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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前狮后虎,围堵绣花大盗

骄阳似火,烈日如炉,晒得黄尘滚滚的路面上,蒸腾出灼热的烟雾。

拉车办货的、骑马赶路的、牵驴卖菜的,全都在这热雾中变得模糊,一截一扭的,像被烈火炙烤的羊肉卷。

比烈日更加炽热的,是金九龄躁动难耐的心,他的贪婪、暴虐、杀意,好似火山熔岩,随时可能爆发出来。

金九龄是六扇门六大管事之一,也是六扇门管事中,门生弟子最多的。

江湖人给六大管事排行,大多把刘独峰排在第一,把金九龄排第二,也有些人把他排第一,刘独峰是第二。

反正不管怎么排,就算是与金九龄有仇的江洋大盗,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咬死他,至少也能排在前三。

若论在六扇门的权力,金九龄比之刘独峰、朱月明,丝毫不逊半分。

他今年四十三岁,入公门却足足三十年,大明王朝还未建立,他便是名传州府的神捕,足见其能力之强悍。

三十年捕快生涯,金九龄办过不知多少大案要案,但却从未出过差错。

一个悠扬的声音从车队传来。

镇远镖局趟子手老赵,心知镖局车队藏着高手,大大咧咧站了出来。

沈炼略有些得意的说道:“整个六扇门,随意花钱却不被怀疑的,只有我和朱月明,我是因为家里不缺钱,朱月明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家伙贪钱。”

你现在卸下易容,我明白,你想置之死地而后生,但做的太过了,实话告诉你,你已经失去活命的机会。”

呃……

“我本就没有这个机会!”

万没想到,被他看不起的佟林,在他的计划中只是诱饵的佟林,随便设计一个计划,便把他送到无底深渊。

不是一流的衣服他不可能穿;

不是一流的美酒他喝不进嘴;

不是一流的歌姬他看不上眼;

不是一流的马车他绝不去坐。

青楼是最肮脏、最现实的地方。

否则过三五天,茶馆酒肆传出什么样的传闻,那就不是他能够控制的。

武功到了这等地步,差一步就是天堑般的距离,不巧的是,燕南天多跨过两步,金九龄出手前就已经输了。

展红绫的名声是吹出来的,金九龄全不在意,沈炼的名声却是真的。

如果要怪,或许应该怪……

“多亏大师兄佟林神机妙算,如果伱觉得死不瞑目,到了阴曹地府,可以告他的状,让阎罗王做出公断。”

短短时间,江湖中已经出现十几位绣花大盗,还有继续扩张的趋势。

“呼!”

金九龄想的太多了。

不仅有六扇门,还有红鞋子,甚至还布局江湖,只要计划成功,他不仅能获得十辈子花不完的金钱,还能借机掌握六扇门,强占数个绝色美人。

他什么都需要是一流的。

剑气束缚在剑尖,却又会在触碰到敌人的刹那,一股脑的爆发出来。

“绣什么?”

没钱,貌比潘安,那也是穷鬼。

他是阴险歹毒的恶佞小人。

怪个狗屁!

——燕南天!

绣花大盗是为了算计红鞋子,故意做出来的装扮,穿着大红棉袄,脚上穿着红鞋子,绣一朵黑色的牡丹花。

虽然沈炼并未出手,但只是随意的站在那里,就能给他强大的压力。

“你是绣花大盗?”

金九龄可以靠着身份,强迫不愿接客的花魁接客,但必须要为此付钱。

威慑力最强的,当然还是

金九龄感觉到了羞辱。

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在濒临绝境的情况下,他也有拼死一战的决心。

让模仿来的更多些吧!

风浪越大,机会越多!

浑水才好摸鱼!

不仅要借机获取无数钱财,还要把负责办案的佟林拉下水。

他有这个资格么?

多行不义必自毙!

金九龄跳出来之前,沈炼没有证据对付他,现在他主动跳出来,沈炼当然是带人围杀,把他彻底轰成齑粉。

“或许吧!燕老哥,金九龄交给你对付,他的那些门人弟子交给我。”

“我只想绣瞎了的追风神捕,再绣三十六个瞎了的镖师,还有价值八十万两的珍珠宝贝,你说好不好?”

