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苏醒吧,猎杀时刻。(1 / 1)不吃茄子不削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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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清池出来,找了个没人的胡同,随手将以前的衣物都丢进仓库。

穿着一身新的侯卫国才溜溜达达朝着四合院走去。

刚进院,三大妈就看傻了眼,看着从头到脚都是新衣服的侯卫国说道。

“卫国,你这是上班了有钱了?”

侯卫国笑道“哪有三大妈,这人靠衣服马靠鞍,穿的体面的好找工作不是?”

见侯卫国进屋后,三大妈嘀咕道“就败家吧,看你那点钱能花多久。”

对于工作的事情,侯卫国还真没有头绪,虽然重活一世。

但上辈子自己并没什么技能,而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只是一个高小毕业。

现在要是让侯卫国再去上学,都不用想,估计里面的内容侯卫国也就只能看懂,但要是真上学的话,还不如杀了他。

只不过,现在侯卫国得好好规划一下找什么工作了,毕竟不能一直吃老本不是。

晚上,侯卫国正想做饭的时候,门被易中海推开走了进来。

没废话,从兜里掏出三十块钱说道“卫国,到底谁拿的东西你就别问了,毕竟都是一個院子住着,到时候闹得不好看,就不好了。”

看着易中海手里的三十块钱,侯卫国笑道“成,也就是你一大爷,换一个人都不这么好说话。”

将易中海打发走了之后,侯卫国从仓库里面拿出两个包子就吃了起来。

这几天经过侯卫国的实验,侯卫国已经确定了,这仓库里面的时间是静止的。

他昨晚上蒸的包子,到现在拿出来吃都是热乎的,发现这个功能之后,让侯卫国欣喜不已。

这完全就是一个巨大的保鲜库啊,这要是利用起来,自己不就发了?

不过想了想侯卫国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这个年代,但凡有点不正常的事情发生。

绝对不会想到是异能什么的,也不会有什么异能局带你走。

而带你走的绝对是派出所的人,理由就是敌特。

经过上次的偷盗事件,侯卫国决定把自己家里所有值钱的物件都装进仓库。

虽然没什么东西,但现在这些东西对自己来讲,那都是家当。

正在打包父亲衣服的时候,侯卫国从衣柜里拿出一件上衣,就感觉到有点异样了。

将衣服翻了个遍,一把黑漆漆的勃朗宁手枪被侯卫国找了出来。

拉开弹夹,里面塞满了黄澄澄的子弹。

“乖乖,家里怎么还有这玩意?”

不过瞬间,侯卫国就想通了,现在还没有禁枪,而且候父又是军人出身。

家里有一把枪再正常不过了。

熟练的将子弹全部退了出来,又将勃朗宁给拆解开。

看着里面的配件都上着枪油,看来保养的还不错。

将勃朗宁再次组装好,只不过并没有放子弹,毕竟这枪长时间不用压着子弹的话,容易造成枪坏。

将手枪收进仓库,侯卫国又翻找了起来,最后又找到一包子弹50发,跟一个备用弹夹。

都收进仓库之后,侯卫国把所有的衣服都打包好,准备明天带到成衣铺子,能改的改。

不能改的就拆掉,要不然这些衣服也得浪费掉,毕竟现在的侯卫国还是不富裕的。

躺在床上,再次将勃朗宁拿出了出来,男人没有不爱枪的,尤其是当过兵的男人。

侯卫国自打退伍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枪。

所以今晚上才会拿出来把玩,“要不然明天去山里试试枪?”

“这玩意能打点活物,也能卖点钱不是?”

