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零五章 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别人的青春(1 / 1)执木不想扑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陈,好久不见!你能来参加我的演唱会,我真是太高兴了!”

刚刚进入麦迪逊花园,提前在场馆里为演唱会做准备的麦当娜便亲自来迎接陈启明一行人了。

此时的麦当娜已经换上了演出服。

一件白色透明的纱裙。

不得不说,麦当娜能成为全球范围内最近影响力的女歌手。

除了她的歌曲能打外,她的外貌也有一定因素在里面。

或许她比不了查理兹之类的顶级美女,但中上外貌的她穿上演出服时也别有一番风味。

麦当娜并没有跟陈启明交谈太久,将陈启明一行人带到后台位置以后,她便又急匆匆的离开了。

演唱会就是这样,特别是像今天这种大型演唱会,演出人需要提前做很多的准备。

不仅是麦当娜需要做准备,陈启明几人也需要。

首先他们需要熟悉一下场地。

有人或许觉得场地有什么好熟悉的,无非就那么大一点地方,根本不需要怎么熟悉。

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

一场演出中,很多东西都是需要注意的。

最简单的一点就是走位。

有人或许觉得演唱会上的歌手的走位可以随便来,其实并不是。

每个歌手上台时,都需要上台熟悉音响所在的位置,或者在专业音响师的指导下了解什么位置不能转身,话筒得藏一下之类的。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九十年代这个时期,无线联接的方式还存在着致命的缺陷,比如抗干扰能力差、信号不稳定等等。

因此,为了确保演出的质量,必须采用有线连接。

话筒全是以有线的方式链接。

另外,话筒不能与音响相对,这是很多人都明白的常识。

事实上无论是在调音、彩排还是演出的时候,只要是在舞台上,麦克风不能与音响相对,这是最基础的常识。

如果一不小心让麦克风与音响相对,便会出现音响里的声音传出,经过麦克风以后再次进入音响,从而形成循环的炸麦情况。

想想看,演唱会如果出现炸麦的情况,那得是多大的事故。

因此,演唱会的表演者往往会在表演开始之前就熟悉场馆里的每一个音响位置,避免一不小心出现炸麦的情况。

而这还这是演唱会准备中最小的一个问题。

排练、熟悉设备、亦或者换上自己的设备,这些都是演唱会开始前就必须有的。

特别是换设备。

有人或许以为所有演出上的歌手都是用的同一套设备。

no!

并不是如此。

对于陈启明这种流行歌手来说,只要是顶级的设备,对他们来说其实无所谓。

可对于乐队来说并不是如此。

我们经常能听到某人说他不习惯用别人的乐器,这听上去好像很矫情。

但事实却是不同的乐器其实完全不一样。

就像天底下没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一样。

乐器这东西也是如此。

很多人用惯了自己的乐器以后,如果换上别人的乐器,他们的演奏甚至会弱上不止一筹。

这就是因为虽然同样是一件乐器,但音色与调试的频率不一样造成的。

像今天的查斯特。

他带着他乐队的成员来到后台以后,他们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工作人员换上他们自己的设备,甚至连音响都要换。

而陈启明则是安排自己的调音师去跟主办方沟通,准备好自己上场的时候把后台调音师换成自己的调音师。

有人或许听过一句话,观众听到的歌手演唱,全是经过修音的。

这话是完全正确的。

就像陈启明,他便不论走到哪里演出,都会带上自己的调音师。

在自己在台上演唱的时候,调音师会在后台的调音设备上进行一定的调音。

然后这些声音才会通过音响传递出来。

当然,现场演出毕竟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调音,所以总体来说,会比录音室里的声音差上一点。

有很多人总是说某某歌手的现场演唱非常好,简直跟录音室里的一模一样。

嗯,没的说的,那一定是假唱。

陈启明自己就算是演唱功底非常好的人了。

但他在舞台上的演唱与经过录音室调音的声音都有所差距。

至于别人……

排练、调整设备、熟悉舞台……

事情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转眼,时间就来到了六点半。

舞台上的所有工作基本已经准备完毕。

包括陈启明在内的所有出席这场演唱会的歌手们开始退到后台休息室,观众开始入场。

“嗨,陈!”

麦当娜是什么人?

全球最顶级的巨星,华纳唱片一姐。

美国又是她的主场,因此,她今晚的演唱会自然不可能只有陈启明与马歇尔等几个嘉宾。

除了他们,华纳还为麦当娜邀请了好几个歌手助阵。

这些歌手大部分都是华纳唱片旗下的歌手。

其中就有在六七十年代就大红的歌手雪儿。

这位出生于1946年的中年女歌手在八十年代时沉寂多时,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再次翻红。

今年更是首次执导演筒,作品为“ifthesewallscouldtalk”电视电影,又接演了评价相当高的影片“teawithmussolini”。

颇富生意头脑的她,用她的名字和人气为许多产品代言,包括健身录像带、香水、护肤产品甚至创意家俱等。

这位已经步入中年的前巨星,在休息室看到陈启明后,主动走上来与他打招呼。

“雪儿女士,很高兴认识你!”

陈启明起身与她拥抱了一下。

“陈,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非常喜欢你的《myheartwillgoon》,那真是一首经典歌曲,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我相信它将成为永恒!”

雪儿对陈启明去年发行的那首《我心永恒》非常推崇。

“谢谢,能得到您的认可,这是我的荣幸!”

陈启明显得很谦虚。

这是他一贯的做法。

“听说你新唱片即将发行了,等会要演唱新歌吗?”

雪儿询问道。

“是的,有一首新歌会在麦当娜小姐的演唱会上演唱!”

陈启明点头。

“那真是太好了,我女儿是你的忠实粉丝,她今天也跟朋友到了现场,我想她如果知道你有新歌在这个舞台上首唱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

雪儿笑着开口。

说完,她又笑道:“她一直想要一张你的签名,你能满足她这个愿望吗?”

“当然!”

陈启明毫不犹豫的点头,并找刘慈伟拿出一张去年发行的唱片磁带,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

本来他还在奇怪雪儿与他素不相识怎么凑了上来。

听到这话,他立刻明白。

原来这是个女儿奴。

其实像今天这种情况他没少遇到。

在港台他就经常遇到这种明星替孩子找他要签名的情况。

只能说,他现在影响力很大,已经开始在下一代歌迷中拥有了非常庞大的影响力。

或许,某一天,他也会成为这些人的青春……

就像梦里的那位认为周杰伦是他的青春一样。

就是不知道,未来的自己地位究竟如何……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