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芳现在对于戴家人,那是一个也看不上了。
连带着之前的大女婿,她都忍不住有些迁怒。
更别说是戴家老大了。
她看着戴家老大,脸色黑沉沉的,“有什么事情,以后咱们再慢慢说。闺女,咱们走。”
戴家人一看这架式,顿时就急了。
要是黎欢真跑了,那事情岂不是完蛋蛋了?
什么津贴,什么娘家补贴,都没了!
就戴家这些人的懒劲,别说是让家里几个淘小子去念书了,只怕一年到头,能不能顿顿吃饱,隔三差五还有肉吃,都成了问题。
他们原来之所以吃得脸色红润,那都是因为黎欢和戴遥的津贴。
但是要是黎欢走了……
戴老婆子这时候,躺在地上,看着楼芳离去的身影,只觉得胸口被气得闷痛,险些一口气没有喘上来。
不过她想到炕下面藏着的大团结,又下意识地微微舒了口气。
有这些钱在,好歹还能抵些日子。
等到黎欢回来的时候,就这个大儿媳妇的性子,戴老婆子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花费额外的精力,就可以轻松拿捏她。
等到了那个时候,什么津贴、补贴,都是给她家宝贝蛋子留下来的老婆本,将来花点彩礼,去娶个城里媳妇,说不定以后还可以趁机弄个工作岗位,去当正儿八经的城里人。
这样一想,戴老婆子连忙从地上爬起来,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她的时候,一溜烟的,就窜进了里屋,开始翻找炕下面藏着的钱票。
只是随着翻找时间的延长续,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等找到后面,她的手指都在微微颤抖——钱票居然都不在了。
家里其他地方,零零碎碎的钱都还在,但是戴老婆子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
想要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平,那么家里的钱顶多撑到一两个月,那些大团结才是大头,可是如今都不翼而飞了。
更别说现在黎欢还走了,家里的钱票一下子没有了来源。
戴老婆子是真怕了,甚至比刚刚被揍的时候还要害怕。
没有了钱票,这家里的日子还咋过啊?
一想到这里,戴老婆子,直接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
等拖拉机载着众人等,又轰隆隆的回到了苏家村以后,虽然天色已经晚了,但是村子里的大娘婶子,都在第一时间从屋子里走出来,看看热闹。
这些大娘婶子也没有啥坏心思,顶多就是想听个八卦,黎欢经过这一遭,也想通了不少,就连脸上的憔悴和郁气都散了许多,整个人几乎是肉眼可见的开朗了许多,就像是放下了一桩心事似的。
至于之后的事情,苏清风总是听黎冉提起,但是却没有发表什么评论。
尤其是听到黎欢准备去随军以后,黎冉每次说到这里,都会显得忧心忡忡。
刚好今天晚上是正月初五,初七的时候苏清风打算去上班,这个时候,村子里的年味依旧在,但是比起初一初二的时候,已经淡了不少。
黎冉在睡觉前,又忍不住提起了这个话题,眉头蹙紧:
“随军那边,条件艰苦,听说那里的冬天,比咱们这里还要冷许多,也不知道大姐能不能扛得住。”
她裹着棉被,就是一团胖乎乎的蚕宝宝,一点一点,挪到了苏清风的被子里。
苏清风已经有些睡意朦胧的,而就在这个时刻,却发现一个脑袋拱了进来,黎冉好半天没得到苏清风的回应,又用脑袋拱了拱他胸膛的位置,漆黑的眸子,在黑暗中,好像有着点点碎光。
“睡了?”
“嗯,睡着了。”
黎冉:……信你才有鬼!
黎冉就算是裹着棉被,也不怎么安分。
脑袋在那里动来动去,有的时候,头顶的碎发还会挠的苏清风痒痒的,在这种状态下,想要睡着,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他伸出手臂,按住黎冉的脑袋,把她的眼睛强制性的蒙上,“睡觉!”