打定主意,侯卫国决定第二天一早就进山。

次日一早,侯卫国早早就起了床,梳洗完之后,刚推开门。

就看到阴沉着脸的何雨柱,抱着正在熟睡的雨水走了进来。

只不过雨水睡的并不安稳,眉头紧皱。

看到侯卫国之后,何雨柱只是阴沉着脸看了他一眼。

等何雨柱走后,侯卫国提着包裹就出了门,反正自己已经提醒了,要是他自己想不明白的话,那跟自己就没关系了。

自己能做的就这么多,要是上赶着,先不说那不是侯卫国的作风。

就凭易中海,侯卫国都不会去那么做,毕竟现在有了转移目标的人。

死道友不死贫道吗。

在成衣铺子量好尺寸,交了五毛钱定金之后,侯卫国就乘车朝着山区走去。

距离四合院最近的山,也能打到野味的山,侯卫国只能选择平昌。

坐着公交车折折腾腾一个多小时,侯卫国终于来到了地方。

这个时候山都没有被开发,根本就没有大路可以走。

从仓库里拿出勃朗宁,将两个弹夹都装满子弹之后,又从仓库里面拿出一把带着刀鞘的刺刀。

这刺刀还是昨天晚上收拾东西的时候,侯卫国从柜子顶上发现的。

只不过锈迹斑斑的,昨晚上侯卫国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磨锋利了。

将刺刀别在腰后,手里拿着勃朗宁侯卫国就进了山。

进入山坳的密林里,里面的雪远没有路边的雪厚,侯卫国走在林间,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走了很久,都没有发现动物的踪迹,侯卫国这时候也没着急,毕竟这时候是冬天,动物不出窝也算是正常。

也许是老天眷顾,刚翻过一处矮坡,侯卫国就发现前面的空地上有一个灰影。

悄悄的朝灰影的方向挪了几步,上膛瞄准开枪一气呵成,开完枪之后侯卫国很自信的没有等。

朝着野兔的方向就小跑了过去,看着还在蹬腿的野兔,侯卫国很善意的用刺刀解决了这兔子幼小的生命。

将兔子收进仓库,用把地上的鲜血处理了一下,侯卫国提着枪朝前方走去。

路上侯卫国又收获一只野鸡,正打算收工的时候,侯卫国的听见了一阵窸窣声。

翻过山坡,距离侯卫国二十米远的地方,一个身影呈现在侯卫国眼前“野猪。”

那头野猪正在用獠牙挑开地上的土觅食吃,不过侯卫国并没有动手。

先不说这野猪是群居动物,要是真有个两三头野猪,那他这把枪根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耐着性子观察了几分钟之后,看着野猪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而且并没有发现别的野猪身影。

侯卫国知道此时不能再等了,掏出手枪,瞄准了起来。

这野猪身上的皮,可不是侯卫国这把勃朗宁能够穿透的,毕竟这野猪常年在泥坑里打滚。

浑身上下硬的就跟盔甲似的,所以侯卫国瞄准的是野猪的眼睛。

但此时野猪也许是发现了侯卫国,抬起头朝四周警惕的看了一眼。

但侯卫国怎么可能放过这机会,抬起枪就打了出去。

一枪命中野猪的眼睛,野猪疼的嗷的一嗓子就喊了出来。

紧接着侯卫国又是啪啪啪几枪打了过去,野猪撒丫子就跑。

但此时侯卫国并没有追过去,看着野猪的背影,正准备再开枪的时候。

一道身影冲了出来,这一幕给侯卫国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看清楚之后,侯卫国顿时就呆了,这他娘的怎么还有老虎。

而且这老虎还要跟自己抢食,这怎么能忍,但侯卫国却忘了,他手里的是勃朗宁。

并不是以前他用的步枪,此时他跟野猪的距离足足有五十多米远,两枪打过去,直接就打偏了。

在想开枪的时候,枪里的子弹已经空了。

“他妈的。”此时老虎也被激怒了,冲着侯卫国就冲了过来。

自己的体格什么样,侯卫国自然清楚,翻过山坡之后,蹭蹭蹭就爬上了一棵树。

此时老虎也来到了树下,正对着侯卫国嘶吼。

侯卫国没敢犹豫,掏出备用弹夹就换了上去,对着老虎就是两枪。

他可不敢等,这老虎可不是野猪,老虎可是会爬树的。

要真等老虎爬上来,等待侯卫国也许只有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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