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3章 二代
时值凌晨,首都机场。
其实此次返程前,李建昆曾有过思量,故意选在夜晚抵达,后面遇到钟灵,带着他们一起回国,又耽误几个小时,以至于落地京城的时间更晚,原以为这个时间段总不至于闹出太大动静,但是很显然李建昆仍低估了他如今的影响力。
飞机刚停稳,舷梯下方便汇集而来数十人。能进入机场内部接机的,自然不是普通人,有市政方面的,有海军方面的,还有来自各部委的人。
李建昆走下舷梯时,一个戴红领巾的可爱小妹妹上前献,然后敬了一个标准的少先队员礼。
在他与众人寒暄之时,亮着灯火的航站楼某些窗口或通道口,闪光灯密集如常明光源。
料想天明之后,李建昆归国的消息就会传遍大江南北。
这使得李建昆心头高低有些小郁闷和无奈,结合眼前阵仗,不难想象接下来娘娘庙胡同肯定会非常热闹。
也万幸他早有准备。
回归家庭后,他可不想连出个门都困难,更不愿家人生活受到影响。
在人群簇拥下,从特殊通道进入航站楼时,李建昆留意到灯光下的墙壁上,拉着几条大红色欢迎横幅,不光是欢迎他的,见他目光在其中一条横幅上停留,身旁一人笑着解释说,一场重要的国际经济研讨会将于近期在京召开,来得早的国际要员已经到了。
这名商业部门的人说到这里,还力邀李建昆参加,打趣说:“没你不行啊。”
“关于什么的?”李建昆问。
“咱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问题,归根结底我们要与世界接轨,就离不开国际合作,而我们作为一个巨大的新兴经济市场,并且蓬勃的发展势头,也吸引了国际各界的注意并产生兴趣。”
李建昆点点头,那倒是一件好事,尽管他早前阻止了一些国际资本进入内地,但是他从来不反对正常的经济合作,前提是国际资本别耍样,欺咱们不懂资本游戏,不是抱着合作共赢的目的,而想着收割。
“有哪些参与方?”他问。
“世界银行,国际商业组织的代表,各国经济政要,尤其是周边日、韩、新、孟加拉等国,此次都会派代表团前来。”
算得上是一场经济界的盛会,必须得承认,我国此前在经济方面很少举办类似活动,就算举办了也没人稀罕,不会有多少国际势力感兴趣,李建昆欢心于国家在一步一步强大,于是欣赏应下,不过也表示可能不会全程参加。
“没事没事,您对咱们的经济和国际经济,都非常了解,前面的研讨过程可以省略,此次活动为期有半个月,说到底我们希望最后能达成一些经济合作,到那时您可不能缺席啊。”
“一定。”
事实上李建昆也有些事要找上面汇报,回国时叶某千叮万嘱,比起外交部门的关系,他更寄希望于李建昆这个桥梁。经历过那么多事,叶某即便再亲西方,也明白了落有意流水无情的道理。
自己人这边,过来接机的是1+1慈善基金会的白鹭,前几天李建昆接到过白鹭工作上的一通电话,顺口就让她安排一台车,没什么别的缘故。
好一番道别,总算坐上一辆黑色桑塔纳,基金会给白鹭配的车,她亲自开车,没有其他人。
“还是国内舒坦啊。”李建昆独自霸占后排,慵懒地躺在座椅上。
开车的白鹭透过内后视镜笑了笑,富贵和她也是老熟人,跟着傻笑起来,“你不晓得我们在那边,出门先不提人和车,安保人员装配的武器都能塞满一辆车,除了车队,暗中还有人防护,每次出门神经都绷得死死的,心累。”
白鹭惊诧,说这么危险啊。
富贵说那可不是,又说利益大到一定程度,有些人敢丧心病狂。
后排传来声音,“富贵你不对劲啊。”
“我……咋不对劲?”
“你自己晓得。”李建昆一脸坏笑,瞅瞅他,又看看白鹭。
富贵大概率是红了脸,不过由于皮黑,看不出来。
李建昆这才后知后觉到,这货瞧上白鹭了?
否则啥时候见他有这么多话,尤其是面对姑娘的时候?
