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7章 重塑尚武风气(1 / 1)人到中年纸老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公元1766年,满清乾隆三十一年,十月。

莫子布开始大规模召回放假的士兵,不到十天,士兵基本就集合的差不多了。

这是因为昆仑山堂的士兵虽然大规模的放假了,但实际上这其中有地方去的并不多。

也就是鄚家兵和陈家兵,以及一部分有家眷到了河仙的李献文部海盗,能回河仙去。

其余的安南义军,欧洲白皮雇佣军以及大量李献文部海盗根本没家。

会安的明香人和魏家丁壮也因为太远回不去,因此说是放假,大多也就是在洛坤四周逛一逛。

莫子布一边命令军官们开始整训队伍,一边把王无楚和裴大兄裴长武找了过来,不一会,魏家的魏长乐也到了。

经过差不多一年的磨合,魏长乐已经退出了军官的行列。

倒不是莫子布排挤他,而是他确实没什么带兵的天赋。

在军营中也无法长期坚持这种严格的军律和大量训练,主动要求退出的。

现在魏长乐已经转职为了昆仑山堂的商船船长,魏家丁壮和洪阿汉入股的一些潮州丁壮,都交给了陈光耀在率领。

“长乐,我想让你去一趟阿瑜陀耶,把北大年苏丹驱逐税官,宣布独立的事情告诉阿迦达王。无楚和长武会带上二十人随你一起去。”

“龙头要打北大年了吗?”魏长乐一下就兴奋起来了。

“可是阿瑜陀耶城被缅人围的死死的,恐怕是无法见到阿迦达王了。”

莫子布正要解释,但话刚说出口的魏长乐又反应过来了。

“我明白了,龙头的意思,是不一定要见到阿迦达王,只需要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就好。”

“对!”莫子布用力的一点头,“最好还要在你们潮州人内部通个气,就说我们昆仑山堂代替他们去平叛了。”

魏长乐大喜,忙不迭的答应,丝毫没觉得莫子布说替潮州人平叛有什么不对。

因为按照现在的格局,经过潮州帮快一百年的经营,从华人这边来说,暹罗确实是一個被潮州人独霸了的地盘。

所以莫子布去打北大年,哪怕是应魏家的邀请,也需要给吞武里和望阁的潮州人打个招呼。

“大哥在会安已经得到消息了吧,会安的船队什么时候到?”莫子布继续问道。

莫子布口中的大哥,就是他强拉上船的义兄,魏长乐的伯父魏日坤。

而魏长乐听到莫子布用了大哥的称呼,立刻以改了称呼,他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回三叔的话,大伯早就知道了,会安船队约定的时间是六日前出发,由我父亲亲自率领,预计还有三四天就能到达洛坤。”

“另外北大年的六房堂伯也派人来了,这两天应该就能到洛坤。”

别看魏长乐大了快莫子布一轮,但他还是得规规矩矩的叫莫子布为三叔。

同时,北大年魏家的当家人魏大全已经六十有一,按年龄能当莫子布的爷爷了,那也得称呼莫子布为三弟或者五弟。

这就是莫子布非得拉上魏日坤结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魏日坤年龄和辈分摆在这,莫子布跟他一结拜,平白长了好大一截的辈分。

而且不单在魏家可以当长辈,在潮州人中也可以。

他们潮州人自己在南洋互相团结的最有效手段,就是用祖上的姻亲关系来排辈分。

潮州本来就不大,最多往上数个两三代,都能找到亲属关系。

或者说,中国人历来就喜欢这么来团结人。

呃,如果认真排,算下来的话,郑信还得叫莫子布一声三叔。

等到魏长乐出去之后,莫子布又拉住王五楚,递给他一封信低声吩咐道:

“这次去了阿瑜陀耶之后,如果能进城的话,把这封信送到郑国英的府上去。”

莫子布这封信中其实也没说别的,就是他对目前局势的分析,并详细记录了他去缅甸的所见所闻。

莫子布告诉郑信,贡榜王朝已经惹恼了满清,他们之间已经起了摩擦,预计明后年就要大打,到时候暹罗的压力就要小很多,未来是光明的。

但目前来说,贡榜王朝的精锐已经几乎全部抽调到了暹罗,还有大量的法兰西奴隶炮手,阿瑜陀耶城是守不住的,最好能突围出来再做打算。

如果确定好日期准备突围之后,最好能知会一声,莫子布可以北上接应。

而莫子布之所以要写这封信,那也是因为郑信先向他示好了。

莫子布回到洛坤的时候,王闰之告诉他,从阿瑜陀耶城发来的任命书,暹罗王正式任命他为代理昭孟了。

还以他平定了叛乱为由,把父亲王春发的披(伯爵)爵位给了王闰之,让他继承。

王家一个重要的族亲,也留在阿瑜陀耶没有回到洛坤,应该是郑国英放在王家的线人。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洛坤是暹罗的领土,王闰之这事如果是在暹罗政局稳定的时候,国王就要派人来问罪,甚至围剿莫子布的。

