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结束任务她家的小黑猫屁颠屁颠来接主人。
它风雨不辍的勤奋终于感动了铲屎官,对方很大方给它一个爱的么么哒。
被隔壁邻居喂得肥溜溜的煤球都快飘起来了。
猫生圆满!
琳琅一边撸猫一边查看君晚的状况她并没有在任务中,反而在一个以美人出名的星球上逗留于是收拾了一番眼如点漆唇若涂朱风情万种的去找人。
听说阿晚要在那边待上一段日子,琳琅想着顺便赶过去示个威免得哪朵娇花一个春心荡漾惦记她的小姐姐。
过去一瞧,餐厅里,君晚正跟一个唇红齿白的小白脸说说笑笑气氛无比融洽。君晚还倾过身,手指勾了勾少年嘴边的酱汁说小孩子似的,吃东西都沾边上了。
女大佬放起电来,简直就是十万伏特带火花的那种,少年晕乎乎红了双颊欲说还休一副情窦初开的样子。
这还得了!
琳琅感到了深深的危机感。
高岭之花的好基友是要开窍了吗?那小子看着未成年,不靠谱要是谈恋爱了一准是被她小姐姐照顾的一方指不定跟奶孩子一个德行!
按她说她的小姐姐就该是万千宠爱呵护备至的,凭啥要照顾一个嫩青青的呆头鹅呀?这不是找罪受吗?
琳琅脑子里来来回回过了一遍,心说,得掐死她这种当爹当妈又当女友的可怕念头,分,必须得分。
好吧,她就是想单纯搞搞破坏。
真爱嘛,肯定是缘分天注定,拆也拆不开的,她这一折腾,指不定能让两人的革命感情更加升华呢?要是分了,肯定是时候未到!
好吧,借口再多,她就是坏心眼,瞧不得别的男人轻轻松松就哄她的大佬回家了,她还要抱大腿的呢。
“这事……”君晚还没说完,怀里多了一个人,正冲着她媚眼如丝。
君晚:“……”
这女人今天又没吃药?
“你怎么来的这么快?也不通知我一声,我好去接你啊。”她扶了扶琳琅的腰,示意正经点,大庭广众呢,这身小妖精的风骚收敛一下。
“人家想早点见着你嘛。”她的容貌稚艳,像是橱窗里的洋娃娃,乌溜溜的眼珠,红艳艳的嘴唇,撒起娇来软软糯糯的,瞬间清空了周围人的血槽,“你不在的时候,我早上想你两百遍,中午想你两百遍,晚上想你两百遍……”
卧槽这死孩子又在勾引男人了!
君晚气得牙后槽都疼,严肃多了,“说人话,别嗲嗲。”
岂料对方一脸震惊看她,声泪俱下控诉她的薄情寡义,“阿晚,你变了!以前还说人家嗲的好嗲的妙嗲的呱呱叫!说,你是不是想要移情别恋了?你忘了家里还有一个等着你回去嗷嗷待哺的小儿子吗?”
君晚:“……”
嗷嗷待哺这个成语用得不太对吧,那只胖成巨球的东西最会卖萌讨巧的,就算她们整年不回去,它也能靠那狗腿技能把自己养得油光水滑的。
“这日子没法过了!”她捂着脸嘤嘤离开。
全餐厅递给君晚一个眼神。
负心汉,哦不对,是负心女。
君晚头疼按了按额角,她怎么会不知道琳琅又在消遣人了?这混球,就会丢烂摊子给她收拾。
“君前辈”
对面那个小白脸都快哭出来了,“琳姐她……你……我……”
之前他还不信呢,以为两个女人就是纯洁的友情,也没听说她们领证结婚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心里头又热乎了,蠢蠢欲动,冒着生命危险跟君晚搭上线,看她能不能吹吹枕头风,撮合一下他跟琳琅。
结果她还没吹枕头风,自己就被今天这阵势吓懵了。
他当初偶然见着了琳琅,惊鸿一瞥,念念不忘。
平时都在勤勤恳恳埋头做任务,攒着老婆本,没见过两人相处的日常场景,虽然别人嘴里都说出花儿来了,他也不信。
今天算是亲眼目睹了。
“你们……是那种关系?”他不死心地问。
君晚说不是。
小伙子松了一口气。
是比那种关系更亲密的关系。
小伙子满脸绝望。
也就是说,爱情这层面已经不能定义她们那种炙热若火、生死相随的关系了吗?
君晚凉凉瞥了眼小白脸那煞白煞白的唇色,满意了,轻抿了一口当地最有特色的饮料,心说,好了,又解决了一个。
兵不血刃,完美。
出去餐厅的时候那个死孩子又乖乖凑过来了,仿佛知道自己一时冲动做错了事,就软软跟她说,阿晚,找伴侣呢一定要成熟稳重能照顾人,年下男友就跟初出茅庐的小傻逼没啥两样,哄不好都能头疼死的。
君晚任由她误会,那个倒霉孩子其实是想追她的,但她想,琳琅这么孩子气,还是不要祸害别人了,她一个人宠上天就挺好的。
男人啥玩意?
会做饭吗?
能开黑带她飞吗?
骑马打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吗?