奇怪……却也不算奇怪。
白鹭很漂亮,知书达礼,重点是,心灵美。且不提现在管理着偌大的慈善基金会,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当初能被一群家人失散的苦命人倚重并相信,就很能说明问题。
人美心善的姑娘,自然讨人喜欢。
可有个问题是,白鹭离异,有娃。
富贵连姑娘的小手都没摸过。
白鹭还比富贵大好几岁。
讲道理,这种情况就算搁后世,也少不了一些闲言碎语。
至少李建昆明白,将富贵养大、并盼着他成家立业的三德爷,对未来儿媳的期望,绝非如此。
其实还有个问题,白鹭身材娇小玲珑,身材撑死一米六,不会超过九十斤,富贵大概率有她三个那么重,身高两米……原谅李建昆有点污了,这样一想,两人真不配套。
北大毕业的白鹭自然不是笨人,专注于开车,没再说话,车厢内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
“孩子怎么样?”终究是李建昆率先打破沉默。
提及女儿,白鹭喜上眉梢,重新打开话匣子,说刚找回来时,还有些不敢认她,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关系已经亲近许多。她再次由衷地对李建昆表示了感谢。她心里亮堂,若非拥有今时今日的能量,女儿很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
她女儿是在闽地的一个渔村里找到的,那户人家还有个同龄的男孩,女儿被调养得类似于古代的丫鬟。
见到女儿那天,向来温婉的她,勃然大怒,连那个小县城都地动山摇,至今没有消停,一场由她发起的消除陋习糟粕的运动,由此在那个地区展开。
李建昆望着窗外白雾蒙蒙的首都凌晨的街景,会心一笑,“那就好。”
白鹭开心地说等再过段时间,带女儿来见他,女儿现在还有些怕人,也要女儿当面向他道个谢。
李建昆没有拒绝,倒也想见见孩子。
汽车驶进娘娘庙胡同,在李宅门外停下,夜深人静,黑灯瞎火的,李建昆没邀请白鹭进屋,嘱咐她路上开车小心,早点回去休息。
“行啦,车屁股灯都看不到了,你看中白鹭了?”
富贵露出招牌式的傻笑。
“你俩根本不是一路人,原本不可能有戏,不说其他的,你俩连共同话题都没有。”
“现在?”
“可能有点戏。”李建昆叹息一声道,“无论是白鹭,还是她女儿,应该都极度缺乏安全感,好巧不巧,你是一个甚至能带给我安全感的男人。”
富贵傻笑,笑得更傻。
“但是阻力不小啊,你要有个思想准备。”
富贵笑容一黯。
“首先一个问题,三德爷那边你能不能搞定?白鹭那边,白鹭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女儿,你得让人家小女娃喜欢你,还是个精神备受摧残的小女娃。”
富贵笑得比哭还难看。“不过也别灰心,事在人为。”李建昆够手拍拍他肩膀,然后不再理会他,望向院门,心头一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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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梦中的沈红衣,只觉得脸颊上传来些许冰凉,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下一刻,娇俏依然又多出些母性光辉的眉宇间,尽显温柔。
“你回来了。”软糯糯的声音,不重,却饱含着无尽爱意。
李建昆吻上了她的香唇。
短暂温存一番,以解相思之后,李建昆的手隔着羽绒被轻轻覆在沈红衣隆起明显的肚皮上,笑得比富贵还傻。
然后又把耳朵贴上去,静静听着,无声而笑,心里大浪拍石,久久无法平息。
沈红衣抚摸着他的脑瓜,橘黄色的床头灯光下,不施粉黛的女人美若芙蓉,神近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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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李建昆就马不停蹄办一件事。
搬家。
其实对于这座小四合院,他颇为有些不舍,但是现实情况又导致不得不搬,知道这里是他家的人,太多了。
还有一个原因,院子终究小了些。
新家那边就不同,即便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往后又被许多人知道,但是就算不出门,在院子里也足够遛弯散步了。
