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理由呢?!
“好东西,你一定要带一些回家慢慢吃。这萝卜比水果好吃,你说呢,媳妇?”赵虎没有忘记他的妻子。结果他媳妇瞪了他好几眼:“你拎个萝卜回家就好——”
看这又长又壮的萝卜。赵虎也傻眼了:你应该叫赵虎!
赵虎离开江北的时候,肩膀上真的扛着一个大萝卜,妻子美滋滋的拍了几张照片。另外,他的身高真的很矮。照片中的大萝卜几乎和人一样高,引起了很多人在朋友圈的大呼:求真相,哪个是萝卜,哪个是人?
“萝卜没事!”大壮媳妇也开心地回答。
不仅是赵虎,大多数游客回去时都会带一些江北的特产。其实也不是什么特产,因为萝卜白菜土豆之类的东西随处可见,只是大家对这里的东西情有独钟。
主要是好吃,放心。江北风水宝地出产的蔬菜和农产品,都贴着绝对绿色的标签。
然而,一切都不是完美的。要想找出问题,这里出产的东西都很大,一个大萝卜足够十五个人啃半个月。
多亏他有先见之明,扩大了蔬菜的种植面积,有点富余。至于收回来的秋菜,当然是该腌制的酸菜,该放在地窖里的就放在地窖里。现在每周都有几百个游客来江北旅游,我不想点什么吃的喝的。
以腌制酸菜为例。往年都是大坛子腌酸菜。今年老张下令,每家每户必须保证三坛酸菜。要知道,杀猪的话,总是浪费酸菜。
于是,各家各户的外屋(厨房)都被挤得七零八落,三个大酸菜缸立在地上,几乎没有转身的余地。尤其是游客来了之后,就更不方便了。
老王,你看,这不是问题。他和老张商量后,决定腾出生产队的两个大仓库来存放酸菜缸。冬天的时候,火是定期烧的,只要不冻。酸菜本身不怕冻。你钓酸菜的时候,不都是带冰的吗?
村民们自然没有异议,但新的问题出现了:一个一米多高、直径半米多的大缸酸菜,有几百斤重,加上里面的酸菜和汤,连四个大男孩都吃力地扛着。
把刚腌好的酸菜从坛子里倒出来就太麻烦了;而且按照当地的习俗,白菜放进坛子里是没有理由折腾两下的。那样的话,腌好的酸菜肯定会发臭。
“我先试试!”就在大家忧心忡忡的时候,老李开始显摆自己的火气了。他把外套扔了,露出一根筋,伸开胳膊蹲在地上,箍住缸中间,嘴里喊着“起来”。几百斤的酸菜大桶真的被他捡走了。
刚试着提起酸菜坛子的男生差点掉了眼:为什么人和人之间的差距这么大?
“不愧是杨威,都快赶上西楚霸王了。如果粘上胡子,肯定会像张飞一样——”关云长张开双手想去管他,但又担心大桶掉下来砸到他的脚,只好用嘴含着。
抱着酸菜坛子,老李慢慢搬出了屋子。我能看出他也在挣扎。他额头上的青筋直跳,两只像两个铃铛一样的大眼睛几乎要从眼睛里凸出来。真的有点像张飞的风格。
刚要出门,只见一个黑影从门里走出来,落在坛子里压酸菜的石头上,然后蹲在石头上龇牙咧嘴地朝老李挥着爪子,嘴里还唧唧喳喳地叫着。好像也是为了给老李打气。
老李一看到小白的猴头和猴脑,就撒气,把缸往地上一摔。旁边的关云很不满意。他戳着小白的额头,骂他:“你这只藏獒是那个胖子派来戏弄你的。你从来没有听说过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你是压死杨威的最后一只猴子!”
看着小白在那里挠头,大家都忍不住笑了。结果,有些人不高兴了。只见老王溜达过来,伸手拿起大酸菜坛子,大步流星,一口气走到生产队的仓库,面不改色。藏獒也很兴奋,在大石头上又蹦又跳,但对老王毫无作用。
一路上至少有100米,大家都跟着喊。他们简直看傻了:这还是人吗?
大桶落地,关云一脸安慰地拍拍老李的肩膀:“杨威,我们都老了——”
虽然老李被小胖打败了,但他一点也不沮丧。他反而竖起大拇指:“看,就是这个人!”“
“谁还在动酸菜坛子?我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管好饭就行了!”老王也开始得瑟了。
老张啪的一声把烟袋拍碎,道:“杨旭,其实就是把酸菜坛子从屋里拎出来,放在大车上。你一路抱着也不累。”
什么?老王觉得四肢像面条一样无力,有点站不住脚。幸亏藏獒聪明,在后面挣扎,差点没被压死。
接下来,就简单多了。老王和老李负责把各家各户的酸菜缸扛到大车上,再往下搬到仓库,一上午的活就全部干完了。让这两位父亲疲惫不堪。午饭时,娜娜做了一大桌子菜,招待得很好。
一边吃,老王还一边嘀咕:“这土豆吃了好几碗都不饿!”
菜是一大桌子,但也只是丰收菜:土豆、茄子、甜瓜,构成了东北著名的“三大锅”。拌鸡蛋吃,味道很好,但是有点不做作。
小白的嘴里还嘀咕着:我也累了。吃肉!
其实今天早上,麻烦就跟着来了。
“在锅里——”娜娜满脸笑容地去了外屋,不一会儿就端来了一大锅油鸡。老王捡起来看了看:“野鸡,谁打的?”
蓝蓝在手上比划了两下,然后老王点了点头:“老刁,你发什么疯,赏我两只野鸡?”