……
过年的时间只有七天,但是苏清风却觉得,这就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仔细想来,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几乎都跟黎家有关。
苏清风忍不住有些同情自己的老丈人,这几个儿女都不是省心的货啊。
也就黎冉一个,还勉强称得上算是乖宝宝,只不过当初结婚的时候也没少折腾她爸妈。
回到县里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
说来也就是巧了,他刚拐到巷子里的时候,就看到贺年的小子,身边停着一辆自行车,刚好就站在他家院门口。
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一扭头就看到苏青峰和李冉的身影,顿时他抛下身边的自行车,跟一只二哈似的窜过来,就差摇着尾巴了。
他有些委屈,“师傅你咋这时候才来啊?明天可都是要上班了。”
贺年没有说的是,几乎从初一开始他就每天都要来巷子里转一转,看看苏清风哥和黎冉在不在家,打算着来好好拜个年。
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苏清风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堪比干爹的存在。
苏清风看到他手上拎着的大包小包,眉头忍不住跳了跳,再撇过头,看向旁边的那辆自行车,上面更是挂满了东西,其中还有着一个大网兜,里面装着好几个苹果,甚至还有几个黑黝黝的冻梨。
冻梨暂且不说了,单是这几个苹果,就足以让苏清风感觉到稀奇了。
这大冷天的,从哪冒出来的苹果?
关键这苹果看上去个大饱满,红彤彤的,上面一个坑洼虫眼都没有,一看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也不知道贺年究竟是怎么踅摸出来这玩意的……
眼见苏清风的目光在那个装着苹果的网兜上停留,贺年似是有些赧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我听我妈说了一嘴,怀孕的时候,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现在冬天,也不大好弄到,我看有地方弄到几个,就都拿来了。”
说完,贺年还怕苏清风拒绝,又急急加了一句,“师父,这东西你就放心收着吧。我爸妈那边都有着,回家以后,不会再被挨打了……”
黎冉看看苏清风,明明很平静的表情,甚至还隐约带着一丝笑容,但是偏偏贺年看到以后,紧张的不行,手里拿着网兜,扛着一袋子的好东西,却像是做错事一样。
她只觉得这师徒之间的氛围,着实有些好笑,忍不住轻轻笑出声来。
黎冉觉得古怪,那是因为她不知道,自从上次贺年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把那些好东西,都搬到苏清风的家里去了。
贺年到最后,虽然没有吃到久违的皮鞭炒肉,但少不了挨骂。
苏清风跟贺年聊了一次,也算是让他安心。
就算贺年不送啥东西,作为苏清风唯一的徒弟,他还是会认真指点贺年做菜。
虽然……贺年这个徒弟,实在是缺少了一份灵性,简单来说,那就是天资不足。
不过这家伙也算是对自己的水平,有着清晰的认识。
就他在厨艺这方面的天赋,想要赶上苏清风,变成“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实例,可以说是天方夜谭。
所以做不好菜,绝对不是苏清风藏私,而是他自己的问题!
