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原来是他(1 / 1)青竹lin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苏青青和张氏扛着钱和绢下山,在岔道口遇到一队官道上过来的人。

为首那位骑着高头大马,头戴以竹为骨的幞头,身着一袭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的天青色棠苎襕衫,颀长而白晳,姿采如峙玉。

一阵风过,道旁满树杏花吹落。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苏青青与来人错身而过,心头莫名生出熟悉之感。

待离得远了,一直屏息静气的张氏才呼出一口气,回眸望向那带着侍女仆从下马拾级而上的男子,喃喃道:“世上竟有这样的奇人。”

苏青青亦是一脸若有所思。

她倒不是因为对方英俊才走神,而是真觉得眼熟。她的记忆力一向不错,见过的人都会留下印象。

但这是一千年前的古人啊,按理不应该见过的。

她内心有一个猜想,但又不太确定。

“你可知刚刚走过的那人是谁吗?”

张氏感叹道:“奴家哪有这运气认识如此人才。”

说完又感觉不对,现在她身边的苏青青,论颜值比之刚刚的美男子,也是不遑多让的。

但苏青青的重点不在这,回眸望去,却正好与同样回眸的男子视线相撞。

四目对视,熟悉的感觉更甚,苏青青不由道:“他是这山庄的主人吗?”

“不是,陈家几位郎君没有这么俊美的。”

这个张氏确定,毕竟她也不是第一次来鸭寮山庄卖东西了。

有时候采到好药,她也会首先拿来给山庄里的人挑选的。

主人家虽然不常见到,但总有几次机会,郎君们又不像娘子,足不出户。

大唐的郎君们可是很爱户外运动的,比如打马球、春游、龙抬头那日学皇帝下田体验农活等等,哪有这般风仪出众的人啊!

若有这样的美男子,但凡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

“不是山庄的主人,也应该住这附近吧。”

苏青青自语了一句,因为说得比较轻,张氏没有听见。

说实话,张氏还没有从刚刚的那一面中缓过神来。

也不怪她会这番表现,实在是唐人多爱帅哥美女啊!

现代有喜欢小鲜肉的追星少女,古代也是一样。

闻名于世的美男子出街,会引起大批女子的追捧。“掷果盈车”这个成语,就把古代追星的疯狂描述得淋漓尽致了。

就算是当官,也是要看颜值的,五官端正的帅哥,官路肯定要比相貌平平的人顺利一些。

至于长得其貌不扬的,那就是才高八斗,也过不了面试那一关,别想着进朝廷。

这边苏青青和张氏各有心思地默默赶路,那边走进山庄的那一支人马也在说着她们。

“郎君,刚才那背着麻袋的小娘子,好像是你前几日救的那人。”一位身着胡服的侍女开口说道。

“嗯。”男子也是认出了苏青青,才忍不住回眸一望的,但下一秒便神色淡然地收回了目光。

当日没救她救到底,实乃事出有因。

他需要弃船换马疾行,无法带着昏迷的人。

于是就近找了一个村庄,把她放在一户农家休养。

过了一天,忙完正事后,他再派人去农家寻她。本想着若她身体未好,便接来县城请医用药。

未料却得知当日那户人家起了大火,她亦下落不明。

此火分明蹊跷,今日亲自过来,本是要去查事情真相的。

却就是这么巧,迎面遇上。

他见她状态不错,面色红润,十分健康,便安心了,倒也不必非要相认,本就是萍水相逢。

至于那场火,既然没有造成恶劣后果,他也无谓再做调查。

此人正是刚被贬过来的循州刺史郑亚之子,今年二十三岁的郑畋。

若是苏青青听到他的名字,就会立刻反应过来了,这位可是史书记载的大佬。

《旧唐书》夸他“美风仪,神采如玉”,颜值高到被写进史书的程度。

当然,相比颜值,他的才华更高。

出身五姓七望之一荥阳郑氏的郑畋,自小就天资聪颖,长大后文武双全,是挽救大唐江山的功臣,也是晚唐最后一位名相。

于会昌二年进士及第,入仕为宣武军节度推官,加秘书省校书郎。

当时的他才刚刚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

举两个知名人物例子,白居易二十七岁进士及第;杜甫二十四岁参加科举落榜,三十五岁再次挑战科举,依然落榜。

可知郑畋十七岁就进士及第,难度有多高了,真正的“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苏青青穿越到这个岭南的小渔村,查资料的时候,很是关心当地官员的品性,顺便也就查到了这位大佬的资料,因此很了解。

不过现在是大中年间,在历史上,现在正是牛党当权,唐宣宗李忱的天下。

这一位因为跟侄子唐武宗不和,恨屋及乌,也讨厌他的宠臣李德裕,身为李党一员的郑亚自然也被打压。

郑畋做为郑亚之子,亦受影响,来岭南随侍父亲左右,此后近十年都没有再得到官职,属于他的时代还没来。

扛着钱越走越累的苏青青,每当要坚持不下去时,就拉出虚空面板看看太阳值,发现这汗水流得很值得,也就咬牙继续坚持了。

张氏虽然只扛了三匹绢,但也一样很累。

为了缓解疲惫,张氏索性放声高歌,踏歌而行。

大唐人爱唱爱跳那是出了名的,农村尤甚。而在岭南地区,还有更会唱跳的少数民族。

苏青青想到若穿越回现代,就马上要迎来第二场比赛了,不由也学着张氏,放声歌唱,练练嗓。

她唱的现代歌古古怪怪的,歌词也不像大唐流行的歌那么风雅。但还别说,一路听下来竟然挺好听,张氏已经学会了。

这种白话文的歌,意思简洁明了,张氏挺喜欢,也跟着唱了几句。

苏青青很快就发现,张氏在唱歌这方面比自己有技巧得多啊,不由虚心求教起来。

张氏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大唐可是个特别爱唱爱跳的朝代,从民间到高高在上的皇宫,只要遇到节日,那都是载歌载舞的气氛。

欢迎时要来歌舞,送别时更要踏歌起舞,聚会要斗歌斗舞,甚至连官员上大朝会前都要先给皇帝跳一段舞,不会歌舞你都没法在大唐社交场应酬。

严格说起来,张氏其实也不懂什么技巧不技巧。但她是从小唱山歌长大的,自然而然就会了。

把自己会的用最朴素的语言说给苏青青听,后者悟性绝佳,技巧突飞猛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