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番好意,只是我原是客居在这里,哪里能计较这些?虽不过日常饮食,可旁人吃的,我便不能?未免太娇贵了”黛玉道。
“况且府中饭菜素来精细,并未亏待我半分,我若再提这些,便老太太、太太、凤姐姐她们不说什么,那底下的没事且要寻些闲话说的,如何使得?”黛玉顿了一下,却是摇头叹息!
龙汐紫夕闻言一怔,道:“姑娘是客居,色色简便些,原也是正经的道理。若是旁个摆设布置、衣衫首饰一类,我们再没不听从应下的。可这饮食上头,断然不能如此。你本就身子弱的,若是这吃食上头再耽搁了,哪里经得住!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不可轻毁。想来我们太太在天上,也是看着呢。何况老爷独有你一个,素来疼爱如珍,若再见着你的时候,竟是更弱了。岂不是伤他的心?”
黛玉含泪道:“说起父亲,我昨夜倒是梦见他老人家了,思念得紧!”
龙汐紫夕心想: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得把要紧话一并说了才好!
她看一屋子丫鬟婆子,说话不便,就借口说园子里的桂花开得好,让黛玉带她到园子里赏花。
主仆两人走到园子西北角的桂花树下,黛玉笑道:“你这个这小蹄子,又有什么鬼主意,赶紧说了吧?左右都没人了!”
龙汐紫夕笑道:“姑娘,你也该为自己的前程谋划谋划了,长久呆在亲戚家,终究不是长法!姑娘难道不思乡吗?难不成要在此处呆一辈子不成?”龙汐紫夕正色道。
“我一个姑娘家,能做什么呀?谈什么前程?”黛玉道。
“姑娘,我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老爷终归是要百年归老,驾鹤西去的。到时候姑娘要如何自处?老爷身后留下的财产怎么办?”龙汐紫夕问道。
其实这个问题龙汐已经考虑了好久了。
红楼梦这本书里,关于林黛玉的遗产问题一直是谜。
有人说,林如海去世后,压根没有留下多少钱财。
但是龙汐根据书中所透露的信息看,认为遗产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少。
首先,林如海官任巡盐御史,明清两代管盐的几乎就是现在的垄断行业,那是公认的肥差,三年清知府,还十万雪花银呢,何况林家这样的官。
另外林家也是四代为侯,到了林如海这一辈,虽说没了侯位,但他是科甲出身,是探花。
书上说,林家“虽系世禄之家,却是书香之族。”就这一点,林家可比贾家强多了!
贾家宁国府那边的贾敬算个进士,但是他去当道士了。
荣国府当家的贾政并没中过科举,只是世袭了个官做,而下一代那些,最多就是后来考举人时得个第几十名的。贾赦和贾珍就更不用提了!
侯位加科甲加盐政,再加上林家几代单传,几代的财产最终都汇到了林如海身上,林家怎么会没钱呢?岂但是有钱,那是又有钱又有地位的,否则贾家怎么可能把闺女嫁给林如海?
贾敏可是贾母最疼爱的女儿,嫁她的时候又是贾家最顶盛的时期。
第七十四回,当王熙凤建议裁剪人员,减少开支时,王夫人叹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从公细想你这几个姊妹也甚可怜了也不用远比只说如今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象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
这样的金枝玉叶,林家没钱没地位贾家怎么肯嫁?
看看四大家族的联姻就知道,那是一荣俱荣的!
十几年前的贾家比后来要荣华显赫的多,贾敏作为贾府最宝贝的闺女,所嫁的绝对是门当户对的钟鸣鼎食之家。
嫁闺女了,肯定就会有陪嫁,你看王熙凤骂贾琏的时候,就说她娘家带了多少多少陪嫁。
贾家嫁贾敏给林如海,那陪嫁肯定也是少不了的,这笔钱不也都带去林家了?