只不过苏清风倒是没想到,经过上次那么劝了以后,贺年这次正月里上门来,居然又带了这么多的东西。
看着他大包小包的,苏清风也不想让他站在外边说话,打开大门,一行人就进入到屋子里面。
这几天都出门在外,家里没有人收拾打理,几天的功夫,桌椅灶台上,就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贺年在家哪里做过家务这种事情。
有他娘,有他嫂子在,这活无论如何,都轮不到他的身上。
结果看到屋子里这么一副景象的时候,贺年顿时二话不说,就撸起袖子,拿起一块碎布头,就开始擦起桌子了。
苏清风这个时候,正在厨房里泡茶,只是因为一时半会没有热水,还是黎冉从房间里,拿出一罐黄桃罐头,倒进碗里,既可以当作水果吃,还可以用来喝甜水。
等到他端着这一碗黄桃罐头出去的时候,却发现贺年就差在屋内进行大扫除了。
苏清风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觉得他还有点油滑,但是现在看下来,这小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实心眼啊。
看他那么勤快的样子,苏清风都有些汗颜了。
“停停吧,上我家来,又不是专门叫你来干活的。”
苏清风把手中的黄桃甜水碗,递到贺年的手上。
贺年家里的条件虽然不错,但是黄桃罐头对他来说也并不是天天都能吃到的玩意。
他听到苏清风的话,一时之间感动的不行。
呜呜呜,师父对他真好。
他只不过是打扫了一下桌子上和椅子上的灰尘,师傅居然就给了他这么一大罐的黄桃罐头。
想到这里的时候,贺年完全忘了,他先前还给苏清风送了一大袋子的东西。
东西里面居然还有水果这玩意儿。
不管怎么说,新鲜水果肯定比罐头一类的东西要好。
贺年之前在风雪里呆了这么久,再加上刚刚又忙上忙下的,确实已经觉得有些口渴了。
他的嘴唇靠近碗沿,轻轻抿了一口甜水,只觉得这是甜水,仿佛甜到了心里似的。
贺年心里美滋滋的,语气也不由得轻快起来了,他像是想到了一件事情,一拍脑门有些激动道:
“师傅,我最近可是打听到了一个消息,就连国营饭店那边的叶文星,都有些蠢蠢欲动,好像在准备着啥。”
苏清风还记得叶文星。
他之前在泰和饭店出现过几次,但都是以县里国营饭店一把手的身份出现的。
他和鲁大头的关系不怎么好,连带着苏清风跟他的关系也不怎么好,原本他在泰和饭店的时候还准备偷学技术,只不过遇上了苏清风这么一个奇葩。
只不过是看了两三眼,就把他的金毛狮子鱼给复刻出来。
这也就算了,偏偏苏清风这家伙,不按套路出牌,自己学会了,还把这做法,教给了整个后厨的人。
结果现在好了,几乎泰和饭店里后厨的人,每个人都会做一点金毛狮子鱼,只不过是做的好与坏的问题罢了。
也正是从那以后,叶文星就不来泰和饭店了。
只是苏清风没想到,这个时候,居然能从贺年的嘴里,听到有关叶文星的消息。
他的身子微微前倾,做出倾听的样子,看起来很有兴趣。
贺年见苏清风听得来劲了,他自己的激情也被激发出来了,当即就把打听到的事情,都一一跟苏清风说了个明白,那架势,就好比倒豆子。
“师父,听说省城那里,来个老师傅,那老师傅好像是从京市丰泽园出来的,那手艺,比咱们省城的大师傅还要好呢。听说人家年纪大了,准备收个关门弟子。”
说到这里的时候,贺年忍不住压低了声音,“外边有不少人都在说呢,要是这次被收成弟子了,说不定还能进京市的丰泽园。”
京市的丰泽园,可是老bj响当当的“八大楼”之一,其中以一道葱烧海参出名,苏清风作为上辈子的美食博主,这辈子的后厨一把手,怎么可能没听说过丰泽园的名头。
就在前几年,丰泽园还被改名为春风山庄。
但是由于顾客只认丰泽园的招牌,最后还是改成了丰泽园这个名字。
作为京市的高级饭庄,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领导,在吃食上,也要格外精细一点。
所以大凡是里面的大师傅,基本上都有一手自己的绝活。
尤其是丰泽园里,擅长山东菜的大师傅有不少,倒是正合了苏清风的意思。
只是苏清风转念一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泰和县的泰和饭店,是不是就是丰泽园的低配版?
还别说,他这么一想,可以说是歪打正着,对上了县长于向华的脑回路。
眼见苏清风陷入了沉思,贺年忍不住有点激动,“师父,要不……你也去试试?”
要是苏清风成了。
那他也不就成了那位的徒孙?
这就叫做,一朝得道,鸡犬升天!(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