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四章 寡人喜欢他!(1 / 1)小刀锋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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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恩一头雾水的接过那封信,打开凑近看了一眼,也不由满头黑线。

看向官家苦笑道:“这孩子真是太随意了,今日他是庆功宴的主角啊!这可咋办?”

官家黑着脸:“能咋办?今日的主角是你,他算老几?当他不存在!”

李朝恩小心问道:“若有人问起?”

官家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执行秘密任务!”

李朝恩:“……”

随后的这场盛大宴席由官家亲自主持,为黄腾、赵风清、苏朝云、燕云霞等功勋卓著的战将亲自授勋。

一同跟宋煜消失的,还有扶桑剑客松本志。

扶桑剑客关注的人不算多,但确实有不少人问起怎么不见齐国王。

对此官家这边统一给出的答复就只一句话齐国王有重要任务,故此不能过来参加。

让官家和李朝恩这些人没想到的是,人们听到这话,顿时肃然起敬。

“齐国王已经身为一国之主,竟依然如此勤勉,当真是吾辈之表率也!”

“太佩服齐国王了,日后齐国境内的百姓算是有福喽!”

“没见先前官家宣布临安府封给齐国王之后,满城百姓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欢呼雀跃吗?咱齐国王要是不行,怕是第一时间就乱哄哄的搬家跟着官家走喽!”

官家带着微笑,内心满是愤然。

混账东西拍拍屁股跑了,寡人他娘的给你擦屁股,然后别人居然还得记着你的好?

简直岂有此理!

不过想想,如果他不是这样的宋煜,自己会这样对他吗?

楚清辉处心积虑那么多年,各种布局,蹿下跳,折腾来折腾去,最终落得一场空。

无它。

自己就是不想给他!

看见那张自以为是的脸就生气!

明明是个暴戾之人,却装儒雅风度。

明明是个阴险之人,却装善良诚恳。

明明是个自私之人,却装大义凛然。

双方在对方那里,很早就已经几乎是明牌了。

还他妈天天装装装!

仿佛这世就他最聪明、就他城府最深、就他心机最重,别人都是憨傻之流……

但凡楚清辉有宋煜一半招人喜欢,也不会是后来那种结局。

有野心没什么大不了,世界那么大,伱可以去开疆辟土,攻打异族!

只要打下来,寡人会在乎一些名分跟好处么?

哪有千古的帝王万年的江山?

从古至今,又有哪个王朝能永远存在?

若同心向外,将这大好河山尽数化为汉家疆土,那该多好?

至于千百年后皇室主人姓什么,是否还存在皇室,有那么重要么?

可惜楚清辉的格局就只有那么一丁点,眼睛从来都只盯着他看!

内战内行,外战外行!

能够隐忍到那个时候,最终还是在楚清辉发动之后才动手,官家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相比之下,宋煜这个看似江湖浪子的家伙,格局才是真的大!

尤其是他的眼界,简直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身为官家,天才他见多了,但胸襟格局能够超越这个世界,仿佛真的生而知之的,唯独宋煜一人!

所以就算宋煜真跟剑仙子有关,他也不想以那种激烈手段去针对。

封齐国王加赐婚,就是一次试探!

若是拒绝,那就说明宋煜代表的是剑仙子的立场与利益。

早晚有一天会跟他赵诚走向对立。

若是那样,他……不得不动手。

若是同意,那就很好!

你当你的齐国王,娇妻美妾,名动天下,权力无双,福寿绵长。

人生一世,能够做到其中之一,都已经是很了不得。

寡人让你全部拥有!

够了吧?!

结果这混蛋玩意儿确实没拒绝,但居然拍拍屁股去扶桑了!

理由充分到连他都觉得很有道理!

“陛下勿怪,事情紧急,来不及当面告禀。”

“于公,扶桑本为我赵国藩属,然小国势弱,不得不随波逐流做那墙头之草,但如今那边百姓遭遇苦难,我们正好趁此机会,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挽救扶桑百姓于水火之中,让其彻底归心于赵。”

“也是给其它诸国树立起一个榜样,对扶桑我们尚且如此,将来有朝一日……他们又岂能不归心?”

“霸道终究不如王道。”

“于私,我的家臣松本志全家下数百口,过半死于齐国妖兵之手,陛下也知北伐过程中,这位异族将军立下多少功劳,我又怎能忍心面对他哭求而无动于衷?”

“若那样,岂不叫身边人寒心?臣一路走来,陛下善待于我,让我学会善待于人。”

“酒宴什么时候都可以举行,生命却只有一次,所以请陛下原谅臣这次任性,待归来之后,定亲自向陛下请罪!”

