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恩爱(万更上)(1 / 1)盼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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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风铃儿洗完脸,倒了灶头上锅里的热水泡脚的时候。

楚晨汐站起来,从自家晒干的药草里拿了点儿,放入木盆里。

风铃儿知道他是大夫,放进去的药草估摸着也是对脚有用的东西,是以也没多说。

夏天炎热,蚊虫多。风铃儿一上铺,就喜欢用被子顶在头顶上,覆盖着整个身体。

楚晨汐坐在凳子上,手里握着支笔,在质量并不怎么好的纸上写着毛笔字字。

“晨汐,你在写什么?”

坐在床上的风铃儿探出头来,心下好奇地问。

“隔壁村的王叔,我说的药方子他记不住,所以我想着,给他写下来,明日好拿给他。这样他去药铺买药也方便得多。”楚晨汐起身,走到床畔,替风铃儿把被子从脑袋上拿回来,“铃儿,别胡闹,顶在头上,也不嫌重!”

风铃儿吐舌,做了鬼脸,“没事儿,无聊嘛。”

“你先睡,我写好了方子,还想把前天挖的药草理一理,日后也方便用。要不是这几天的疏忽,没挖药草,也不必让王叔去药铺买药。”楚晨汐说完,目光又专注地停留在案头。

“借那么一丝月光,看得见么?”

楚晨汐照亮的工具,就是天空里那轮还未埋下去的月亮。

风铃儿静静地看着,有些心疼,她穿好鞋子,说了一句我出去一下的话,就不见了。

到了院子,唤了狗狗二白,就到山下的河岸头,去捉萤火虫。

大概捉了二十来只,又一遛烟地唤了狗狗二白,上山。

那狗狗二白好像也觉得自家主人挺有意思,在河岸的那头穿到河岸的那头,毛茸茸的尾巴左摇右晃,异常有趣。

“二白,别玩了,跟上!”风铃儿又一招手,狗狗二白就踏着浅浅的水沟,追上了跑步回去的风铃儿。

气、喘吁吁地到了自家院子,吵嚷着将自己兜在布袋子里的萤火虫拿了进来。

然后闷声不吭地放在楚晨汐的桌子上。

鞋子一扔,整个人砸进被褥里。

“是什么?”

风铃儿捂着脑袋,“晨汐,送给你的礼物啊!”又在被褥里,平和地加了一句,“不过把门窗关上,不然跑了就看不到了。”

楚晨汐听从地关好门窗,然后打开袋子。只见得小小的袋子忽然窜出二十来只萤火虫。

在黑暗的屋子里,发出翠莹莹的光芒,像是手提绿色灯笼的孩子,在舞台,争奇斗艳。

楚晨汐放下笔,饶有兴趣地望着,一边感叹着很漂亮,一边又温柔地向被子里的夫人说谢谢。

许久,风铃儿也露出了个脑袋,盯着头上的萤火虫看,“哎,要是它们能够一直亮着,可能会很好。”

“一直亮着?”楚晨汐摇头,“哈,那我倒没见过?”

风铃儿嘟囔着笑,“我只是想想嘛!”

对于萤火虫,她只知道,它们可以分为水生和陆地上两类。

当然,它种类很多。一般来说,它们基本的体型小至中型,长而扁平,体壁与鞘翅柔软。

前胸呢,背板也很平坦,常常盖住头部。

头狭小。眼呈半圆球形,雄、性的眼常大于雌性。腹部有七八节,末端下方有发光器,体内的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反应后生成的黄绿色荧光。

因着那光,风铃儿以为,萤火虫是夏季最为浪漫的虫子。

一只不奇怪,但很多只汇合在一起,发出的光芒,犹如天空的流星。并且,黑暗中,透着绿光和黄光,仿佛一个又一个定时的彩灯。

“晨汐,你有没有觉得很浪漫?”

浪漫?这个词汇没有听过。

但楚晨汐还是接口回答,“嗯,浪漫。”

风铃儿抱着膝盖,跪坐在床边,“那以后我们晚上有时间就出去玩儿呗!”

