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兄,你看这是什么?你不是说李莲花是四顾门的旧部吗,怎么他这里会有大魔头笛飞声的贴身之物?”
“正常!”
“正常?啥意思?难道说李莲花表面上是四顾门的人,实际上却是金鸳盟派到四顾门的内探?”大聪明方多病立刻猜测道,说到最后,他反而愈发相信这个猜测,不然没法解释啊。
魏星宇耸了耸肩,“我可没这么说!”
可惜此时的方多病已经听不进去了,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这情况,他不像是弃车逃离的样子,应该人就在附近。走,我们去最近的客栈!”
四人进入玉城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晚,本来他们是打算找一家客栈歇脚,明天再去找李莲花,结果没想到天道好轮回的事情居然再次发生了。
“开门!”
小棉客栈外,看着面前这家阴森森的客栈,旺福害怕的咽了咽口水,上前敲门。
不多时,客栈门打开,客栈的小二端着一火盆走了出来并解释道,“几位客官见谅,咱们这儿有个规矩,想要住店,得跨一跨驱邪的火盆!”
“驱……驱邪?”本来就胆小害怕的旺福一听这个更加害怕了!
“几位客官有所不知,这附近呢,有处古战场,不少士兵曝尸荒野,所以啊时不时总传出点儿让人疑神疑鬼的事儿来,恰巧今儿个又是中元节,掌柜的便特地命我准备个火盆,大家跨一跨,驱驱邪气!”
方多病闻言看向了魏星宇,他们双方相处了也有半個多月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后者经常坑他,占他便宜,但是他总觉得对方不会害他,一直莫名的对他有股子信任在。
再加上对方的神秘和万事通,所以遇到未知和拿不准的事情,他都会听取对方的意见。
“当然是入乡随俗了!总不能大晚上的还要赶夜路吧!”说话间,魏星宇率先跨过火盆,走进房间,然后就看见了一脸悠闲正在吃冰西瓜的李莲花以及他旁边的“狐狸精”,一只浅棕色柴犬。
方多病进门后也看见了,他先是对旺福吩咐道,“旺福,你跟着小二先去把房间开好!”
然后便来到李莲花身边坐下,“正所谓山水有相逢,做了亏心事,溜是容易,可再遇见的话岂不是很尴尬!”
“魏兄,方兄弟?这么巧?又见面了!”李莲花都怀疑魏星宇是不是一直在跟踪他,怎么他到哪儿,对方就跟到哪儿呢!
“这狗挺可爱啊,是叫小H还是叫小O啊!”
“什么跟什么?什么爱吃什么哦的?你不会想吃狗肉吧?
魏兄,过分了,它可是我的好朋友,它叫狐狸精!”
生怕魏星宇这个大胃王禽兽般得对狐狸精下手,李莲花赶紧把它抱在怀里,一边撸狗一边对方多病解释道,“那个方兄弟,我觉得我有必要解释下!
我呢!着急启程北上,没顾得来你酒醉未醒,有不周到之处还请见谅!
来,我请你吃个冰镇西瓜就当陪不是了!”
“你少来,本少爷不爱吃瓜!你最好老实交代,别给我打马虎眼,我可是已经完全清楚你的身份了!”
方多病初出茅庐,还有些稚嫩,在老狐狸李莲花面前多少有些班门弄斧。
不过,即使明知道方多病是在诈自己,可李莲花却还是看向了魏星宇。
没办法,这里可是有个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人存在,他就是相信单孤刀是方多病亲爹他也不相信魏星宇的节操,万一魏星宇真告诉方多病了呢。
解下黑刀夜靠在餐桌上,魏星宇坐在椅子上,拿起桌上的瓜品尝道,“嗯,真甜,我最爱吃瓜了!
喏,离儿也吃!”
“谢谢少爷!”站在一旁的离儿接过冰镇西瓜,小口小口的品尝起来。
看到魏星宇不搭理自己,且完全没有心虚的表现,李莲花心中有数,这才看向方多病,“我什么身份?我就是个普通游医啊!”
“好你个李莲花!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这是什么?这是笛飞声的赢珠甲,这是我在你的莲花楼里找到的!快说,伱和金鸳盟到底是什么关系?”
“只凭件衣服就断定我和金鸳盟有关系,你这个刑探断案是不是有点儿太草率了!”
“那你这衣服是怎么来的?”
“我在河边捡到的,我哪儿知道他是谁的衣服!”
看到死不承认的李莲花,方多病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屋外忽然刮起的狂风和响起的打雷声给打断了。
屋外电闪雷鸣,狂风打在客栈的门窗上,不断发出“枝丫、枝丫”的声音,将屋内大厅里的人吓了一跳,不约而同的齐齐止住话语。
唯有魏星宇一脸淡定的吃瓜,“吧唧、吧唧”声在大厅内清晰可闻。
“你说这儿,每晚都下雨,满地死人骨!这地方真tm晦气!”旁边桌子上的一个食客突然对着他的朋友小声吐槽道!
“嘘!这邪门可是有来头的!前两日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啥事啊?”
“我有个朋友……路过前面不远处的村子时看到不远处的两个商贩,竟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骷髅给活活掐死了!”
这人话音刚落,仿佛应景似的,屋外突然狂风大作,当场将客栈的紧闭的窗户掀开,把客栈大厅里面的人都吓了一跳,顿时人心惶惶。
同时,又因为狂风的原因,客栈墙上粘贴的告示也被吹了下来,好巧不巧,有一张刚好飘到了魏星宇他们这桌上。
方多病好奇的拿起告示查看,原来上面是玉城城主的妹妹——玉秋霜的寻人启事!
前段时间,玉城二小姐玉秋霜不知是何原因突然离家出走,玉城找不到人的情况下这才张贴告示寻人!
目前这客栈里面居住的,大半都是来寻找玉秋霜的玉城下人!
说到这玉秋霜,其实她也是实惨,本身她因为沾染了毒虫而毁容就够惨的了,结果后来又不小心发现了大姐和自己的未婚夫宗正明珠行苟且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