这件事回来之前他就开始安排。
不是别处,正是皇城根下曾为沈姑娘置的那座大宅院,院里有池塘,塘畔杨柳依依的那座。
杂志社已经搬出去,其他的事交给山河办的。山河说啥也不用带,保管一应俱全,还说整整后顶适合住人的,古代皇亲贵胄不过如此。
李建昆也是这样跟家人说的,但是想让玉英婆娘把这边的东西全不要,那是不可能的。
拉东西的车一折腾,街坊邻居纷纷上门打听,得知老李家要搬走,大家都很舍不得,尽管因为老李家的存在,胡同里不再那么宁静,但是又因为老李家的存在,带给这条胡同许多荣耀,街坊邻居们也是与有荣焉。
同时李建昆在家,也引发不小的动静。
趁着胡同里还不至于走不动路,一天之间,发动十几个青壮劳动力,用上两辆绿皮解放车,老李家迅速搬离,夜晚时已经住进皇城根下的大宅院。
大宅院由于占地较广,距离最近的邻居家也有几脚路,山河早前发出消息,说这座院子卖掉了,因此街坊邻居只知道新来了一个大户人家,远没到知根知底的程度。
贵飞懒汉在全家人的逼迫下,立下出门嘴巴要把门的誓言。
新家一搬,好处立竿见影。
老李家谁都可以大摇大摆出门晃荡,不会再遭到一大帮人拉着搭话,或者被人当成猴看,除了李建昆,他这张脸太出名了,无论如何出门也得遮掩一下。
上午日头正好,吃过早饭后,李云裳用进口婴儿车推着小喜乐,玉英婆娘拎着一只小蓝布袋,跟在旁边照应着,袋子里装着奶瓶尿不湿啥的。李建昆搀扶着沈红衣,出门遛弯,也是带家人熟悉一下周边环境。
由于长期保持锻炼,沈红衣身体素质极好,尽管挺着快要生的大肚皮,脚步仍然轻快,其实压根不需要李建昆搀扶。
李建昆不担心其他,就怕她看不到脚下,万一脚滑。
沈红衣说他是瞎担心,小声跟他议论,说二姐从来都看不见脚尖,也没见天天摔跤啊。
李建昆无言以对,只能感慨唐国耀好福气。
昨天搬家的事,就是唐国耀带人带车来搞定的,如今走了正路,开了一家建筑公司,手底下养着一群建筑工人,四处包工程做,赶上这个时代,活多得做不完,忙不得不可开交,不过累并快乐着,问就是要挣钱养娃养媳妇儿,李云裳和小喜乐穿的用的吃的,永远是市面上能买到的最俏皮的东西,有些甚至买不到。
所以这个好福气,该他有。
至于两人的婚事,应该是要等到小喜乐三岁的时候了。
有时候李建昆会拿这件事激励终于惦记上女人的富贵,回京后,李建昆也不需要他时刻在身边,所以这家伙常常不见踪影,李建昆倒是知道他红衣姐常给他支招,具体什么招就不晓得了。
李建昆曾躺在被窝里,搂着媳妇儿柔若无骨的娇躯,心里痒痒得紧,却又不敢付诸于行动时,问过沈姑娘一个人问题:“你这比我还积极地掺和,你真的觉得他俩……配套吗?”
在当时那种氛围之下,沈红衣自然明白他的污想法,没好气道:“要你管!”
“可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啊。”
“自然有办法的。”
“我媳妇儿果然聪明,那你说咱们现在这个情况,是不是也有其他办法?”
招徕一顿粉拳后,李建昆如愿以偿。
个中细节,不好与外人道。
“你们是新搬来的那大宅院里的人家吧?”走在胡同里遇见人打招呼。
玉英婆娘和李云裳回以笑容,沈红衣用地道的京片子跟大娘搭话,大娘见她挺着大肚皮,那可有得唠,全是过来人的经验,又吸引来一些街坊邻居。
一副时髦青年打扮、戴着蛤蟆镜的李建昆,摸出一包华子,上前给抽烟的男人都散了一支。
得知他是这大户人家的儿子、沈红衣肚皮里孩子的父亲后,街坊邻居们显然颇为意外,实在忍不住话头的一位大婶儿对沈红衣道:“你丈夫可真年轻啊。”
虽说进入新时代,李建昆这样的打扮大街上随处可见,但是在老一辈人心中,皮夹克配蛤蟆镜这种装扮,仍然有些不良。
于是乎街坊邻居们猜测,李建昆他爸,这户人家的当家男人,肯定不简单。
一段日子后,自认摸清楚这户人家根脚的碎嘴人,斩钉截铁地道出一些信息,在周围的胡同巷子里广为流传,毕竟这座大宅院很有来头,大家对能住进去的人家天然会多一份关注。
“那家人啊,当家的男人厉害,做大生意的,儿子不成器,瞎混的。”
“要不怎么说爹有本事儿享福呢,你们看那个天天戴着蛤蟆镜的小子干过正事吗,老子的钱都不完,还娶了个这么漂亮这么知书达理的媳妇儿,他等于躺着享福。”
“那家的女婿也能耐,上次有人认出来,在外面包大工程做的,因为时常不着家,媳妇儿和娃才住在娘家。有这么个有钱姐夫,得,那屁事不干的小子又爽歪歪了。”
“那小子命真好。”
…
于是乎,李建昆在街坊邻居们眼中,便形成了这样一种上辈子可能拯救了银河系的光辉形象。
但是打心眼里,没人瞧得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