即便现在暹罗阿瑜陀耶王朝到了末期,王闰之不得到国王承认,日后等政局稳定之后,也是要被清理的罪过。

莫子布更可以说的上手伸得太长捞过界了。

但这一切,都在郑信的大度下,得到了完美的解决,所以这确实是充满了善意的表达。

既然别人上道,莫子布也必须要给与回应。

。。。。

阿标躺在一张竹躺椅上,躺椅旁边放着一个竹凳子。

凳子上放着一盘昨日庆贺他乔迁新居后剩下了烤乳猪,还有一个酒坛子和土陶酒碗。

微风轻轻吹过,阿标抓起一块肥猪皮,美滋滋的一咬,脂肪猛地在嘴里爆开,够香,够有味。

他轻轻敲了敲碗,一旁肚子已经开始微微隆起的女子赶紧给他满上。

一口辛辣中带着回甜味的美酒下肚,浑身都开始温热了起来。

在他面前不远处,还有两个略黑的妇人正在辛勤的劳作。

她们熟练地用各种工具甚至是手快速的筑起了田坎,把蛇虫鼠蚁掏空的洞填满。

又吃了一大块肉,随后阿标抓起一块排骨,递给身边怀孕的妻子,妻子惊喜的接过来,也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在阿标这,好东西都是他独享的,只有他给,女人们才有资格吃,他不给,哪怕女人们狂吞口水,也不敢拿上哪怕一小块。

被严酷婆罗门教和数千年男权社会毒打过的三嫂,就是这么温顺听话。

这点哪怕是暹罗女子和高棉女子都做不到,她们虽然也比较勤劳,但脾气还是有一些的。

阿标在心里暗暗决定,以后还是要减少同房的频率,可不能把三个都给搞怀孕了,那就没人种地和伺候他了。

而就在阿标享受的时候,一群扛着锄头的华人从阿标家的水田边走过,羡慕的眼神全部投射到了阿标身上。

河仙的华人,或者说整个南洋的华人,除了在巴达维亚饱受荷兰人压榨的之外,大部分人下南洋娶妻还是没问题,只分他愿不愿意娶一个土著女。

但是要娶三个,那就没门了。

而且娶土著女人还有一个坏处,那就是这些土著女人背后,往往有一个大家庭。

按照此时南洋土著的习惯,哪一家近亲有钱了,接济其他人是非常平常的事。

这种接济,可不是华人那种家里遇到困难了亲戚间的互相帮助,而是有点像非洲人一样,你连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要接济。

更有些能理直气壮地直接在你家住下吃喝,能把你的小小家业给吃破产都是有可能得。

这就有点狠了,导致很多南洋华人根本不敢在当地娶妻。

而莫子布赏赐阿标的三个女人就没这么问题了,不但身后没有家族,本身也温顺又勤劳,在家里一切以男人为天。

这样的女人,就算是土著,那在南洋也是抢手货,还别说一次拥有三个。

“吊!阿标只索嗨佬,断对脚换了三个妇娘婆,食早有酒还有烧猪,安乐似神仙呐!”

一群不敢娶当地土著女的光棍,相当难受的从阿标分得的水田边走过,个个恨不得把阿标从躺椅上踹翻,自己坐上去。

可是对他们心灵的拷打还远未结束,远处几个穿着上好松江布的男子,挎着腰刀从远处走了过来。

这些都是跟阿标一样,属于昆仑山堂的士兵,在河仙呆的无聊,于是来阿标这看看老战友。

这些大兵们威风凛凛,拎着河仙城买来的肥瘦叉烧、烧鹅,还拎着酒。

阿标则非常兴奋的一瘸一拐迎上去,把一个妻子从田里叫起来去村口买点牛肉,就在家门口炒起了牛肉河粉。

叉烧蜜糖般的香味,细白的米粉香味,大块大块的烧鹅,直接就把不远处的一群农夫的馋疯了。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哐当一声就把锄头给扔到了远处,人轰的一声就躺倒在了草地上。

“吊,老子要是能这样吃一顿,死了也值啊!