看着窗外高高的蓝天,娜娜有点陷入了沉思:“秋天到了——”
老王恍然大悟,一年一度的秋风凛冽,又到了鸟儿迁徙的时候。看到娜娜和蓝蓝似乎有点伤心,他用力咂了咂嘴:“放心吧,他们明年都会回来的!”
话虽如此,但在长途迁徙中,却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危险。谁能保证那些候鸟能一只只回来?
好像也被感染了。杨瑞放下筷子,声嘶力竭地唱道:“鸿雁南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归何处,心为北方故乡——”
杨锐的歌像天空一样遥远。余音绕梁时,老王说:“是啊,江北是他们的故乡。明年春天我们一定会回家的!”
说话间,我听到窗外传来一声巨响。透过窗户玻璃,我看到黑暗中有一群燕子,成群结队地从窗前经过。
蓝蓝赶紧下了炕,往外跑。她知道这些燕子是来向她告别的。几天来,燕子一直聚集在电线杆上,随时会向南飞去。
当老王等人跟着他们出去时,只见天空中满是盘旋鸣叫的燕子,似乎在诉说着他们的离别之思。这种情形,叫小胖的哥哥也相当感动,一种深深的别离,也在他心中盘旋。
亚亚-蓝蓝沙哑的声音突然响起。她眼里含着泪水挥动着她的小手。成群的鸟儿开始集体翱翔,然后越飞越远,只看到寂寞晴朗的天空下的小黑点...
老王从远处收回了目光,然后他看到身边的小白还抓着小爪子,在头顶上来回摆动。在他的身后,跟着以丑小鸭为首的水鸟护卫队。
于是我试着拉小白的小爪子:“燕子都飞走了,你的拖油瓶也快被赶走了。你为什么还留在这里过冬?”
小白卡巴卡巴有圆圆的眼睛。看这些丑小鸭。这些家伙立刻发出各种各样的叫声,并在瞬间包围了小白。
藏獒也很讨厌,但是我也没办法。这些家伙根本没打算迁移。灰熊泡泡另一边的水鸟几乎要飞走了,它们整天粘在小白的屁股上,它们以为那是米歇尔·普拉蒂尼。
“小白,冬天的时候,你负责给这些东西做吃的和喝的,否则,你会被罚不吃东西。”老王抖抖袖子,回屋吃饭去了。他还在想着美味的野鸡。
俗话说得好,吃半斤动物不如吃两盎司鸟。野鸡的飞行能力虽然不强,但也是瘦肉精。只是做柴火容易。炖之前一定要用猪油煮熟才好吃。
一进屋,好家伙,杨瑞面前的鸡骨头都堆成小山了。就连好不容易冲破重围跑进屋里的小白,也对着杨瑞吱吱地说:没人一个人吃饭!
草场上的候鸟全部迁徙后,吵了几个月的小笼包格外安静。没有了沙鸥吉翔的晴空万里,那时候,大家还是有点难受,心里也比较空落落的。
幸运的是,小白的奴才们不时飞来飞去,他们不再孤独。于是,这群平时不怎么受欢迎的家伙就成了香饽饽。大家一有空,都抢着喂。你撒一些玉米,他扔一把小米,但小白最终安静下来。
老王也乐了:“好啊,我们都打野食,我们家能省不少吃的。”
他一边说,一边撒了几把菜,咕哝着给家里的鸡鸭鹅吃晚饭。虽然在这一个月里,鸡鸭鹅已经停止下蛋,进入了歇蛋期,但人们通常贡献很大,要好好吃喝才能帮助明年再战——嗯,帮助明年下蛋——
对于老王来说,喂鸡也是一种享受。随着一把把玉米的散落,一时间,院子里到处都是捡食物的家禽,包括一颗颗香喷喷的小鱼子,灰灰一直低着头,嘴里不停地捡着玉米粒。这段时间小灰不算长,鹤立鸡群。
熊娃子也是个贼,喜欢凑热闹,喜欢卷进战团。不是为了吃,主要是为了好玩。结果被家禽业集体攻击,鸡啄鹅扭。它很快就被打败了,坐在了老王的脚上。
“谁让你捣乱的?”老王拧了熊娃子的小圆耳朵,然后撒了一把玉米,又让鸡扑了一下。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今年江北家家户户都养了几十只鸡鸭鹅,入冬后就要宰杀,不然不够游客吃。至于鸡鸭鹅的集体养殖,也初具规模。
唧唧-小白眼尖,发现一些母鸡不回窝,而是在门外溜达。那还不错。吃饱了也不睡觉,想消化食物。我赶紧接过来,用柳条棍赶走了它。
结果鸡一拍翅膀,突然飞了两尺多高,飞过屋顶不见了,让小白挠了挠后脑勺,让老王目瞪口呆:“我们家养的鸡不一样!”
蓝蓝站在那里咯咯笑。她已经看到了。刚才鸡群里混了几只野鸡。而且,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粗心的胖乎乎的大叔没有发现。
“不会是野**吧?”老王终于清醒了一点。见蓝蓝点头,这家伙用力拍了拍大腿:“简直逆天,竟敢来我家白吃白喝,把肉全杀了!”
别看他叫的欢,但平时舍不得抓一只野鸡,偶尔尝尝鲜,都是其他动物的孝心。再加上野鸡的繁殖能力和适应能力都很强,所以数量急剧增加,村外随处可见成群的野鸡。胆子更大的,都溜进村里偷菜。
老王的大嗓门吸引了老李,听到野鸡差点飞进电饭锅,他也笑了起来:“总算有点当年江北的气派了。想到冬天的时候,有一个大汗找不到食物,混到牛马里,吃了喝了,然后被大家宰了吃。你不想去想它。它是你头顶上的一个大喇叭,很亮。谁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