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严肃地写点关于本书的注意事项,最后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压根严肃不起来……
就当水群时随口聊聊天吧,关于这本书与我。
《唤法作贼》的点子源自于数年前,还是经典女高中生的尺某人,在上课摸鱼时用破烂纸质小本写下来的开头。
虽然那篇开头的具体情况已经完全忘记了,写着初版开头的小本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不过大体的点子还是一样的,盗贼玩家穿越到异世界,带着系统四处装逼打脸的故事(笑)
那时候的谢维,我给的设定是那种…喜欢装逼于无形,常常扮猪吃老虎的家伙。不过这种人设放到如今来看,显然已经落后了,我也不可能现在还来一句,“谢维摸了摸鼻子,苦笑道…”,这样怎么看都怪落后的!
所以,在这里,他肯定会被修改。
顺带一提,谢维这个名字,因为懒得起新名字,被我反复地在当年自娱自乐的开头里出现过。
虽然那些开头全都是在纸质本子上写的,并且全部遗失了。但我们的谢维,他当过……
恐怖无限流里的倒霉蛋,
宗教至上国度里的倒霉法师,
死不掉的还爱装逼的吸血鬼,
病弱的跑团主持人…
之类之类。
敲定现在这个故事,最终发这本玩意儿出来,要说起源的话…还是那位写仙侠的群友给我发了个内投通过截图,并且让我也来试试。
作为不那么资深的dnddm,好歹也带了几年团,文笔也得到过玩家的认可。自认还是可以来试试玩儿的。
于是,用一个晚上,大概是凌晨一点到上午十点的时间里。我拿出以前写的零散世界观,写了一万字开头,从群友发的图里找了个过稿过西幻的编辑内投。
而后,非常惊讶,非常震惊。我在和舍友出门吃麦麦时收到了内投通过的邮件……
“我超,难道我真是白金之姿!”
当时是这样想的,激动到连麦麦套餐里的麦麦脆汁鸡都没啃干净,我就连忙溜回了宿舍。
再之后就是你们看见的这样了,我发书了。
虽然白金之资之类的想法在刷了几天榜和贴吧之后,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但是,我的道心更加坚固了!
好了,扯远了,相比大家也不想听一个废柴大学生说太多关于自己的垃圾话。那么,说回本书吧!
想必大家还是能注意到标签里的“dnd”的,如果没看见,那说明本笨蛋又进行了错误的操作。
总之,虽然本书的力量体系、法术设定之类使用了DnD5E规则。但鉴于本人的实力受限,我只敢将这称之为“伪dnd”。
(当然如果你真的要骂我是dnq,那我也不好反驳啦…我只能在床上哭哭。)
本书的内容加入了本人带团时的房规和部分仅限在小说情况下的魔改。
也就是说,如果你百分百照着本书的内容在5e规则里车了张法贼兼职,那只会有灾难性的体验,常年呆在车底、在下水道里游泳。
(如果真的想玩这种,玩魔法、又拿剑、还是敏捷人的职业体验,或许你可以选择游荡者-诡术师,或者法师-剑咏者。再偏歪一点,契术师-咒剑士也不是不行,不过咒剑不是敏捷人。)
再再顺带一提,谢维的法贼兼职不是树立在5e规则的兼职下的。要说的话,更像是隔壁pf的双职业——但是,本人并不熟悉pf!
所以,你大可这样看待谢维的职业:自己练了个法师,而贼的职业等级被封印着,经由系统一步一步解锁。
当然,系统它也不仅仅……唔唔唔!这不能说!
除去这些不谈,或许本书的部分dnd小知识还是有些用处的。毕竟…嗯,自夸一下,截止于今年,本人也是带过几十个团、跑过上百个团的熟练dnd5e玩家(笑)
再说说本书的设定吧。在吹逼时定下的世设中,这里是末法时代的前期,魔力迎来最终回光返照时的世界。
若是没有人处理,没有人在意,没有人拯救世界,这片诺拉大陆最后的结局会是如同浩劫残阳世设下的大陆一般。失控的魔法夺去大地的生命力,这片曾经丰饶的大陆会被众神遗忘,最终毁灭。
当然,在《唤法作贼》里,这一切都还没来得及发生,世界还能够被拯救。作者也不必用自己贫乏的笔力去描绘真正悲惨末法时代的干枯大陆。
真是双赢呢。
聊得差不多了,最后来宣传一下我的群吧。你可以在那儿和我聊更多怪话,也可以提前得知奇怪的消息,看见更多登场角色的画像。以及……可以直接投入到故事里,成为登场角色的一员。
又或者,直接和我一起跑团!直接参与我开的团!
大致就是如此。
如果真的有想要个登场角色的书友,可以移步书评区的楼里,按自己的想法写一个角色。或者加群,都行。
我的跑团群
(非常混沌,非常厕所,非常乐子人,并不适合纯良人和萌萌人)
(聊跑团和跑团圈的内容更多,虽然和书友群成员有一定重合):Trpg@高雅尺阁1135698301
本书的吹水群,或许会变成书友群:《唤法作贼》吹水群20008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