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春秋笔法(1 / 1)月辞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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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建安九年。

许家村。

沿着山脚,稀稀拉拉的几十户村民,村子被绿苔、青草、小溪裹挟,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景象。

溪流旁,一座爬满绿藤的宅子内。

这座宅子不简单,因为生活着村里唯一的读书人。

房间内,这名读书人站在窗口,他身姿修长,手握书卷,目光却不在书上,而是眺望远方。

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过了些许,就见山上走下一队穿着貂皮的猎人,手上还带了不少山里的野味,收获颇丰。

站在窗口的年轻人见状,连忙干咳两声,引起了猎人的注意,低头看书时才发现书拿反了,连忙颠倒回来,朗声道:

“妖风略地烧连山,碎叶孤城未下关。”

“山头烽子声声叫,知是将军夜猎还。”

等他朗诵完,几名进山打猎的村民,也走到了窗前。

为首的一位猎户,笑道:“锦南啊,上山的时候就听你开始背,这都一天了,也别太累,离进京赶考的时间还有一个多月呢!”

“对,你可是咱们许家村的骄傲,就算考不了功名,在镇子上当个教书先生也挺好。”

“呸呸,竟说丧气话。三年前镇子上的教书先生就说了,小许才华一箩筐,考个功名那还不是随随便便,到时候来咱们清河县当个县太爷,狠狠的打林家村的脸!”

“也是,整个清河县的秀才,都不如锦南,说不准锦南就是咱们清河县以后的县太爷了。”

几个人越说越没边。

许锦南听罢面色傲然,语气愤慨道:“几位兄长谬赞了,我读书不是为了功名,只是想让隔壁林家村知道,我们老许家也能出秀才,让他们知道,我们老许家不差他们老林家,读书、打猎都不差!”

此话一出,窗外的几人纷纷一震。

每次他们打猎回来,都能被许锦南说的热血沸腾。

然后.......就不自觉的献礼了。

“锦南啊,别太有压力,你已经给咱们老许家长脸了,这两只山鸡你收下,炖汤补补身子!”

“我今天手气好,打了一窝兔子,你也拿两只尝尝。”

“等会我给你弄个羊腿过来,这是野蘑菇你先收着。”

许锦南摇头叹息道:“兄长们这是作何,再这么送,以后在下都不好意思寒窗苦读了。”

“乡里乡亲的客气啥啊,都是实在亲戚!”

几人摆了摆手,生怕许锦南将猎物还回去,匆匆离开了。

望着众人远去的身影,许锦南面色一变,懊恼道:“早上就不该说进京赶考的事,这下好了,他们都不敢找我喝酒了,肉还得自己做!”

说完他又叹了一口气。

刚刚读书人的气质,都是装出来的。

朗诵的古诗,也都是他在前世就背下来的。

对,他穿越而来。

三年前,穿越而来。

当时原主因为一场重病去世,他接手了这具身体。

这三年来,他一直模仿者原主的说话方式以及生活习惯,渐渐地他都快把自己当成本地人了。

没办法,村里人对他太好了,归属感唰的一下就上来了。

逢春狩猎送野味,秋收送粮,过冬送柴。

就连换洗的衣服,只要往门前一放,村里个别寡妇那是轮流帮他洗。

如果不是因为这座世界跟前世历史中的朝代不同,他还真就准备窝在这山村一辈子,当个教书先生,娶上几位.........

可惜,这是一座充满诡异离奇的世界。

这座世界有吞山的大妖、斩月的剑仙、力破城池的武夫、佛光救世的佛陀、练气长生的道人,以及读书成圣的读书人。

许锦南就是最后一种,读书人。

他读的不是当世书,而是前世的万卷书。

其实,前世他就是个学渣,根本背不下万卷书。

是他穿越时,自带的金手指叫做万卷书。

上面记载了前世万卷传世经典。

凭此,他成了当代文圣。

《春秋》

心意一动,脑海中的书籍打开。

宿主:许锦南

寿元:21/999

境界:亚圣

神通:春秋笔法64/99

法宝:春秋笔!

之所也还未到达至圣,是因为《春秋》还没背完。

刚刚背到了满江红,卡住了,有点难。

许锦南拎着兔子跟山鸡来到院子,翻手取出春秋笔,随意在空中写下‘菜刀’二字,手中的毛笔就变成了菜刀,锋利无比,可削山断江。

可此时在他手中,就是一把用来切菜的普通菜刀。

架锅烧水,手法还算老练,三下五除二的将山鸡去了毛,兔子剥了皮,望着鸡兔同框,有些犹豫要先吃那一个。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锦南,快开门,我彪子!”

来人正是答应给许锦南送只羊腿的许大彪。

许锦南洗了把手,心底敲定了今晚吃羊腿,兔子跟山鸡留给明天。

可等打开门,上下一看,对方双手空空。

“彪哥,你这是..........”

四目相对,许锦南故意搓了搓手盯着对方。

彪子确实很彪,压根没看出来啥意思,急道:“瞅啥呢,赶紧跟我去村口,今天发老婆,大伙都等着让你先挑呢?”

“发老婆?”

许锦南有些惊讶,不是惊讶发老婆,而是惊讶发老婆怎么还叫他?

老婆每年都发,但他都以进京赶考前,不考虑成亲给搪塞了过去。

眼看着就要进京赶考了,怎么还找他?

“等等。”

他驻足原地,解释道:“彪子,我都跟村长说了,进京赶考前不成亲!”

“你快别墨迹了,村长也跟我说了,隔壁林二愣子进京赶考都带着俩老婆,你得带三个,不管你要不要,咱们老许家不能丢这个脸!”

“放心吧,这次来的姑娘咱们村头一个挑,都实在水灵,要不是我有了你嫂子,俺都想挑一个回去。”

实在拗不过,许锦南叹了一口气,只好跟了过去。

半路上,他望着村口的方向,眉头皱了起来。

发老婆,顾名思义就是一帮大姑娘让人挑,听着很荒唐,其实也是无奈之举,大魏北境贴着蛮荒长城,常年守备,每年都会牺牲数万军士,多出来的女人就无人可嫁,或是死了丈夫的寡妇,总要找个可靠的家过活,独立自主那是强者的格言。

没一会的功夫,两人就到了村口。

此时这里已经围满了人,真正挑老婆的没几个,大部分是来看热闹的,比如说彪子,双眼都看直了。

“俺跟你说,就选这三,这身子骨,这小脸蛋,听哥的准没错!”

人群中的村长瞥了一眼彪子,对方顿时老实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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