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类而言,“神”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
在远古时期,人们认为自然界的日月星辰、山川土地乃至花草树木,背后都有一股目不能视的玄妙力量在其中操控。
那便是至高无上的天神,也是整个世界的创造者与主宰者,是人类应该敬畏的云上之物。
但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人”要成为“神”,也并非绝无可能。
毕竟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与认知的进步,人能做到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如果说创造世界即为神,那么能开天辟地,令日月改换清天之人,出现过。
如果说主宰世界即为神,那么能开疆扩土,带领着万民前进之人,出现过。
但那也只是分别做到这两件事而已,到目前为止,能同时“创造”与“主宰”世界之人,却还没有出现。
照这么说来,要是有人能做到这两件事,他就可以非常自豪地以“神”为名。
然而,虽说古今中外,上下历史,数以百亿计的人类中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神。
可就在这数十年间,却的确存在着一個最为接近神的人类。
苏玉婵曾经通过特殊的渠道听说过那个男人的一点点传闻,那就已经足以让她惊掉下巴。
他有绝对的才能,任何知识、技术都能看一眼便能当场掌握。
他有绝对的智力,即便是困扰千年的重大难题在其面前都会迎刃而解。
他有绝对的领导力,再桀骜不驯的人都会心甘情愿地对其俯首称臣。
这样的一个怪物,即便想成为世界的领导者,也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只不过那种地位在他看来或许太过无聊,他更喜欢的也或许是“破坏”而非“创造”。
因此,一个名为“冥王星”的组织应运而生,在这数十年间开始在地下活动。
苏玉婵能有今天的地位与一切,“冥王星”在其中可谓是功不可没。
例如她之所以能拥有赫这样的得力助手,便是经由“冥王星”暗中安排。
苏玉婵只需要在指定时间前往某个指定地点,就能救下“恰好”遭到追杀的赫。
这么一位顶级佣兵,便如此轻易地被收入麾下,并且还能保证极高的忠诚度。
这就是“冥王星”的安排,也是神的算计,是一股远超人类想象的伟力。
当然,想要得到“冥王星”的协助也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那就是献上自己的忠诚与一半财富。
每一次想要从对方那里得到协助,都必须奉上一半财富作为回报,这代价不可谓不大。
但苏玉婵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冥王星”的帮助下,得到的东西要比失去的东西多得多。
虽然苏玉婵一直认为自己也是个聪明人,但在那神一样的计划与安排当中。
她觉得自己甚至像是一只猴子,只能盲目地在佛陀掌中起舞,完全看不清掌外的真相。
正因如此,苏玉婵越来越害怕“冥王星”,也越来越不敢联络他们。
要是再随便仰仗那个被神掌控的组织,她恐怕有一天会真的变成一只提线木偶。
可眼下却不同,现在的苏玉婵已经被逼到了绝境,已经是无路可走的状态。
如果是这样的一个组织,即便是在这样的绝境下也一定可以搭救我......对!我很安全,我不会有事的!
在这火烧眉毛的时刻,苏玉婵看着屏幕上的“冥王星”背景,眼神中闪过一丝强烈的希冀。
将自己的“会员编号”输入了屏幕下方的一个隐藏文字框后。
屏幕上的星空突然一闪,里头冒出了犹如微信或者QQ那样的对话框。
不消片刻,那边一个挂着空白头像的账号便发出了这样一段熟悉的文字:
“会员编号.11496.苏玉婵,迷途的羔羊啊,这次又需要怎样的神启,才能令你感到内心的安宁?”
看到这番话后,苏玉婵也是马上平静了少许,便将自己眼下的窘况迅速输入了进去。
她现在面对的情况非常复杂,因此打的文字数量也很多,密密麻麻一大片。
可在将这一大串文字发过去后,不消几秒,那边的回复却马上就来了。
“小事,无妨,一小时之内有药物将送至贵公司门口,马上服下即可。”
药物?要我吃......吃药?怪了,这时候吃什么药?
