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章:猛虎达(1 / 1)听蝉夜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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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车》是大胖子洪执导,李炯楷、邓景生编剧,集结了同门师兄弟大鼻子龙跟阿彪的工夫片,讲述了西班牙巴塞罗那三个华侨青年,在机缘巧合下受命营救伯爵女儿的故事,三位功夫巨星的配合打得热闹纷呈。

为了打出新意,片子特意奔赴西班牙取景拍摄,呈现出浓烈的异域风情,可以说是八十年的动作喜剧得经典制作绝对值得在影院一看。

但从黄毛等人离开电影院开始,陈浩南简单的跟山鸡交待了两句,便放弃了电影院二楼12块钱一张的VIP票,一路尾随跟了上去。

吹水达跟咸湿的互动,陈浩南是一个字没落下的听了一路,甚至咸湿跟黄毛怎么密谋,他也全都一清二楚,只是他这稚嫩的外表并没有引起咸湿等人的警惕。

非要说什么唯瞩目点是什么?嗯,在咸湿眼里,陈浩南是一个比较靓一点的崽!不做马夫真的是可惜了。

同样,陈浩南之所以没有打断咸湿等人沆瀣一气的做法,除了有满足上一世十三说的那个“坎”到底什么之外,在咸湿真正动手之前他也没有一个合理特定的身份去介入。

万宝路香烟上的那一抹红星,伴随着陈浩南的吞吐忽明忽暗。

足足过了有一分多钟,嗡鸣声才渐渐从咸湿耳边散去,只感觉天旋地转,自己在腾云驾雾的他也才被疼痛缓缓的拉回现实,一手捂着脑袋,另一只手指着陈浩南颤颤发抖:“你...你...”

“大哥,你没事吧!”

黄毛等人此时哪里还管得了吹水达,互视一眼过后,黄毛立马上前扶起了咸湿,其他人则是不约而同的从腰间抽一把匕首,虎视眈眈的瞪着陈浩南。

江湖搏杀,以拳脚刀棍居多,根据个人喜好也有拿剑、斧甚至是狼牙棒啤酒瓶的,很少有人使用匕首。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倒不是说匕首它不好用,而是“砍伤刺死”,匕首的杀伤力过于巨大,一不小心就是夺人性命,固不被江湖中人认可。

看着对方手里泛着寒光的家伙,陈浩南非但没有一丝惧怕,眼神里更是充满了不屑,匕首女人用的玩意,都说打仔洪兴,四仔东兴,三联出鸡精,几个鸡精拿着几把匕首而已,在梦中纵使是两千人持刀对立,他单人单刀亦是俱往矣。

最后一点香烟也都快燃到尽头,陈浩南索性将那最后一抹红光随手往脚边一弹,再一次叼起一根续上,静静的等着咸湿恢复。

站起身的咸湿捂着脑袋怒视着陈浩南,见打自己的人是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靓仔,更是怒火中烧:

“扑街仔!你混哪里的?找死是不是?”说完也不等陈浩南自报家门,将自己身边黄毛的朝着陈浩南一推咆哮道:“给我弄死他!”

寒芒闪烁,吹水达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不忍去看,然而当然他他微微将眼睛眯起一道缝,想象中的血腥画面并没有发生。

陈浩南只是左手手背一挡,顺势再一缠一扣,便稳稳的将黄毛手中的匕首卸下,匕首滑落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就当众人还在探寻声响的由来,陈浩南顺势一拉将黄毛扯到身前,然后提膝一顶,哐当一声,黄毛就应声而倒。

解决掉黄毛的陈浩南,脚步没有丝毫的停顿,如同猛虎下山直扑向了咸湿其他的小弟,拳风呼啸,腿法凌厉,拳脚肘膝此时此刻全都化作了陈浩南的武器,伴随着他每一次出手,都会有一人直直躺下。

陈浩南嘴上的万宝路才燃了不到五分之一,撕心裂肺的哀嚎已经响彻了整个地下通道。

咸湿还站着的小弟也仅剩下最后一个,

对方看着陈浩南。

陈浩南也看着他。

陈浩南朝他歪歪头,撇了撇嘴。

那小弟二话不说,直接躺倒在地!

