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77.哥哥前女友(10)(1 / 1)公子永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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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的呼吸喷在了颈间。

有人扯开了她的衣裳像野兽一样伏在身上舔舐着白嫩的肩头。

獠牙狠狠一咬。

琳琅在尖锐的刺痛中清醒过来。

男人眼眸狭长幽深在昏暗的灯光下透着一股嗜血的味道似是下一刻就要将她拆骨入腹。

“你回来了。”

女人的声音带着还未睡醒的困倦,支着身子撑了起来衣衫滑落至腰间,胸前是一抹灼眼的鲜红,风光妙曼。

未央眼神一暗。

琳琅将衣领扶到了肩头又打了个呵欠伸手去解男人的衣服,“夜已深了,夫君早些安置吧。”

他勾了勾唇张开了手,让琳琅替他宽衣。

等琳琅掀开被子,刚躺上去的时候炽热的胸膛就贴上她的后背,毫不犹豫将人圈禁在自己的怀里。

滚烫的利器嚣张抵着她的腰。

未央将脸埋在琳琅的肩窝上,低低笑了起来。

在黑夜里竟有几分阴魅。

真好他赢了。

“夫君很高兴?”

他摩挲着她幼嫩的肌肤,贪婪亲着这一寸寸的领土“高兴,高兴的很碍事的人终于走了。”

怀里的这个人还是属于他了。

属于他一个人的。

想着未央又忍不住情动,眼眸染上暧昧的色彩。

“夫君,我困了。”琳琅抓住他乱动的手,放在自己的腰间。

“好,这次就放过你。”

他伸出血红的舌尖,舔了舔她圆润的耳垂。

来日方长,不急。

半夜的时候,隔间的小孩子哭了起来,把男女主人都吵醒了。

奶娘怎么也哄不好,急得团团转。

琳琅披了件衣裳穿鞋下床,男人也不睡了,干脆跟着她去。

他瞧见襁褓里的婴儿,那么幼弱,哭得跟小奶猫一样,病恹恹的,一看就活不长。

虽说是他与琳琅的孩子,可未央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波动,他甚至觉得这个让琳琅哄了半夜的小子实在有些碍眼。

“福儿乖,娘亲在这里,不哭了好吗?”

她纤细的手指拂过鸦发,温柔亲吻着小孩的脸庞。

男子在一旁看着,眼色微微一沉。

杀意渐生。

他的人,怎么能容得他人染指。

她的唇,她的触摸,她的一切,明明都该属于他才对。

任何妨碍他们的,都该死。

翌日,方家的后门被敲响了。

一个紫色的纸箱被递了进去。

祝锦瑟屏退了丫鬟,打开一看,她苍白的脸庞瞬间涌上一抹红润。

她就知道,哥哥是疼她的,舍不得她死。

到了深夜时分,男人回来了。

琳琅迎上前,贤惠解开了他的披风,挂好,回过身笑吟吟地说,“今日夫君辛苦了,带着福儿跑那么远去看大夫,一定累坏了吧?我已经叫厨房熬了点小米粥,夫君快尝尝,暖暖胃。对了,把少爷抱过来,我要看看他。”

丫鬟满头雾水地说,“夫人,小少爷不在后头呀。”

琳琅愣了一下。

“夫君……”

“他死了。”未央淡淡地说。

女人的脸色骤然煞白。

“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她连忙抓住他的袖子,因为用力过猛,指甲在他的手背上留下一道浅红色伤痕,“夫君,你在骗我对不对?福儿他、他怎么可能会死了?我明明今天早上还抱了他……”

“去看大夫的路上,咳得出血,救不活了。”

未央眼也不眨撒谎。

她的眼眶渐渐红了,泪珠顺着脸庞滑落。

他微微一怔。

头一回,他见到她哭了。

“福儿,我苦命的福儿……”

她身子软软滑落,昏厥了过去。

未央眼明手快接住了她的身体。

“快叫大夫!”

他的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焦急。

琳琅整整昏睡了三天。

等人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却失去了往日的鲜艳活泼,木讷着面孔,坐在铜镜前发呆,像一具行尸走肉。

难道失去了孩子对一个女人的打击就这么大?

未央有些不解,可心口却疼得厉害。

她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好不容易睡着了,也常常是被噩梦惊醒,然后抱着他哭了一宿。

她说,夫君,怎么办,福儿一个人在那边是不是受苦了?