“好!”楚晨汐点头同意。

他的脸朝向风铃儿。

在萤火虫的光芒映照下,可以看到他精致的五官,眉眼一股锋芒。

看得久了,风铃儿不好意思地再次躺下,盖好被子,笑眯眯地睡去了。

……

那天一起床,从被褥里爬起来,恰好看到自己的相公站在门口用石头做成的石阶上。

听见声音,他回头,“铃儿醒了?”

“晨汐,你起这么早啊?”

他怅然地望着如帘子般的雨水,“下雨了?”

下雨?在乡间田园下雨,意味着什么,风铃儿再清楚不过。于是她起床,一走到门口,就开始叹气。

一叹自己的新鞋子会因为泥泞的道路弄脏,二叹下雨,很少有马车,自己可能要走很久,才能赶到车去县城,三叹自己的相公也要可怜兮兮地走山路,觉得楚晨汐那么瘦弱的身板,会很不方便。

思来想去地在门口磨蹭了许久。

楚晨汐才歪着头,看向风铃儿,“不忙着去县城?”

风铃儿坐在板凳上,盯着自己的绣花鞋,左看右看,而后撑着腮帮子,问楚晨汐,家里还有没有布袋子。

楚晨汐问她做什么,她才老实交代,说自己想套上绣花鞋,这样可能不会弄脏。

此方法一出,就被对方嘲笑。说是布袋子并不能防湿。

一分析,风铃儿也觉得不行。

“那我怎么去县城?”她还没有把脱鞋二字说出来,楚晨汐已经伸手,将妻子打横抱起,好像是试了一下轻重,“嗯,挺好,不重。”

“干什么?”

“为夫背你去!”

风铃儿高兴,手指摸对方的袖子,“那怎么好意思?!”

“到村头再放下!”

风铃儿愣怔,“……”

……

楚晨汐把药箱让夫人挂在身上,然后就蹲身,叫对方躺上背去。

风铃儿踢了踢脚丫子,纠结很久才爬上了楚晨汐的后背。

“铃儿,别乱动,为夫要起身了!”在站起来的时候,楚晨汐又小心翼翼地叮嘱了一句,然后才磨磨蹭蹭地撑地站起来,将手放到夫人的膝盖窝。

这一路,并不顺利。

山路陡峭,湿滑难耐。楚晨汐几乎是握着石头,把着树木才走到山底。

“晨汐,好危险,把我放下,我自己走吧?”

楚晨汐回头看她一眼,“铃儿别下来,再有一段路,就到村头了。”他做事儿很细致,还很小心。踩每一步都比较稳。

但因为背的时候过长,导致那一路行来,并不算容易。

风铃儿咬着下唇,额头憋出一身冷汗。

夫妻俩差不多磨蹭了几个时辰,终于来到了田头。

戴着草帽躬身做农活的胡婶,看着雨中二人,忍不住说笑,“风丫头好福气呀,这么滑的路,你家神医还对你这么上心,真是让人羡慕嘞!”

风铃儿也不矫情,“哈,是嘞,胡婶,我风铃儿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才会嫁给这么一个体贴温柔的夫君!”

胡婶没听见,“啥,风丫头,你说救啥?”

“……我说,我说晨汐是我的小心肝,心窝窝!”风铃儿也忽然想起来,对方在说什么。眼睛示意了下,吧唧一口亲在楚晨汐的脸颊上。

胡婶捂住眼睛,“啊啊啊,老婆子什么也没有看见?!”

风铃儿挥挥手,咯吱咯吱地笑,就是让你看见的。

到了村头,楚晨汐才将风铃儿放在一块石头上。

垂着头,望了相公一眼。

这一看,她细致地发现,楚晨汐,也没有穿自己买的那双好靴子。

这大概就是走这么长的路,他才能够表现出如此淡定平静的原因。

“哪,晨汐,药箱!”

