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多钟,林林就过来了。他穿着很整齐,西装烫得笔直,头发好像是刚理过的,整个人显得英俊不凡,散发诱人的荷尔蒙味道,有一种说不出的男性魅力,我看得出神了,眼睛不曾移开半秒。
林林走上前,用手轻轻敲了一下我的头,“傻了?”
“林林,你帅呆了!”我忍不住赞他。
林林托起我的下巴,“你再说一次。”他的眼睛魅惑又出现了。
“我是说……你帅呆了!”我有种被命令的感觉。
他邪邪地望着我,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鼻尖,停在我的嘴唇上,“这小嘴怎么越来越会说话了?”
“我可不是在讨好你,今晚你真的是帅爆了!”我觉得自己的脸都热了,滚烫滚烫的。
林林摸着我的脸,忍不住低下头来,重重地亲吻了一下,随后嘴巴凑近我的耳朵,悄悄地说:“小野猫,你自从写后,说话的水平直线上升,我看好你哦,未来的大作家。”
母亲和梁叔就在书吧里,所以林林说话还是有顾忌的。
“你怎么也越来越会说话了?”我望着他,此时已将他母亲的话抛到爪洼国去了。
“你们还不走,迟到了。”母亲过来催我们走。
“走。”林林推着我,“伯母再见!”
“玩得开心点。”梁叔说。
出了书吧门口,林林抱我上车,他坐上后一踩油门,车就往体育馆的方面开去。
我问:“为什么想去看演唱会?”
“我的使命是让你开心!”刚才还说我的说话水平直线上升,我看他才是最会说话的那个人,哄死人不偿命那种。
“今晚是谁的演唱会?”我问。
“几个香港歌星,主要是让你放松一下,写东西是急不来的。”林林说的话倒是不假,以前,我很羡慕芳姐能写书,觉得是一件很潇洒的事情。现在,我自己写,却体会到了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滋味。
去到体育馆,那里早就坐满了人,林林买的票位置很好,就在舞台的前面,场上的观众手里都拿着荧光棒,荧光棒分别有红、黄、蓝三种色彩,挥舞起来动感十足。
演唱会开始后,我看到几个歌星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热歌劲舞,引起台下疯狂的叫声,哨子声汇集一片,我都听不清台上唱什么,只听到一句“无心睡眠”,“太吵了。”我对林林说。
“你不想听我们就走吧。”林林征求我的意见。
“这票要多少钱?”我心疼那昂贵的门票。
“票再贵也没有用,不适合你。”林林推着我就要走。
我按住了他的手,既然来了,看完再走吧。
林林也没说什么,继续陪着我看完演唱会才走。
我现在知道,这种场合太热闹了,不适合我。但是林林喜欢,我们的爱好还是有差别的。
我想起了他母亲今天说的话:以你自身的条件,若你真的爱我儿子,就应该为他着想,他需要一个健全的女人。
我开始考虑他母亲的话,我爱林林,这种爱胜过爱自己。
这一晚,我无心睡眠。
窗外的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