十足真金的战绩!

威猛无敌的冲拳!

越战越勇的豪气!

死战不退的决心!

就连镇守滇南的沐侯爷,对沈炼也是大加称赞,江湖中那些江洋大盗,闻听沈炼至此,吓得夹着尾巴跑路。

这是金九龄捕快生涯中,从江湖黑道学到的手段,那是他遭遇过的最难缠的黑道大豪,他的记忆最是深刻。

以燕南天的绝世武功、绝强剑术,三五丈的距离,和在眼前没区别。

沈炼则是趁着闲扯的时间,绕了一个大圈,从背后堵住金九龄退路。

诸般变化汇聚在一剑之内,出手仅仅一招,金九龄便知道,自己绝不可能胜过燕南天,武功差距实在太大。

很多人都觉得,金九龄靠着容颜和智慧,在最需要花钱的秦楼楚馆,往往可以不花钱,实际上绝对不可能。

至于追风,只是轻功高明,武功却不怎么样,只要暴起突袭,废掉追风的双腿,他便会成为案板上的鱼肉。

他当初的运气很好。

论权势,六扇门捕神是郭不敬,他只是六大管事之一,下一任捕神多半是郭不敬的弟子,佟林呼声相对最高。

“瞎子只怕不好绣。”

燕南天一步步向前,玄铁宝剑闪过火红色的剑芒,气机如风如火,方圆数十丈空间,尽在剑气的笼罩之下。

比不过沈炼,金九龄就算被轰下阿鼻地狱,嘴上服,内心绝对不服。

天才的完美犯罪?

去地府和阎罗王说吧!

前有燕南天,后有沈炼,金九龄便是有三头六臂,也是必死无疑。

他不是好人。

金九爷不仅办案利落,别的方面更加利落,虽然已经四十三岁,但却越发的有魅力,穿着打扮也很新潮。

“沈炼,好本事!”

这是最让金九龄感到无奈的事。

这些人负责搬运、转移、销赃。

绣花大盗却不是金九龄。

他快穷疯了!

不仅穷,而且嫉妒心极强。

阎罗王当然会做出公断。

金九龄先是觉得无奈,转而觉得非常愤怒,后来又觉得,有这些盗匪鱼目混珠,或许能更好的执行计划。

就连手中的檀木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可以用于点穴打穴。

公断的是谁,那就很难说了!

只要戴上易容面具,沾上大胡子,穿上红棉袄、红鞋子,拿一幅绣着黑牡丹花的红缎帕,就算是绣花大盗。

烈火剑气破空而至。

快、慢、轻、重、刚、柔。

论名声,六扇门名气最大的,是郭不敬的弟子沈炼,尤其是最近两年,沈炼连连办理大案,名气直追郭不敬。

他现在没有任何运气。

让他动脑或许有些问题,但如果让他动武,他就是最勇悍的战神。

燕南天迈着大步走了出来。

“沈炼,我毕竟是你的同僚,能不能给个面子,让我能公平一战。”

一家是即将到来的镇远镖局,由副总镖头常漫天押镖,佟林的师弟追风藏在镖师队伍,负责钓出绣花大盗。

说话的瞬间,他的气机便已经锁定金九龄,只要金九龄有半分异动,分川断海的剑气,立刻就能凌空轰出。

举轻若重,举重若轻,轻重随心。

燕南天高大威武,壮硕如神,内功心法是至阳至刚的嫁衣神功,但如果觉得他只会硬拼,实在是大错特错。

“好主意,真是好主意,不知朋友手中的绣花针,能不能绣一个瞎了的燕南天,再绣一个瞎了的沈炼!”

要么突围。

不仅要捞钱,还要作案。

燕南天已经拔出宝剑。

待到沈炼出现,他的后路已经被彻底断绝,只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要么把眼前所有人击杀,要么被人抓回去受审,以他犯下的罪孽,斩首都算是轻的,多半会被剥皮实草。

金九龄向来认为,被捕快抓住的贼都是蠢猪,他想做出完美的犯罪。

那么大的镖车,那么多的宝贝,一个人全都带走,简直是在开玩笑。

混江湖的,谁都有死的那天,谁都可能被人杀死,这算不得什么大事。

他是有亲信弟子的。

“燕南天,沈炼,你们……”

每个部分都是不同的人负责,相互之间用“脚”来隔开,每个人都只负责自己那部分,就算某处出现问题,也能断掉联系,以此保证自身安全。

下面要做的是——劫镖!