“自己能进城么?”楚晨汐握着药箱,看了几眼稍微比乡间小路还要平坦的大路,“路上累了,就坐马车去吧。”

“别光说我,晨汐,你呢,今日去哪里给人看病?!”

楚晨汐往身后指了指,说是今日比较近,就在田水村。

“那你还……送我到这里,你一会儿回去得多麻烦啊?”就为了鞋子不脏,他竟然隐瞒自己的去向,把自己背了那么远。

风铃儿有些沮丧,“以后可不能这样做了!”

楚晨汐点头一笑,同夫人告别后,沿原路返回去。

……

风铃儿看他安然过了河,才也转过脑袋,去往县城。

路上没碰到马车,却听到了一人驾马的声音。

那人近了,方知这个人是刚刚结拜不久的易张。

他赶着的那辆马车,因为前面飞奔的小黑马,所以一眼就能认出来。

等到赶到风铃儿面前,易张才拉了马停下。

“易兄,你怎么来了?”

“我看雨下得挺大的,山路不好走,索性过来接你。”易张跳下马车,一边问鞋子有没有湿,一边将人迎上马车。

坐在舒适的马车里,风铃儿看着驾马的易张,想了想,索性提议,“易兄,你每天都会做什么活?”

“有时间到码头搬搬货物什么的,亦或者帮人跑腿,背点儿东西。”易张说完,不解地反问,“风妹问这个做什么?”

“易兄,如果我说我要给你一份活儿,你可愿意做?”

“每次找的活都不固定,是挺麻烦的。那好,风妹,你说,你打算给我介绍什么活?!”易张感兴趣地问她。

风铃儿便把自己每次从田水村赶到县城的麻烦之处同义兄易张说了,然后又将她期望易张能够晨起驱车接她去县城酒楼,晚上送她回田水村等等事儿一一说明。

易张笑了,慷慨地说,“风妹,易兄每天有时间可以接你和送你,不需要把这当成一份活儿?”

“不,这是必须的。易兄,你若送我一次两次,我可能不会尴尬,但若你多送几次,我如果不给以报酬,恐怕下一次再也不敢坐你的马车了。反正我也不耽搁你多少时间,只要你早上接我去酒楼,晚上送我回家即可。每个月的工钱,你自己开个价!”

易张想了下,说了个最少的数目。

十五文。

风铃儿一听,大方地以五十文给对方开价。

“易兄,我在酒楼的工钱将会月结,所以你的工钱,也只能拖到月结,倘若你愿意做这份活儿,那我们今日这买卖便就此达成,可好?”

易张想着大哥木如绵也是自己的义妹招呼着进酒楼干活的,于是也没多犹豫,就答应了同风铃儿的合作。

两人问清楚了时辰后,决定明日开始实行。

……

县城酒楼。

易张将人送到目的地,就驾着马车离开了。有了易张的加入,她来到酒楼的时间就比较早了。

一进门,店小二像见着喜事儿那么开心。

“风姑娘,今儿你这么这么早啊?”

“因为我有了护送我的保镖!”

那店小二挠头不解保镖二字。

风铃儿转头解释,说保镖就是护卫的意思

“那这就好了啊,你每次一来,酒楼就算忙起来,也有靠山了啊。”店小二追在身后拍马屁。

来到厨房,没等几分钟。干活的人几乎都到了。

李掌受雷管家之托,把家里杀了的猪背到了厨房,按照要求分块处理。

因为是新鲜肉,而且又是半块半块地背来的,所以李掌进入厨房就比较忙碌。

黄师傅和吴师傅称赞他,说他不仅切肉功夫好,而且背肉的力气也是一绝。

“别说笑了,这还不是为了生活,努力硬扛嘛!”李掌把肉切完,用毛巾擦着身上的猪血,“如果不是因为生计,谁愿意每天身上一股肉味,风里来,雨里去的啊?”

