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庆林把自己的外衫解下,丢给莫惊春,让她在下面兜着,然后一边摘一边往下丢,渐渐的一眼望过去枝头只能看见绿色了。
摘了有满满一兜的枇杷,二人心满意足地准备收手。
正当莫庆林悄悄从墙头转身,准备一跃而下——
小院的主人出来了,他看见自家墙头多了个人影,又见自家本值丰收的枇杷树变得叶茂果稀,勃然大怒。
抄起家伙,中气十足地朝墙头吼了一声:“贼子,还敢跑?!”
莫庆林吓得一个哆嗦,直直从墙头掉了下去。
莫惊春赶紧兜住枇杷,往肩膀上一挽,两只手都搀着一瘸一拐的莫庆林跑回莫家。
院子主人因为年纪大了没追上来。
守在门口的高氏看见莫庆林这样,大惊失色:“去哪弄成的这样?”
莫惊春默默无言,瞥他一眼。
莫庆林自觉丢脸,垂头懊悔道:“爬墙上给摔了。”
高氏瞪他:“不学好!见天的带坏你侄女,给我自己把衣裳洗了去!”
“不想...”
“不想什么?”高氏打断他的抱怨,她虽然对孙子孙女们都很好,但对儿子女儿一直很严厉,“不想洗衣裳,以后就别穿了!我该给你洗的?”
见他娘真的生气了,莫庆林不敢再顶嘴,而是乖乖把衣服都给脱了下来,换了套干净的,搂去河边洗。
他们摘来的枇杷就这么摊了一桌子,当时莫惊春扶着他要跑的时候,也没忘把半下午的成果给带走,一路上莫庆林戏称这脚算没白瘸。
高氏扶额,这俩孩子,不在家监工,跑出去就为了摘这几个果子!
莫惊春剥了一个递到高氏嘴边:“奶奶,枇杷能润肺止咳,您没事可以吃几颗,但也别一下吃太多了。”
高氏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高兴道:“乖春儿真孝顺,你也吃些。”
莫惊春剥了几个就去洗手了,回来同高氏说了今日去镇上的经历。
“奶奶,我觉得咱们农闲的时候可以也去镇上支个摊子,卖菜卖山上的野果核桃之类的,我看这种摊子也有不少人买呢。”
她是吃着枇杷吃出来的想法,不然农闲的时候没有收入,她要靠攒钱攒多久才能搬去镇上啊!
高氏不理解道:“这家家户户都种的东西,咱们能卖得出去?”
别说莫家村了,就是山上的那些野核桃、野柿子,除非是荒年,不然满山满树地都少人去摘来吃,城里人还肯专门花钱买这个来吃的?
野核桃树喜欢长在崎岖的半山腰上,那里路难走还容易打滑,要摘果更是得爬上三丈高的树上去拿长长的竹竿敲。
敲下来的核桃洒在地上,又得费力去捡,一不小心就容易脚底打滑跌下山。
更麻烦的是废了这么大力气,捡的百来斤的核桃去壳之后才能出五斤肉,味苦不说,每次剥皮都一手汁水,染上颜色洗都洗不掉,图啥?
村民们怕的从来不是费力,而是费力了还没捞好处,所以才很少人去摘。
高氏不能理解,但那位胡大婶有个在县里酒楼做厨子的丈夫,见多识广,知道山核桃处处是宝贝,可以榨油入药。
炒熟的核桃仁还能治腰痛,朝廷里有位贵人就很喜欢吃。
莫惊春一时不好和她解释,自己想了过后也觉得要废太大力气,于是作罢。
他们现在也就三个人干活,费时费力,去镇上摆摊也不一定有人认识这东西,没准大多数都和高氏想的一样。
摆摊的事暂时搁置下来了,她有些遗憾,想着过两天还是去找找附近村里有没有什么零工,家里现在确实太穷了,能用的现钱都只有几百文。
她和高氏说了自己的想法,高氏也同意了,在村里就没有闲着这个说法的。
吃剩的枇杷被莫惊春找了个竹筐装起来,放在院中干燥处通风晾晒整日。
晾好后,缝了几个布包用来挂在屋檐下保存,顺手每个布包塞了几片松叶进去,这样可以多存几天,等想吃的时候可以取下来拿几颗。
她等厨房砌好后才出去寻哪里有零工的,一边还要准备好高氏他们的三餐。
只是人家多数都嫌她年纪小、没力气。
她这日走得远了,走到两个村以外的一个地方,到了黄昏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熟悉这条路。
她一边环顾四周,尽量往村子里的大路上走,但这个地方过了往前还得走一段隐秘的小路才能到隔壁高家村。
这段路靠山,夜间有时还会有狼下山觅食。
莫惊春一个人,脚程又不快,走到此处时已经天黑了。
两侧都是几人那么高的树,路旁草从里还时不时钻出来个小东西,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
莫惊春有些害怕,默默给自己鼓劲,想着再往前走就能到高家村的舅舅家了,到时候找大舅送她回去也行。
可惜天不遂人愿,就在这时忽然听见了打斗的声音。
前头不远似乎有人影在挣扎搏斗,看不清。
莫惊春赶紧缩起来躲在一边不敢动,怕持刀的那人看见她杀人灭口。
春夜凉爽,穿的衣裳少了些。
她躲在草丛里,这里的蓍草许久未见人,兴奋地亮出叶片上的锯齿一点点磨着她露出来的皮肤,又疼又痒。
那杀人的持刀行凶,渐渐的对方落了下风,被杀手压在身下。
一刀刀落在那人身上,温热的血喷溅在莫惊春的眼前,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像擂鼓。
那人很快就没了气息,杀人者却不急着走好而是搜遍了他的全身,拿到身上的财物才扬长而去。
莫惊春等他彻底走了之后,才敢站起来走过去看那人的情况。
十几处刀口,人已经软了,口鼻发青,应当是没救了。
看到这场面,她吓得站不起来,腿一弯就跪下了,直接在死人身边吐了一地。
直到一阵风吹来,将她的头脑吹得清醒了些,她才惊觉自己应该赶紧离开这儿。
当她站起身想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尸体。
就叫他这样躺在这,等鸟兽来分食么?
最终还是壮着胆子使出吃奶的劲,咬牙把人拖到路边的草丛里,草草挖了个坑将人埋起来。
在动手的时候她一直别开眼,不敢看那人血糊的脸,但手上还是不可避免的沾了血污。
她终于把人埋好后,长长舒了口气,几乎耗光了全身的劲但还是强撑着自己爬起来,继续往大路上赶。
或许真的是太累了又受了惊吓,她刚站起来走到路上,就眼前一黑栽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