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任家镇,显得格外忙碌。
一大群人拿着工具,准备到任家最新规划的庙市街干活。
为了尽快建设完成这个项目,林成几乎调动了任家镇全部青壮年。
还好现在正值入冬,大家手上也没什么农活可干,否则还真雇佣不到这么多人。
一个白胡子老道,领着两個道童走在任家镇的街道上,满脸惊奇的看着任家镇上的一切。
现在是民国初年,华夏大地一片混乱,内有军阀林立,强盗横行,外有国外势力入侵,各地百姓苦不堪言。
而混乱,又滋生出各种各样的邪异,将华夏大地搅得更加民不聊生。
这老道一路走来,各地百姓都面带愁苦,所有人皆暮气沉沉,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唯有这任家镇,还能看到一些生气。
百姓们虽然同样脸有菜色,但并没有死气沉沉,反而显得朝气蓬勃。
在这些人眼神里,老道看到了名为希望的光芒。
对未来还有憧憬之人,才能有这样的眼神。
这让老道格外惊奇,忍不住叫住一名路人,问道:
“这位小哥,我见所有人都往西边走,是要去参加什么活动吗?”
那路人好奇的上下打量老道,见他虽满脸胡须,但面容和蔼,不似坏人,就笑着说道:
“一看道长就是外乡来的吧。”
老道点了点头。
路人笑了笑,继续道:
“任小姐斥巨资,准备打造一个大型娱乐购物中心,我们都要去帮工嘞。”
老道一脸迷茫,好奇的问道:
“什么叫娱乐购物中心?”
他久在深山,与世俗已脱钩了,很不能理解这些新词汇。
路人闻言,得意的道:
“这是林道长发明的新词,反正建成之后,我们任家镇就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很多达官贵人都会来我们任家镇游玩,到时候,我们也能跟着沾沾贵气,说不定还能跟着任小姐发财嘞。”
老道闻言有些疑惑,一个道士还能修建什么娱乐中心?
这么有钱的吗?
这位老道正是龙虎山当代天师,张静清。
他在秋凡,也就是魔胎出世的时候,感应到天机有变,为天下苍生计,他决定下山除魔。
不过他并没有准确感应到魔胎的位置,只有一个模糊的感觉,魔胎应当是出生在华夏西南部地区。
于是就顺着感觉,一路搜索过来,任家镇是他的第三站。
张静清对路人表示感谢,待路人走远后,才对身边的徒弟说道:
“之维,怀义,我们先找个地方落脚。”
寻找魔胎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因为魔胎并没有什么有标识性的特征,而且魔胎出生之后,会引起天机混乱,修为再强的人也无法准确预测到魔胎的位置,更别说锁定魔胎了。
张静清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所以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先住下来,再慢慢调查。
他领着两徒弟走进了一家客栈,找了一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来。
一边喝茶,一边等着小二上菜。
“师父,你觉得魔胎会在这里吗?”
一个眼睛小的几乎眯成一条缝的道童,好奇的问道。
别小看这个眯眯眼小孩,他名叫张之维,在未来,他会威压一整个时代。
直到100年后,他还是人间绝顶。
号称仙人之下我无敌,仙人之上一换一。
这可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大家公认的。
张静清闻言摇了摇头,轻声道:
“此地民风淳朴,六畜兴旺,不可能是魔胎托生之地。”
魔胎出世之地,就算不沦为绝地,也会有一半以上的人死于魔胎之手,确实不可能如同任家镇这般兴旺。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
这次的魔胎有些特殊,他一出生就被封印在僵尸体内,还被九叔以功德压制魔性,是以至今都还未做出屠灭之举,也没被任何人发现踪迹。
张静清说到这里顿了顿,继续道:
“不过此地乃交通要道,行人和客商多聚集于此,方便我们打探消息。”
“为师打算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看看能不能打探到魔胎的消息。”
张之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就在师徒两人交流之际,客栈内发生了一场骚乱。
只见一个自以为英俊潇洒的白衣少年,大马金刀的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
这白衣少年远看风度翩翩,近看像个流氓!
最关键的是,他还很没有自知之明,故意将头发留了几缕头发盖住额头,时不时的甩动头发,一副我是潘安在世的模样。
这臭不要脸的白衣人,正是石少坚。
他一路从茅山快马加鞭,刚刚才赶到任家镇。
一路的颠簸,石少坚也有些疲惫了,这样的状态下,他也没心情行不轨之事。
于是就准备歇息一天,养足精神后,明天再对任婷婷动手。
巧合的是,此时此刻,阿威也带着手下几个心腹在客栈宴请四护卫之二吃饭。
自从四护卫来任家镇之后,任婷婷就以最高规格接待了四人,并给他们每人安排了一个小院。
这种待遇,就连阿威都不曾享有。
不过阿威对此却没有任何不忿,还一心只想结交。
因为他见识过四护卫的身手,这么说吧,用枪不好说,只比拳脚的话,整个护卫队都不见得能拿下这四人。
谁都喜欢跟有本事的人交朋友,况且,所有人都知道,以四护卫这么高强的身手,迟早会被林成重用的。
此时不结交,以后就没机会了。
于是他就经常请四护卫吃饭,交流感情。
至于为啥只有两个,因为另外两个正保护任婷婷呢。
他们是两个为一组,轮流值班。
“阿一,好酒量!”
“来,哥哥再跟你走一个!”
阿威见四护卫之阿一仰头就干了杯白酒,直接解开腰带,将硕大的肚子解放出来。
而后也同样干掉了手中的白酒。
阿威的酒量不高,一杯酒下肚后,就有些天旋地转。
他脸色通红,昏昏沉沉的说道:
“好酒!”
“所谓对酒......”
就在他准备即兴吟诗一首的时候,一个心腹手下突然凑到他耳边,指着石少坚说道:
“队长,你看那家伙。”
这位心腹以前也是个人渣,以他的经验来看,那白衣人九成以上跟他是同类。
阿威顺着心腹的手指一看。
好家伙,这白衣服的白痴长的像人渣就算了,还他么特别自恋。
四周的人都因为害怕,一看见他就纷纷让道,可他偏偏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时不时就甩一下头发,自以为潇洒不羁,风流倜傥。
这场景该怎么说呢。
反正就是那种很特别的,不好描述的,见到就想打一顿的那种感觉。
其他人不敢出手,可阿威敢啊,他平时在任家镇就嚣张跋扈惯了,此时一杯马尿下肚,就更加猖狂了。
阿威越看石少坚越觉不爽,于是带着手下和两个护卫,气势汹汹的走到石少坚面前。
石少坚好奇的看向阿威,奇怪,其他人看到我都自惭形秽,不敢靠近。
这家伙怎么还凑上来了。
难道,他被我的风度折服,要做我门下走狗?
“你形象太差,做不了我的随从。”
“心意领了,不过,你还是默默做我的崇拜者吧。”
石少坚端起一杯茶,仰头一饮而尽后,淡淡的对阿威说道。
语气平淡自然,仿佛对他来说,这是经常需要面对的问题。
石少坚感觉,他承受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压力。
阿威:.......
神特么随从,白痴才会想做你的随从。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老子崇拜你的,老子把你狗眼都抠出来,信吗?
小王八羔子,看老子今天怎么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