是带着几个人,到附近转转,看看能不能碰巧打到一两只野兔。
所以,今天也不例外,黄柯不用等别人吩咐,就跟一向好玩好闹的甘小宁、白铁皮一起,离开了大部队一段距离,开始到处寻找合适的石块,还有野兔的踪迹。
“我说,黄柯,你不是买回来好几个棒球呢吗?怎么还要捡石块?”
甘小宁叼着一根枯草,一边找,一边不解地问黄柯。
“废话!一个棒球,好几块钱呢!”远远就发现一个大小正合适的石块,小跑着过去捡起来,听到甘小宁这么问,直接回怼了过去。
“那你这事找老白啊,他家是资本家,直接给你赞助百八十个的。”
甘小宁又在那边出起了馊主意。
“哎哎哎,什么资本家啊?”旁边的白铁皮,大名白铁军,不干了,“我家就是开了个小工厂,那顶多也就是个民营企业,离资本家可差的老远了!”
“再者说,就算是资本家,那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
“赞助倒是可以,但这茫茫草原,一颗小小的棒球扔出去容易,找回来可难了。”
“这种一看就赔本的买卖,你干,我还不干呢!”
甘小宁和白铁皮这对活宝,一天不掐架、拌上两句嘴,好像就浑身难受似的。
黄柯也懒得跟他们掰扯,手里攥着几块刚刚捡来的石块,站上一处高岗,极目远望,试图寻找一只外出觅食,正在活动的野兔。
没错,得是正在活动的野兔。
否则在伪装色的保护下,只要它往草棵里一趴,与这苍茫草原的背景融为一体。
凭借一双肉眼,几乎很难发现它的踪迹。
所以,平常这个时候,基本上都得凭运气,若是赶上哪只倒霉的兔子,刚好在你望过去的时候动了一下,那就算是你的运气来了。
不过,今天的黄柯很快就发现,他似乎再也不需要凭借运气了。
因为当他一边回忆着此前打到过的那些野兔,一边将注意力集中到双眼的时候,他的大脑,仿佛一台高速运转的计算机。
正在将眼前看到的画面,与记忆中的画面进行对比,并且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于是,黄柯赶紧伏低身子,放轻脚步摸了上去。
来到近处仔细一看,果然是一只趴在地上,正在晒着太阳假寐的野兔。
只不过,它的肚子明显要大上一圈,与记忆中,自己打到的那些兔子有所不同,感觉像是一只带崽的母兔,那是肯定不能打了!
所以,黄柯放下了正要举起的石块,轻手轻脚地退了回去。
“咋又退回来了,那不是野兔吗?”
“是啊,黄柯!”
看到黄柯的动作,知道肯定有所发现的甘小宁、白铁皮也赶紧跟了过来,结果发现黄柯并没有打,于是好奇地问道。
“带崽的母兔,打了有伤天和!”
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所以黄柯也没多说什么,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么老远,公兔母兔都能分得清吗?”
“还是带着崽的?”
甘小宁、白铁皮互相看了一眼,满脸的问号和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