“李大哥这句话我赞同,我们每天这么努力,说句直接的,是为了酒楼。但真正要做的,不过就是想要拿到每月的工钱,把生活过得更好而已。”风铃儿切着土豆,笑着说下去,“就比如这土豆吧,为了吸引顾客,我们还得想它几种有趣的吃法。”

顾老伯给猪瘦肉末辣酱盖上盒子,“不过风姑娘,你做的这些东西,味道还真不是吹得,否则,也不会吸引那么多顾客来。你呢,就是我们酒楼的摇钱树。”

“顾伯,你又在说笑了,我要是摇钱树。还来这儿干活干嘛,直接坐在那里等摇钱树花谢花开了。”风铃儿笑着回应了一句。

晌午,吃饭的人特别多。风铃儿干活干累了,出来休息的时候,发现酒楼里的顾客,固定点菜的人比较多。

木如绵很有主见,同风铃儿商量了一下,就说出了那些顾客一进酒楼便点菜的真正原因。

虽然打着特色菜的口号,却不敢轻易尝试,有的害怕味道不好,点了浪费,有的害怕东西太贵,吃不起。毕竟特色菜,比如像狼牙土豆这种,酒楼收费都比较高。

“木大哥分析地没错,如果我们不想把特色菜降价,就必须得有让顾客心甘情愿掏腰包的理由!”风铃儿想了下,突然有了好主意。

她说,日后每一次有客人进酒楼点家常菜的时候,便让厨房里的人拿个小碟子,一样免费上一点儿特色菜。

在对方吃的时候,抓紧时机,争取上前热心地介绍一下。

如此一来,他们便为酒楼的特色菜打了广告。与此同时,也令来酒楼吃饭的人,有了了解特色菜的机会。

“风姑娘,要不然我们试一试?”

风铃儿迎着木如绵的目光,“现在,会不会……太着急了?”

“早些试一下,就能早了解到这个举措背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木如绵托着下巴,暗暗提醒,“何况,如果到时候情况不好,我们也可以及时停止。”

抱着择日不如撞日的想法,风铃儿答应了。

因此,在酒楼来顾客后,风铃儿就拿了一个小碟子出来,分别装上了一点儿猪瘦肉末辣酱,狼牙土豆以及土豆擦擦。

结果,来的顾客里边,大部分都因为尝了一口,觉得好奇而调查询问的。

木如绵看着吃饭的顾客,小心地问,“这是我们酒楼三样招牌菜,如果客官觉得好吃的话,可以将菜名报给我们的小二哥,让他给众人上。”

微胖的顾客拍了拍大腿,问旁边的身穿褐色锦衣的妇女,“来一份这个么?”

“我看孩子倒是喜欢吃,那要不来一份吧?”那妇女将孩子往怀里搂了搂,就冲面前的男人道。

男人回答,点了下头,“好。”脸转过来,目光朝上,指着三份招牌菜,“嗯,这是黄黄的东西,叫什么名字,我们……来一份这个?”

木如绵解释,“这是我们最近酒楼的名菜,名叫洋芋擦擦。”

“洋芋擦擦?”那微胖的顾客一听,同对面的妇女笑了,“这名儿倒是稀罕地很,活这么多年,竟没听过?”

“可不嘛,要是能知道怎么做,就更好了。”妇女一笑,看向木如绵,“这位公子,一份土豆擦擦大概多少银钱?”

木如绵嘴角微微一笑,“十五两银子。”

微胖的顾客一听,“这么贵?”

抱孩子的妇女听到这个价钱,也有些勉强,“这价格比我们平日吃的鲍鱼海鲜汤还贵了。”

小孩子啧啧舌,伸手又拿了一块洋芋擦擦。妇女不忍心,提议道,“要不然来一份吧,难得玉儿喜欢吃?”

“成,就这样吧!”微胖的顾客眼神里有些无奈,最后因为爱子才点了那比较昂贵的土豆擦擦。

木如绵看着这桌顾客的反应,将此事儿告诉给了风铃儿,风铃儿一听,算了下价格。

首先土豆好几个,得花几文钱,洋芋擦擦费油,费调料。所以本价可能会一两银子左右。

而这菜上上桌后,却变成了十五两银子。比之本价多了好几倍。

是有些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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