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智慧的对比(1 / 1)一二32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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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夏季,庄园里的农作物就陆续成熟。

劳伦斯检查了各种农作物的生长状况,提前安排好各个地区的采收顺序。

“娜维娅,收获的蔬菜分为四个部分,一部分直接作为这几天的食物,一部分储备起来过阵子吃,一部分开始腌制,还有一部分加工成脱水蔬菜。”

劳伦斯带着索菲亚和娜维娅对各個地区进行登记。

娜维娅很认真的记着,看起来非常努力。

劳伦斯见状就说道:“我会在菜地的地头插上木棍,你到时候按照木棍的高低,从低到高进行收获就行了。”

娜维娅高兴地鞠躬感谢,“是,主人!”

劳伦斯感觉自己也需要尽快把书写工具搞出来了,不然平时记录东西太麻烦,总是依靠脑子记,或者口头传达命令也不准确。

毛笔和砚台都可以做,也可以尝试羽毛笔。

这种事情其实有人比自己更有经验,劳伦斯询问道:“我没有自己制作过墨水和笔,娜维娅你没有尝试做过这些?”

娜维娅点了点头,“我做过,我们在修道院的时候,我经常帮布莱丽儿找笔和墨水。”

布莱丽儿虽然家世一般但是爱学习,人也更漂亮,擅长唱歌、写字、翻译之类的事情。

娜维娅是男爵家的女儿,因为不受重视,再加上没什么钱的关系,反倒是勤快很多,清洁打扫修理床和桌子,动手能力都不错。

劳伦斯让布莱丽儿辅助艾玛和布尔在镇子里安排生产和防御事情,娜维娅则是作为庄园的替补管家,照看庄园的运作。

“那么你有时间的话就去试着做做这个,做好的话通知我。”

“是,主人!”

劳伦斯询问道:“教堂里的小孩子学习情况怎么样?”

娜维娅很遗憾的摇了摇头,“糟糕极了,对大部分小孩来说都是折磨。”

劳伦斯也不意外,“很正常,目前能记清楚简单的数字就可以了。”

学习氛围并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洛芬王国从上到下就是一群文盲。

不管是贵族还是国王,都只顾着杀人喝酒抢地盘,根本就没有传播文化的想法。

即使洛芬三世统治诺森里王国三百年,野蛮人也诞生不了自己的文化,反倒是容易连自己的语言都丢了。

“我去制作木棍,大蒜和燕麦收了之后就准备收获小麦。”

“等下我会去检查一下镰刀的数量,你统计目前山上有多少能干活的人,除去照顾小孩子和做饭巡逻的又有多少人。”

娜维娅恭敬道:“是,那我等下和您汇报,还是找萨丽尔大人?”

“都可以。”劳伦斯看了一下在远处给多姆羊梳理毛发的萨丽尔,“我们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数百几千的计算了,就先这样吧。”

劳伦斯很快走向仓库那里。

娜维娅觉得劳伦斯好像是想说什么,不过没有说完就走了。

劳伦斯确实是想说什么,后来发现说出来不如直接解决了再说。

“索菲亚,把我的钻孔器拿过来,再拿些能当木钉的长棍。”

“好!”

劳伦斯在堆堆木片里找到一个四十厘米长的长方形木板,将其竖着砍成三份。

索菲亚将钻孔器和木钉递过来,这些都是劳伦斯自己制作的工具,而且在有了铁器之后还会不断地提升。

从最开始的纯木工具,逐渐替换成铁器。

索菲亚以为劳伦斯是在制作标记用的木棍,坐在旁边看了看后觉得好像不是。

“主人,您在做什么东西?”

劳伦斯回答道:“做一个能让算术更加简单的算盘。”

索菲亚好奇道:“用了这个东西,算术就会简单了?”

“不会,学习这个工具也是一件麻烦事情。”劳伦斯解释道:“这并不是给差生准备的,是给萨丽尔那种已经掌握加减乘除的人准备的。”

就像是纺织机器一样,算盘也是这种给聪明人使用更好用,给差生用更麻烦的奇怪东西。

差生连加减乘除都算不好,再学算盘的使用手法,只会更加糊涂。

在数学面前,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野蛮人血统为主的北境地区,搞普及教育不如精英教育管用。

谁能率先掌握加减乘除,就证明这些人的接受程度更高,这方面的反应更快。

通常这部分人都提前接触过算术,比如对资产比较敏感的贵族小姐,或者牧童和工匠子女。

聪明人有了“武器”,计算的时候会变得更加方便精准。

不管是什么职业,一个好的武器能获得的提升都极大。

阿瓦里当初穿上野猪皮甲、带上防暗箭的头盔,再配上一只大野猪,杀伤力远超道格等人。

这一次的那个骑士比阿瓦里更恐怖,主要原因不是力气和体格,而是他全身骑士甲,刀枪不入的同时还有一把极为锋利的长斧。

要不是劳伦斯这边的人不怕死,没有被吓住,光是这个猛人就能把一个村一百多口人杀的满山跑。

安德鲁和红胡子除非是有更强的坐骑和装备,不然肯定不是这个骑士的对手。

克哈兰和萨丽尔同样不是这个骑士的对手,十多米的施法范围对这个骑士太短了,蛮力对这人也没什么用。

德伦的石头在这种暴力机器面前也有点悬,劳伦斯上次见到狂战士的杀伤力,那个巨像都被砍出了裂痕,德伦的防御在这种猛人面前有点危险。

洛山达那种进攻型的巫术更强一些,如果有人提供保护和拖延的话,能让铁皮罐头知道火焰的厉害。

劳伦斯制作算盘的空隙看了看远处,远处的草地上有几只乌鸦正在地上寻找能吃的东西。

自从在这里安家之后,这些乌鸦也习惯了这边的生活,和鸡还有狗都能和平相处。

劳伦斯想到了那个能够控制乌鸦的巫师。

那个巫师的身上除了南方的货币和一包喂鸟的麦子外就没有别的了,不管是衣服还是鞋子都没有什么不同。

一个贫穷的纯血巫师?

麦子由克哈兰检查过,只是普通麦子。

尽管如此,劳伦斯还是很好心的把他的尸体运去了乌格山,埋在了大橡树的下面。

至于其余人的尸体也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大部分人的尸体都随便埋在了田地里,像是伯爵的尸体则是撒盐搬去了干净的地窖,防止他过快腐烂等不到家人。

巫师的尸体会回归到自然,滋润一大片的土地,其余人的尸体也都可以回归大地。

不管是巫师还是魔法师,劳伦斯觉得这个巫师的能力也不弱,只是选错了对手。

如果这个巫师把他能够远程对两百米外杀伤的能力用在暗杀上,肯定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刺客。

偷窃、刺杀、扮演先知、再或者是让一百多只乌鸦抓着石头从天上砸人,控制乌鸦到处点火。

明明很强的能力,却因为思维和想象的限制,只能一辈子当个穷逼。

劳伦斯无比羡慕那个死鬼的能力。

“我要是有那个能力,现在早起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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