披着“绣花大盗”的马甲劫镖。

“朋友绣的这朵花实在不错,只可惜这里不是绣花的地方。”

从燕南天现身开始,他便知道自己落入陷阱,能够跑路都算是运气。

十三岁进入公门,奋斗三十年,他得到了什么?有权力还是有名气?

有钱,丑如恶鬼,那也是大爷。

一流的东西,当然非常昂贵。

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

金九龄精通相马和辨别古董,这两个方面都能赚钱,平日办案的时候,还能捞点好处,但随着年纪增长,他的贪心越来越大,花钱也越来越多。

计划要一步步的进行。

更让人感到惊奇的是,金九龄办案最多需要九天,九天之内必然破案。

就算是镇远镖局总镖头,神拳小诸葛邓定侯,金九龄也不放在眼里。

万没想到,这个装扮,由于实在是太过于好用,引得无数盗匪模仿。

金九龄设计了很多计划。

沈炼为人最是讲义气,肯定会帮佟林分担责任,若是再拉下沈炼,然后联合朱侠武等人,弹劾郭不敬……

因此,江湖尊称他为金九爷。

郭不敬、佟林、沈炼、陆小凤,统统都会被他踩在脚下、不得翻身!

金九龄眼中闪过火光!

心脏好似躁动的火山,把灼热的熔岩灌注到每一条血管、每一个细胞。

虽然金九龄最终取得胜利,但不是抓到对方破绽,完全是因为运气。

所以金九龄非常缺钱。

“金九龄?”

金九龄缓缓摘下易容。

“你似乎不觉得惊讶。”

借助职务之便,金九龄探知佟林的计划,最近有两家镖局押送珍宝,一家是大王镖局,佟林潜藏在镖局内。

“我还会绣别的。”

“金九龄,纳命来!”

“绣瞎子。”

“你是在炫耀么?”

佟林原本的计划,确实完完本本的告诉了他,只不过在半途,被沈炼请去帮忙讲道理,顺便结识了燕南天。

“我为什么要感到惊讶?你日常的花销那么大,难道都是干净钱?

知道你为何不能晋升么?因为你的那些秘密,并不算很隐秘,刑部大理寺的几位高层,或多或少都知道。”

刺瞎别人眼睛,让人永生永世处在黑暗中,让他被仇敌落井下石,实在是太过狠辣,燕南天早已怒火欲狂!

比不过郭不敬,金九龄咬咬牙也就认下了,两人的差距确实比较大。

得到金钱、美人、权力的同时,把那些名气极大,自诩聪明人的家伙送入地狱,让他们永生永世不得翻身。

金九龄需要捞钱。

“瞎子最好绣,只要两针就能绣出个瞎子来,中原镖局就是教训。”

金九龄劫镖并非独自行动。

“如果你不卸下易容,我可以保住你的名声,毕竟你的门生太多,如果出现大的波折,六扇门会非常麻烦。

燕南天的剑气恍若十日横空,灼热的似乎能把人烤成焦炭,但在金九龄的感觉中,却好似一盆冷水,把他毕生的骄傲和野心,一盆水彻底浇灭。

要么战死。

常漫天在江湖中颇有些名号,但在金九龄眼中,不过是土鸡瓦狗。

金九龄绝不允许这种事。

杀人不过头点地。

没有别的选择!

做一件完美无瑕的案件。

偷袭追风的办法?

这不是已经送上门了么?

金九龄坐在大路中间,很悠闲的拆着黑丝线,他不会绣花,缎帕上面的黑牡丹是两层,他只是在拆线而已。

燕南天的剑术,早就已经到了轻重随心的地步,重剑也好,木剑也罢,早已是手臂延伸,随心所欲的操控。

“你可以这么理解。”

重如千斤,轻如鸿毛。

打人不过先下手!

他不该让出先手优势!

他不该想着后发先至!

即便是沈炼,和燕南天切磋,也不敢让燕南天先出招。

一步之遥,却已经是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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