虽然完全不知道“冥王星”的联络员让自己吃的是什么药。
但苏玉婵也知道自己问了他也不会回答,只能乖乖地回了一个“是”。
过去每一次“冥王星”的指令都是这样,总会给人一个看似云里雾里的指令。
可只要按照这个指令去做,到最后无论什么事情都能轻易完成,神奇之极。
果不其然,就在电话挂断后的整整一个小时后。
一个由同城速递送过来的小盒子便寄到了苏玉婵手中。
她躲在办公室里战战兢兢地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是一颗褐色的小药丸。
药丸的旁边还有一个一张小小的说明书,上面写着这药丸的功效和计划。
“服用此药丸后会陷入短暂的疯癫状态,届时将有专人前来将你转移至特殊看护所,财产也会有专人进行转移,尽管放心服用。”
看完这张说明书上的文字后,苏玉婵也是终于松了一口气。
说是说特殊看护所,但那应该是“冥王星”旗下的单位,进了那里就像回家一样。
到那时,苏玉婵完全可以在那个看护所里“意外死亡”,再通过整形手术改头换面,重获新生。
不愧是“冥王星”啊,完美的一条龙服务……只可惜售价稍微贵了点。
一想起自己的一半身家就这么泡了汤,要说苏玉婵一点都不心疼那肯定不可能。
不过好在经过这件事后她还能留下一半资产,只要能改头换面重新再来。
苏玉婵依然可以凭借这些资产和“冥王星”的协助迅速重新崛起。
对......没事的,我能活,我能活下来,我不用坐牢,还能东山再起。
深吸一口气后,苏玉婵将那颗褐色的小药丸和着水一起吞入了腹中。
然后就坐在办公室里一边看着窗外那熟悉的风景,一边等着时间流逝。
.......
不久后,伴随着一阵汽车引擎轰隆隆的声音。
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以奇快的速度在“云龙山”下的盘山公路上疾驰着。
谁都知道,位于“云龙山”半山腰的“云龙小区”是江城最具代表性的富人住宅区。
俗话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云龙小区”则兼顾山水,居于其间。
在重叠山势当中,能敬请地体会出世之清幽从容。
通过便利的盘山公路也能迅速开回市区,同时享受入世之繁华便利。
当那辆劳斯莱斯幻影朝着山上开去时,只见万千林木与天然溪流在道路两侧相映成趣。
云烟变化和四时光景相得益彰,颇有几分心在凡尘之外,静看万象舒卷的隐士感。
当然,前提是.......在这辆车的后座上坐着的那个中年男人没有一边保养着手上的各种凶器,一边用粗言秽语破坏这份宁静。
“奶奶的,老李!能不能开快一点!老子都快等不及了!”
“老......老板,现在我已经开到一百六了,再快下去很危险的。”
“哼,早知道就坐直升机回来了,这速度简直慢得跟绿头乌龟在爬一样!艹!”
这时,坐在后座的沈天满嘴骂骂咧咧,还用桐油布擦拭着手上的高尔夫球杆。
沈天是一位现年四十来岁的成功男性,他旗下有着价值百亿的公司买卖。
有着一个知名服装设计师老婆,还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女儿,可谓是人生的巅峰。
如果有人在外头遇到这位沈董的话,他永远都会表现出一副中年人的儒雅随和,一副很好相处的样子。
但到了非公共场合的时候,这位沈家家主却马上就会展露出粗犷、暴躁和好斗的一面。
当然,这么一个粗犷的男人平时是不会去打高尔夫球的,他觉得那简直是在浪费时间。
可即便如此,沈天依然拥有着很多只昂贵的高尔夫球杆,因为在他看来这玩意着实很好用。
尤其是实心的高尔夫球杆,重量足够,挥舞起来也顺手,拿来敲人脑袋再适合不过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我一个公司老板,随身携带高尔夫球杆是非常合理的。
即便遇到争执或者有人找事儿,“随手”拿起来进行“正当防卫”,那也没任何毛病。
正因如此,这些球杆帮沈天打赢了很多场硬仗,也帮他打出了“高尔夫战神”的美名。
虽然每次打完架回去都被老婆拧着耳朵一通臭骂。
但沈天觉得比起挨老婆骂,还是打赢比较重要一点。
只不过,这时候沈天火急火燎地往家里赶可不是为了回去挨老婆骂。
他这次回家是要去揍人,最起码也得把人打到头破血流、鼻青脸肿才可收手。
而那个准备陪沈天打高尔夫,并且被当做球一样抽的人.......就是沈天的弟媳,苏玉婵。
沈天本来就是个暴脾气,在不久前知道了那个弟媳居然在背后做了这些折腾的时候,那简直气了个半死。
尤其是听说苏玉婵还设计想谋害自己宝贝女儿,那更是把这位沈董气得当场掀了桌子。
于是他在回家的时候特意带上了各种“防身用具”,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抽那女人一顿。
而就在沈天坐着司机兼保镖开的车一路朝这边飞驰而来,同时还在摩拳擦掌的时候。
在那“云龙小区”正中的一大片山间区域处,那栋巨大的半山庄园也正恭候着自己的主人。
沈家大宅的门口挂着“沈家小筑”这四个鎏金大字的牌匾,不用进门,隔着老远就能看见。
只不过这占地面积足有两千多平方米,里头有二十多间卧室、十二个停车位、巨大的无边际泳池、网球场、图书馆、私人影院等设施的大宅。
怎么看都跟“小筑”这两个词好像完全没任何关系,反倒有种奇妙的幽默感。
当沈天的车开回停车场,再火急火燎地背着一口袋高尔夫球杆。
进入到内部那绿意葱茏,呈现了绿色自然与现代奢华的开放式庭院后。
从那边走过来迎接他的便是一个熟悉的身影,即是沈天的妻子,夏华。
看到妻子的那一刻,沈天刚刚还满脸怒意的脸上马上浮现出一丝随和的笑意。
他兴高采烈地朝老婆挥了挥手,像是一个普通中年男人一样笑道:
“哟!老婆!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夏华则是看了看丈夫后面背着的高尔夫球袋,先是叹了口气,再朝旁边的老段吩咐道:
“老段,去把他身上的凶器全部收走,一件不留。”
“......是,夫人。”
话音刚落,老段就走过去把沈天背着的装满了高尔夫球杆的大口袋取了下来。
但这还没完,老段随手一搜,就从沈天身上找到了一件砚台、一根钢尺、一把剪刀、一根战术钢笔、一瓶辣椒喷雾剂。
看着老段把沈天戴在手指上的厚重戒指也扒走后,夏华不禁捂住了额头,苦笑道:
“你也差不多一点,都一把年纪了还总想着干架,能不能用文明点的方法解决问题?”
