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重生,真好!(1 / 1)哥布林馒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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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程岳惊醒的时候大汗淋漓,他的手还扶在自己的胸口,仿佛还能感受到一阵一阵的心悸。

他大口大口喘着气,隐约记得昏迷之前自己似乎是心梗发作了,他倒在深夜无人的实验室,闭眼之前满心绝望。

自己这是得救了?

还有哪个大冤种大半夜的,跟自己一样也不回家,还在做实验啊!程岳撇撇嘴,不过还好有同事在,还能发现自己,才能及时抢救。

西斜的太阳十分刺眼,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的脸上,让他一时间睁不开双眼。

此时此刻的程岳,感受到因为长年工作而僵住的肩膀,和有些麻痹的左半边身体,竟然十分舒畅。或许那些就是心梗的前兆吧,程岳心想,看来现代医学还是十分高超啊,心梗治好了,老毛病也就消失了。

程岳的双眼逐渐适应了明亮的房间,他本以为睁开眼看到的会是医院的病房——无论是硬邦邦而又狭小的床板,还是十分粗糙的床单,都十分符合医院床位的感觉。可当他真正抬眼望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居然,睡在了上铺?

他几乎是一骨碌坐了起来,环绕四周,屋子里面一共有四张床铺,床下是书桌,和记忆中的大学宿舍重叠在了一起。

他身上是崭新的迷彩服,像是军训时候刚发下来的样子。

程岳本想踩着梯子一步步下床,可身体的本能却更快一步,他在床边护栏上一撑,就轻松跨下了床着了地。,

咦?

似乎大学前三年,他都是这么上下床的,几乎没踩过梯子,直到大四那年,护栏终于不堪重负,折在了他的手里。

不过工作以后,生活的重压让他再也没有了这种飞扬洒脱的心境了。

这是在做梦吗?程岳一时间有些发愣,不过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

程岳看着自己光洁的右臂,忍不住傻乐起来,博三那年他用浓硫酸洗烧杯的时候,不小心把水倒进了浓硫酸里,飞溅的浓硫酸在他的右臂上烧出了斑斑点点。幸亏他带着防护面具,否则就要毁容了,不过自从那时候起,他也没在人前穿过短袖。

好久没有做过这么轻松的梦了,夕阳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色,巨额欠款的压力都被程岳暂时抛在一旁。

突然,一个念头闪电般的击中了程岳:自己,该不会是重生了吧!

右臂的触感是那么真实,细小的汗毛也清晰可见,根本不是梦里能够出现的细节。

程岳被这个念头激得头皮发麻,连胳膊上都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寒毛竖了起来。

他两步并作一步就跨到了窗前,窗外就是操场,操场上一群穿着迷彩服的学生们正在教官们的指点下,一会儿立正,一会儿齐步走。不远处的树下也蹲着几个体力不支的男女学生。

虽然程岳站在四楼,看着这群学生一个个不比蚂蚁大多少,也都穿着一样的迷彩服,但那股青春的愣头跋扈劲儿,隔着很远也能感染到程岳。

等等,四楼?

他的宿舍不是在二楼来着吗?大学时候的他自诩为天之骄子,宵禁之后还翻窗出去,拿着突击两三周的吉他跑去女生宿舍楼下唱歌。

程岳回到了自己的书桌旁,翻找着自己的书包,看到了一封烫金字写着的录取通知书,上面写着:

“程岳同学,

经审核批准,你已经被录取为兆康大学化学专业一九九五级新生,全校师生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与欢迎!

校长:王术

一九九五年七月”

程岳来回抚摸着烫金字,感受着纸面上的凹凸,过了近二十年,他早已不记得这封录取通知书当初都写了什么,此时仔细端详之下,他的鼻头略微有些发酸。

程岳愈发肯定了自己重生的猜测,他抖抖书包,一本同学录掉了出来,这是他在金港市一中的高中同学录。

彼时的他十分珍惜高中同学们的友谊,毕业时候特地让全班同学都给他签字留言,还十分珍重地把这本同学录带到了大学宿舍。曾经以为这些并肩作战过的友谊可以持续一辈子,不过除了几个死党以外,其他人也都逐渐失去了联系,同学录也不知丢去了哪里。直到四十多岁有个功成名就的同学变成了大老板,这才又开始组织起同学会来。

已经过了二十多年,高中同学们的名字其实他已经不太记得了。不过当他翻开同学录的时候,每个同学鲜活的性格,似乎都透过各不相同的一笔一划中展现出来,绝对不是凭借做梦就可以复原的细节。

程岳呼吸急促,呆呆坐在略微粗糙的凳子上,看着桌角的灰尘,和墙角的蛛网,慢慢接受着梦境其实就是现实的真相。

他在同龄人中家境算是富裕,父母赶上了改革开放的热潮,成为了国外好多家知名葡萄酒的华东代理商,把他培养得自信又骄傲,还带了一些没吃过苦的单纯。

曾经的程岳,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

因为从小家境富裕,父母也十分和睦开明,把程岳养成了自信阳光的性格,在一众同学中十分吃得开。他本身皮相不差,在八九十年代又是难得的饮食营养均衡,热爱运动,也长得人高马大,高中时候班上无论男女生都跟他关系不错。除了班上的同学以外,他还有几个谈天说地的笔友。

程岳对一切新奇的事物都充满热情,对于课本中描述的化学反应更是爱不释手,不过高中并没有实验课程,让高中时期的他充满遗憾。同龄人为了早早工作读了大专,而他毫不费力地考上了全国排名前十的兆康大学,毫无后顾之忧地读了四年制的本科,选择专业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化学专业。

他重生的这个时间点,好像就是在大学刚入学的时候。看着自己身上的这身迷彩服,程岳有些茫然,为什么自己会在别人都在军训的时候,自己穿着迷彩服从床上醒来呢?

不过他的视线很快被书包深处的鼓鼓囊囊一大团所吸引,他伸手掏了掏,掏出了一团秋裤秋衣裹着的硬盒子一样的东西。

这是什么?程岳皱起眉头,开盲盒一般扯着秋裤的裤腿。

当他一层一层拨开厚厚的秋衣秋裤外壳,看到被包裹的黑盒子的时候,突然嘿嘿笑了起来。

这是他考上大学以后,父母奖励他给他买的收音机,收音机黑绿相间,因为程岳既怕它一路上被磕碰,又怕它被偷走,所以才用秋衣秋裤紧紧包裹起来,放进背包背在身前。

这个收音机可是花费了他三百多元的“巨款”,要知道,他一个学期的学费也不过五百元,当年的他一拿出收音机,就成为了附近几个宿舍人人羡慕的对象,晚自习课后,大家经常会聚在他们宿舍里,听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还有新鲜的电台广播。

“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

程岳随手打开收音机,情歌王子张信哲的声音就传了出来,这首《过火》是1995年的新歌,就算以二十年后程岳的眼光来看,也是非常好听的一首歌。

程岳跟着歌哼唱着,看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一直以来心头的重担和压力一扫而光,习惯性紧绷的眉头也久违地舒展开来。

重生,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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