装死总比打死好。

其实这也是咸湿自己眼光寻常,如果是精通格斗技巧的江湖人物在此,就会看出陈浩南所用的打法,和这个时代港岛大多数拳馆教授的国术大为不同,风格更接近于泰拳,拳脚肘膝无所不用其极,细微处又有所区别,陈浩南的出手多了擒、锁、摔、降服及绞杀的出手技巧。

方寸攻守之间以自成体系,虽然限于年龄和体魄不能发挥十足威力,但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格斗高手。

换句话说,只会街斗烂打的烂仔,遇到这种人,就该远远逃开,硬碰硬的结果,就是以卵击石。

猩红的火光,在陈浩南的嘴边忽明忽暗,宛如索命的鬼火,看得咸湿全身发颤,他强忍着镇定:“靓仔,我是三联的大底咸湿,你我无冤无仇,做咩啊你!”一边说,一边向后退去。

“哦?你也知道我是靓仔啊!”陈浩南一步一步逼近咸湿。

“靓!靓仔你靓绝五台山!靓绝油尖旺!”

陈浩南如此脱线的话,让咸湿有些摸不着头脑,但陈浩南这模样,咸湿说这话并不违心,甚至觉得没读几天书的他,感觉这样说,还有些不够。

“哦?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靓吗?”

怎么?靓这东西不是爹妈生的?难道还能后天养成?咸湿更加懵圈了,但形势逼人,他还是脑中飞快的思索答案:“因为生的好?”

“呵呵!不对!”陈浩南咧嘴一笑,将嘴里的万宝路吐向咸湿:“因为我大佬名叫靓坤!”

靓坤?跟靓有什么关系?靓坤他熟!前几天还在一起搓麻将,他还说自己最钟意的就是吹水达这种老靓仔,眼前的这个小靓仔算是怎么回事?等等,这是关键吗?

关键是什么?关键是这靓仔跟吹水达是一边的!!

“你打我洪兴的弟兄你问我混哪?”

“你抢我的同门你告诉我无缘无故?”

“咸湿哥,你这么难搞!!会让我们坤哥很难做的!你知道的,我们坤哥是最讲义气的!”

陈浩南一边说,一边走,每说一句,他的眼中的寒意就更胜一份,常年混迹钵兰街的本能告诉咸湿,跑!快跑!跑得越远越好!只有跑了才能跟靓坤还有眼前这个扑街仔秋后算账。

然而还没等他转身,瞳孔中的拳头一点点放大,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避开,但避无可避。

砰!

耳朵嗡地一声!

随后眼睛一黑!

金星乱舞。

没等金星散去,眼前的视野还是一片模糊,咸湿只是依稀着看见一个靓仔,在昏暗的灯光下,那一张靓脸变得魑魅魍魉,变得狰狞可恐。

痛?已经经来不及感觉到了痛了,或者说剧烈的疼痛激发了咸湿身体的自我保护功能,他已经放弃了抵抗,只想昏厥过去以此减少痛苦。

解决掉了咸湿,陈浩南身上的戾气也跟着散去,又变成了那一个乖乖的学生仔模样,他走到吹水达的面前伸手想要将吹水达扶起:“达叔!咸湿已经被我搞定了!”

“嗯?搞定了?”吹水达还没从刚才的情况中反应过来,他木讷的接过陈浩南的手,嘴里还一直喃喃的道:“真的搞定了?”

“恩,搞定了!”

反应过来的吹水达,眉头先是一喜,随后立马变得癫狂。

“彩票!我的彩票!”

他冲到咸湿的身边,发疯一般的掏着咸湿的口袋,动作滑稽、粗鲁、可笑……又有些许的可悲。

江湖人命如草芥,所求的又是什么?

为了这些值不值得?

上一世的自己,又比他好多少?

陈浩南正感怀间,吹水达已经从咸湿身上翻出自己的彩票,正准备放进内裤,又觉得不好意思,神情尴尬地看着陈浩南。满面堆笑语气真诚,脚下未曾挪动分毫……

“靓仔!多亏了你!达叔我最豪爽了。这样,这张彩票我们四六分账!我四你六,不错吧?”

吹水达虽然这么说,但是手下意识地握紧彩票中间位置,越攥越紧。

还是老样子……

由于前世记忆,自然知道达叔脾气,陈浩南洒然一笑:

“达叔你说什么?我要彩票不等于要你的命?”