“那当然不行。”沈天虽然被没收了各种“防身用具”,可还是理直气壮地喊道:
“现在是有人想对付咱家女儿,我不揍她丫的,那还像个男人吗?”
“你......你就是想揍,也不能当着弟弟的面揍吧,他本来就都搁那儿哭哭啼啼一下午,再看到你揍他老婆,那不得吓晕了。”
“哼!你别说,我一会儿说不定真连宵那家伙一起揍,连自己老婆都看不好,活像个窝囊废。”
沈天一边跟夏华朝里头走去,嘴里一边还在骂骂咧咧地口吐芬芳,这次连弟弟沈宵都骂上了。
可不是嘛,苏玉婵可是沈宵的老婆,在沈天这个当哥的看来,弟弟没管教好老婆,最起码也得是个从犯的罪名。
眼见丈夫气鼓鼓的一副要见到苏玉婵就给她俩耳光的模样,夏华也只好劝道:
“我虽然并不反对你用家法,但在女儿跟女婿面前还是得给自己留点颜面,你也不想让云衣看到自己满脸狰狞、青筋暴起的模样吧。”
“这话倒是有点道理,那一会儿你把云衣支开,我先打够了再把她叫进.......嗯?等等,你说什么?女婿?”
突然间,沈天的步子一下子停了,那张老脸上的表情从愤怒迅速转为诧愕。
搞什么?我也就这么一个多月没回家,怎么家里突然多出个女婿?
看到沈天眼神中的诧愕后,夏华挑了挑眉,严肃地说道:
“你该不会告诉我不知道有这回事吧?我明明发了邮件寻求你的意见来着。”
“邮件?但.......但我平时不怎么看邮件啊,你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我?”
“那当然是因为你是个大忙人了,打电话过去万一在开会怎么办?发邮件多方便,没看到也是你自己的事,我反正是咨询过你的意见。”
夏华这话说起来是义正辞严,没有留下半分给丈夫狡辩的余地。
当然,夏华是知道沈天不怎么看邮件的,所以她才选择了发邮件跟丈夫商量的手段。
对付这种一把年纪了还跟愣头青一样的女儿奴,就得这么做才行。
将之前给沈云衣跟姜正订婚的事解释了一遍后,夏华还用警告的语气说道:
“你可别现在告诉我不同意啊,这庄婚事现在已经传开了,要是咱们沈家悔婚,那得丢多大的人,自己掂量着点。”
被妻子算计了一番后,沈天虽然气得脸红脖子粗,但却也对此无可奈何,只能嘟囔道:
“我的乖女儿居然要嫁人?那种事不......不要啊,至少在我死之后再嫁吧,不,最好是在我死后十年再嫁,可恶!”
这家伙有病啊?你死十年她都成老太婆了,还嫁你个头。
眼见人头涌动的客厅就在眼前,夏华也只好哭笑不得地呵斥道:
“你够了,客厅里可是坐了七八号人,你想让别人看到沈家家主哭丧着脸的样子?”
“但.......但是一想到云衣要嫁给那个小兔崽子,莪......我的心就拔凉拔凉的。”
“小兔崽子?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听到沈天对姜正的称呼时,夏华皱了皱眉,瞪眼道:
“这次可是姜正力挽狂澜挫败了对方的阴谋,没了他的话,云衣甚至我们搞不好已经惨遭不测了,你还有脸骂他?应该把他当大恩人供起来才是。”
“我知道,可......可是。”
“没有可是,一会儿进去后对女婿尊重点,要不然有你好看的。”
严厉地呵斥了丈夫一句后,夏华这才推开客厅大门,领着斗败公鸡一般的老公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