天天耕田,比大牯牛还辛苦,一年都吃不上几次叉烧。”

听他这么说,一群人也没了耕田的劲头,就在远处坐着,一边看一边狂吞口水。

然后,等着,等着,最大的伤害来了。

一个身穿绿袍的小官,骑着一匹小驴子,笑呵呵的从远处过来,看到阿标家里热闹,有肉又有酒,当即笑得更灿烂了。

“标,你的抚恤,哥哥我已经给你拿来了。”

说着绿袍小官晃了晃手里的一串串铜钱,这是一种河仙鄚家铸造的安法元宝铜钱,有大宝和小宝两种。

大宝铜多锡少,一般用来赏赐功臣,市面上流动的较少。

小宝铜少锡多,价值远不如大宝,也不如满清铜钱。

但比丧心病狂,稍微用力都能掰成两半广南国铜钱,还是要良心的多。

因此不单在河仙流通,在广南的嘉定、同和、平顺等半个南方都有流通。

隔得远远的壮汉惨哼一声,顿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跟阿标不但是同乡,还是小时候都一起长大的,阿标刚回来的时候,他还很同情,因为阿标瘸了腿,以后日子要难过了。

结果,他妈的,阿标当即就从背后牵出来了三个腰粗腚大的妇娘婆,种地收拾家务啥都能干,晚上还能大被同眠,日子不知道该有多潇洒。

壮汉这就已经羡慕的不行了,结果他今天才知道,阿标每月还能从总镇府领到五百文的小宝,这对他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太让人难受了!

只可惜,阿标家中的欢乐没持续多长时间,前来看他的战友们还没吃几口,村长就拿着铜锣开始哐当哐当的敲响了。

“公爷点兵,公爷点兵了,所有昆仑山堂的士兵未时初之前,必须要河仙城集合。”

阿标的几个战友一听立刻就站了起来。

现在距离未时初,也就是下午一点不到一个时辰了,他们必须要快一点才能赶到河仙,当即顾不上吃东西,赶紧和阿标告别,踏上了征途。

阿标一瘸一拐的把战友们送到家门口的水田坎上,看了看战友们背影,又看了看自己的瘸腿,继而长长的叹了口气。

“阿刚,今天就别去耕田了,过来陪我喝两杯。”

阿标看见了远处的阿刚,和他一伙臊眉耷眼的同伴。

阿刚只觉得脸上一阵阵发烧,他本不想去,但身边一起的伙伴早被馋的不行了,先他一步呼啦啦的朝阿标涌了过去。

南洋十月,中午的阳光已经不算强烈了,但阿刚总感觉提不起精神,身上冷飕飕的。

平日里做梦都想吃到的半肥瘦蜜糖叉烧吃在嘴里,竟然如同嚼蜡。

倒是平日里喝几杯就要晕的烈酒,四五碗下肚了,却越来越是清醒,阿刚都忍不住怀疑阿标的酒,是不是掺了很多水。

“呜呜呜呜!”

低低哭泣声想起,阿刚抬起头来,阿标正端着酒碗,瞧着他的瘸腿,在低低啜泣。

阿刚走了过去,两个长大后就不怎么亲热的伙伴突然找回了幼时的亲近感。

“哭啥,你现在这日子,还有啥好哭的?”

“我对不起龙头啊!他花这么多钱,结果养了个就为他打了一仗的瘸子,我没脸领这么多银钱,我对不起龙头!”

阿刚默然半天,突然觉得,要是一辈子能过上阿标这样的日子,腿瘸了也值得,若是命不好被打死了,父母兄弟总能靠抚恤翻身。

思考半晌后,阿刚猛地一口气喝光碗中的酒。

“阿标,我弟还小,你帮我照看着点,我看李姑爷还在镇城招人,明日就去相投。”

阿标吃惊地抬起来看着阿刚,由于我大清绿营的拉胯样和拉胯待遇,以及从北宋就开始的文贵武轻,导致现在的华人是很不愿意当兵吃粮的,时人都把这个当做下贱营生。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俗语,就是这时候开始广为流传的。

倒是阿刚,他做出决定后,心里轻松了很多,吃到嘴里的叉烧,也终于有味起来了。

他不甘做一辈子的农夫,他要做官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