结论是:林如海有着丰厚的家产,留下了巨额遗产给黛玉。
也有人说,林黛玉身为女儿,在那个封建时代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
但是龙汐以前也查过相关的法律。
在那个时代,女儿虽然没有和儿子同等的继承权。但自唐代就有规定规定:“绝户”之家,在室女可分得财产之一半,作为自己的嫁妆费用。
“绝户”就是没有儿子的家庭,“在室女”就是还没有出嫁的女儿。
到了南宋,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是: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巳婚女,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按照这个说法,林黛玉在父亲林如海“捐馆杨州城”后,林如海属于绝户,她没有出嫁,属于绝户的在室女。
林如海虽有几房姬妾,但是没有续弦的正式夫人,所以继子不能“立继”,只能由林氏宗族的近亲尊长来进行“命继”。
因为林黛玉虽是亲女,却要外嫁的,一应祖茔、祠堂的四时祭祀还是要由儿子来进行,所以要选立一个继子。
而“在世女”林黛玉继承的遗产应当按照前面的规定,除去林如海的丧葬费用外,分得全部财产的四分之三继子继承四分之一。既然林家结论是:林如海死了,林黛玉也可以继承四分之三的遗产!
那么,这么一大笔财产到底哪去了?
是啊,哪去了,曹雪芹一个字没提,给人感觉好像林黛玉是一直寄人篱下,可怜兮兮,就连每天吃点燕窝都要靠宝钗的供给。
林家的巨额遗产哪去了?
龙汐觉得是被贾家拿了,贾琏也偷偷贪了一部分,当然,大头是贾母保管的。
因为林如海就林黛玉这一个闺女,贾敏死了,他应该早就想到了林黛玉的归宿了。
书里写宝黛爱情,虽然有神瑛仙子和绛珠草的前世缘分,但神瑛仙子和绛珠草的事,贾母肯定是不知道的吧,去掉了这个,按书上所写,贾家是不是应该认为薛宝钗配贾宝玉更对呀,不管“金玉良缘”是真是假,毕竟刚好这两人都有啊,毕竟贾家对这个玉痴到了极为迷信的程度,而且薛家也是四大家族之一。
但是,事实上,贾府的最高权威贾母貌似是私底下赞成宝黛二人的,这样说,在林黛玉刚去贾府的时候,或许林如海就跟贾母私下里定了什么了,否则按贾府这样的封建宗族大家庭,似乎是不能默认宝黛这个近乎公开的谈情说爱了。
林如海病重时,贾母指定要贾琏送她匀当时正是旁边的宁国府替秦可卿大办丧事的时候,也就是王熙凤使威风协理宁国府的时候。这个时候多忙啊,贾母派贾家下一代最重力极的贾琏全程跟随,不单单是关心这个外甥吧,是不是也是派他去处理林家遗产的?
贾母还特意交代贾琏,将林黛玉“仍交带回来”。林黛玉带回来了,那林黛玉应该继承的遗产自然就带回来了吧。
黛玉回去没多久,林如海死了,中间贾琏特意派跟班昭儿千里迢迢回贾府“二爷打发小的来报个信请安讨老太太示下还瞧瞧奶奶家里好叫把大毛衣服带几件去。”
当日出发的时候,贾母可是安排的“一应土仪盘缠,不消烦说,自然要妥帖”这个时候怎么会为了几件衣服跑回来呢,这里面是不是有贾琏请示贾母怎么处理遗产的事呢?
之后,凤姐向宝玉笑道“你林妹妹可在咱们家住长了!”这是什么意思?
即便是贾母心疼林黛玉没了爹娘,有心收留,可女孩总是要出嫁的,怎么能是住长了,凤姐是不是也是提前知道了贾母的安排才这么说的?。。林黛玉办完父亲的丧事,回来的时候,贾宝玉见林黛玉第一面好像说了一句“妹妹越发标致了”。
刚奔丧应该一脸悲苦才是,怎么能标致呢?
曹雪芹这里写是不是也暗地里透露,林黛玉也知道了贾母的安排,财产贾母代管了,她跟着回来是会和宝玉结良缘的,所以,才精神大好,显得更标致了?
在第七十二回,夏太府打发了一个小内监来勒索钱,王熙凤不得已“把我那两个金项圈拿出去暂且押四百两银子”时,贾琏道:“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
贾琏这里说“再”,说明前面他已经发了三两百万的财了,而发财的机会只能是他带林黛玉回林家处理遗产的时候。
林家的财产有多少,贾琏偷偷地贪就贪了三两百万,那面上交给贾母的又得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