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
“安可!”
全场,呼喊轰鸣,震耳欲聋的声响在纽约的繁华与喧嚣之中激荡澎湃,然而,那位主角却已经消失。
离开了,居然就这样转身离开了,如此潇洒如此自由,没有任何留恋,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滚滚热浪依旧汹涌,布莱尔却完全愣住。
凯伦有些担忧,呼唤了一句,“布莱尔,你没事吧?”
布莱尔回过神来,笑容爬上嘴角,“没事,当然没事。只是,我更喜欢安森了,原来他不止有颜值而已。上帝,我简直为他疯狂。”
凯伦能够看得出来,布莱尔是认真的,眼睛不会说谎。
而这一次,凯伦也表示赞同,下意识地转头看向眼前汹涌的人群,那种自由那种畅快那种幸福在空气里激荡,哪怕没有演出也依旧能够感受到余韵。
脑海里不由再次浮现安森的身影,热血涌上心头。
“他是一个天使。”凯伦轻轻颌首,话语自然而然地倾吐出来。
一回头,凯伦就看见布莱尔那满脸灿烂的笑容,带着戏谑和打趣,她的脸颊也不由微微染上红晕,却没有闪躲,摊开双手,落落大方地承认错误。
“好吧,我刚刚犯了一个致命错误。幸好我们没有错过安森。”
“上帝,我可以理解,百分之百地,刚刚的演出堪称完美,安森真的是……”
认真想想,却发现找不到合适词汇形容自己的心情,于是下意识地看向布莱尔,两個人交换一个视线,然后同时尖叫。
“啊!”
还有什么更加形象更加生动呢?
任何语言也不足以形容刚刚的体验,一种冲击也是一种洗礼,让人彻底沦陷,为梦想热泪为人生喝彩。
认真想想——
“啊!”
凯伦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灵魂微微颤栗着,生活很复杂很无奈,这是事实;但有时候,他们可以选择简单。
然后,凯伦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
“亲爱的,亲爱的!”
布莱尔不明所以地看向凯伦,凯伦举起手里的便携式家用摄像机,迎向布莱尔的视线,笑容绽放,用力点点头给予肯定。
布莱尔终于反应过来,倒吸一口凉气,猛地一下捂住嘴巴。
凯伦眼睛里的笑容也满溢出来,再次给予肯定答复。
“我全部录制了下来。”
“当然,有些地方太激动了,估计手抖导致焦距模糊;结尾的部分,我也控制不住自己跳跃起来,镜头更是一塌糊涂。”
“但是!”
“我录制下来了。”
布莱尔连连点头,疯狂点头,明明一点声音都没有,却依旧能够清晰感受到用尽全身力气尖叫的气场。
不等凯伦说完,布莱尔就已经蹦蹦跳跳地冲了出去,“回家,我们现在就回家,我必须马上看到这段影像,现在!立刻!”
凯伦也跟着肆意大笑,一边喊着“等等”一边追了上去。
身后,喧嚣依旧在汹涌着——
“安可!”
“安可!”
久久不散。
街头的喧嚣整整持续了四十分钟,这才终于落幕。
尽管迈尔斯第一个就发现安森的消失,但现场的欢呼却让他无暇顾及,不得不打起精神投入演出,和莉莉、康纳配合,在没有主唱的情况下又表演了三首歌曲。
不多,却已经足够。
一直到狂热渐渐散去,人们又重新踏上日常生活的旅程,熙熙攘攘的汹涌才平复下来,很难准确计算周围人群的数量,但来来往往的拥挤确实让人应接不暇,而且还有更直接更鲜明的视觉证明——
整个大提琴盒子都已经满了。
完全满溢出来。
平时,为了制造诱饵效果,同时也是讨一个彩头,他们会往大提琴盒子里丢一些钱,包括纸钞和硬币,然后等待着。
就在不久前,他们丢下的硬币和纸钞还清晰可见,甚至能够看得出来:
哪些硬币是康纳丢进来的、哪些则是莉莉的,至于那可怜巴巴的两张安德鲁-杰克逊(Andrew-Ja)则来自迈尔斯。
但现在?
纸钞就如同泡沫一般持续不断往外冒,不要说底部了,就连大提琴盒子都看不见了,短短一小会儿的表演却比他们两年以来的收入还要多得多。
无论多寡,每位观看演出的观众都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为了音乐,为了梦想,为了依旧在黑暗之中坚守的每一个傻瓜。
但迈尔斯知道,这不是他们的功劳。
抬起头,交换视线,三个人的喜悦背后都有一些无奈,康纳第一个没有忍住,“这里面至少三分之二都是那个人的功劳,我们不能……我们不能留下。”
莉莉和迈尔斯没有开口,但他们和康纳有一样的想法。
莉莉深呼吸了一下,“也许就是因为他预料到了这一幕,所以他才离开的。”
不告而别。
一切,就如同梦境一般,从天而降却又凭空消失。
莉莉有些愣神,“所以刚刚这一切真实发生了吗?还是说……”只是她的一个梦。
三个人都愣住了。
事实上,不止是他们。
对纽约来说,这个下午也是一个美妙得缺乏真实感的梦境:
短短三十分钟,他们跟随音符的指引钻入一个兔子洞,在那里没有烦恼没有重压没有痛苦没有挣扎,停下脚步倾听自己的心声,唤醒那些在记忆深处积灰尘的梦想,自由地肆意地毫无保留地绽放光芒。
当梦境结束,再次迈开脚步,重新回到日常生活里,眼前依旧有着满路荆棘,短暂的逃离无法解决问题,现实不是童话故事,但至少,当再次前进的时候,内心是充盈而温暖的,饱含幸福和希望。
梦想,让生活变得可以忍受。
在这座八百万人口的城市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彼此陌生、互不相干,却因为那个兔子洞而短暂交集在了一起,互相依靠互相温暖互相鼓励,等待再次上路的时候就能够确定:
自己,不是一个人。
一缕阳光,穿透重重迷雾和厚厚阴霾,落在心脏之上。
也许有人像凯伦一样注意到安森的离开,也许更多人则没有,但没有关系,那些音符已经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
那么,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呢——
一般来说,始作俑者是贬义词,带有负面含义,放在这里的话,是否不太恰当?
但认真想想,扰乱他人心湖、扰乱他人生活,却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洒脱地转身离开,短暂的演出可能就将成为绝唱,让一群人念念不忘,这不是典型渣男行径吗?
风流浪子都是这样。
所以,应该“谴责”,严厉谴责,义正言辞地,发出强烈抗议。
那位始作俑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