“好个霸道不如王道,朝恩啊,所以你看,这就是宋煜跟楚清辉最大的区别!”官家和李朝恩并肩站在集英殿前的台阶,看着广场热闹的场面,有些感慨的说了一句。

李朝恩微微落后官家半个身位,闻言轻轻点头。

这个天生不喜受约束的小子混归混,但做人做事总是让人无可挑剔。

“楚相这人,无论表面掩饰得如何大义凛然,骨子里的那种自私自利和胸无格局,相处久了,熟悉他的人都会清楚。”官家道。

李朝恩轻轻点点头。

“宋煜却是跟他截然相反,即便文采震古烁今,依然经常表现得像个粗鄙之人,可骨子里却是心怀家国天下,也算应了他自己说过的那句话……”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李朝恩轻声道。

官家点点头:“还有那四句……所以寡人喜欢宋煜这个孩子。”

李朝恩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抱怨一句:“最终不还是成了官家的女婿?”

“哈哈哈!”官家忍不住得意的笑起来,随后轻声道:“朝恩,对寡人多点信心,你和宋煜,还有我,咱们都好好的!人这一生并不长,也很渺小,即便能够修行,对这浩瀚星宇,对这万古光阴来说,又能算得了什么?”

李朝恩微微一怔,随后变得有些沉默。

官家接着道:“传说仙能长生,可今人不见古时仙,古仙也曾是今人啊!”

李朝恩听后,犹豫了一会儿,那张苍老脸,慢慢浮现出一抹笑容:“都说宋煜那孩子才情无双,实际官家,也不遑多让。”

官家笑笑:“我不行,我差远了,走吧朝恩,去好好慰问一下那些立下泼天功劳的将领们,你现在身子骨差,我多喝点,我让他们把你的酒换成了水。”

说着转身,朝着集英殿的门走去。

李朝恩缓缓跟在后面。

身后巨大广场,数万北伐精锐,皆满面红光,一脸敬意的看着台阶那两道身影。

齐国王是他们心目中神一样的人!

但官家和枢密使,那也是他们无比敬仰的……长者!

……

……

一艘大船漂浮在海面之。

此时风平浪静,行驶的速度不算快。

宋煜和冰清、松本志三人站在船头的甲板。

碧海蓝天,天地间充满静谧味道。

这艘船是齐王府的。

现在应该叫做……魏国王府。

宋煜也是在跟魏国王府求助,希望能借一条船的时候,才知道赵旦这个“未来岳丈”家生意做得这么大。

居然还有常年跑百济、扶桑的船队!

不过想想也就理解了。

身为官家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其权势地位一人之下万人之。

楚清辉和李朝恩再怎么权倾朝野,有些东西也不好去碰。

对于赵旦来说,却并无那么多的禁忌。

只要他不去造反,赵国不被灭国,那么就没谁能够奈何他。

这也解释了为何齐王府会那么富有。

世子赵焕大方得令人咋舌,价值亿万的东西说送就送。

相比他们家族的生意来说,那些真的不算什么。

在听说是“姑爷”来借船之后,临安府这边魏国王府商队负责人没有任何犹豫,哪怕宋煜成为魏国王府姑爷的消息可能都还没传到赵旦耳中呢,依然十分干脆利落的派给宋煜一艘最好的旗舰!

按照船长的说法,这艘船来头相当大!

是“前赵”被灭之前,官家那位兄长,如今被封为太乙宫主的皇帝陛下为了出使百济、扶桑,扬赵国之威,亲自下令制造。

被称为“神舟”!

宋煜按照船长的描述,换算成他所熟知的计量单位,也是有些吃惊。

长约七八十米,高约十五米,载重量高达三百六十多吨,排水量更是可达千吨以!

这玩意儿即便放在他那个时代,也算是很大的船了!

在没有现代化造船工业的背景下,制造出如此巨舰,不得不令人震撼与钦佩。

结果这么大的一艘船,魏国王府商队负责人二话不说就直接派给了他,很显然,这跟他成为魏国王府“姑爷”的关系应该并不大。

估计很久以前赵旦就已经吩咐过,但凡宋煜有所求,必有所应。

“媳妇”都不知道自己要嫁人了,岳父岳母也不知道他们多了个姑爷,我这就已经开始厚颜无耻的用了人家的资源,这算不算是软饭硬吃呢?