“这叫什么话?看不起你达叔?”

“替我向十三妹问好,走了!”

说话间,陈浩南已经转过身准备离去。

比起自己,可能达叔更需要这六十万,有个这六十万这一世的妹头,他记忆中的那个不是男人却比一般男人更加洒脱,豪迈重义气的十三,或许就不会再走社团这一条老路了吧。

做个护士?十三大大咧咧的心不够细。

做个律师?陪审席上张口X你老母,闭口扑尼丫母,这换面简直过于上头,不行。

实在不行,做个警察?做个英姿飒爽的madam!这个倒是不错。

由于下意识里陈浩南已经把十三当作自家妹头甚至已经开始帮她憧憬未来,所以将吹水达看作长辈,自然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然而这话在吹水达听来,就是另一层意思。

十三妹?他认识我女儿?

他这么靓仔,我女儿又那么---

难道……

吹水达脑海中一瞬间闪过陈浩南搂着自己的宝贝女儿,抚摸女儿鼓起来的肚子,擦,自家白菜被猪拱了!

吹水达疯狂补脑,越补越觉得真实!

此刻他眼中的陈浩南已从义薄云天的同门兄弟,变成觊觎自家白菜的猪。

关二爷在上,虽然这头猪很靓也很能打,但依然是一头猪……

“站住!把话说清楚!你在哪认识我女儿,我警告你……”

陈浩南转身,吹水达正要往前迈步,异变突生!

始终倒在地上的咸湿猛然间一个鱼跃跳起,劈手已经抓住露在吹水达手掌外的那半截彩票,同时一个顶膝!

他虽然是三联大底,但是为人蛋散更不知道羞耻为何物,自然是不在乎脸面。本想着装死逃脱一顿毒打,这时候却想着打个冷不防,把六十万落袋!

吹水达心思全在陈浩南身上,还没来得及明白发生什么,小腹就挨了一记顶膝。吃痛之下手下意识地收紧……

刺啦……

一声轻响,彩票在陈浩南的视线内一分为二!

吹水达、咸湿各自退了两步,望着手里的半张彩票都是一愣。

咸湿愣了一下,猛地把手里的半张彩票团成一团,接着丢入嘴里向下吞咽。

吹水达大叫道:“你干什么!你把它吃了?”

“没错啊!拿着你的半张彩票去马会,看看人家理不理你啊!”

到底是老江湖,咸湿是出了名的不肯吃亏,反应也比吹水达快许多,刚才被陈浩南揍了一顿,不但没打消他气焰,反倒让他更加嚣张跋扈,此刻更是对着吹水达使劲儿讥讽,同时夸张地扭动身躯,故意挑衅。

“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麻烦你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衰样,有什么资格发财!本来我好心关照你,你不领情。好啊,我咸湿什么性格?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你去死吧!六十万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啊。别说我不关照你,你女儿今年十七岁了吧?是时候出来做了!听说她喜欢扮男人,那样怎么行呢?你把她送到我的马栏,我教她怎么做女人,然后带她做事。让她赚够六十万孝敬你阿!死老鬼!”

糟了!

从咸湿吃掉半截彩票开始,陈浩南就已经知道事情不对劲。自己低估了咸湿的贱格。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钱是可以赚的,六十万的偏财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有心总能赚回来。

但是咸湿怎么样,也不该提十三妹。

胆小、懦弱、怕事、嘴贱、酗酒,好赌,矮骡子有的缺点吹水达都有,江湖人的光亮,他一个不留,他天生就不是一个做大哥的命,再混半辈子,也混不到一个出头。

但他吹水达绝对能称得上一个好父亲,他之所以酗酒,是以为老婆嫌弃他穷,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跟着一个印度人跑了,宁可去跟阿三食咖喱,也不愿意陪他们父女食猪油拌饭。

他之所以好赌,也只知道自己没本事,要想给十三更好的生活只有赌,吹水,嘴贱是他不想十三被人看不起,不想再十三的面前丢了面子。

至于胆小、懦弱、怕事,是他担心十三没了母亲以后还要没有父亲。

在没有十三以前,他吹水达可是属虎的!

人送外号----

猛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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