既然不能,那就别浪费时间了。
姐们的眼光很高的。
于是在琳琅不知情的情况下,君晚大佬把她开得旺盛的桃花掐了又掐,剪了又剪,就恨不得买一瓶杀必死的农药,直接喷个干净,省得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去撵人。
叫你惦记我基友,回头老娘弄死你。
琳琅不知道君晚掐灭了她嫩得出水的小桃花,施施然去接了一个任务,等级不高,权当放假。
她上头有大佬罩着,家有丰厚存粮,有时候完全可以随心所欲。
要是其他女配任务者知道她的任务过程,估计得眼红了,你特么从头到尾随心所欲,不把男主弄得爽歪歪的,你这心气就不能顺了是吧?
琳琅表示,有时候不弄一弄男主,她的心气儿还真是顺不了了。
这次的世界剧情很简单,一个吃喝嫖赌的小混混对三好学生的女主一见钟情了。为了配得上女主,男主决定要洗心革面,共同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顺便也把女神追到手来。
过程是鸡飞狗跳的,但结局是美好的。
稍微有点苦的就是小混混的青梅竹马了。
两家人门对门,好的跟一家人似的,巧的是两家的女主人同时怀孕,家长们还笑言说这是上辈子的福气,要指腹为婚,亲上加亲。
两家女主人同一天临盆,一前一后,一男一女,摆周岁酒的时候双方大人一合计,干脆凑一起了。从此两家的串门更加频繁了。
要说是男主,命运都得坎坷一点,十岁父母离婚,跟了有能力抚养儿子的爸爸,很快又迎来了后妈。亲爸带着后妈要出国做生意,他死活不肯跟,就留在了出生的这块地方,没人管了,彻底放飞自我,成了一个猫嫌狗厌、邻居街坊提起来都眉头一皱的小混混。
也就曹琳琅的父母,念着过往,平常有什么稀罕的好吃好喝的,叫小闺女给他带一份,也不走正门,从相通的阳台迈一条腿就能跨过去。
这就坏事了。
曹琳琅刚上高中,十五岁的姑娘花骨朵般的年纪,总也幻想着某一天自己的意中人踩着七色云彩来娶她,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而唐锐这个皮相出众、打架在行、年纪轻轻拥有一身好看腱子肉散发着满满荷尔蒙骚气的竹马很容易就勾得小姑娘春心萌动,尤其两家在小时候的关系不差,哪怕唐先生出国做生意了,逢年过节也会回来探一探,带上不少名贵的烟酒硬糖,就连以前的唐太太、现在的林女士也会跟着走动。
大人们的关系不差,唐先生与林女士是和平离婚,彼此见面心平气和,但他们造成的影响对儿子唐锐来说无疑是平地惊雷,把他的青春期炸得面目全非,从此在抽烟喝酒泡妞的叛逆道路上一去不回头了。
要不是遇上女主,唐锐就是一坨屎,连烂墙都糊不上。
这家伙甚至为了报复在他面前“惺惺作态”的曹家大人,恶劣勾引小青梅,带她逃课,带她泡吧,带她做一切疯狂失格的事。
包括上床。
他真有本事,一个乖乖女被他哄得晕头转向,书也不读了,父母也不管了,成天烈焰红唇小吊带,烟熏浓妆露肚脐,跟着她的混混男友东奔西走,醉生梦死。
曹琳琅自小被家里人管得很严,唐锐不过稍稍诱了她,她就跟脱缰野马似的,十个壮汉拉都拉不回来的那种。
家里的人被她气得要死,说也说不听,打也不管用,她将男友当成了神一样,供在了头顶上,他指东,她绝不打西,好好的姑娘成了抖,为他喝了第一口辛辣的酒,为他抽了第一次呛鼻的烟。
可她没想到啊,唐锐说上岸就上岸了,半点不带留恋的。
可她怎么办?
他要洗心革面去追他的学霸女神,她这个怀上的孩子怎么办?
琳琅心说,要不怎么说他是男主呢?生来就有一个机灵的脑袋瓜,哪怕混着过日子,只要他愿意,立马就能开挂,带着女主走上人生巅峰。
曹琳琅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读书再刻苦也比不上有天赋的,勉勉强强吊在了中游,还是家里人严格督促请家教的结果。她这一耽误,荒废功课不止,还怀孕了。
她不敢跟父母说,更不敢跟分手的男友说,为了维持最后的尊严与体面,她偷偷生了下来,是个好看的男娃。也因为这事,成了男女主矛盾爆发的导火线,女主一气之下出国进修,男主深情苦等十年,最后修正成果。
琳琅对曹琳琅的傻气说不出话来,很多姑娘被爱情蒙住了双眼,混得惨的也不少,曹琳琅就是其中一类,忍着街坊们的闲话,顶住父母不解又痛心的眼神,辍学做活儿,把儿子辛辛苦苦拉扯长大。
结果呢,儿子怨她无法给予自己正常优越的生活条件,害他被同学耻笑。
曹琳琅更崩溃的是,儿子对女主是一见钟情,那是她做梦都想除掉的情敌啊!对方劝他好好读书,他真的听了,不再叛逆,出人头地,混得比男主还要好,过年过节都是一堆珍贵礼品,给女主走关系,开后门。
至于他亲娘?
给她赡养费就不错了。
琳琅穿过来的时候,肚子里已经有货了。打开抽屉,少女日记上写着满满加油鼓气的话,她要当一个伟大的十五岁的单亲妈妈。
她嗤笑一声。
人渣的种,还想留着过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