宋煜望着平静海面,有些无聊的自嘲想到。

对身边一名外国人,一个妖笑着说道:“这么大一艘船,空去空回太可惜了,希望回来的时候能够装点货物,总不能让人家这么大一艘船白跑。”

松本志如今汉语已经十分流利,闻言说道:“主人若是能够拯救扶桑人民于水火,我相信光是金银财宝,这艘船都装不下!”

“哈哈哈,所以我这算是当了一回佣兵?”宋煜笑着调侃道。

“可不敢这样讲,主人出手是神祇天降,解救万民于水火,他们有所回报,也是诚心诚意的供奉。”

尽管宋煜几乎等于只身前来,但在松本志眼中,主人一个,可抵千军万马!

“你这家伙,真不像个剑客。”宋煜笑道。

“主人,小人也是读过书的。”心情同样轻松很多的松本志也忍不住开了个玩笑。

“宋煜,你想吃鱼吗?”女妖冰清突然在一旁问道。

“当然,最好弄点鲔鱼来,弄点鱼脍吃!”宋煜望着浩瀚海面,毕竟这片海没有被污染过,还是可以吃的!

松本志眼睛顿时一亮,看着宋煜:“主人也喜欢这种吃法?我们扶桑几百年前就从中原前朝学来,鱼脍,确实堪称极品!尤其是鲔鱼的鱼脍!主人是个懂美食之人!”

冰清有些茫然地看着宋煜:“鲔鱼长什么样子?”

她终年居住于海岛,对各种海鲜自然不陌生,但要说名字,就有点超出她认知范畴了。

松本志在一旁认真为冰清解释。

冰清听后微微点了点头:“我知道了,等我一会,这种鱼会追逐鱼群,在水中游动速度极快,味道确实很鲜美,就是不便于保存……”

说话间,冰清身形轻飘飘从甲板飞起。

四周顿时传来一阵低低的惊呼声。

包括松本志在内,也眼睛瞪大,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那道飘然若仙迅速远去的身影。

对于宋煜身边出现的女子,所有人都理所应当的认为是他宠爱的姬妾。

却不想这个姬妾竟是个如此可怕的高手!

在大海这么飞,松本志这种先天境界的武道修行者也不敢啊!

刚刚冰清问宋煜想不想吃鱼,他还想给主人露一手来着。

准备叫人拿个鱼竿,展示一下他钓鱼的本事。

结果人家问主人想不想吃鱼,居然是想自己去抓!

好吧,神一样的主人身边,有这种仙一样的女子,也很合情合理,对吧?

此时冰清的身影几乎就要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船这群水手们算是真正开了眼。

一个个争先恐后,全都跑到甲板热闹。

时间不长,也就一刻左右。

就见远方海面,穿着裙子的冰清贴着水面急速飞回。

手里……似乎还拎着一条大鱼!

随着身影越来越近,众人终于看得清,她手里面抓着一条大鱼的尾部在海面拖行。

起伏之间,目测那大鱼竟有五尺多长!

阳光下,流线型的身躯闪烁着蓝幽幽的光芒,活蹦乱跳,疯狂的剧烈挣扎着。

“我的天呐!”

船顿时就沸腾了!

松本志甚至飙出扶桑话,大喊道:“黑鲔!这是北方黑鲔!”

一群终年飘在海的水手们也全都兴奋的大声喊道:“黑鲔鱼!有口福啦!”

一条重达一百五六十斤的蓝鳍金枪鱼,就这样被冰清这个美艳无双,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给活着拎了船。

丢在甲板面,还在暴躁的狂跳。

很快被船的厨子给拖走,这东西必须趁着鲜活处理!

宋煜也来了兴致,想起过去在料理店曾经吃过的那些昂贵的金枪鱼腹。

想不到来到这世界,偶然一次出海,居然还能实现金枪鱼自由。

冲着冰清竖起大拇指:“姐姐威武!”

冰清一脸得意,笑得灿烂。

很快处理好的鱼脍被送来,三人就在这甲板,采用最为原始的吃法,一口下去,肥美鲜嫩,堪称海中极品!