她说,夫君,都是我不好,扔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

因为思念着夭折的孩儿,她的身体迅速垮了下去,形销骨立。

哄着人睡着之后,未央请了大夫来看,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无一例外的摇头。

说,夫人活不过几年了。

“一群庸医!”他冷笑着道,“滚出去!”

大夫们连忙带着药箱跑了,生怕下一刻就是人头落地。

未央转过身,坐在床边,手指轻轻抚过对方在睡梦中依然紧皱的眉头,喃喃自语道,“我不会让你死的。”

这辈子,你休想以死来逃脱我。

将一些要处理的事处理完毕,未央就抱着人上了马车,打算去外头走走。

自从福儿死后,琳琅整日待在房间里,不肯迈出半步。

那里头摆满了孩子的衣裳鞋帽,还有一些新奇讨巧的玩意儿,都是来逗小孩子开心的,她时常见到这些东西,难免就会触景生情,对病情的恢复不利。

琳琅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醒来,她掀开帘子,有些惊慌,“夫君,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驾车的男人回过头来,冲着她笑,“我要带你去私奔,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好不好?”

“可、可是……”她咬了咬唇,最终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然而,琳琅始终神情恹恹的,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她就像一具提线木偶,由他牵着走。

未央凡事都亲历亲为,替她穿衣,喂她吃饭,哄她入睡,能做到的他都已经做到了极致。

有时候他还会使出苦肉计,表现得可怜兮兮的,来博取她的同情。

只要人一心软,事情就会好办许多。

一开始,他对琳琅是单纯的占有,不想她死,完全是因为自己变态的控制欲。可是后来,他已经习惯了将她放在第一位,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摸旁边,确认她是否还在。

一个人只要上心了,沦陷是必然的。

他却还不自知。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们所停留的小镇举办了花灯节。

灯火通明如昼,男女结伴而行。

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夫君,我想要那一盏莲花灯。”身边的人突然说。

未央有些惊喜看着她,她近日素来沉默,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这样开口要求他,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你在这里等我,夫君给你要过来。”

前边的人流比较拥挤,还有几个粗膀子的壮汉,在凶神恶煞盯着旁边的年轻少女,未央看了就觉得不太舒服。

“好。”

琳琅点点头。

他正准备走过去,袖子从后头被扯住了,他回过头来,看她低垂的精致眉眼,温声道,“怎么了?”

“未央,谢谢你。”

“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想同你在一起。”

她冲着他一笑。

男人恍惚想起了初次相见时,她那嫣然的笑容,惊艳了夜色与灯火。

撞进了他的心口。

“傻瓜,你我同是夫妻,这么客气做什么?”

他轻轻亲吻她的额头。

照顾你,是我一辈子都心甘情愿的事。

他将人好好安抚一番,才匆忙去买花灯了,挑的是一对鸳鸯迎春的花灯,意趣谐明,被摊主打趣了一番。

“夫人,你看,这鸳鸯……”

他抬头一看,人却不见踪影了。

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

他搜遍了附近所有能藏人的地方,没有。

她去了哪儿?

她又会去哪儿?

未央突然想到她消失之前说的那句话,狠狠骂了一句,立刻向湖边飞奔过去。

夜色阑珊,湖边的水沉沉的,像是化不开的浓墨,冒着阴冷的寒意。他隐约看见有个人影,水波已经没过了胸口。

有一种恐惧涌上了心头。

他几乎是想也不想跳了下去,想要将人给拉回来。

“咕噜”

冰冷的水从四面八方涌来,灌进了鼻子与耳朵,完全无法呼吸。

他其实很怕水。

那个狠心的女人曾经将他整个脑袋都按进水缸里,他还差点被淹死,昏迷了好些天。

他的娘亲被外界的压力逼疯了,所以也要逼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一个干净,一个肮脏。

他将另外一个人杀死了,只留下一副毒辣心肠。

冷血,无情,是他一贯的处事方式。

可是始料未及的是,有一天,他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不怕死跳了湖,甚至要搭上自己。

未央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隐约听到岸边有人在呼叫。

昏迷过去的前一秒,男人声嘶力竭,哭喊。

“求你,先救我夫人!”

人生第一次服软,也是为了她。

求你们,一定要救她。

她才十八岁,不应该就这样死去。

若是非得死一个人的话……就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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