……

……

九月初一。

扶桑北部的一个小镇。

平静的夜晚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凄厉惨叫骤然打破。

借着就是一阵凄惨但短促的哭喊声。

小镇边缘一户人家的男主人几乎第一时间爬起来,将正在熟睡的妻子叫醒,然后将她和女儿送进家里面的地窖,他则一脸警惕的抄起一把铁叉守在门口。

眼中满是恐惧。

他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是哪个领主打过来了,还是出现了最近传闻中的妖物。

身为一家之主,保护好自己的妻子跟女儿,是他的责任。

只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喧嚣声和喊杀声似乎很快就平息下来。

整个小镇,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他家处在镇最偏僻的位置,地势也比较高。

正犹豫要不要出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面前木门传来一声轻响,接着他感觉自己的腹部微微有些刺痛。

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黑咕隆咚什么都看不见,但看不看也没意义了。

因为整个房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得粉碎。

黑暗中,他仿佛看见一道如同魔神的身影,挥动了一下胳膊。

接着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美月……枫……”

意识消散之前,他的脑子里只剩下妻子和女儿的名字。

冲进来的身影面色冰冷地踏过他的尸体,往屋子里面看了一眼。

用带着齐国口音的汉语嘀咕了一句:“这家里明明有女人的东西,为什么只有一个人?让我猜猜,你们是不是藏起来了?”

声音阴测测,充满嗜血和残忍的味道。

地窖里。

女人似乎已经意识到什么,泪流满面,紧紧搂着只有五六岁的瘦小女孩儿。

女孩儿是在睡梦中被送到地窖里面的,这会儿还处在迷迷糊糊的状态。

因为被搂的有点紧,下意识想要开口说话,妈妈不去搂着爸爸,这么用力搂着她干什么,都快要喘不过气了。

女人却一把捂住女孩儿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

就在这时,头顶传来一道笑声:“我已经找到你们了哦!”

这会儿小女孩儿也醒了,本能的生出一股强烈的恐惧,身体也开始哆嗦起来。

女人依旧流着泪,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面声音又继续传来:“是听不懂汉话吗?你们扶桑……过去不是他们的藩属国?应该听得懂吧?出来吧,让我高兴,我会给你们一个痛快,否则一把火烧死你们!”

接着,房间里面的蜡烛被人点着。

那支蜡烛,平日这户人家用得小心翼翼,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使用。

毕竟这对他们来说,蜡烛是很奢侈的东西。

可现在却被人点亮。

下一刻,地窖入口被打开,露出一张平凡且普通的脸,眼里闪烁着淫邪的光芒。

看着紧紧搂在一起的母女二人,嘿嘿笑道:“要我把你们拎来吗?”

女人的哭泣从无声无息,变成无法控制的抽噎,捂着女儿的手也松开了。

但小女孩却像是吓呆了。

借着昏暗的烛光,满眼恐惧地看着地窖入口那张脸。

绝望这种情绪,第一次出现在她尚且幼小的心灵中,尽管她甚至不懂这两个字的含义,但她确实真切感受到了!

就在下一刻,那张脸的得意表情骤然僵住!

眼里瞬间出现跟母女二人一样的绝望眼神,接着他的头发被一只白皙修长的手给抓起来。

一下子消失在母女二人眼中。

随着一声闷哼,响起一道声音

“主人,那些人都已被我击杀,还是冰清小姐厉害,她一出现,所有人都不敢反抗,我们成功救下很多人!感谢主人!”

“咦?这家里还有幸存下来的人呢?”

女人听不懂汉话,不过就在下一刻,她听见一道仿佛世最动听的扶桑语:“没事了。”

片刻后。

抱着女儿从地窖爬出来的女人看见死去的丈夫,忍不住痛哭起来。

松本志叹息着用扶桑语安慰:“抱歉,我们来晚了一步,没能救下你的丈夫。”

女人跪在地,边哭边说:“已经很感激,给大人添麻烦了……”

那个只有几岁大,还不是很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的小女孩则伏在父亲的尸体,边哭边呆呆的看着宋煜和松本志的脸,将这两张脸,深深烙印在记忆深处。

宋煜轻轻叹息。

像这样的小镇,他们一路走来,已经遇到太多。

来到扶桑横行肆虐的,并不仅仅只有妖兵。

就像刚刚被他击杀的齐国士兵,并不是妖,却比妖还要可怕!

这群畜生化整为零,奸淫掠夺烧杀……无恶不作!

仿佛他们来到这里从来都不是为了占领,而是为了毁灭!

每经过一个被屠杀过的村镇,宋煜都能感受到那股冲天的怨气,甚至可以看见那些四处游荡的亡魂。

一个个全都黑气冲天!

楚清辉和钱真人当年如果用这种手段培养阴神,肯定能够培养出更多邪恶而又可怕的存在。

从这一点来看,齐军已经完全没有了身为人的底线。

在这片大地制造出的血腥惨案,生出的“黑暗负面”能量在宋煜到来的时候,就已经浓郁到一定程度。

并且肉眼可见的,全都朝着一个方向汇聚过去。

宋煜知道,那里必然盘踞着一头恐怖大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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